兄妹俩正说得热闹,沈国栋兴致勃勃地抓了一只草龟回来,拎到周晚晚面前献宝,拿着几条小鱼让她去喂乌龟。
几个小孩子蹲在旁边兴致勃勃地看着,周晚晚想让孩子们去喂,沈国栋偏不肯,“要不是想让你看看,我才不费劲抓它呢!别看它现在慢吞吞的,在水里可快了!”
周晚晚没办法,只好捏起小鱼去喂,沈国栋吓得赶紧拦住她,“咬着你!”拿了树枝做成筷子给她,还是不放心,自己带着她去喂,别人还没怎么样,他一个人就忙活得热热闹闹。
等周晚晚终于喂完,他才把乌龟交给孩子们去玩儿,要带着周晚晚去摘榛子,“南山上有一片,你小时候不是喜欢吗?”
周晚晚不想去,她又不是小孩子,哪好意思像小时候一样玩儿,“我今天穿了裙子,不方便上山。”
“没事儿,我背你上山,到时候你坐我肩上摘!”沈国栋看周晚晚还是犹豫,给她展示自己的肌肉,把画室里的雕塑模型模仿了个遍,大卫,思想者,掷铁饼者……
“看见没有,力与美!你以后就画我得了!我给你当模特,有血有肉的多有感觉,省得你画画不理我我还难受。”
周晚晚被她折腾得没办法,只好跟他去。
虽然不是小孩子了,可还是玩儿得很开心。
两人高高兴兴打打闹闹地回来,带了一大把野花和一堆榛子,周晚晚把东西交给孩子们,忽然想起了莫兰教授的那句话,“你不再是生活的旁观者。”
她重生回来,虽然对哥哥们感情深厚,在很长一段时间,对待自己的生活,确实是一直在旁观的。
可是她遇到了沈国栋,这个人有着用不完的热情,不由分说地将她拉入这热热闹闹的尘世之中,催着,哄着,骗着,折腾着,把她的心填满,把她的生活搅和得丰富多彩,把她从一个冷漠的旁观者变成一个参与者,并且乐在其中。
“沈哥哥,到了北京就是秋天了,我们去摘栗子吧!”周晚晚迎向沈国栋阳光一样灿烂的笑脸,自己也跟着笑了起来,“我们做栗子糕,我给你念菜谱!”
周阳指指小寒山的方向,“我们也种了栗子,明天带你去看,还有好多果树,你喜欢的都有,以后你想吃什么大哥都给你种!”
小寒山竞标承包,周阳大手笔地把它承包了过来。
以后的五十年,那里就是他们的了。
那里有着他们兄妹最美好的记忆,他舍不得把它交到别人手里。
“大哥!以后我吃什么都找你,你要管我一辈子!”周晚晚抱着周阳的胳膊,把头靠在他身上。
“大哥当然得管你一辈子!这是应该的!”周阳可从来没觉得妹妹嫁人了就能放手,”你们走得再远这里都是你们的家,什么时候都不能把根丢了呀。“沈国栋对他们兄妹腻歪的方式看了二十多年,还是有点嫉妒,他媳妇当然得自己管!
周晚晚抱着周阳的胳膊回家,步子都是欢快的,像小时候拉着大哥的手,只要有大哥在,她就是这个世界上最幸福最安全的小孩,长到多大都不会变。
周阳被妹妹哄得高兴,拍拍她的头接着献宝,“你还记得我们第一次去墩子的部队看他,那里有一种你喜欢吃的小红果子吗?我今年也找到树苗了,明年回来在自己家就能吃着了。”
“大哥!”周晚晚抱着周阳的胳膊跳了起来,“你是这个世界上最好的大哥!”
雅雅扑过来抱住周阳的腿,“大舅舅!果子!”小吃货听到好吃的也很激动。
周晚晚把她拎起来教育,“找你哥去!不要抢我大哥!”
周十一刚拉住周晚晚的手,也被他爸爸教训,“去找你妹妹去,别抢我妹妹!”
兄妹俩教训完两个小的接着腻歪,周十一背起雅雅安慰她,“十三,等果子熟了十一哥挑最好的给你送去!”
有了雅雅,周十一要一个妹妹并起名叫“十三”的愿望终于实现,对这个妹妹他可是宝贝着呢!
雅雅有吃的就可以,大舅舅给的还是十一哥给的一点不介意,小胖胳膊搂住周十一的脖子,学妈妈一样撒娇,“十一哥,你是世界上最好的哥哥!”
走在旁边的林子舒面无表情,心里却在考虑,得赶紧找机会带雅雅去米德尔顿家的葡萄园和茶园看看,说不定她会喜欢,或者再建个农场,养两匹小马驹?
周十二笑眯眯地从兜里掏出一块巧克力递给雅雅,马上换来她扑到自己身上,换他来当世界上最好的哥哥了。
对待这个小妹妹,什么计划和心思都不如一块巧克力管用,周十二再次证明了这个真理。
沈国栋顾了老婆又要顾女儿,前前后后地忙着,把所有东西都让墩子拿着。
墩子又背又抗,手里还得拎只乌龟,很是狼狈。
周晨要帮忙他还不肯,只好两手空空地跟着他,一只手插在兜里,优哉游哉地拿柳条戳那只乌龟,“回去在乌龟壳上刻上‘沈国栋’,让雅雅养着当宠物。”
墩子马上怨气全消,浑身是劲儿,脚下如飞。
周阳带着周晚晚走在前面,给她讲自己的未来规划,“多开发几个原石基地,品种也丰富起来,让全世界所有知名建筑都有中国建材的影子。”
周晚晚信心十足地点头,她相信周阳能做得到。
接着,她又想到沈国栋,想到墩子和周晨,他们都和周阳一样,心存理想,并且正一步一步地在实现它。
她重生归来,从未想过要去改变任何东西。
她只是全心全意地去爱了几个人,而这几个人,正在让这个国家变得更强大,让这个世界变得更美好。
真好。
后记:再见
完结了。
写完最后一个字,以前兴致勃勃地计划“等我写完”要去做的事,竟然一件都提不起兴趣。
当然了,明前茶上市,这个还是不能错过的……
15年6月9号发文,16年4月10号正式完结,整整十个月,姣姣这辈子还没为一件事坚持过这么长时间。
当年高考都没努力这么久。
唉!年少轻狂啊……
不过,现在想想,也没后悔,哈哈!
心里有点乱,原谅姣姣的胡言乱语。
回头看看这一百七十多万字,姣姣自己都有点崇拜自己。
对网络小说动辄几百万甚至上千万的大部头来说,这一百多万字肯定不够看,可是姣姣在此之前写过最多的字是大学毕业论文,跟自己比,这已经很厉害了。
嗯,时刻肯定自己,这真是个好习惯……
当初动笔的时候,看看自己准备的资料,姣姣很有信心地认为至少得写个三五百万字,跟编辑沟通,本着谦虚谨慎的原则,才定了个一百多万……
这要从写这篇文的初衷说起。
姣姣的本职工作就是写字,去年也是这个时候,接到任务,单位要整理编纂一份大型历史文献,估计是惩罚姣姣抓阄的时候心不在焉,抓到了六、七十年代这段。
现在想想,那句挺流行的话还真对,有些人遇到了是幸福,遇不到是幸运,其实有些事也是这样。
对那段时期了解得越深,姣姣的心里越不能平静。
任务完成上交,姣姣却还是忍不住更深入地去查资料。采访亲历那段历史的老人,知道得越多越放不下。
在我们眼里纯朴到有些土气的老人,拿出珍藏的老照片,烫着卷发抹着口红,在工厂的大门前摆出潇洒时髦的姿势,最显眼的背景是那块巨大的厂牌。
让他们讲讲当年的事,开头一般都是“我十八岁进厂……”。
他们是真真正正地为自己的工作和青春骄傲过的一代。非常幸福。
当然。那个时期更多的还是困苦。
远远比历史教科书上鲜活深刻的血与泪。
那真的是一个让人欲罢不能的年代。
至少让姣姣有冲动到一定要为此写点什么的地步。
写点能让更多的人看到,哪怕了解那么一点点,也比那篇写完了就放到资料室里接灰的工作文章有价值。
姣姣退了又退。妥协删减改动了无数东西,才有了这篇小说。
所以写完也找不到松了一口气的感觉,还是觉得意犹未尽,很多话根本没有说出来。
当然了。最大的原因还是姣姣笔力有限,把当初信誓旦旦的一部正剧写成了小白狗血文……
翻翻当初找的那一大堆资料。姣姣觉得下本书还是得写这个题材。
咳!大家别走,这真的不是广告……
嗯,还是接着说下本书好了……
下本姣姣还是要写这个年代的事,不过要换地图。转战城市和工厂,从六零年那场大跃进运动写起。
“这是最好的时代,这是最坏的时代;这是智慧的时代。这是愚蠢的时代……”狄更斯一百年前说的话,完全可以拿来形容这段历史。
那个时代有最纯粹的热血和忠诚。有最澎湃的激情和梦想,有最淳朴的善良和温暖,当然也有最泯灭人性的苟且和肮脏。
那是我们这群习惯了凡事调侃和旁观的八零后、九零后完全不熟悉的东西,当做一场民俗游吧,我们再一起去体验一次。
说得好严肃沉重……
不过能看完这本的姑娘应该都不会被姣姣忽悠住,以姣姣的尿性,计划得再严肃正经,写出来也只能是一篇小白狗血文,外加甜得发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