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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世界只有我可以欺负你 [精校出版] (蒙淇淇)




CHAPTER 11

我想环游的世界,
是你在的地方
————
You are exquisite
in my eyes.
风景越美丽,越庆幸身边有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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卜先森喜欢小动物,这一点在旅行中也能体现。那一年在大阪天守阁,我臭美地穿着和服和木屐,走累了在长椅上休息,卜先森则在不远处和一只秋田犬玩得开心,他把从神社求来的御守往上一提一提,秋田犬就跟着一蹦一蹦。

看着他笑得像个孩子,我的心突然一片柔软。

没想到后来在奈良的车站,我们遇见了一只导盲犬,它的脚似乎是被什么尖锐的东西刺伤了,走路姿势有点怪,却还是忍痛带着主人前进。

卜先森很心疼那只导盲犬,上前帮它简单地包扎了一下。

在电车上我问他:“为什么导盲犬接受的训练是无论发生何种情况都不发声?”

“因为频繁发声会给外界带来麻烦。”卜先森说,“导盲犬自出生后,就开始特殊训练,从小在人类的饲育下长大,遭到攻击也不发声,是因为完全信赖人类。”

“你怎么对导盲犬这么有研究?”

“我小时候的邻居是个盲人,经营一家盲人按摩店,他对我很好,有次别人给他带了块巧克力,他竟然留了一星期,只为了给我吃。因为天气热,巧克力都化了。他很温柔善良,但是行动不便,那时我想,等我长大赚了足够的钱,我要给他买一只导盲犬,带他去任何想去的地方。可惜,我在巴黎读研的时候,他出车祸去世了。”

他心情一直有点低落,直到我们在奈良JR站前坐上去往春日大社的绿色巴士。

春日大社里,那些在海报上温情缱绻的小鹿,现实中像个强盗,我们拿着鹿饼,它们就来拦路抢夺,撕咬我们的包包,还顶我的屁股。我们举手投降把食物都给它们吃。等我们两手空空后,它们就连正眼都不看我们,高冷得不行。

“真的一点也不可爱。”我忍不住吐槽。

卜先森说:“其实和你很像,我不给你买爱豆演唱会门票,你就各种撒泼威胁,软磨硬泡。我给你买了,你就一直刷你爱豆的资讯,理都不理我。”

好像也没说错的样子。好吧,中午吃牛丼时,我不抢他拌饭用的生鸡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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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得有次在纽约哈德逊河旁被采访。

问:“有没有觉得《破产姐妹》里的max很火辣?”

我:“Yes!”

卜先森:“Never seen.”

问:“看过《暮光之城》吗?说说你们恋爱中最难忘的瞬间。”

我:“First kiss!”

卜先森:“Right now.”

后来我问卜先森:“为什么是,现在?”

“因为你竟然记得我们的初吻!”

“当然啦,不是在济州岛买姨妈巾那次吗?”

“……错了,是在地铁上你犯幽闭恐惧症那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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玩了这么多地方,最难过的海关就是保加利亚。东欧人个头都在两米左右,身形庞大吓人,把我们拉到小黑屋里各种审,幸好审问完坐上大巴,就闻到浓浓的大马士革玫瑰的芳香。那阵子我有轻微的抑郁症,卜先森就帮我报了一个芳香疗法的旅程。

五月玫瑰季在卡赞勒克,我和一群吉普赛人每天采摘玫瑰,晒得很黑,还瘦了不少。

每天都很累,和烈日、泥泞、蚊虫作伴,晚上躺在床上全身就像散架了。我给卜先森打电话,“从来没想到,体力劳动还能治愈心灵。”

他在电话那头笑了起来,“有句话,我之前跟你说,你可能不懂。现在你或许会懂了。我希望你走进田园,深呼吸,感受阳光雨露和大地的力量。我爷爷曾经跟我说,我们就像植物一样,根永远扎在土地里,就算一无所有,也不用担心,因为这片土地会孕育万物。

不知为何,我仰望着星空,听着他的话语,突然觉得心中郁结的焦灼、迷惘和失落,在渐渐淡去。或许,我们现代人的一切通病,都是因为和土地失去了联系。

回国后我养成了一个习惯,每天黄昏都在小区散步。

我从未想过,住了这么久的小区,竟然处处是风景。玉兰、桃花、芍药、蔷薇,这些花朵次第开放,就是一整个春天。

只是那天,卜先森突然念起聂鲁达的诗:“我想在你身上做,春天对樱桃树做的事。”

为什么感觉有点……是我想太多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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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去塞班岛,觉得那里简直是中国游客的殖民地,免签白本放行不说,跟团还有直飞的航班,消费水平又比济州岛、马尔代夫便宜太多,各种中餐厅,满耳朵的中文。

卜先森说:“跟在中国没什么两样。”

我说:“至少晚上没有大妈跳广场舞。”

结果当晚我们沙滩漫步,看到一群中国大妈在跳凤凰传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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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夏天,我和卜先森第一次去阿拉斯加。舷窗下是壮阔的冰河、绵延的苔原、常青的云杉、迁徙的驯鹿,还有午夜不落的太阳,美得像幻境。

行程中卜先森最期待坐直升飞机去北美最高峰麦金利山,可我那天水土不服、上吐下泻,他只好不去了,连我都觉得好惋惜,“其实你可以一个人去的。”

“一个人看风景?没意思。”

我身体恢复后,我们去沃迪兹海钓。

卜先森的公司小有起色后,他迅速学会了企业家之间流行的四项贵族运动:高尔夫、马术、网球和海钓,还拿到了海钓执照。

我们包船出海,他戴着墨镜静静垂钓,我在旁边自拍修图发状态。

很快卜先森钓上来一条大金枪鱼,笑着说:“以后我们老了,可以住到阿拉斯加来,我钓鱼,你做网红,别人笑你一把年纪了还像个洛丽塔,我就说,‘我偏要纵容她,做一辈子少女。’我们一起吃饭,一起出海,晒太阳,喝咖啡,看花开花落、云卷云舒,最后手牵着手走向天堂,许诺下辈子在这碧海蓝天里再次重逢。”

我摆手,“肉麻死了。”

他偏要让我更肉麻,居然开始念李元胜的《我想和你虚度时光》。

吃饭时我看到杂志上亨利·甘尼特说的一段话:“如果你还年轻,请远离阿拉斯加,过早领略世间极美,将使余生变得乏味。”

我嚷嚷起来:“怎么办?我的余生乏味了!”

他说:“不会吧?这明明是刚切的金枪鱼鱼生啊!”

有一年我和卜先森在清迈参加“万人天灯”活动,放灯的时候,耳边全是日语。

我把天灯放到夜空中去,闭上眼,双手合十,虔诚地祈祷朴先森爱我比我爱他更深更久,然后睁开眼,满怀期待地问卜先森他在想什么。

结果他不解风情地说:“我在想泰国人真是为了中日友谊操碎了心啊。”

那晚我俩差点儿打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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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式工作没多久,我遭遇了一次网络暴力,那段时间我微博人气急剧下降。单条阅读量、主页访问量锐减,点赞转发和评论数越来越寒碜,粉丝群变得异常冷清。

我陷入负面情绪不能自拔,跟卜先森说:“感觉那些所谓的粉丝,好薄情。”

他说:“这是一个时机,鉴定谁是你真爱粉的时机。”

“可还是很失望,感觉像是被自己信任的人背叛了。”

“我们都要学会攒够失望,然后开始新的生活。”

我突然矫情地问:“你也会像他们那样,昨天说喜欢我,明天就离开我吗?”

他竟然很配合,“不会的。你是我的‘大本命’。”

“哼,你那么毒舌,明明是我的黑粉!”

“《所以,和黑粉结婚了》。”

那是我们相识的第六年,一起去看的第99部电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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卜先森的生活自理能力特别强,在旅行中简直是哆啦A梦。

我受凉感冒了,他会拿旅舍的电吹风对着我的太阳穴吹,与此同时还拿热水给我泡脚,并且让我喝着热开水,逼我出身汗再睡觉,次日总能痊愈。我偶尔晕车,他总能掏出鲜姜片来贴在我肚脐上,缓解症状。

记忆最深刻的是在迪拜旅行,我穿的裙子起皱得厉害,那晚我们回旅店都很累了,他还用手机里的翻译APP,用阿拉伯语向前台借蒸汽挂烫机,可惜没有借到。

我在浴室洗澡,他敲门,“让我进去一下。”

“我累死了!你别闹了行吗?”我不耐烦地说。

他却已经拉开门进来,瞪我一眼,直接用衣架把我的裙子挂在浴室的钩子上。

“你这是做什么?”

他懒得理我。第二天裙子褶皱去掉了大半,我才知道,他是利用热蒸汽自然地熨平衣物。我忍不住问他为什么懂的这么多。

他毫不留情地说:“是你太小白。”

“别假装嫌弃我的样子,你明明很享受照顾我的感觉。”

我这样说着,原本准备自己撕开配Pita bread(中东口袋面包)的Hunnnus(鹰嘴豆泥),想了想还是交给卜先森。

他“吱啦”一声撕开,心情很好地递给我。

真是幼稚得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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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新西兰Baldwin St(鲍德温街),世界上最斜的街道,走上去比爬山还难,需要手脚并用街上有人开车向下冲,来征服这世界斜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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