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市是J省省会,四大古都之一,文化底蕴不比B市差,水域面积较大,旅游景点一箩筐,整个城市也很宜居,四季分明,雨水充沛,当地人也很热情友好。
虽是差不多一年只回来一次,但慕锦歌对家乡的交通还是很熟悉,带着侯彦霖和烧酒转了两次地铁线,出地铁后进了老城区的一个居民小区。
望着眼前水泥灰的旧房子,一人一猫动作一致地仰头,侯彦霖好奇道:“这里就是你家吗?”
慕锦歌淡淡应道:“嗯,我妈的房子。”
侯彦霖问:“来B市学艺前你就住在这里?”
“对。”慕锦歌带他上了楼,一边走一边道,“我也是在这附近上的小学和初中。”
侯彦霖放烧酒自己下地走,然后拿出手机拍了张楼梯照后,才动手搬行李。
他腿长力气大,三两步就追上了慕锦歌的脚步,笑吟吟地问:“那之后可以带我去看看吗?”
慕锦歌瞥了他一眼:“这有什么好看的。”
侯彦霖眨了眨眼:“靖哥哥,求求你了。”
慕锦歌最受不了他撒娇,有些别扭地偏过头,过了几秒才回答道:“知道了,吃晚饭的时候路过那里指给你看。”
侯彦霖露出得逞的笑容。
慕锦歌家楼层不高,就住在三楼,进去后屋内比外面看起来要大,有七十五平方的样子,两室一厅,得亏买得早,不然放房价炒得比天高的现在,像慕芸这样的单亲妈妈很难在这个地段有能力买下这么一套房子。
屋内收拾得很整洁,家具上都铺好了防尘布,只要把布一掀,通通风拖拖地,差不多就能住人了。
慕锦歌从一个房间的柜子里抱出一套干净的床单和枕套,递给侯彦霖,指了指右侧的卧室:“你去把那边卧室的床给换了……你会换床单吧?”
侯彦霖自卖自夸道:“靖哥哥,我可是居家必备好男人。”
慕锦歌面无表情:“那你等下把地也给拖了吧。”
侯彦霖趁机凑上去亲了她的脸一口:“遵命!”
一旁的烧酒闲着无聊,语气期待地问道:“靖哥哥,我能干什么啊?”
慕锦歌指了指阳台:“出去待着,别掉毛。”
侯彦霖毫不留情地笑起来:“哈哈哈哈哈!”
烧酒:“……”
等两人把屋子收拾出来的时候,已经快六点了。
侯彦霖拖完地后又在他负责换床单的房间转了圈,看到桌子上透明防尘袋装着的教科书,问道:“靖哥哥,这是你的房间啊?”
“嗯。”慕锦歌把换好被套的棉被抱了一床过来,安排道,“今晚你就睡这儿,我睡我妈的房间。”
侯彦霖看着她,装作漫不经心地提议道:“靖哥哥你看,这天气还凉着,要不咱们挤一挤,睡一块儿也挺暖和的。”
慕锦歌看都懒得看他:“你要是怕冷,就抱着烧酒睡。”
侯彦霖笑嘻嘻道:“我这不是怕你冷吗?”
慕锦歌冷冷道:“被子很厚,我不冷。”
侯彦霖:“……”以前是日常撩妹,现在是日常撩靖哥哥和日常撩靖哥哥失败。
不过也没关系。
虽说睡不到靖哥哥的人,但能睡靖哥哥的床不是?
这也是足以载入史册的一大飞跃啊!
做人嘛,就要懂得知足常乐。
把要做的都做完后,慕锦歌换上鞋,抱着烧酒道:“走吧,带你们去吃晚饭。”
她带侯彦霖和烧酒去的不是N市随处可见的X味连锁店,也不是当地有名的某大排档,而是一家名不见经传的小店,就在这附近的一条小巷子里,看店面也有些年头了,现在正值饭店,里面的年轻客人没几个,看起来都是老熟客。
慕锦歌不用看菜单,进去直接便道:“老板,来两份鸭血粉丝,一份蟹黄小笼包和一份汤包。”
“好嘞。”正低头结账的中年妇女回头望过来,看到她时愣了下,惊奇道,“哎呀,这不是慕芸的女儿吗?”
慕锦歌微微颔首:“栢姨,好久不见。”
姓柏的老板娘热情地招呼他们坐下:“一年没见了,算算时候你也该回来了……这次待多久?”
“待过清明就走。”
“哎,怎么不多待几天呀?你现在还在B市那个什么食园学习吗?”
慕锦歌简洁道:“没,我自己开了家餐厅。”
“在B市开店啦?出息了!”老板娘高兴得来好像是自己在首都开了店似的,随后她才把注意力放到侯彦霖身上,“这位是……”
慕锦歌介绍道:“我男朋友。”
侯彦霖最擅长讨长辈欢心了,他笑道:“阿姨你好。”
“噢,你好你好!”老板娘看了看他,又看了看慕锦歌,立即领会两人这次回来的意义,“你俩真般配,要是慕芸看到了,一定会很欣慰的。”
也不知道是不是老板娘私心给他们插了个队,两人点的东西很快就一齐上来了。
慕锦歌专门要了个小碗,给烧酒夹了些鸭血和少许鸭内脏,又给它舀了点汤,把猫喂了后自己才动筷,她向侯彦霖推荐道:“柏姨和刘叔是常州人,做的蟹黄小笼包很正,你多尝尝。”
常州是蟹黄小笼包最早的发源地,皮薄馅厚,口不捏死,露出一点诱人的橙黄,馅是剁碎的猪肉和蟹黄混在一起做成的,口味鲜美,就算现在并不是吃蟹的最好季节,也不失为一道美味。
鸭血粉丝汤也是N市的代表了,X味连锁店就是专门做这个的,遍地都是,很多游客都是慕名而来,来这里必吃一碗鸭血粉丝,在大店面花个十五六块,也就尝个鲜,但真正的高手都在民间,街头小巷的这种小店面卖得更加真材实料,价格也实惠,十块就能吃个饱。
吃完饭后,慕锦歌履行诺言,带侯彦霖去看了她以前就读过的小学和中学,她对上学时的事情记得不是很多,所以也没什么可说的,简单介绍了一下就抱着烧酒往前走,走了会儿才发现侯彦霖没有跟上来。
回头一看,某人竟然还站在原地,拿着手机借着路灯的光线拍照。
慕锦歌走回去:“你在干什么?”
侯彦霖道:“拍照啊。”
慕锦歌看了看学校前围着的铁网,皱眉道:“这有什么好拍的?”
侯彦霖笑道:“纪念纪念嘛。”
慕锦歌转身就走:“无聊。”
“靖哥哥,你等等我。”侯彦霖收起手机,追了上去。
其实从下飞机后,他就拍了不少照片。
散完步回到慕家后,侯彦霖才又拿出手机,发了一条朋友圈,分组可见,只勾选了一个组,组里只有一个人。
他选了今天拍的九张照片,并附上了一句话——
“我来到你的城市,走过你来时的路。”
第63章 栀子
第二天就是清明节,两人一猫吃过早饭后,就来到了墓园。
今天一年一度的特殊日子,十一点不到墓园门口就停满了车,园里都是前来扫墓祭祀的市民,提着祭品香火,大多都是以家族为单位,一边聊天一边走上公墓间逼仄的石阶。
空气中弥漫着纸钱燃烧的气味,如同一股淡淡的轻烟般萦绕在整片墓园间,墓地的广播响着悠远的钟声,其中夹杂着佛教诵经的音乐,让每个走进来的人都不由地放慢了步伐,好像稍有点急躁都是对这里的亵渎。
慕芸的墓在坡头,要走很长一段台阶,然后是在一排墓地的最尽头。
她们这种小老百姓,能在这主城区的墓园里买一块墓已经是倾尽所能了,自然不能和侯彦霖他们家族的墓地比,专人管理负责,修得各种气派,墓志铭洋洋洒洒,记录着墓主不凡的一生。
慕芸的碑很简朴,就是用黑色大理石砌的碑身和碑台,上面贴着慕芸二十岁出头时的一张照片,虽然是黑白的,但并不影响她的美貌,一双丹凤眼黑白分明,眼角上挑,配上那对柳叶似的眉,透着股冷傲,也许是出于拍照时摄影师的要求,她微微勾起了唇角,淡漠多过笑意,但这一点弧度多少让她的神情看起来柔和了些许。
烫金色的碑文与隔壁的墓碑相比要简洁太多,无兄弟姊妹,无爱人伴侣,只生有一女,立碑的落款也是慕锦歌的名字。
真是短暂又冷清的一生。
慕锦歌停下脚步,目光下移,眉头皱了起来——
只见墓前不知何时放了一束洁白的栀子,用着点满白星的透明包装纸包着,静静地靠在石碑前,散发着清新的香气。
四月天里尚且春意料峭,再热一点才是栀子花盛开的最好时节,所以这一束栀子开的并不算好,只有两三朵彻底展开了,瓣尖还染着点点青色,革质的绿叶间是覆着青黄的花苞,鼓囊囊的,酝酿着未来盛开时才会展露的惊艳。
有人来看过慕芸,不仅送了花,还把墓碑和墓台擦过了。
侯彦霖把手中提着的祭品和纸钱放下,蹲下来看了看那束花,观察道:“这花应该是在这儿放了一夜吧,花瓣都有点焉了,而且今天凌晨不是下了阵雨吗?这包装纸里还是湿的。”
慕锦歌弯腰将手中抱着的白菊放在墓碑另一侧,拿出带来的废报纸垫在膝下,跪着把塑料袋里的东西都拿出来,一边寻思道:“不知道是谁。”
印象里,慕芸是喜欢栀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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