没看出来啊,他这个女朋友,居然是个男女通吃的。
郑有风趁着等绿灯的最后十几秒,言简意赅地在后面回了个“滚”字。然后把手机扔给了陆苳笙。
片刻之后,陆苳笙看到苏越回了过来,“吃醋的男人什么的,最讨厌了。”果然是看出来了后面这条是她领导回的。
郑有风还惦记着在单位加班的薛周,保温桶里是方晓专门给他准备的香菇鸡汤和刚出来的饺子。郑有风把车子开到市局门口就下了车,陆苳笙坐到了驾驶室里面。他提着饭盒下来,抬起头看向她,“回去乖乖的,好好等我回来哈。”
陆苳笙二话没说,在国徽高悬的市局门口,仗着自己是个谈恋爱的,正大光明地往郑有风唇上亲了一口。
他立刻喜笑颜开,觉得陆苳笙真是太对他脾气了。跟他一样脸厚。
他来之前就跟薛周打了电话,说要给他带吃的,也尽快吃完了赶过来。薛周没出去,这大过年的,到处也吃不到东西,就等着郑有风给他拿过来。
郑有风到的时候他还在聚精会神地翻着手上的卷宗,手边放着一杯已经冷掉的浓茶,这是他们这段时间来的常态,虽然满脸疲倦,但是眼神却很亮,并不让人觉得他累得快不行了。
郑有风走过去,把饭盒放到他面前,“鸡汤配蒸饺,才出锅,赶紧的。”
薛周一抬眼就看到了他,笑着道了谢,一边把饭盒打开一边问道,“今天还挺顺利的吧?”
郑有风反应了一下才回过神来明白他说的是带陆苳笙见父母这件事情,还没有回答,薛周就又已经说道,“我看到她发的朋友圈了。”
薛周也用微信,但朋友圈一片空白什么都没有,连个转发都不曾,从来只是默默地视jian他们,碰见了不点赞不评论,真的将视jian做到了极致。
郑有风是知道他的习惯的,也不奇怪,只是想到刚才陆苳笙发的那个朋友圈,忍不住笑着骂了声,“个丧德玩意儿。”
薛周也笑,“什么时候好事近了记得提前说一声,我好存红包钱。”
“不用。”郑有风挥了挥手,“你来当伴郎就行了。”
“我才不要呢。”薛周吃了个饺子,“饺子好吃啊,我已经找不到女朋友了,再给你们当伴郎那不是更加找不到了?”
郑有风笑了笑,“等这段时间忙完了,我跟方局申请让你出去休个假吧,抓紧时间把个人问题解决一下。对了,你给阿姨打电话了吗?”
“打了,昨天晚上都打了。”薛周又吃了个饺子,想了想说道,“以前你才跟她在一块儿那会儿,我还以为你们两个长不了呢。”毕竟陆苳笙那副样子,任谁都会觉得她是个不靠谱的,“没想到这才多久的时间,居然都要带去见父母了。”他跟郑有风认识这么多年,看他身边来来去去这么多的姑娘,虽然他父母一向开明,在谈恋爱这件事情上面并不怎么管他,但也知道,陆苳笙是他带回去见家长的第一个女孩儿。
郑有风虽然看上去不靠谱,但是男女感情上面还是拎得清的,这也是为什么他父母不大管他的原因。他身边这么多姑娘,一个都没有带回去见过父母,除了一个陆苳笙。只能说明,他是真的把陆苳笙放在心上了。
郑有风笑了笑,没有做声。人人都说一物降一物,想他也是纵横情场这么多年的人,没想到如今碰上了陆苳笙,却心甘情愿地为她的一颦一笑牵动,说起来也是报应。
外人看他们两个都是游戏人间的,但他却知道,自从决定跟陆苳笙在一起之后,他就打算要好好地跟她一起。不管陆苳笙是个什么反应,但他没有那么容易放手。
“我以前没注意过她。”薛周是个安静性子,对陆苳笙这种美女蛇一般的生物从来都是避而远之的,如果不是发现自己父亲是她父亲见过的最后一个人,如果不是他们都觉得自己父亲的离开另有隐情,薛周根本就不会去关注陆苳笙,“但是后来跟她接触之后才发现,这姑娘,怎么说呢,我觉得她过得有点儿苦。”
说完薛周也笑了,他一个连房子首付都没有凑齐的人,跑去说人家一个集团的老板过得苦,怎么听怎么觉得有点儿玄幻。
郑有风却没有笑,他还记得陆苳笙身上那些伤痕,还有她只言片语之间透露出来的曾经陆泽对她做的那些事情,还有......之前李薇龙隐晦地说过那种药......这些迹象就表示,陆苳笙并没有表面看上去的那样,过得那么顺风顺水。
他其实很想问问她,好好地问问她,当初在陆家究竟经历了什么。然而他不敢开口。一方面是因为那是陆苳笙心上的一片隐痛,他看出来了。另一方面,是眼下他实在没有精力去缓缓地,慢慢地,步步为营般地,不着痕迹地把陆苳笙心上的那块息肉给挖出来。
薛周却没有发现郑有风的短暂失神,他继续说道,“她过得苦,却硬要装出一副无所谓的样子。我以前觉得这姑娘心思深重,现在......”现在他们两个站到同一战线,他只觉得,“只觉得在那样的环境当中,还是必须要有点儿心思的。”
他也说不上来为什么突然就想对郑有风说这个,只是因为午饭前陆苳笙把那个笔记本拿给他的时候,他心中无比震动。虽然她当着郑有风两三句话就揭过了,但是他却知道,这中间包含着多少不容易。
他们两个一样,都是因为一桩阴谋改变人生轨迹的人,只不过,他还好,他的父亲还保全了最起码的体面,而她......自从那件事情之后,她的整个人生都改变了。
薛周对她不禁有些同病相怜的感情在里面,再往深处,那就什么都没有了。但是这一点儿同病相怜,也足够转变他对陆苳笙的看法了。
因为大家都去休假了,好多地方没人,郑有风和薛周他们即使是在办公室也没办法一个人挑起一个案子,更何况好多东西都还要鉴证科和法医科出鉴定结果。因为薛周现在是孤家寡人一个,他便大方地表示不跟郑有风这个重色轻友的货色计较了,让他滚回去继续伺候富婆。
郑有风也不跟他客气,拿着饭盒朝外面走去。
这会儿街上没什么出租车,人也少,店铺大半都打烊了。郑有风也没有坐车,就一个人提着饭盒,慢悠悠地走在街上。南方这会儿已经隐约能闻到春天的气息了,连空气都湿润了很多。郑有风想着,这次的案子办完了,他得赶紧把年休休了,然后带着陆苳笙好好休息一下。也不需要去哪儿,就在东开市就好,她在遇到自己之前,一直被资本主义侵蚀着,这会儿一定要让她好好感受一下东开市的春天。
郑有风想到这一茬儿都觉得高兴,他提着饭盒走到自家门前,居然没有在门口看到那辆大红色的SUV,意思就是陆苳笙还没有回来?他拿出电话来给陆苳笙打了过去,电话响了两声,直接就被挂断了。
郑有风身上陡然起了一身汗。
☆、第51章 (已换)
第五十一章
另一边,陆苳笙一边不紧不慢地开着车,一边对旁边拿刀抵住她腰眼的人说道,“我觉得你们主子太不厚道了,他好歹吃了我们陆家那么多年的饭,如今要绑架我,怎么不自己上来?非要派个手下——”
她话还没有说完,就被旁边那个大汉粗暴地喝断了,“别废话!你说得再多也改变不了你现在是个阶下囚的事情。”
陆苳笙从善如流地闭了嘴,她刚刚住嘴,手机就响了。旁边那个大汉低头看了一眼,笑了两声,“这里还有个东西呢。”他说着把手机从陆苳笙的衣服兜里拿了出来,按掉,然后随手从窗户扔了出去。
陆苳笙倒吸了一口凉气,“我说,虽然你们主子给的工资够高,但也不用这么对待我的手机吧?才拿到的新款呢,都没用多久,你这样随便乱扔,还真是连眼睛都不眨一下啊。”
那个大汉笑了一下,“反正陆董你家里有的是钱,一个手机算什么?”
陆苳笙笑了笑,眼睛忍不住都弯了起来,“要是这次不能从你们手上逃走,这就是我最后一个手机了,你说我会不会心疼?”
“还想着出去呢,陆董您可真乐观。”大汉笑了一声。他说完,陆苳笙说道,“还有一件事情,你可能没有考虑到。大马路上这样扔手机,很容易让人发现不对的。”
“那倒不会。我们一男一女,人家只会认为是两口子吵架。”大汉慢悠悠地说道,“话说,要怪也只能怪你男朋友太厉害了,市公安局刑侦大队的队长是吧?我们这样的人最怕他了。”
陆苳笙:“可是你还是绑架了他的女朋友啊,你这‘怕’也不是那么真诚。”
她跟那个大汉一边说话,脚下却不停,正常速度地往城外开去。吴晗也真是知道她的性格,知道她这个人聪明,会审时度势,又是个四体不勤的废柴,所以连人都没有多派,就一个高壮的男人就把她搞定了。
她跟郑有风分开之后开车打算回郑有风家里,没想到路过一个僻静的路口时,一条狗冲了出来,陆苳笙想也没想就下意识地踩了刹车,然而等到她察觉出不对,觉得这或许是人家挖的一个坑时,她的车上已经多了这个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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