昂贵的护肤品还是有点儿用处的,起码让陆苳笙在失眠整整一个晚上之后依然能够不带丝毫倦容的容光焕发,继续当她的美少女。
她起来给自己热了瓶牛奶,空腹喝了,然后就接到了郑有风的电话。“你在收拾东西了没有?”
陆苳笙看着自己整洁干净的家,语气温柔地撒谎,“嗯,怎么了?”
郑有风轻咳了一声,说道,“那什么,鞋子别拿太多,我知道你家有两面鞋墙,你那些一看就不适合穿出去的恨天高就别带了。”
“嗯。”陆苳笙乖乖答应,心里却觉得好笑。
这个口是心非的人,明明是怕她不过去的。
而且,直到他挂了电话,郑有风也没有说,什么是“不适合穿出去的恨天高”。
挂上电话,陆苳笙的心情突然变得很明媚。她也不知道自己的明媚心情从哪里来,或许是因为郑有风像个太阳一样,瞬间赶走了她心里的阴霾。
就算将来要分开,那又怎么样呢?就算要分开,也要先在一起才能离开吧?
去郑有风家里的路上陆苳笙就给他打了电话。他昨天晚上就没回家,这会儿趁着回来给陆苳笙开门,趁机洗了个澡,将身上的满身疲倦和烟味儿给洗掉。
他出来的时候陆苳笙已经指挥着工人把东西都放家里了,看到他出来,陆苳笙一面把她那些瓶瓶罐罐放到床头的柜子上面,一面对他说道,“家里等下我让钟点工来打扫,你要是忙就先走吧。”
郑有风没有回答她,而是好奇地顺手拿了一个黑漆漆的瓶子放在眼前看,发现上面的文字他一个字都不认识,“你这是哪国货?阿尔巴尼亚进口来的?”
陆苳笙一把抢过来,小心翼翼地放进盒子里,“别动!这东西是刚出的黑科技,不能照光,照光就变质了。”
郑有风手上一空,默默地看着她把一部分东西塞进他家的那个双开门冰箱,直把原本蔬菜水果的地盘占了个大半。
陆苳笙还嫌不够,想了想,对他说道,“我等下得把我那个冰箱带过来,你家这个冰箱不行,我擦脸的东西不好保存。”
郑有风默默地在背后看着她,感觉不是很懂女人这个物种。
他真的很想问问陆苳笙,她每天往脸上抹的那些东西,算起来总共有两斤吗?这从头到脚从上到下,她也就是武装到牙齿了!
他认为陆苳笙适合当个祖宗,没想到她就还真当了个祖宗。
郑有风现在很想把昨天想的话给吞回去。
☆、第41章 (已换)
第四十一章
等到她东西都放得差不多了,郑有风已经等得快没脾气了。
他坐在沙发上,翘着二郎腿,撩起眼皮来看了一眼陆苳笙,正打算怼两句回去,陆苳笙却已经从冰箱里拖出一把还带着露水的新鲜豌豆尖,拿到面前,冲郑有风甜甜地笑道,“要吃了晚饭再走吗?”
郑有风顿时什么脾气都没有了。
他家的厨房跟个摆设没什么两样,一年开不了两次火,一次是煮方便面,一次是煮速冻饺子,除此之外,并没有什么用处。
郑有风站在门口看了一会儿,看到陆苳笙那熟练的动作,才知道她并不是在瞎扯。
她是真的会做饭。
陆苳笙做饭的姿势还挺像那么回事,只不过光是择菜郑有风也看出来了此人的挑剔。已经是一把挺水嫩的菜苗了,她还是只要最上面那一点儿,怕弄脏了指甲不好看,直接拿厨用剪刀剪的。
新鲜的豌豆尖不需要放太多的作料,一点儿蒜末足以。陆苳笙把摘出来的菜尖放在加了油的锅里和蒜末一起炒,断生了就端出来。黑米粥是早就熬好的,然后又炒了个红椒肉丝,让郑有风端到了餐桌上。
她把围裙丢到一边,笑着说道,“今天晚上菜不够,而且搬了家我也有点儿累,就两个菜,明天再换其他的。”
郑有风知道这人张嘴就是鬼话连篇,根本不信她。当下拿出神农尝百草的勇气来尝了一口,味道居然还不错。他虽然不会做饭,但是会吃,吃得出来陆苳笙这两个家常小菜火候油温什么的都掌握得不错,跟她本人一贯在外面表现出来的形象,大相径庭。
“你那什么眼神。”陆苳笙碗里可能就只有一勺饭,她跟小鸡啄米一样,拿筷子挑了两粒,看到郑有风在看她,她解释道,“我晚上一般都不吃饭的。今天还是为了陪你,才吃了两口米。”女生为了减肥无所不用其极,郑有风的目光在她那细骨伶仃的手腕上转了一圈儿,毫不留情地批评道,“难怪你长这么矮,肯定是以前不好好吃饭。”
“喂喂喂,我要是跟你一样个头窜到一米八好几我还要不要找对象啊?再说了,”她挑了一根菜,“是你太高,不是我太矮。”一米六五往上,也不算矮了。
郑有风冲她露出一个高深莫测的笑容,伸手扣住她的手腕,瞬间将话题转移到了其他地方,“我问你,那天你跟谢婷欣谈话,她的话什么意思?”
陆苳笙一愣,瞬间后悔起来。
她怎么就忘记了还有这茬儿呢?当初她的注意力全在谢婷欣身上,哪儿能想到旁边还有个东亚醋王?这人前几天忙着审嫌疑人,这会儿终于有点儿空了,于是就来找她秋后算账了。
陆苳笙眼珠子滴溜溜地转,郑有风一伸手就捂住她的双眼,“好了,别转了,老实交代。”他手指成环,松松地扣在陆苳笙的手腕上,直接把自己的手当成了一副镣铐。
陆苳笙顿了顿,旋即笑了出来,“你这是想起问我以前的感情经历了吗?可是你都把人骗回来了,现在才想起问,是不是太晚了?”
她丝毫不惧郑有风的目光,微微抬起身子,做出一个诱惑又压迫的姿势,“问完了你要是不满意,是不是还打算退货?”
“想得美。”郑有风在她柔软的脸颊上摸了一把,“你喜欢着别人还来撩我,没你这样不遵守规则的。”
他语气有些愤愤的模样,没有了往日的吊儿郎当,居然生出几分可爱来。
陆苳笙微微一笑,探出身来在他唇上偷了个香,然后换上一副乖巧模样,坐在他对面,“是我不好,不过从来都是我喜欢人家,人家不喜欢我。”
没有想到她这么快就承认了,郑有风微讶,更让他讶异的是,陆苳笙这个撩汉高手,居然还有马前失蹄的时候?
陆苳笙看出他在想什么,笑了一声,没有把姚嘉严一直把她当妹妹这件事情告诉郑有风。
真要告诉他了,那她在郑有风面前,也不用要脸了。
陆苳笙象征性地吃了几口米,算是吃了晚饭,然后把碗一扔,开始支使郑有风,“去,去洗碗。”
郑有风就知道,这人的贤良淑德只是装出来的那一瞬间,但是吃了人家的饭就要受人家管,他只能认命地端起碗,走到了水槽边。
可能是因为他唯一能做的家务就是洗碗,郑有风居然还洗得像模像样的。陆苳笙看着他把碗放到不锈钢架子上,偏头问道,“琴台中学那个案子,你们办得还顺利吗?”
说起这件事情,郑有风感到有点儿汗颜,他居然为了吃醋把正事忘了,“我说,那个什么狗屁报道,是你让人做的吧?就是那个什么刘洋?”
他说的是一夜之间瞬间传遍网络的一篇新闻稿,写的是琴台中学这样一个重点中学,居然披着教书育人的人皮,做的却是quanse交易的肮脏事情。标题耸动,语言猎奇,偏偏实锤一副接着一副,打得人措手不及,就是想挽救,也没有办法。
“嗯。”陆苳笙毫不在意地承认了。这件事情牵涉到人肯定不止表面上看到的那么简单,背后一定还有位更高权更重的人,她借了刘洋的手爆出来,算是把这件事情往前推了一把。“你有什么问题吗?”
“没。”郑有风洗完碗,没找到擦手的帕子,正要往空中一甩,陆苳笙已经双指夹着一张厨房用纸递到了他面前。
他接过来,“只是对刘洋居然还有点儿用处,表示惊奇。”他看了一眼手机,发现离换班还有段时间,于是好整以暇地叠起长腿问陆苳笙,“你能不能告诉我,找到刘洋,要他帮你做什么?”
陆苳笙一笑,有些漫不经心的样子,“当初我生父失踪之前,呆的单位就是《东城晚报》,那个时候他是这家报纸旗下一家深度调查杂志的主编。”
郑有风立刻明白了,“你找刘洋,就是想让他帮你找出当年你父亲失踪的相关线索?”
“哪儿啊。”陆苳笙走到客厅中间的沙发上坐下,像是没骨头一样歪在上面,“你也太高看他了。”
“刘洋这个人,眼高手低志大才疏,整个人就是一个大写的傻逼,要是我把希望寄托在他身上,那才是真的脑残了。”她苦心布局这么多年,就等着一朝收网,能把一直困扰着她的事情给解决掉,又怎么会在选人上面出这么大的纰漏呢?
郑有风明白了,她这应该是打算拿那个什么刘洋,出去填炮眼。
毕竟,在全是人精的环境当中,找个这样的傻逼,不容易了。
琴台中学的案件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轰轰烈烈地拉开了帷幕,这桩案件,如同一个警钟,敲响了各个机关单位,振聋发聩。仿佛也是到了现在,整个社会才意识到,原来女性生存之恶劣,即使是在大家眼中的好单位也是一样。女性自身安全的问题,早已经成了全社会的一个大毒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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