显然,黄经理并不是那根她最后的稻草,他只一心想要平息这场风波。
黄经理不管不顾地掰开她的手,身后,是强壮的军人在拉扯,杨锦欢惨白着脸,泪如雨下,浑身发抖,她惨烈的求救声,让周围的人退得更开,为一个舞女淌这趟浑水,太不值。
“什么事这么吵?”冷冽的声音,突然间插进来,吸引了所有人的注意。
见到来人,杨锦欢的眼泪掉得更凶,正拉扯着她的军人,也换了一副笑脸。
“廖副官,你也在这?”
廖勇皱了皱眉,并没有看狼狈不堪的杨锦欢,只沉声道:“金团长这么大动静,扰了四少的清净。”
“哎哟,我不知道四少也在,属下失敬失敬,马上就走,马上就走,不敢打扰四少。”说着手上一个用力,将杨锦欢搂进了怀里。
廖勇不再说话,朝他点点头,转身就要往回走。
“廖副官救我!”杨锦欢嘶哑的声音颤抖着,尽管,他会眼睁睁看着她受辱而无动于衷,但这却是她唯一的机会了。
廖勇顿的一下,又转过身来,疑惑的看着她,一副不认识她的样子。是啊,从前优雅端庄的杨锦欢,何曾这般狼狈过。
杨锦欢猛地挣脱钳制着自己的大手,冲到廖勇面前,急切地理了理披散的头发,“是我,百合。”
“百合小姐,你怎么这么狼狈?”廖勇一副恍然大悟的表情,不解地看着她。
那个金团长,讪笑着走上前来,“原来是廖副官的老相识,这个女人,不识好歹,我老金的脸,可不是白打的,既然她是廖副官的人,老金怎么也要给你个面子。”
杨锦欢微微放下心来,想着终于能逃过一劫,廖勇接下来的话却又将她抛至谷底。
“我跟她不熟,金团长的恩怨,廖勇不便插手。”
金团长嘿嘿一笑,又来拽她的手,杨锦欢绝望地看着廖勇冷清的脸,惊慌地跪在地上,攥着他的裤脚,哭着求他:“求求你,救救我,看在以往的份上,求你……”
廖勇低头看着她,不动也不说话,脸上没有一丝表情,金团长看他一副置身事外的样子,使劲去拖杨锦欢。
杨锦欢敌不过男人的力气,终于被一点一点拉开,浑身冰冷的颤抖着,脸上止不住的惊惶,她本来就尖利的嗓音,这会儿嘶哑着叫喊,悲惨得无以名状。
金团长终于将人重新扣在了怀里,得意地朝廖勇点头致意。
“等一下!”廖勇出声阻止了金团长一行人离去的脚步,后者一脸的不耐。
“我说兄弟,你到底要干嘛?”
廖勇直直走上前来,只看着眼神空洞的杨锦欢,平静的眼瞳,无视她的狼狈。
“百合小姐,如果,你愿意替四少做事,就没人敢为难你了,你想好!”
杨锦欢晶亮的双眼,慢慢恢复了神采,一丝惊喜从眼中划过,眼泪,不住地又往下掉。
她忙不迭地点头,这不仅是她得救的机会,更是可以再见到他的机会。
没有什么,能比这,更让她渴望。
第十四章
没有温室效应的金陵,秋味浓郁,时间走到九月间,空气已经带着丝丝凉气。这个月的十七日,便是杨锦心年满十七岁的生日了。
不知不觉,来到这民国年间已有十五年,她早已适应了这里的生活,除了读书比别人更得心应手一些之外,她并没有觉得自己有什么穿越人士的优越感。
前世的孤儿身世,让她的性格,柔软中带着自卑,这些根深蒂固的东西,这一世也仍然跟着她,真正的江山易改本性难移。
或许,她从骨子里还是前世那个杨锦心,这辈子,她做出的最勇敢的事,就是爱上霍冬来了。
杨母的病断断续续,仍然难得起一次床,杨锦心知道,母亲也只是拿药吊着命,但是,她比谁都害怕没有亲人的日子,如果可以,她愿意拿自己的命去换取亲人的平安健康。
九月十六这天正值礼拜天,杨锦心起了个大早,杨母也难得好精神,坐在床上,亲自给她梳了头,辫了整整齐齐的双髻。杨锦心换上一身白衣绿裙的秋装,正值妙龄的少女,清新动人的好似一支含苞待放的白菊。
以往的生日,都是杨母带着她和姐姐去城外的凌云寺拜佛,求得一年的安康顺遂。从三年前开始,只剩下她一人去了。
吃过午饭,她提着香烛独自往山上去,沿着长长的石阶一级一级地往上走。两旁绿树成荫,星星点点的野菊,在杂草中探出头来,淡淡的清香混合着泥土的腥味,浮在空气之中。
杨锦心进了山门,按照以往的惯例,在佛前上了香,又在蒲团上磕了头,因为自己的奇遇,她对神灵无限敬畏。
一切就绪,就出了大殿,门口有一老者摆着长桌抽签算命,杨锦心从面前过,那老者就叫住了她。
“姑娘,算个命吧,看你骨骼清奇,必是有福之人。”
杨锦心忍不住想笑,总觉得他会从身上摸出一本武林秘籍出来,摇头笑道:“既是有福之人,便没什么可算的了,谢您吉言。”
那老者却也笑着摇头道:“姑娘此言差矣,自古祸福相依,这是福是祸,何不算算看呢?”
杨锦心沉吟了一下,点头道:“那我抽一支吧!”
老者微笑着将签筒递给她,抱在手里,使劲摇了两下,掉出一支来。她捡起来,这细长的竹签上,写着的是两句诗。
名花倾国两相欢,常得君王带笑看。
杨锦心看着这支签,沉默了半天,老者连连喊她,“姑娘,让我给你解解吧!”
她却有些犹豫了,这两句诗的前两句,她不喜欢,非常不喜欢。老者抽出她手中的签子,摇头晃脑地念了一遍,笑道:“我就说,姑娘是有福之人,这签文抽得极好,将来必定是官家太太。”
这话,说得杨锦心微红了脸,心里只想着,霍家本来就是官宦人家,现在冬来又去了军中历练,将来可不就是官么!她抿嘴露出羞涩的笑,将钱放到桌上,又向老者道了谢,这才往山下去。
出了山门,又沿着石阶往下,风吹过树林沙沙作响,秋日艳阳高照,金色的阳光透过树枝,斑斑点点印在青石路上。
低着头慢慢往下走,面前一双锃亮的皮鞋挡在面前,她左它也左,她右它也右。她气恼地抬起头来,呼吸就在这一瞬间停滞下来。
眼前的人微笑着站在面前,军帽檐下仍是她熟悉的那张俊挺的脸,月余不见,清瘦了一些,皮肤也不似往日那般白皙,这一身铁灰色挺括的戎装,更是给他添了几分成熟男子的英气。
“你……你个大坏蛋!”杨锦心红着脸,心里满满的话语,滚来滚去,挤出这么一句来。
霍冬来笑得神采飞扬,“专程为了某人的生日赶回来,连家都不曾回,就落得这么一句,哎哟,我的心!”
杨锦心嘟着嘴,粉拳落在他结实的胸膛上,“你明明说不能回来的,叫你骗我。”
霍冬来接住她的手,刚好将她的手包裹起来,透出一阵阵暖意,让她的脸更是烧得厉害。
“真好,你还戴着。”霍冬来充满磁性的声音响在耳边,抬手捋捋她耳边的碎发,手指从那只发夹上划过,“你想我没?”
杨锦心低着头,只觉得心跳加速,轻轻地点头,就听霍冬来温柔的声音。
“我想你,吃饭想,睡觉想,无时无刻不在想你,因为想你,还差点开错了药。”
杨锦心抬起头,难掩眼中的惊慌之色,“那你有没有事?”
“自然是没事了!”霍冬来将她拉到怀里,搂得密密实实,恨不得将她嵌进身体里。
“你还没说,你想我没?”霍冬来不依不饶,非要她说出来才甘心。
杨锦心将脸埋在他怀里,瓮声瓮气的声音,细细钻进耳朵。
“我也想你!”
霍冬来说不出的兴奋,只紧紧搂着怀里的人,“锦心,我们永远都不分开,永远都要在一起!”
“好!”
“我会一直一直的爱你,直到我们都老了。”
“好!”
“我牵着你的手走路,等到你走不动了,我就背着你走,天涯海角,我们也要在一起。”
“好!”
两人就在这山间小路上,紧紧相拥,恨不得下一秒就到天荒地老。
霍冬来仍然骑着自行车,载着杨锦心回到大杂院,自然又是他陪着杨母撒娇卖混,杨锦心去做晚饭。吃过晚饭,天色已经暗下来,杨锦心送霍冬来出了巷子口,等到他的身形消失在街头,杨锦心这才转身往回走。
“锦心!”
突然响起的声音,吓了她一跳,转过身来,就见那陈旧的院墙下,杨锦欢站在那里,隐在一片黑暗中,看不清她的脸。
“姐姐?”杨锦心见是她,高兴地跑过去拉住了她的手,“你怎么回来了?”
清冷的月光照在杨锦欢浅淡的笑脸上,透出淡淡的疏离,“我来找你拿新歌。”
“啊?”杨锦心皱皱眉,不解地看着她,“上一首才发了不过一个月,这么快又要啊?我没准备的。”
一年前,为了让姐姐脱离舞女的生活,单纯的做一名歌女,杨锦心挑选了一些合适的,在前世耳熟能详的歌曲,拿来给姐姐演唱。对外说是来自她的原创,音乐跨过了时空国界,在这个和历史不一样的民国,也能让她独树一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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