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爱情,也应该是如此的,累了便回家,那里有人等着我,他会给我一个温暖的怀抱,让我可以依靠,可以放下疲惫。
那天晚上我没烧饭,用三寸不烂之舌劝说莫北风,终于让他答应我吃外卖,叫了外卖之后,我靠在他的怀里一边吃饭,一边陪他一起看电视。
我说:“你知不知道我每次回来的时候,看见你在家里等我,就觉得我是个十足的爷们儿,每天在外面拼搏,就是为了养活家里的小媳妇儿。”
莫北风当即就去拿笔记本电脑出来,当着我的面上了招聘网站,貌似认真的思考,问我:“你觉得我这样适合什么工作比较好?”
我问他:“你为什么要工作?你现在卡里的存款就算整天吃喝没有收入也足够你养老了。”
莫北风仔细考虑了我的话,恍然大悟后又认真的摇摇头说:“不行,我还得养你,有句话说唯女子与小人难养也,你属于难养的那种。”
我当时合上了莫北风的电脑,扯了扯嘴角,心里还挺庆幸他这样,至少表明他没有因为时间的推移,没有因为环境的变化而改变,他永远活他自己划定好的几十平的房子里。
几个月后,我听说齐一结婚了,我以为她们的婚礼现场不会太幸福,不知道抱着什么心情,去了齐一婚礼的现场。
他的婚礼很隆重,包了l市最豪华的酒店,据说和他结婚的那个女生,是房地产大亨的独身女。我就站在他们婚礼的外场,看不见人,只能听见里面主持人传来祝福百年好合的声音。
我在那里逗留了挺长时间,路过的服务员还给了我一杯酒。
那杯酒没喝完,我再度看见了齐一。
他变得不一样了,脸上没挂着以往活泼的笑容,穿的也不是休闲装,一身西装革履的站在那儿,胸口别着一朵娇艳的蔷薇。他朝我走来,对我敬了一杯酒,我没理会他,忍了许久才没将手中的酒泼在他的脸上,打算喝完这杯,就替白木花向她的过去正式告别。
133.133:而我们会更好
齐一靠着墙,像是没指望我会理会他一样,安静了很长时间,才指着不远处的新娘对我说:“看见了吗?本市最有钱的人,就是她爸爸。 ”
我哼笑一声,对他这种类似炫耀的行为有些鄙夷,随后便听见让我震惊的话,齐一苦笑着摇了摇头,说:“但她不是我爱的人……我曾以为我是自由的小鸟,白木花是我的归巢,后来我才发现,我从来就不是一只鸟,我是一只家里圈养的鸡,向来不会飞,又怎么会有归巢。”
“我和她,是两年前认识的,一年前才确定在一起,对家里,我一直瞒着白木花的身份,对白木花,我却一直瞒着家里的情况。我早不是逍遥自在的公子哥儿了,太多的债务和压力在我的肩膀上,我扛不住的。”
齐一喝完那杯酒,把玩着手里的高脚杯,随后对我说:“良辰,我不是不爱她,我是不能爱,白木花能给我爱情,却给不了能救我一家人的金钱,而她……”他看了看新娘,眼神顿了顿:“我能给她一生无忧无虑,唯独给不了爱情。”
齐一口中的情爱,我听厌了,将手中的酒杯递给他,我面无表情,那一刻心里也没有太大起伏,朝那个已经走过来的新娘看一眼,随后脱口而出的是:“祝你们百年好合。”
齐一是爱白木花的,但他也放弃了白木花,我知道这一切,觉得可笑,却也无可奈何,如果我像齐一一样,背负着家里的债务,是否也会放弃莫北风而投入另一个人的怀抱?
这想法让我冷汗淋淋,心里却庆幸,幸好我不是齐一,我也没有齐一那样复杂的家庭,也幸好莫北风不是白木花,即便我在面临利益与爱情挣扎,他也不会轻易放手,让我离去。
后来,我就没有齐一的消息了。
除了齐一之外,我也没有杨厉、邱仲学和杨楠的任何消息,只是偶尔某个月,白木花会发一条短信告诉我,她在那边过得很好,让我不要担心。
我回归了正常生活,该吃吃,该喝喝,该上班就上班,有的时候在公司还得陪着江瑜向他母亲斗智斗勇,给莫北风带点儿东西什么的。
莫北风倒是把江瑜折腾的死死的,我带莫北风看台湾言情偶像剧,莫北风的漫画中就出现了家庭伦理剧情。
我带莫北风去批发市场里的菜市场买新鲜的蔬菜肉类回来做饭,莫北风的漫画中就出现了大卖场等奇怪的场所。
江瑜一拍桌案将漫画扔在那儿,指着上面的人物恨铁不成钢的朝我看来,气的牙痒痒:“热血男儿为什么会出现一个恶毒的后妈?少女英雄救美两人相爱又是什么鬼?这是在画灰姑娘吗?!”
“还有这个,这是古代修真啊,为什么这里加了一个这么突兀的城镇,城镇里专门买可以烤肉的生菜和搭配更好吃的西兰花?以为我看不出来你们去过农贸市场啊!给我重画!”
莫北风开脑洞的结果就是没完没了的修稿,那段时间天气热,下午又意外停电,他闷在家里四十多度的天,差点儿晕死过去。
我就给他买了冰棍,一边喂他吃冰棍,一边看他电脑上画的一个配角帅哥躶体。于是眼神不受控的在莫北风和电脑里的裸男身上来回转换,他穿着单薄的背心,几乎半透明,在阳光下汗水浸透了衣服,露出身材的弧度,那一瞬,我的鼻腔有点儿热。
莫北风挑眉问我怎么了?
我擦了擦鼻血,笑道:“天太热了,上火。”
134.134:最后一面
又一年漫展,莫北风的第五本新书终于上市了,江瑜给他安排了签售会,地点正好在s市,时间也与漫展重合,定在了寒风凛冽的元旦。
我哆哆嗦嗦的裹着羽绒服看向莫北风,那家伙差点儿把酒店里的棉被裹出来了,此时抢了江瑜的衣服,把自己包得只剩下一双眼睛。
他有些委屈的朝我看过来,说:“早知道我就穿战袍了。”
他的那个钢铁侠战袍,一丝风也别想从缝隙中吹进去,现在想想,莫北风穿着钢铁侠过来签书,倒是挺有意思的。
签售会即将开始的时候,我接到了我妈的电话,看那头随行的化妆小妹正在脸红着给莫北风打理发型。
那一头棕色的头发被她整齐服帖的梳在了脑后,额前一丝留海也没有,露出了莫北风的整张脸,还别说,是真帅。
我妈在那头喊:“元旦还工作!你们公司怎么这么狠啊?你说你工作就算了,怎么阿风也要工作?你们俩谁也不打算回来吃汤圆了是吧?”
经过一年的相处,我爸妈完全倒戈莫北风,现在莫北风在家里除了受我的膜拜之外,还要受我爸妈的宠爱,简直就是一小皇帝,最近酸奶看我的眼神也骄傲了起来,有点儿‘狗仗人势’的感觉。
那小家伙,回头我就得整治它!
我对我妈说:“就几个小时,机票都买好了,晚上肯定能回去。”
我又看向那化妆的小妹,她正用摩丝在莫北风的头上喷了一层,发胶将莫北风的头发固定好,整个人看上去像是电视剧里的霸道总裁一样,若不是他露出的依旧是那副事不关己的面瘫脸,我差点儿觉得认错了人。
我妈又说:“那我要给你留门吗?留几点?干脆叫你爸去接你们吧?”
我叹了口气:“妈,我们自己回去!好了不说了,这边要开始了,挂了啊!”
挂了我妈的电话,我连忙朝莫北风走去,拿走化妆小妹手上的东西,用水把莫北风那一头的发胶洗干净,吹风机吹干了之后,直接用一个一次性皮筋在他的头顶扎了个小辫子,歪歪的搭在了脑后。
他额前一卷呆毛因为吹风机过热的原因,彻底翘了起来,配上他那张脸,看上去简直蠢得不能更蠢,这样才是莫北风,我前后左右看着都满意。
我拍了拍手,说好了,莫北风才对着镜子看了一眼,长长地啊了一声,说:“我都三十岁了……”
我即刻打断他的话:“所以才梳这个发型,你都三十岁了是时候装嫩了!好了要开始了,快出去吧!”
我推着莫北风出去,把他按在了座椅上,结果给他再怎么打扮都没用,这家伙只要是能吹得到风的地方,非得把自己里三层外三层的包裹严实了。
排队的人倒是很多,有两个女生从我身边路过,还低声尖叫的说了句:“看到了吗?他的头发,好萌啊!”
“对啊对啊,翘起来的!”
我噗嗤一笑,转过脸朝莫北风看去,那一瞬,看见了个熟悉的身影。
这里是杨楠的老家,莫北风来之前又做了那么多宣传,再碰见杨楠也是意料之中的。
我没有走过去,只是稍微靠近了点儿,此时莫北风垂着头,只露出一双眼睛和三根握笔的手,打抖的拿过那本书,在上面签下自己的名字。
杨楠的声音带着几丝沙哑,她说:“请在上面写,送杨楠,杨是杨树的杨,楠是楠木的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