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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穿今]收只狐狸当跟宠 (落秋瑾)


等她踏着细长的高跟鞋步入酒店的时候,预料之中的吸引了所有人的目光。
高挑有致的身材配上稍显魅惑妆容,与她平时清纯温婉的形象全然不同,直到她在常哲身前坐下,对方都还是有些反应不过来。
“你今晚真特别。”常哲由衷的夸赞道。
“谢了。”洛忆的回答有些心不在焉,她目光下意识的四下徘徊,感应了很久还是没能感应到凌慕风的所在。
什么嘛,难道这就走了?
“想吃什么?”
“随意。”
“那就牛排好了。你们女演员平时吃得太少,这样对身体不好的。”常哲说着,叫了侍者过来点菜。
洛忆仍旧是一副心事重重的模样,常哲见她这样,也猜到了她在想什么。
“还在想你男朋友?”
“你们娱乐圈的人,都这么八卦吗?”洛忆扬眉,反问道。
“当然不是。你别误会,我就是对你很好奇,想多了解一下你的事情。”
“我有什么可好奇的?”
“被评为娱乐圈第一大美人的新晋国民女神,我想不光是我,很多人都对你很好奇吧。”常哲倒是一点也不隐瞒他的想法,不过倒是比那些遮遮掩掩想要接近洛忆的人显得更加正人君子。
“你别对我抱什么期待,你不是我喜欢的类型。”洛忆直截了当的说,“而且你知道,我是有男朋友的。”
“我知道。”常哲诚恳的说,“我只想和你做普通朋友。”
“随你吧。”
接下来的时间里,二人有一搭没一搭的聊着天。既然凌慕风没出现,洛忆也就权当打发时间,反正下了戏闲着也是闲着。直到盘子碎裂的声音将二人打断。
二人同时朝着声音的源头看去,洛忆远超常人的听力能够清晰的听见那边传来的争吵声。
“告诉过你多少次了,怎么又出错!”
“你能不能讲点道理,这次明明是他们……”
“他们怎么了,顾客是上帝懂不懂,你还要不要在这儿继续干下去了?!”
声音……为什么有些耳熟。
洛忆心里闪过一丝熟悉感,她对常哲说了一声“稍等”,起身朝着发生争执的地方走去。
“不干就不干,本……我就不相信,我还找不到一个活路!”
出现在洛忆面前的,是一个身高超过一米九的高大青年的背影。他将身上极不合身的服务生统一制服脱下来扔在地上,转身——
那是一个长相非常英俊的青年,高眉深目,天庭饱满,眉宇间不怒自威。洛忆正好站在他的身后,他转过来的瞬间,两人目光交汇。
他们俩同时愣住了。
“沈霄……?”洛忆脱口而出他的名字,却见面前的人眼神忽然闪过一丝危险的神色。
“你是谁?”沈霄面色不善的问。
洛忆四下看了看,见周围人逐渐有聚集之势,连忙拉过他往餐厅外走。横店不比其他地方,她被认出来的可能性太大了。
直到拉着沈霄出了酒店,来到一个稍显偏僻的巷子,洛忆方才停了下来。她刚打算转过头与沈霄说话,便被一股强劲的力道压在了墙上。坚实有力的手掌掐着她的脖子,让她有些透不过气来。
“说,你到底是谁?”危险的气息吐在她的耳边,如同某种野兽的喘息。
“这么多年不见,你还是这么冲动。”洛忆脸上却毫无惧色,她一双眼冷冷的看向他,平静的说,“我是洛忆。”
“洛忆……忆儿?你是忆儿?!”

第三十七章 助理

沈霄惊讶之余下意识松开了手上的力道,洛忆揉了揉被他掐过的地方,心想这人下手还是这么没轻没重的,几百年一点长进都没有。
“你真的是……”沈霄有些难以置信,“不可能啊,你不是死了吗?”
“本仙尊命不该绝,复活了不行啊。”洛忆冷哼一声,没好气的说。
“可是你身上的气息……”
“拜托,我死了好几百年诶,肉身早就不知道去哪儿了。借尸还魂,明白吗?”
沈霄狐疑的眯起眼睛,摇了摇头,“不像,你和她一点也不像。”
“人都是会变的,何况过了这几百年呢。我们第一次见面是在狐岐山上,我们打了三天三夜,最后你的剑被我夺走,只能乖乖认输,从此不打不相识。这你总该信了吧。”
洛忆的话音刚落,便被沈霄激动地按住了肩膀,“忆儿,真的是你!这些事情我从没告诉过别人,太好了,你真的没死!”
不过对方立刻意识到了自己行为逾越,有些心虚的放开了手。
洛忆不着痕迹的斜眼看他,“你刚刚叫我什么?”
她怎么不记得他们之间有这么熟?
“忆……不是,我,前辈……”沈霄这才注意到自己刚刚的称呼。洛忆死的这些年,他时常独自想到她,一不小心就将心中所想说了出来。
“也罢。堂堂狼王竟然委身来到人界,也确实是件稀罕事。怎么,狼族的事物不需要处理了,来体验生活?”洛忆瞥了一眼他的装扮,调笑道。
“前辈见笑,我现在已经不是狼王了。”沈霄苦笑着说,“想我沈霄从出生就注定是统领狼族的领袖,如今,却像一只丧家之犬无处安身。世事无常啊……”
“狼族出事了?你弟弟呢?”洛忆问。
“别提了,就是我弟弟害的。他夺了我狼族御印,不仅将我从王位上赶了下来,还把我打伤。害得我现在法力尽失,无处可去。”
“……你混得也太惨了。”洛忆眼角颤了颤,她本来以为自己已经混得够惨了,没想到沈霄比她也好不到哪儿去。她思索片刻,又说,“我记得你们兄弟关系挺好的,怎么会发生这样的事?”
狼族两兄弟是出了名的关系亲近,怎么会闹得兄弟阋墙,甚至还要赶尽杀绝的地步?这不像是那个人会做的事情啊。
“一言难尽。我弟弟现在对我可以说是恨之入骨,唉……”
沈霄长长的叹了一口气,他这一米九以上的个头,忧郁起来竟然有几分可怜兮兮的大型犬的样子。
洛忆有些看不过去,伸手拍了拍他的肩膀,“你也别唉声叹气了,接下来你打算怎么办?”
“我本想在人间避避风头,可没想到,在这里想求一个谋生的法子,远没有我想象的简单。”
这也可以理解。让养尊处优一呼百应惯了的狼王去当服务生,他的暴脾气起来,不把餐厅拆了都可以烧高香了。
“这样吧。”洛忆想了想,说,“我正好缺个助理,如果你不嫌弃的话,我可以收留你一段时间。”
“助理?那是什么?”
“就是专门照顾我日常起居的人,相当于过去的侍从。怎么,狼王觉得,这样太亏待你了?”
“不敢。前辈肯收留我,已经是沈霄之幸,怎敢有其他的想法。”沈霄连忙说道。
洛忆笑了笑,“狼王,你还说我变了,你不也变了?你以前性子多高傲,现在却心甘情愿做我的侍从。看样子这些年,真是发生了不少事情。”
“是啊,发生了很多事情。”沈霄眼神稍暗,似乎想到了些什么。
“时候不早了,你今天先暂且找个地方休息,我明天去和剧组那边说一声,你直接来找我就好。”
“是,前辈。”
“进了剧组可别再叫我前辈了,要是被人听见那可说不清楚。你叫我小忆就好。”洛忆看着沈霄如记忆中一般分毫未改的脸,难得有些许感怀,“能再见到昔日的好友,洛忆甚幸。你去吧。”
“是。”
沈霄说完话,化作一条高大的灰狼闪进了黑暗里。洛忆看着他的身影,忽然觉得他这样子,还真挺像一只大型犬的,还是那种被主人抛弃了的大型犬。
洛忆摇摇头,正打算回去的时候,却听见身后有人说话。
“他是谁?”
洛忆嘴角微微勾起,终于舍得出现了。她没有转过头,只是淡淡的回答,“我朋友。”
“狼妖?”
“狼族之王,与我认识很多年了。”
凌慕风顿了顿,接着说,“你还在生我的气。”
“我怎么敢?天师大人,小女子又打不过你,哪敢生你的气。”
“小狐狸,我们能不能好好谈一谈。”凌慕风向前迈了几步,来到她的身边。
“当然能。”洛忆转过身,“告诉我事情的真相。”
与之前一样,凌慕风还是沉默了。
“好,那就没什么好说的了。”洛忆心里莫名起了一阵火气,没好气的说,“我困了,先回酒店。”她跺跺脚,也不管凌慕风是否阻拦,直接化作一阵清风消失。
凌慕风无奈的叹息声被吹散在风中,他抬头看向天际,昏昏沉沉的夜里,就连月色都隐去了踪迹。
小狐狸,抱歉了。
#
第二天,沈霄如约出现在了剧组。
“我先去拍戏,你在这儿等我就行。今天的戏份挺多的,你如果等得无聊,可以去附近逛一逛,熟悉一下环境。”洛忆将剧本递给他,简单吩咐道。
“你……你这打扮……”洛忆穿着一身白纱长裙,看得沈霄有些呆愣。
“和我以前差很多吧。没办法啊,这毕竟不是我的肉身。”洛忆说。
“不,虽然长相不同,但前辈风采不减。”沈霄这话不是假的。
他们的第一次相见,洛忆以白纱拂面,但他仍然被她的风骨所折服。九尾天狐独特的气质,绝不是简单的一副皮相能够改变的。
洛忆噗的笑出了声,“你倒是会说话,我以前怎么没发现。”
两人正在说话的时候,有工作人员过来提醒洛忆要开拍了。洛忆朝着那人点点头,跟着他走到架好机位的拍摄棚中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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