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莺歌呢?莺歌!先过来一趟!”庄文雅跳着脚的喊,把孟莺歌都吓了一跳,她正坐在一边休息呢,就被叫了过来。
“怎么了导演?”孟莺歌问到。
“剧本第28页,第二场戏,你们两个现场对给我看。”庄文雅急切的道,孟莺歌一看,也没叫摄影师,这意思应该只是让他们两个试戏,就点了点头,然后就调笑似的道:“九曜,一会儿可要手下留情。”
尘九曜已经不是当年那个刚出山的小狐狸了,当然知道什么是出自真心的,什么是客套,当即就道:“我是晚辈,应该是你让着我才对。”
两个人简单的客套了一下,然后就开始对戏了。
这场戏里,是教主人格的宴春水第一次见女主角,巧合的是,女主角也叫莺歌,取自莺歌燕舞,开拍以后,庄文雅就直接把女主角的姓也改了,直接叫孟莺歌。
宴春水会经常性的变换人格,不过作为第一人格的教主,出现在外面的时间是比较长的,第二人格就不是很经常会觉醒了,但是往往一觉醒,就会苏醒不短的时间。
因为魔教当中,就是宴春水练功的地方,有一个温泉池,温泉池里放置着一块很奇特的玉石,和平常的蒲团一样大小,置身于这个水池当中,有助于宴春水第一人格的修炼。
所以实力比较强的第一人格,会压制住第二人格。
宴春水和孟莺歌呆在一起一段时间以后,在某次危机的时候,被男二号带了回去,从而苏醒了第一人格,孟莺歌一直以为宴春水是被囚禁在魔教当中的,就闯了魔教,去救他。
孟莺歌也是好运,一路闯到了魔教内部,才被抓到,带到了宴春水面前。
这一幕戏的剧情,就是从这里开始。
布置好了道具以后,他们就开始对戏了。
孟莺歌被推进了大殿里,她揉揉自己发痛的手腕,心里愤愤的,这一趟,她一定会救春情出魔窟的!
这个时候,内殿门口的纱帐被人撩开,那是一只很漂亮的手,修长,白皙,十指纤纤,指甲修剪得十分整齐。
只是一只手,就足以让人移不开目光。
紧接着露出来的,是黑色的衣袖,袖口,用金色的细线勾勒出繁杂而华丽的纹路,小半截手臂,被黑色的衣袖衬托着,显得更加白皙。
孟莺歌忍不住多看了一眼,她的目光粘在了那只手上,忍不住看一眼,再多看一眼。
直到那个男人,从帘子后面走出来,她不知道怎么去形容那个男人,只觉得就算江湖第一美人,站在这个男人面前,也宛若荧光至于皓月。
最关键的是,这个男人和春情长得一模一样,如果不是气质不同,真的会让人误会成同一个人。
可是两个人的气质也好,各方面也好,相差太大了,反而会让人很清晰地把他们区分开。
孟莺歌结果一瞬间就知道了这个男人是谁,魔教教主,天下第一大魔头,宴春水。
最开始的时候,孟莺歌以为春情是宴春水的男宠,因为春情长得太好看,又太温柔,一定是这种魔教魔头最喜欢的类型,又被囚禁在魔教当中,很多魔教的人都对他十分恭敬。
可是现在,孟莺歌却觉得,春情有可能是宴春水的兄弟,他应该不叫春情,而是宴春情。
如果真的是这样的话,那么一切都可以解释了。
宴春情应该是宴春水一母同胞的兄弟,但是生性温柔,见不到宴春水倒行逆施,才被宴春水困在魔教当中,这也顺便解释了为什么魔教的人对宴春情很恭敬。
想到这里,孟莺歌就气鼓鼓的道:“你把春情放了!”
宴春水和宴春情最大的区别在于,他是个很阴晴不定的男人,他知道宴春情掌控身体的时候,发生的事,就特别的好奇,怎么会有人喜欢宴春情这个又假又娘的家伙。
他眉眼如画,尤其是笑起来的时候,一双桃花眼微微弯着,十分的勾人:“我要是不肯还给你呢?”
孟莺歌努力的瞪着眼,让自己看起来好像更凶残一点,然后对宴春水道:“你要是不放了春情,我就要你好看!”
宴春水立刻笑了,他微笑和大笑又不一样,那股子说不清道不明的魅惑,一瞬间散尽了,倒让他看起来有一些爽朗。
“都成阶下囚了,还这么大的口气,小姑娘,我给你一个机会。”宴春水缓步走到孟莺歌面前,微凉的指尖捏着孟莺歌的下巴,强迫她抬起头来,然后垂下眼眸,长长的睫毛轻颤着,叙述他并不差的心情:“你留在这里陪我,我就放宴春情离开,一个人换一个人,很合算的买卖。”
宴春水的脸,离孟莺歌很近,近到她可以清晰地看到宴春水那双多情的桃花眼里,满含着戏谑,还有那薄薄的红唇,是艳丽如血的色泽。
孟莺歌有一瞬间的恍神,然后点了头,点完头以后,她好像想起来一样,一把挥开宴春水的手,脸颊带着恼怒和羞怯的红:“谁要留下来!”
宴春水看着自己莹白的指尖,目光从多情,一瞬间变为了无情,他依旧勾着唇角,似笑非笑:“呐,都说了,怎么可能有人会愿意牺牲自己,去救另外一个人呢?”
孟莺歌呆呆地看着宴春水的脸,莫名其妙的觉得,宴春水有一些悲伤,她半晌才反应过来,自己是被这个妖孽迷惑了,愤怒的道:“你赶紧把春情交出来!要不然!我就对你不客气了!”
“你要怎么对我不客气?”宴春水的指尖放在自己领口的扣子上,笑眯眯的道:“是这样对我不客气吗?”
孟莺歌尖叫着捂住了自己的眼睛,然后道:“流氓!”
“好,就到这里吧!”庄文雅长长的吐出了一口气,然后神清气爽的道:“虽然说你们自己改了一点剧情,不过配合的很好。”说到这里的时候,他就有些懊恼:“我刚刚怎么没有把摄影师叫过来,然后把刚刚你们这一幕给拍下来,这拍下来就可以直接用了!”
听着庄文雅这么说,孟莺歌在笑,笑容却没有达到眼底,因为刚刚演的时候,并不是他们主动改的剧情,就是她晃神的那个地方,剧本里是没有的,当时她是真的看呆了。
所以惊醒的时候,她是有些慌的,可是尘九曜没有慌,反而很冷静地继续演了下去,主动修改了剧情,也是从这个地方开始,孟莺歌可以说,是被尘九曜带着往下演下去的。
本来她还是很自傲的,她在圈中的地位,资历,各方面都比尘九曜高,结果真到了拍戏的时候,演技却被尘九曜压了一头。
不甘心的同时,她又有一些说不清道不明的失落感。
忍不住去想之前对戏的时候,那一瞬间,尘九曜给她的惊艳,她那一瞬间,真的脸红心跳,好像初恋一样。
“谢谢导演。”尘九曜很认真的道谢以后,就提着衣摆,很开心的跑到了婆娑面前:“阿凑,刚刚我有没有很帅!”
婆娑轻笑一声:“很帅,嗯……帅呆了。”
演戏的时候,尘九曜很不一样,她很耀眼,宛如天空当中最闪耀的那一颗星,至少在婆娑心里是的。
她之前并不喜欢尘九曜选择的职业,因为演员在古代就是戏子,戏子并不是什么好职业,婆娑觉得,会脏了尘九曜。
可真正接触以后,她才发现,演员不一样,第一,尘九曜很喜欢也很享受演戏,第二,演员的社会地位并不低,甚至很受人喜欢,和她印象里的戏子并不同,第三……演戏的时候,尘九曜实在是太耀眼了,她很喜欢这样的尘九曜,又有活力,又亮眼。
婆娑坐在那里的时候,并没有空闲着,她向涂瑞瑞讨教了手机的用法,然后在很短的时间内就能够灵活运用了。
婆娑像是最普通的迷妹一样,在尘九曜演戏的时候,给她拍了好几张照片,然后两个人坐下聊天儿的时候,她就一张一张的,放给尘九曜看。
不知道是因为拍的角度,还是别的原因,照片上的尘九曜,好像格外的好看,尘九曜自己都有点爱不释手,并不是她自恋,好吧……还是有一点自恋的。
尘九曜把照片也存在了自己的手机里一份,然后道:“我昨天倒是忘了给你买个手机,今天下午如果拍完戏,时间不晚的话,我们再去买。”
婆娑应了一声,然后道:“你的工作最重要。”
尘九曜摇摇头:“你比工作重要多了。”不等婆娑开心,尘九曜就小声地念叨:“媳妇儿在隔壁剧组,一般剧组里都有很多帅哥,万一他被别人拐走了怎么办?不行,我得给他发张照片帅帅他,他看到自家老公这么帅,就不会再去看其他男人了!”
尘九曜胸有成竹的道。
婆娑:……
总觉得她家阿九,来到凡世以后,好像变了很多。
变得……嗯……用她刚刚在网上学来的词语形容就是逗比……
顾薄戈正在上妆,手机就来了一条短信,他摸过手机,打开短信一看,是一连串的照片,全都是尘九曜的,最后带着一句:让我帅一下你,你会更有精神工作的!媳妇儿么么哒,有没有和导演说,是住家里,还是住剧组的酒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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