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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欠你一个男朋友 (萌妞坑宝)


  魏警官给我的时间是半个小时,要在台上发表半个小时的感言,这可比写字需要酝酿和组织的语言多了去了。
  还好是女主持人给了我一个台阶下:“我曾经听一位朋友说起过曾总监,她虽然只是一个小小的华南区总监,但她会亲自去到每一个小店里亲自指挥排列,曾总监,台下有好几位朋友都跟你在一个行业里,能否请你详细的说一说你对店内陈列以及终端包装的见解和看法。”
  要说起和我这份工作有关的事情,那我能给他们讲一天一夜。
  所以我滔滔不绝的讲了二十来分钟。差一点就忘记自己是来做什么的了,一直到半个小时的演讲结束,张刚都没有出现。
  我一下台,张路就端着一杯温开水走向我:“说的真棒,我仿佛看见了很多年前的你,那时候你成绩优秀,总是上台发言,光彩照人。”
  我紧张的拉了拉她:“你怎么来了?你来做什么?”
  张路示意我镇定:“有你的地方就一定会有我,我要是不在的话,才不正常呢,你说累了吧,喝点水等着看韩野上台出丑。”
  看着张路一副看好戏的模样,我忍不住给她泼冷水:“韩野能够撑起那么大的企业就证明他不是个纨绔子弟,你想看他丢人现眼。估计很难。”
  张路推了推我:“听起来你还是很护着他的嘛,说说呗,你用什么理由说服的韩野,像他这种死倔死倔的人,你就几句话把他给搞定了,我也要学学。”
  我喝了那杯水,四下张望了一遍,附在张路耳边悄悄说:“你今天是不是吃醋了?”
  张路掐了我一把:“瞎说什么呢,我才不会吃醋,我吃哪门子的醋,我为什么要吃醋啊,你别转移话题,你现在左拥右抱的,我多羡慕你。”
  明明就是吃醋了。傅少川护着陈晓毓的那种感觉十分明显,张路并不是个木讷的人,更何况她处于爱情状态里,肯定比我感受到的更直接。
  “别装了,你这脸上就写着四个字,我吃醋了。”
  张路下意识的摸摸自己的脸,然后十分勉强的承认:“就是觉得傅少川竟然会对陈晓毓这样的贱人这么关心,真是瞎了眼,不过也难怪了,他们有过婚约,你没看见陈晓毓一口一个大哥叫的时候,傅少川那贱模样,老娘我真想冲上去扇他两巴掌。”
  我也是喝了太多水,内急,才没跟张路继续扯下去。
  “你先坐着,我去上个洗手间,憋死宝宝了。”
  张路随后跟我起了身:“我陪你去吧。”
  我轻笑:“你还怕我会丢了不成,回到这儿跟回娘家一样,你就放心吧。”
  张路十分紧张:“我是怕张刚会躲在哪个不为人知的角落里盯着你,刚刚那么多的人都在喊你的名字,张刚要是躲在这附近的话,他一定会知道你来了的,说不定他正在人群中猫着,等着和来参加座谈会的人一起离开,见到你起身,他肯定会想办法挟持你。”
  我边走边小声反驳她:“你以为警察都是饭桶吗?指不定这儿哪个高楼上就埋伏着狙击手,张刚要是敢乱来,肯定会死的很惨的,况且你见过几个挟持人质的凶手能够活着离开的?”
  张路惊恐的看着我:“现实生活中我还没遇到过挟持人质的凶手,只在新闻里看见了,总而言之我要跟你寸步不离的在一起,你要是出了事,韩野非得跟我拼命不可。”
  我噗嗤一声笑了:“又不是你伤害我,他跟你拼哪门子命,难不成他还能这么不讲理?”
  不过有张路陪在我身边,我倒是一点都不紧张了,商学院是我们记忆中青春里最青涩的时光,回到了这儿就能让我们不由自主的想起大学时期的故事。
  “曾小黎,我记得你以前总喜欢去小树林里坐着晨读,我问你,你当初是不是偷偷的爱慕着文学院有名的才子?”
  张路一问,我倒是想起来了。那时候文学院有个很有才气的男生,长的也是斯斯文文的,戴一副镜框眼镜,皮肤白白净净的,喜欢穿白色的格子衫和天蓝色的牛仔裤,卷起裤边,脚下一双帆布鞋,永远背着一个双肩包,手中拿着一本书,书页里夹着一支钢笔。
  巧的是,他也有早起晨读的习惯,也喜欢在小树林坐着。
  偏偏我那时候最喜欢的装扮也是扎着马尾穿着格子衬衫,最喜欢的也是天蓝色的牛仔裤,也穿一双帆布鞋。不一样的是,我不背双肩包,总觉得双肩包没有安全感,我背的是单肩的帆布包。
  小树林里的空气格外清新,加上小鸟鸣叫,气氛烘托的很好。
  我和才子从来没有说过话,每次我都是坐在同一个地方,与他坐的石凳隔着一百米左右的距离,我们偶尔会对望一眼,相视一笑,那种感觉就像是亲近自然。
  他很有才气,所以文学院的小姑娘很多都偷偷的爱慕他,都会因为他而来到小树林晨读。
  那段时间小树林的早晨很热闹,好多情窦初开的小女生都会借着看书偷偷的欣赏不远处的才子,偶尔有几个活泼大胆又热情的姑娘,会主动走上去问,我可以坐在你旁边吗?
  才子通常都是淡淡的笑一笑,点点头,不发一语。
  打破平静的是有一天早上,自称为睡美人的张路破天荒的起了个大早,买了早餐来小树林找我。
  说来也巧,那一天来小树林的人很多,才子来的稍微有点晚,只剩我身边还有一个位子,我以为他会转身离开,没想到他径直朝我走来,那是我第一次听他开口说话,声音轻柔。十分沉稳:
  “你好,,我可以坐在你旁边吗?”
  我也和他一样微微一笑,点点头。
  本来是个无比美妙的早晨,却被大大咧咧的张路给搅和了,她当着才子的面就开始调侃我:“我说你怎么每天早起来这儿看书,原来是和才子有约啊。”
  我当时年轻,容易脸红。
  我才大一,才子已经大四了,并且他就在本校实习,所以有很多女生爱慕也是正常。
  但我绝对没有,我跟他之间就像是树林和石凳一样,始终保持着一定的距离。
  才子见张路调侃我和他,合起书本很礼貌的说:“你们好,我叫御书。”
  当时张路就笑话人家的名字,但后来我们得知,御书只是才子的笔名,他时常在文学周刊上发表各种作品,也难怪会有那么多的人喜欢他,因为他真的是个非常知书达理的男人,修养好气质佳,在一大群从未谈过恋爱的女生眼里,他简直就是她们心目中的男神。
  那一天我心跳到快要窒息,拉着张路落荒而逃。
  后来好几天都在下雨,小树林不适合晨读了,我也偷懒睡了几个懒觉,半个月后再去的时候,他依然坐在老位置,不同的是,他见到我之后就合起书本朝我走来,在我身边坐下浅浅一笑:
  “下雨这几天你都没来,天晴了也没见你,你最近是生病了吗?”
  我当时心里想的是,这个呆子,下雨了肯定不来啊。
  我脸红着回答:“最近备考,晚上熬的有点晚,所以早上起不来。”
  那是御书第一次在我面前说俏皮话:“小懒虫,好习惯是要坚持的哦。”
  为了督促我早睡早起,御书把他常用的亲手制作的枫叶书签送给了我,上面还有他的落笔,后来又制作了一张文艺范的书签给我,上面是他的手握着一支钢笔。还有一行字:赠给灵魂永远有书香气的女子。
  我记得这两张书签我现在还保留着,在老家的阁楼里,结婚之后我们老家新建了房子,妈妈给我买了一个特别古典的书柜,我的书签就夹在宋词里。
  后来有很长一段时间,我跟御书像是有默契一般的,每天都几乎同时来到小树林,但我们依然坐在不同的石凳上,默默的看书,累了就抬头看看对方。
  张路好多次都劝我主动出击去追求他,但是才子都是只适合远观不适合靠近的,我对他仅限于欣赏,没有张路所说的那种小鹿乱撞的感觉。
  御书实习结束后,本来说是要留在学校任教的。他也是第一次邀请我周末一起用晚餐,还说我可以叫上我的朋友。
  我说我需要考虑,周日的早上,我来到小树林,几乎风雨无阻的御书却没来。
  从那天以后,我再没见到过他。
  “怎么,想起才子了?”
  张路推了推我,眼神里全是偷笑。
  我看着近在眼前的小树林,不由的感慨:“你说御书后来去哪儿了?”
  张路侧着脑袋挽着我的胳膊沉思了一会儿说道:“御书比我们大了四岁,现在应该结婚生子了吧,说不定生活早已磨光了他身上所有的才气,就像你现在,哪里还有他说的什么书香气,你现在身上只剩下母性的光辉了。”
  母性的光辉。我不由得笑了,这才是生活吧,会慢慢的将我们身上的棱角磨平,好让我们能够更圆滑的和这个世界互相接纳。
  “这样也好,不管曾经多么轰动,最终还是要回归平静的,就算是结婚生子,他应该也能把生活过成一首诗。”
  张路取笑我:“酸了吧,叫你当初不下手,你当初要是勇敢的迈出那一步,说不定把日子过成诗的人就是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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