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主任叹了口气,似乎明白了什么。
多年前的那场车祸,不仅令他失去了一条腿,也让他的脾脏与肝脏受到了极大的损伤,需要悉心养护。事故后的几年,他的身体调养得还不错,渐渐稳定。可后来在海德堡的一场事故,他的内脏再次受到重创,令他差点死掉。脾脏切除后,他身体的免疫力变得极差。这几年,他先后两次被医院下过病危通知书。
傅云深静静地站在309病房外。
门是虚掩着的,透过门上小小的玻璃窗,他一眼就看见了朱旧的奶奶。满头银丝的老太太,哪怕病着,头发也梳得一丝不苟,仪容打理得很整洁,面色因为化疗,有点苍白。
老太太正在在削平果,一边跟邻床的病友讲话,脸上带着笑,不见绝症病患的那种沮丧绝望。
“我孙女儿啊,去美国那边医院辞职了,回来后就到这家医院里来做医生。外科的,医院重金聘的咧!”老太太的语气里满是骄傲。
“小朱这孩子真不错,又能干又孝顺。”病友说。
“那可好,以后有什么事情,就可以找小朱医生了呢!”另一病友说。
“朱家奶奶啊,你可真是好福气哟!”
老太太爽朗地笑着,将苹果递给病友,又拿起另一个开始削。
……
他总算知道了,她爽朗、坚强的性格原来像她奶奶。
他想起她曾说过,我奶奶啊,不仅是我的亲人,也是我的老师、朋友、人生导师!她说起这些,语气里也满是骄傲。
他知道,奶奶是她心里最最重要的人。
他曾开玩笑地问她,我跟你奶奶,在你心里,谁排第一呢?
她毫不犹豫地回答说,奶奶。
见他有点受伤的神色,她就亲亲他,哎呀,你别伤心嘛,你是第二重要的呀!
他当然没有真的伤心,但见她有点着急的模样,玩心更重,故意板脸严肃地说,那如果你奶奶不同意我们在一起,你会怎么选择?
她很肯定地说,不会,奶奶很疼我,而且,她很尊重我。她也会很喜欢很喜欢你的,像我一样。
噢!他拉长声音,像你一样,很喜欢很喜欢很喜欢我?
她也不害羞,捧着他的脸,对,像我一样很喜欢很喜欢很喜欢很喜欢你。
他转身,慢慢地离开了病房。
他多么想为她留住她心里最重要的那个人,不管用什么办法。可他深刻地明白,在噩梦般的疾病面前,人是多么渺小而无力。
“哧——”
疾驰的车子忽然停了下来,闭眼休息的朱旧睁开眼,窗外依旧是沿海公路,不远处是午后阳光下蔚蓝的海域。
她惊讶地看着季司朗。
季司朗回望着她,再次说:“我们还是别去了,我会同家里解释清楚的,你并不需要出面。”
她瞪他:“别啰嗦了,开车。”
不用想,她也知道他会怎么同家里解释,一定把所有的责任都揽到他自己身上。季家那种家庭,最重声誉与脸面,他们婚礼的请柬早已派发出去,忽然取消,无疑会成为一桩笑话。
他无奈地发动引擎,其实早知道一旦她决定好的事情,是很难轻易被说服的。
“你做好心理准备,我母亲看起来斯文,但发起脾气来,挺吓人的。”
“我没关系的。”她摇摇头,“我奶奶说过,做事情应该有始有终,也应该承担必须的责任。”
季司朗说:“我真想见见你奶奶。”
“等你以后有机会回国,我介绍你们认识。”她心里一酸,也不知道,还有没有这个机会。
她与季司朗的这桩婚事,在她心里,只是对好朋友的帮忙,她也就没有告诉奶奶,否则奶奶再尊重她,也一定会反对的。
“Mint,把奶奶接到旧金山来治疗,如何?这边医院的医疗水平更好,你也没有必要离职,太可惜了。”
她摇摇头:“不用了,我会亲自担任奶奶的主治医生。”
他的言下之意朱旧明白,他们任职的加州大学医学院附属医院,在美国乃至全世界,都是名列前茅的。三年前,她进入那里的医学院攻读博士,后来在季司朗的介绍下,进入医院工作,机遇难得,也很珍贵。
可是,她知道奶奶的,她是不会离开自己生活一辈子的故乡的。
如季司朗所料,当季母听说婚礼要取消时,向来淡然的她猛地从椅子上跳起来,一连问了三句,你说什么?然后发了好大的脾气,茶杯震在桌子上,茶水洒了一桌。
最后季母将季司朗轰了出去,留下朱旧在屋子里。
季司朗站在门外,侧耳努力想要听清楚里面的对话,如果母亲发怒,他准备随时闯进去将朱旧救出来。
可里面似乎很平静,没有传出怒喝声。
很快,门被打开,季母脸色铁青的走出来,看都没看儿子一眼,走了。
“我母亲说什么了?骂你了?”回去的车上,季司朗再三问道。
朱旧说:“没有。好了,别问了,就算骂我几句,也是应该的。”
是真的没有骂她,只是说出的话却比痛骂她还让人难受。季母在平复了怒气之后,又恢复了向来优雅、高贵的姿态,只是神色很冷,就像她第一次以季司朗女朋友身份见她时一样。她只对她说了两句话,一句是,小门小户长大没有父母教的女孩子,果然欠缺教养。第二句是,我本来也不很同意你们的婚事,既然如此,朱小姐,请你离司朗远一点。以后,永远别再踏入季家。
“Mint,对不起。”季司朗轻声说。
“哎,说什么呢!你这是勾起我的内疚啊,季司朗。要说对不起,也是我对你说。”这个男人啊,永远都是这么体贴,照顾她的感受。
季司朗笑笑,没再说什么。
过了会,他说:“喝一杯去?”
朱旧指着车窗外还很高的日头,笑着摇头:“你这酒鬼!”
季司朗看起来温文尔雅的一个人,最大的爱好竟是酒,而且非烈酒不喝。
他朗声说:“人生得意失意都须尽欢,尽欢唯有酒也!”
“好,陪你喝,不醉不归!”她想了想,说:“不过,地点我来选。”
他们驱车去了贝克海滩。
抵达时太阳正慢慢落下去,天气很好,天边玫瑰色的晚霞,映射得蔚蓝的海面波光粼粼。
“真美啊!”朱旧赞道,秋风送来海水咸湿的味道,她深深呼吸,“要离开了,才有机会来看一眼。”
季司朗努努嘴:“我们去海滩。”
朱旧摇摇头,在公路边缘席地而坐:“坐这就挺好。”
季司朗想起什么,了然道:“你也真是奇怪,一面怕水,一面又喜欢大海。”
朱旧神色一黯,手指微不可察地轻颤了下,自那年寒冬内卡河里历经生死,她就对水有种巨大的恐惧,再不能近距离站在江湖河海边。
“来,干杯!敬黄昏!”她举起酒瓶朝他示意,仰头就先喝了一大口,醇烈的龙舌兰滑过喉咙,一片火辣辣的灼烧感,又喝得太急,她忍不住咳嗽起来。
季司朗指着她哈哈大笑,鄙视道:“喂,你牛饮呢!糟蹋!”
“谁说的,人生得意失意都须尽欢?尽欢呢,就是大口吃肉,大口喝酒!”
季司朗在她身边坐下来,也仰头喝一大口酒,笑道:“大言不惭!还记不记得,你那次在沙漠里喝醉了?还哭鼻子呢!”
朱旧也笑:“黑历史啊!不过,你瞎说,我哪里有哭!”
那是医疗组一个同事过生日,难得大家有时间聚在一起,买了很多肉与酒,晚上就在沙漠里开篝火Party。那晚月色极美,大家热情高涨,每个人都喝了很多酒。她酒量不太好,最后喝醉了,拉着季司朗说了很多清醒时压根儿难以言说的话,那些埋藏在心底的记忆,她第一次同人诉说。关于那晚,最后的模糊记忆是,她趴在季司朗的背上被他背回营地,絮絮叨叨地说了一路。
她以为他是为了取笑她而胡说的,其实,那晚的月色下,她的眼泪打湿了他肩上的衣裳。那是他第一次看到她的眼泪,惊得久久没有动弹。
他看了她一眼,没同她争论,感慨道:“真有点想念在非洲的日子了。”
在非洲的一年里,他们并肩作战,同甘共苦,朝夕相处,每一个日出到日落,几乎都能见到彼此。
而今,她就要离开这座城市了。
从旧金山到中国,相隔一万多千米,时差有十六小时。
酒,越喝越凉。
夕阳渐隐,一点点落入波澜壮阔的蔚蓝海平面上,最后消失不见,夜色降临,深秋夜晚的海风已带了点冷,她抱了抱手臂,忽然肩头一暖,他的风衣已披在她身上。
她歪头看他,身体微晃,眼中醉意醺然:“季司朗,这辈子能跟你做朋友,真是我的福气……”
“你醉了。”他用手背探了探她绯红的脸颊,滚烫一片。
“我没有……”话没说完,人就往一侧倒,季司朗忙拉住她,看她闭上的眼,他摇头失笑,噢,就这么点酒量,还大口喝酒呢!
他将她抱回车内,却没有立即开车,车子停泊在公路边缘,直至夕阳隐没,他才驱车离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