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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双面总裁 (林镜玄)


  沈尽欢混沌的大脑渐渐清晰,当她看清男人的真面目时,暗暗松了一口气。
  虚惊一场!
  不是秦深,而是一名陌生男子。
  “很抱歉,我的司机不懂事,给你们添麻烦了。”男人的声音好听得如同大提琴一般,黑眸扫过来的时候真真叫人窒息。
  俊男!
  实在太俊了!
  王玲连话都说不利索了,她含羞带怯地看着那帅哥,语无伦次道:“没、没事,其实是我、我们给你添麻烦了!”
  沈尽欢:“……”
  帅哥从口袋里摸出两张名片,递给她们一人一张,并解释道:“以后有什么需要可以联系我。”
  王玲感激地接过名片,对着光看了看上面烫金的文字万盛沈让。
  “沈让?!你就是沈让吗?!”
  王玲一下子疯了,男人儒雅地点点头:“正是。”
  “我的天哪……”
  眼前的男人竟然是S市鼎鼎有名的万盛酒店总裁!所谓万盛酒店,垄断了全市的酒店餐饮行业,每年创造的利润根本就是天文数字!而更听说万盛的总裁年轻有为,是S市为数不多的钻石王老五!每天想要倒贴给他的名媛都不胜枚举!
  真没想到,她王玲居然走了狗屎运,一下就碰到了这种只活在传闻中的风云人物。
  “您本人比杂志电视上都要帅!”
  “呵呵,谢谢夸奖。”
  沈让客客气气地道了谢,而后目光颇有深意地盯着尽欢,好一会儿,才开口:“这位小姐看起来好生眼熟,不知我们是否在哪儿见过?”

  ☆、【007】欢欢,你干脆跟我一起去百乐门吧

  沈尽欢听了他的话,这才以为自己可能真的是被秦深回国的消息吓傻了,所以才在大白天出现幻觉,将沈让当成了秦深。
  此刻她也意识到,今天在华利大厦门口不小心踢坏车灯的那辆林肯车的主人,不是秦深,而是沈让。
  “不好意思,今天是我踢坏了您的车灯,我很抱歉。”尽欢态度谦卑地说道。
  沈让闻言眯起眼睛,此刻看向沈尽欢的目光里掺杂了一些令人费解的情绪。
  原来,今天秦深问的女人是她。
  再细看她的眉眼,沈让愈发觉得熟悉,隐约间似乎之前真的碰见过。
  “不要紧,是我的司机不懂事,倒是给你们二人添麻烦了。”
  沈让随口解释,看来这女人误以为他是车主了。
  “真的很抱歉。”沈尽欢再次弯腰赔礼。得知车主不是秦深之后,她的表情也没方才那般僵硬了。
  沈让离开之后,王玲一边拉着沈尽欢目送他的车,一边兴奋地狂叫:“欢欢,你怎么那么淡定啊?刚才那个人是身价上亿的沈让啊!”
  沈尽欢默了默:“有钱人应该都是互相认识的吧?”沈让这么有名,或许他和秦深……是朋友?
  意识到自己在不知不觉中有想起了秦深,尽欢顿时懊恼不已,她也不管王玲在耳边叽叽喳喳,拉住她的胳膊,说:“玲珑,请我吃饭吧,我快饿死了。”
  王玲爽气地答应了。
  “今天真是连累你了,走,姐带你去吃大餐!”
  “不用大餐,能填饱肚子就行,你的钱也是辛辛苦苦挣来的,别铺张浪费。”
  “欢欢,你对我真好,就冲你这句话,今天我请你吃你最爱的大盘鸡!”
  “……”
  ……
  到了饭馆,王玲问沈尽欢借手机给夜总会的妈妈桑打个电话,她的手机没电了,当沈尽欢将自己那古老的诺基亚手机递上去的时候,王玲眉头皱了起来,声音拖得长长的,抱怨道:“欢欢,你对自己太抠门了,现在这个社会谁还用这种老年机啊?”这种手机估计连捡垃圾的大妈大爷都看不上眼。
  沈尽欢摸了摸鼻子,丝毫不觉得丢脸,理直气壮地说:“我觉得挺好的呀,手机只是个通讯工具,要那么好看做什么?能接打电话能发短信,实用才是王道的。”
  “哎……你真是,”王玲叹了口气,心疼她那股执着劲儿,“要我说你什么才好呢!你给火儿什么都买最好的,为了给他买个进口书包能自己吃一个月的泡面,为什么就不肯对自个儿好一点?你看看你身上这件衣服,颜色都掉光了,你还当宝贝似的穿出来,真是暴殄了你那么好的皮囊和身材了……”
  都是花一样的年纪,沈尽欢过得却比同龄人苦太多太多,她没有稳定的工作,只能私下里接点图纸画一画,领着一份随时都会停止的微薄薪水,将火儿拉扯到四岁。她从来都舍不得打扮自己,但是对待孩子,却从不吝啬。
  火儿就是她的命根子,同时也成了她的负担,有了火儿这个拖油瓶,她想要嫁个好人家只怕比登天还难了。
  王玲很清楚,倘若不是当年的那场意外,她的命运定然是不一样的,记得高中的时候,沈尽欢就是老师眼里的乖乖女,成绩优异,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班主任甚至说凭她的能力考上A大绝对不是梦,或许还能争取到出国留学的机会,加上她长得美,性格温顺,家庭条件也算优渥,将来不说是发展最好的,但肯定要比一般人出色许多。
  可谁知,高考三天,她都缺席了。
  而等王玲得到消息从S市赶回A市找到她的时候,沈尽欢的妈妈已经疯了下落不明,继父也卷走了所有财产消失,就连她继父前妻的弟弟,也就是尽欢的小舅舅,一直以来都很疼尽欢的那个男人也突然出国,而沈尽欢本人似乎也遭逢了巨大的打击,整个人如丢了魂似的,每天不吃不喝傻傻坐在窗口,口中一遍又一遍地问着为什么。
  王玲当时追问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沈尽欢只是睁着一双枯竭的眼睛空洞茫然地看着她,她实在心疼,便不再逼她。
  直到后来火儿出生,王玲才意识到高考那三天她究竟发生了什么事。
  沈尽欢带着孩子在老家住了两年,她当时年纪小,老家的人思想封建,见她未婚生子各个在背后唾骂,甚至有人因此而去骂她的外公和外婆。
  如此巨大的压力之下,沈尽欢带着儿子离家出走了。
  王玲曾问过,火儿的爸爸究竟是谁,沈尽欢死咬牙关不肯说,后来随着时间的流逝,火儿的五官长开了,王玲才发觉孩子和尽欢的舅舅长得相似。
  再后来,王玲不问也不说,只是默默地给予帮助。
  只可惜她那会儿也是刚来S市,漂泊无依不说,在百乐门也没有立足之地,她所赚不多的钱根本不够支撑三个人过活,沈尽欢不想拖累她,便单独住出去了,也从此拒绝她资金上的帮助。
  有时候,王玲真觉得她们同病相怜,不过很多时候她都觉得自己比尽欢要幸福得多。
  “尽欢,待会儿吃完饭我带你去买身衣裳吧。”
  “不用啦,我这件衣服很好,不用浪费钱。”
  沈尽欢垂眸看了看自己的衣服,干干净净的白衬衫,黑色的A字裙,简洁大方,虽然洗得次数多了,但却没有一个破洞,清清爽爽的,并没觉得哪里不好。
  王玲顿时连吃饭的心情都没有了。
  “你快打电话。”沈尽欢催促了一声。
  王玲回过神来,迅速给妈妈桑打了个电话,交代她自己今晚晚一点出台,之后便挂了电话,问:“今天面试怎样?中了吗?”
  提到这个沈尽欢不免有些丧气,叹息道:“本来一开始苗头挺好,后来知道我高中没毕业就开始质疑我的建筑师资格证是伪造的了。”
  “这些人真是狗眼看人低!妈的!欢欢,你别难过,是金子总会发光的,刚才那个沈让不是给咱名片,说只要有需要可以联系他吗?回头就去他的公司试一试。”
  沈尽欢娥眉轻皱:“啊?这不好吧?”
  “这有什么不好?总之当务之急是赶紧找个工作,要实在不行你就干脆跟我一起去百乐门吧!”

  ☆、【008】余光瞥见一抹熟悉的身影

  “实在不行的话,你就干脆跟我一起去百乐门吧,有我罩着你,捞笔大的完全不成问题。”
  “那不行!”沈尽欢立马拒绝。
  “欢欢,我真不懂你,家里都快揭不开锅了,你还要那可笑的自尊做什么?妈妈桑说了,只要我介绍过去的人她可以给很好的待遇,轻轻松松就能赚钱解决温饱问题,你当真不考虑一下吗?坐台没什么不好,你可以卖酒不卖身啊,又能得一笔丰厚的小费,何乐而不为呢!”
  如今这个世道早就成了有钱走遍天下,无钱寸步难行,沈尽欢这样的人,当属这浊世下的一股清流,格格不入,叫人心疼又扼腕愤慨,假使她稍微能屈服一些,日子也不至于过得此般清苦。
  沈尽欢沉默地盯着桌面一言不发,不过这态度也是很明显了:她不坐台。这是她最后的底线。
  她是个当妈妈的人,如果去那种风月场所,将来被人知道了,儿子的脸往哪儿搁?她宁愿辛苦一点,也绝不允许自甘堕落。
  王玲被逼无奈选择这样的工作,她无权评论是非,她唯一能做的就是守好自己的底线,做一个身家干净敬业称职的母亲。
  “欢欢,你总得为火儿考虑一下吧,你这再找不到工作,难不成要带着火儿喝西北风去吗?现在上补习班要钱,回头九月份正式开学了又要学费,你没工作怎么供他上课?难道你想火儿将来和你我一样,高三都没毕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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