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出医院的时候,杨威对那中年男子问道:“你有什么想说的?”
“嗯!她说的不错,你应该多关心下唐可可和你的儿子……”
“滚,那是我老婆,你别没事整天把她的名字挂在嘴边。”
那中年男子忍不住露出一个淡淡的微笑,沉思了片刻后,道:“她很聪明,她知道自己想要什么,也知道如何去获得自己的权利……我到过现场,她真的很危险,她让我想起了一个人,一个已经死掉的人,杀人的手法几乎一模一样……”
杨威沉默了一会,悠悠道:“我是想问的是,你一直不结婚,是不是准备等她再成熟点,然后下手……”
“杨威,我以危害国家公共安全罪和泄露国家机密罪,将你逮捕了……”
“……”
杨威歪着脑袋,奇怪的看着他,好像在说我早看穿你了,那人忍不住踢了杨威一脚……
☆、第三十九章 大学
胖姐的传说,就如同一颗流星划过,耀眼过后,很快就消失在黑暗天际。
人们留下一声惊叹便遗忘,唯独真正关注过她的人,才会偶尔回忆起她的美丽。
那首光阴的故事还在大街小巷里不停的播放着,就像一首发黄老旧的唱片一样,“春天的花开秋天的风以及冬天的落阳
忧郁的青春年少的我曾经无知的这么想
风车在四季轮回的歌里它天天的流转……”朗朗上口的旋律,就连孩童都会吼上几句,当人们搜索这首歌的作者的时候,只是知道曾经一个叫胖姐的女孩,那年夏天唱过这样一首歌,带走了青春岁月的伤感,不留下一点痕迹。
神都大学,全国顶尖学府,为天朝培养一批又一批的精英人才,这里几乎成了一种荣誉的象征,不过随着时代变迁,越来越多的富贵子弟,也会被送到学府这里镀金。
神都大学外语系新生宿舍,坐落在一片大树环抱之中,这些树都有数十年的历史了,而这些宿舍跟这些树一样古朴老旧,这些年经过了几次翻新,但依旧可以看到历史的痕迹。
满壁枫藤,青色大理石阶梯,房檐上隐约可见的浮雕,还有那中西合璧的建筑风格,到处都充满了历史的底蕴,仿佛让人置身在了那个时代。
相比那些新建宿舍,宿舍里面却显得异常的宽敞明亮,在西北角一栋不起眼的宿舍里,甑玉小心的给自己画了一个淡妆,矜持的笑了笑,拿出手机,嘟嘴,龇牙,卖萌……一个六连拍后,然后上传**相册,就等着那些狼人们嚎叫吧!
她拍了拍自己的脸,从镜子里看着完美的侧脸,心中念叨着:玉米啊,玉米,你咋长得这么好看呢?让世界上的女人怎么活啊?
她从卫生间探出头来,看了看宿舍内的三个室友,今后几年她们将在一起度过,对于其中两个她还是挺满意的,性格开朗,家里环境不错,而且作为外貌协会的她,她们的条件都符合自己的审美观点。
唯独那个新来的,大家都军训完了,昨天她才风尘仆仆的赶来,手里只提着一个土了吧唧的黄色帆布旅行袋,一条磨损严重的军绿色休闲裤,上身套着一件全黑的宽松短袖,脚下穿着一双沾满泥的高胶皮鞋,乱糟糟的短发,戴着一个夸张的大墨镜,掩盖不住神情的疲惫。
她一脚将宿舍的大门踢开,环视了一眼,将包随手扔到唯一空闲的床上,绷着脸说了句:“我叫叶子非,你们的新室友。”
然后倒头靠在旅行袋上就睡着了,熟睡的时候她还打鼾,吵得大家一晚上都没有睡好,直到现在还没有醒来,她是猪吗?
甄玉走到其室友文茜身边,故意大声问道:“文茜在看什么呢?这么入迷?”
文茜是一个文静秀气的女孩,腼腆的像一个初中生,惹人怜爱,尤其是她说话的语气,萌萌的娃娃音,能够一下子戳中所有男人的心,她摘下耳麦,还没说话,一双大眼弯成了月牙儿,回答道:“胖姐的光阴故事,好好听哦!”
另一个室友季雅秋葱葱玉指在键盘上飞快的跳动着,秀气的眉头皱在一起,正在网上和人对骂,不过显然她的节操远不如别人龌蹉,双眼都蒙上一层雾气,气愤的啊啊大叫,直接将主机关机重启了,听到文茜的话,恼恨道:“我讨厌那个胖子,我讨厌光阴的故事,我……”
“……
过去的誓言就像那课本里缤纷的书签
刻画着多少美丽的诗可是终究是一阵烟
流水它带走光阴的故事改变了两个人
……”甄玉将文茜的耳麦从主机上拔了下来,直接外音播放,季雅秋连忙小跑了过去,跟她们凑在一起,好奇道:“你这个胖姐当初的现场演唱啊?我上网找了好久,你是怎么找到的,太神奇了。”
“嘻嘻!”文茜掩嘴笑道,“这个是一个学长给我的哦,听说当初他和胖姐是同一所学校的,那时候他就在现场……”
“哇,这个这个……好帅!他是谁?”
“他叫杨翊,听说出国了。”
“哎,可惜……”
“这个打鼓的是谁?好挫!”
“不知道,听说因为打架被警察抓走了,他们叫他小霸王……”
“那胖姐呢?为什么以后再没有听说过她的消息?”
“你不懂吧?我告诉你哦,小道消息,听说他们三个是三角恋,杨翊喜欢胖姐,胖姐喜欢小霸王,小霸王……”
“他喜欢杨翊啊?”
“噗……”
“不是啦,小霸王他不喜欢胖姐,于是喜欢的人坐牢了,喜欢自己的人出国了,胖姐伤心欲绝,就出家了……”
“太假了,我怎么感觉像是小说里的情节?”
“你不觉得很凄美么?这么好听的歌,背后一定有个很动人的故事,这个是我最喜欢的版本了。”
“哈哈啊……我也喜欢,放大屏看,原版的跟翻唱的就是不一样……”
“胖姐太帅气了……”
叶子非躺在床上,嘴角浮现了一个淡淡的笑容,好像还沉静在自己的梦中,如今的叶子非(君毅)已经和一年前的她,有了天翻地覆的变化,最明显的是一身肥肉都消失不见了,圆润的脸庞,零碎的短发,一身古铜色的皮肤,泛着健康的光泽,身高又长了两公分,一米七四的高挑身材,整个人给人感觉,像一只雌伏的猎豹,优雅中带着几分野性的美。
她睁开眼,黑白分明的大眼,带着几分锐利的光芒,耳畔听着熟悉的歌声,神情还有些恍惚,看了看自己的三个新室友,一个挺身直接站了起来,将其他三个人吓了一跳。
叶子非有些不好意思,抓了抓枯燥的头发,沙哑着声音,说道:“你们好,我是叶子非,这届外语系新生,刚来报道。”
她沙哑的声音低沉,充满了别样的魅力,不过几句话,就把所有人的目光都集中在了她身上。
“哇啊,你好高,你是打篮球的吗?”
文茜站到她身边整整矮了大半个头,一脸的羡慕。
“不,没玩过,不过斯诺克玩得不错。”
“……”文茜扑闪着眼睛,傻傻的问道,“什么是斯诺克?”
“就是桌球啦,笨蛋!”甄玉忍不住一旁解释。
“哦,哦……”
“你好,我是甄玉,你叫我玉米好啦!”
“季雅秋,朋友都叫我小雅……”
“我是文茜,文是文天祥的文,茜是那个什么茜,可以叫我茜茜……”
虽然不过开学一个月,甄玉已经和她们两个的关系不错,偶尔也会开开小玩笑,虽然不太喜欢新来的这个同学,不过还是决定先搞好关系,问道:“我看过同班同学的文档,你不是神都人么?怎么今天才来报道?”
“哦,去了一趟新疆,跟学校请假了。”
文茜好奇问道:“新疆?是不是去布达拉宫玩啦?”
季雅秋叹了口气,道:“茜茜,布达拉宫是在西藏啦,你高考怎么考上神都大学的?”
文茜狡辩道:“高考又不考这个,我怎么会知道!叶子姐姐,你去新疆做什么?”
“呵呵,没什么?打猎去了……”
在新疆三个月里,她和同伴们捣毁了三个偷猎组织和一个境外运毒组织,几次枪战,多少队友都躺在那片戈壁滩上,永远回不来了……
☆、第四十章 王室佩刀
叶子非打开自己那个黄色旅行包,里面只有几套衣服,看款式都跟她现在身上的差不多,颜色不是土黄就是黑色的,清洗得都有些泛白了,整整齐齐的叠放着,拿出来时还带着清香。
甄玉心想,这个叶子非虽然是神都人,她家里条件肯定很差,今后最好要避免跟她谈钱的事情!
文茜眼尖,一眼就看到了袋子底部放着一块金属铜质物品,冒失的伸手就去抓。
叶子非条件反射的,手抖了一下,眉头微皱,任由她拿了出来。
这是一把尼泊尔狗头短刀,刀鞘是黄铜制作而成,上面镶嵌着红蓝宝石,黄铜已生出绿色铜锈,宝石蒙上一层薄雾,看样子有些年头了,文茜左看右看,很是喜欢,忍不住道:“叶子姐,这个是你从新疆买来的工艺品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