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 相爱到极致相杀,天使就是给魔鬼欺负的
“林可思,你不必这样的。男朋友什么的就是开玩笑,再说这一整天你陪着我已经帮不少忙了。S市那边你没事吗?别净顾着我了。”
林可思执意要把那勺粥送进胭脂嘴里。
“啊,先吃点我在回答你的问题。乖。”
胭脂翻翻白眼,无奈的接下这一口粥,林可思另一勺就跟过来:“在一口,乖。”
胭脂侧过身子站起来:“乖你个头啊,林可思你别玩了。明天还要张罗父亲的丧事,你也早点休息吧。”
林可思伸着的手停在半空,然后臂肘一弯,将手中那勺粥送到自己嘴里,品味的咽下:“我这也算和你吃一锅粥算一家人了。”
他放下勺子,站到胭脂对面,双手搭在胭脂双肩:“胭脂,你能让我陪着你就是最好的休息。不但今天明天我希望是——一辈子。”
胭脂低头嗤笑伸手想要拍掉林可思的手:“别演了,奥斯卡影帝非你莫属行了吧。”
“不是玩笑。这是我难得正经中的一次最正经。就当表白吧,胭脂我希望再有五十一小时零三十分后就能通过实习期,转正。”
林可思抬起胭脂的下颌,让她的目光和他对视。神情极为严肃的说。
“呵——别闹了。”胭脂垂下眼帘:“累。你不用睡觉,我要睡了。晚安,今天谢谢你。”
胭脂从他肩膀下钻出去往浴室走。
“胭脂——”林可思叫住她。
“你不是喜欢机器人吗?我准备像机器人一样不吃不睡直到你同意为止。”
“好,那样可以减肥。”胭脂停顿半分钟,没回头扔下这句进浴室,关门。
林可思勾唇,眼角眉梢带出笑意。
有趣有个性有刺激他的魄力,喜欢。
男人其实就是喜欢征服的动物,这和他有没有钱有没有社会地位无关,轻易得到的也会轻易舍弃,不易得到的才更有成就感。
所以才有那么多喜新厌旧始乱终弃的男人,其实就是顺当日子过久了,不折腾点难受。
这点说好了是勇于生活,说不好就是贱。
所以能作的女人更能得到男人的心就是这个道理。
那些为了爱情,爱的昏天黑地放弃自我的女人往往是怎么死的都不知道。然后说爱情是个屁,世界欺骗了自己。
其实不是世界欺骗了你是你看错了世界看错了爱情的本质。
胭脂定好闹钟睡醒是七点,伸了个懒腰想到今天还要去殡仪馆办丧事,捡了一件素净的黑色的裙子穿上。
推开门,没看见林可思的人。
本来胭脂以为推门会看见他四脚朝天躺在沙发上打呼噜的场景。
厨房门关着只露出一条缝隙,林可思正在厨房熬粥。
皮蛋瘦肉粥香味飘来。
又是熬粥。
胭脂走过去敲敲门玻璃,把身子探进去,林可思恰好回头冲她笑,一双赤红的布满血丝的熬夜眼睛。
“乖乖,你没睡觉?”
胭脂被这双眼惊的困劲儿都没了。
林可思用饭勺在锅里搅拌几下盖上锅盖。声音有点哑:“哪有时间睡觉,半夜打更,天亮熬粥,因为我要做机器人。”
“你——”胭脂拿他也是没办法了,走进厨房揪住他的后脖领子往厨房外提:“马上去洗澡然后睡两小时,九点出发,看看你都馊成剩饭了。”
林可思满足的嘻嘻笑着被胭脂提的倒退着走出厨房,回身一把圈住胭脂,在自己和墙的空间:“是心疼我了?那就从了我吧。”
“I服了YOU!怪不得你小时候被我打哭。”胭脂推开他径直去客厅沙发给他弄好床,一指浴室:“先冲个澡,还能睡一会儿,要不开车不安全。”
林可思对着胭脂敬个礼进了浴室哗啦啦水声,十分钟后腰间围着浴巾,赤着上身走出来,这家伙也是个练家子,垒起的六块腹肌上挂满水珠儿。赤腿像两条长满黄瓜刺的柱子。
往胭脂面前晃。
“哎,你怎么不穿衣服啊?”胭脂正喝粥抬眼看见他的造型立刻又闭上转过头。眼前蓦地浮现出殷斐在浴室里和她……的画面。
她甩甩头。
“你家有男人的浴衣吗。”
林可思大咧咧在胭脂对面坐下,端起给他盛的粥碗一仰头咕噜了半碗:“啊,有女朋友照顾的日子真幸福。”
胭脂迅速的又舀了一勺放下碗:“我吃好了,你吃完就睡,我先收拾下房间。”
“哎,好不容易同框吃早点,还是我做的,就不能陪着我?”林可思伸手拉着胭脂的手。
他的身上还带着淡淡的沐浴露的清香。
胭脂被他大力一扯又跌坐在沙发上,白愣他。不说话就斜眼睥睨他。
“好吧,我马上睡。”
林可思没熬过胭脂刀子一样的眼神,主动松手,把饭桌一推,沙发上躺下就用被单蒙上脸,然后再露出半张脸一双大眼睛眨巴眨巴看胭脂:“阿姨,我乖,要亲亲。”
胭脂真是被他气晕了,幼儿园开家里来了。这林可思还有童年情结,并且这孩子还属于自来熟类型的。
伸手就把被单给他拉上:“睡着才算乖。”
林可思也真是困透了,没几分钟便传出鼾声。
胭脂把空调开小,拿起包自己走出房门,关上。门里传出林可思的呼噜声。
两个月后,杰芬公司已经走向正轨。
这期间胭脂参加了靳一轩的婚礼。
靳一轩正经儿的属于闪婚。
世上事往往让人出乎意外,谁也没想到一向严谨的挑剔的单身看着单的挺自然的靳一轩能闪婚。
上次在医院靳一轩和王晶莹认识才一个月就在靳妈妈的提议下订婚。
订婚后,又一个月王晶莹火速怀孕,及至婚礼当日两人才恋爱三个月。
三个月按科学说法正是恋爱的黄金时期,这时候结婚不错。
胭脂无疑送去了祝福,回来时路过那年自己吃冷饮等莫晓蕾的冷饮店,胭脂愣愣的看着当时莫晓蕾疯跑过来的路口,有点难受,自从上次出事到现在,她一直都不来这里了。这样想着已经迈步进去。
冷饮店的生意没有盛夏时那么好了。
到处都是闲置的座位。
胭脂点了巧克力圣代,饼干,端着到窗口的位置慢慢吃。
林可思追的紧锣密鼓的,这个婚礼也是非要参加,才被电话找走。
但是胭脂一直是淡淡的,甚至林瑾也找她谈过,他一生爱而不得的女人是建宁,他希望林可思不会那么遗憾,爱而不得。
男人真烦。而且按着她的经验,其实她是最不会和男人相处的。
胭脂不知道男人为什么非要和她在一起又为什么最后都是离开她。
这是她内心的结。
她曾经温婉贤淑,温良恭俭让,严于律己宽与待人,努力做世人眼中传统的女人。
不过生活给这样的女人开了很多玩笑,现在她——
呵呵胭脂自己对着玻璃上的自己傻笑。
现在她已经成了别人眼里的女汉子,女强人,女企业家。
她不知道自己强在哪,只是一直是被迫被迫,被迫要活下去,被迫要保护心中的人,被迫要活的好,被迫去顶住命运强加给她的压力。
如果晓蕾还在,她会不会就同她做拉拉了。
呵呵,唇边露出一抹无奈的笑。
晓蕾,你要是在该多好。
墨色的悍马开过来,吸引了胭脂的视线,主要是那威势庞大的车型露出驾驶座一道侧影却是个女人。
娇女和悍车形成了强烈的对比。
那女孩走下车,有圆尖的下颌,扭头往冷饮店看时下颌划过缤纷的折叠成优雅蝴蝶结的丝巾。
那张笑不笑都透着青春愉悦的脸孔,让胭脂心头很是一沉,像被锤子重重敲击一下。
金婉柔。
她身后另一辆车是黑色的宾利。
宾利下走出的人,没有进冷饮店,向对面走去。胭脂不要看,急急转过头。低头仓促的猛吸一口冰激灵。
“胭脂。”
清亮的声音。熟记在胭脂耳膜里。
怪自己坐的位置太抢眼了。
胭脂冲金婉柔轻点了下头:“你好。”
金婉柔换了发型,齐眉的刘海,扎起两束短短的麻花辫在耳侧。
一身香奈儿粉色休闲套装,休闲款软皮鞋。
纯纯的,清新的小模样,就像高中生。
水嫩成这样,难怪殷斐念念不忘。
胭脂不自禁的想到自己的年龄,她真的已经是熟女了。
“这里有人吗?我可以做吗?”
“有。约了朋友快来了。”胭脂淡淡道,她不是圣母下凡也不是白莲花转世。她很清楚这种关系,她和她永远不可能坐在一起就为了和平的说天气。
胭脂怎么可能让她坐在自己对面呢。
金婉柔看起来心情不错,竟然没有气恼。一双杏仁般湛黑的眸子笑意浅浅地往座位上一靠。
“我不会占用你很多时间。”
金婉柔端着食盘,盘子里是一大杯橙色的饮料。
眼光在胭脂身上上下巡视一圈。
她的大胸和圆臀,知性女人的风韵优雅,魔鬼身材。真叫她嫉妒,不过,她也会有的,她才二十二岁,等她到了她像她一样大年纪,她金婉柔一定会比胭脂出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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