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厅还在喧闹,我莫名的悲观:“可是,我还是怕。”
“没有什么好怕!”他严肃地截断了我的话,“过去的这么多年我都在,以后也会这样,没有什么可是不可是!”
“所以,不要再一个人哭了!”
他又一次抱住了我。
我又闻到那种他独有的、清新却浓烈的味道,它矛盾地在我心上游移,流窜。
04.
这个夜晚我们都喝多了,最后在诺澜公寓住下。依旧是祝融和易扬睡主卧,我和李缪缪住在侧卧。
半夜我被渴醒了,翻了身却发现李缪缪不知所踪。
我光着脚在房子里走了一圈没有找到她,也不知她到底去哪里了,索性自己钻进厨房找水喝。我没有开灯,当我坐在冰箱前刚拧开矿泉水瓶时,我终于听到了李缪缪和易扬的声音,是客厅阳台的方向传来的。
我站在厨房的窗口,他们的身影在黯淡的月光中一览无遗。
“你以为我不知道吗?你喜欢她……可是她一辈子都不会知道,不会喜欢你!”李缪缪的声音被风吹得断断续续,“你看看你,多可怜!”
“那又怎样,关你什么事!”我从未听过易扬如此冷漠的语气。
“是不关我的事,我只是同情你!”
“收起你的同情吧,我不需要!”
在易扬说完这句话,那边突然没了声响,像被按下了暂停键,所有的声音都戛然而止。我没有再听下去,拿着水轻手轻脚准备离开,可我还没走出厨房,却听到一声凄厉的哭泣,我愣了一会,才确定那是李缪缪的声音。
似乎这是我们认识这么多年来,她第一次哭。
我太过震惊,以至于连脚步都迈不动。
“我到底做错了什么?我只想知道,我到底做错了什么,我是伤天害理还是杀人犯法,让你这么讨厌我?口口声声说我们是朋友,你需要钱我帮你筹集资金,还得不到你一个好脸?我只想知道,我到底做错了什么,让你如此讨厌我……”
“你没有做错什么,你什么也没有做错,只是不喜欢一个人是不需要理由的。就像喜欢一个人,也是不需要理由的。”我听见他说。
但我知道,易扬不喜欢李缪缪是有理由的。
这件事也是后来祝融才告诉我的,易扬父母离婚后,一直是个姓林的保姆照顾他,他一直叫她林姐。林姐对易扬很好,将他照顾得无微不至,就像对待自己的弟弟。她还有个不那么好的特点,就是对钱财锱铢必较,总是把钱字挂在嘴边,偶尔还有些小偷小摸。因为易扬对林姐有感情,所以对此也就睁一眼闭一只眼。但在易扬上初中的时候,有一天林姐告诉他老公出了车祸,急需一大笔钱做手术,求易扬帮忙,易扬便偷偷开了家里的保险柜,拿了十万块给林姐,但那天之后,林姐就没有再回来。后来他才知道,林姐因为手脚不干净已经被管家辞退了,为了保全她的面子,管家让她自己去和易扬说,谁知她来了这一手。这事发生后,易扬也没有报警,只是在那之后他便不相信保姆,只雇用钟点工。
后来有许多女孩追求易扬,他不拒绝却也不亲近,或许他在内心也不确定,女孩们接近他到底是因为钱,还是因为他的人。
我想,或许也是因为李缪缪和那个林姐一样对他照顾有加且同样爱钱,所以他才不喜欢李缪缪。
我默默地退出厨房,回到房间,把李缪缪的哭声隔绝开来。
我一直没再睡着。
也不知过了多久,我听见李缪缪开了门,掀开被子在我身边躺上,她带着户外的凉气,靠近我时让我忍不住打了个哆嗦,只好翻了个身,继续装睡。
“你没睡,宝榛!”她突然开口。
我装成迷迷糊糊的样子:“你什么时候出去了!”
“你别装了,我刚刚看到你在厨房的窗口晃动,你都听见了。”她轻而易举拆穿我,声音还有一点嘶哑,“你是不是觉得我很可笑?”
“没有,缪缪!我从来没有这样觉得!”
她没有再接这个话题,自顾自地说起来:“我从未谈过恋爱,我也不相信爱情。宝榛,爱情这东西对我来说还不如钱来得有安全感。我在店里遇到的男人不是老色鬼,就是财大气粗的暴发户,以为有几个臭钱女人们就得围着他们转,没一个是好东西!我也不是什么好东西,我说着昧心的话,为了营业额什么都不管不顾。我一直很压抑,不开心就会去喝酒,有次喝醉了在酒吧差点被人带走,是他救了我。当时我喝醉了哭得稀里哗啦,他就像安慰小孩一样哄着我。是不是很可笑?别人用鲜花、珠宝追求我,我没有动心。因为一个摸头的动作和几句轻声细语的安慰,我就爱上他。可是他不喜欢我,或者可以说是讨厌我,我不是不知道,我也很努力控制自己。可我控制不住感情。我还是想要靠近他,想要和他在一起,我看不得他为难……”
“他觉得我虚荣,爱钱,锱铢必较。是啊,这样的我他怎么可能会喜欢!可是宝榛,你们从小出生在或富裕或小康的家庭,你们根本不知道钱对我来说有多重要!”她把头转向了我这边,声音在黑暗中越来越清晰,“如果我有选择的话,我也不想做这样的人。我如果不这样,你以为我怎么活到这一天的?”
那是李缪缪第一次对我说起她的家庭,也是唯一的一次。
她出生在永乐一个很小的偏远县城。
像大部分的小县城一样,她的父母被中国传统影响着,重男轻女观念根深蒂固,他们始终认为女子不如男。所以,她的出生并没有给家庭带来多少欢喜,哥哥和弟弟才是父母的重心,她只是一个陪衬。
她并不是像她所说的高中学历,在她初中的时候家里就因为要负担哥哥和弟弟的学费而无法让她继续上学,于是她便辍学在县城的饭馆打工。谁知后来,家里的主要劳动力也就是她爸爸患上了一种奇怪的病,肾脏开始衰竭,不能出去工作。也就是那一年,李缪缪从永乐来到了博陵。她学历不高,年纪又小,一开始没有被少欺负,所以她只能用厚厚的武装保护自己。
“你以为我就那么喜欢钱吗?我不喜欢不行,你不知道那种病就像一个无底洞!多少钱都不够!”
“我其实一点也不喜欢那些名牌,可是我做这一行,我要不包装好自己会被人看轻的!会被人瞧不起!我不能让自己被人瞧不起!”
“宝榛你不是说我为什么那么少回家吗?因为我害怕!我爸虽然从小偏爱哥哥弟弟,可是他是我爸爸,你不知道,每次回家我看到他都会特别难受。那种病就是一把生锈的钝刀,每天一点一点地切割他的肉。他每天要吃许多的药,每隔几天就要挂水,为了省钱和方便,我妈学会了打针,这样便可以不用总往医院跑。我爸他才五十多岁,看起来却像六七十,干干瘦瘦,皮肤是可怕的蜡黄色,眼睛干涸无光,笑的时候脸上的皱纹像一道道沟壑……
听了李缪缪的话,我想起我读高一时遇到的一个男同学。
其实我非常不喜欢那个同学,甚至可以说得上是讨厌。因为他总会坐得笔直,完全挡住我看黑板的视线;他总喜欢在老师提问完之后没有举手也没有起立大声地回答出问题的正确答案,斩断所有人回答问题的机会;他从不把笔记借给同学抄也不会在考试后和别人对答案,他永远高昂着头看着我们这群理科不好的女生,眼中充满了鄙夷;他不喜欢和任何一个学习比他差的同学说话,仿佛那样会降低他的智商。
总之,那时我很讨厌他。
但有一天,他突然没来上课了,起初我们还觉得庆幸。但他消失的时间越来越长,长到让我们感觉不安,而他一定不可能转学,因为他的水杯和笔记都还放在那个上锁的透明柜子里。
直到老师在班上宣布,他得了白血病。
后来班里派了几个代表去医院看他,我就在其中。其实我真的很讨厌他,但不知道为什么,当我看到坐在病床上那个瘦弱惨白的少年时,突然特别的难过。可他却笑了,对我们露出一个从前未曾有过的惨淡的笑。
“你们来了,我还以为你们不会来看我了。”他其实一直都知道,我们不喜欢他,以前从不介意,而到了这一刻,他却是害怕孤独。
他在三个月后离开了,至死没等到那个同意把骨髓移植给他的人。那是我第一次知道病魔的可怕。
李缪缪紧紧地抓着被子,整个人都在颤抖,我掰开她的手,把她抱在怀里。
她还在絮絮叨叨地说着,边说边哭,眼泪透过我单薄的睡衣贴上我的肋骨。而在这时,我的脑海里有个特别清晰的念头,它不停地跳跃。我从未如此庆幸,也从未像这一刻如此热爱我的专业。
“缪缪,你别担心,总有一天能研究出治好你爸爸的药!”我在心里默默地补充,我也会努力。
她没有回答,在我臂弯里逐渐入睡。
可我一夜没睡。
第二天醒来,李缪缪已经恢复正常,大清早就在客厅里和易扬唇枪舌剑。
但我还是清楚地看见她眼底的血丝,和偶尔一闪而过的悲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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