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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门女配 (西时月)


  剑客解下自己的披风,为思归穿上。即使思归也有一件披风,可他总担心思归会着凉。
  第一百六十二章 巨星(三十一)
  剑客想要陪思归一辈子,可思归的一辈子,却只是短短的三十年。
  思归瞒着他中毒的事儿,所以,当剑客现思归的病状时,已经来不及了。
  养父曾说,背叛他的人,都不得好死。确实,他做到了,思归的毒,在她入养父的门时,便被种下了。
  如果,甘愿做养父手中的刀,她每年都能拿到一颗解药,治标不治本,能活着却活得不快乐。
  如果,背叛了他,便等着中毒身亡吧!少则五年,多则十年。
  思归终是抛弃了她的养父,这头吃人不吐骨头的恶狼。离开养父后,她多活了十年。
  这十年,她都跟剑客在一起,一点一滴的相处,一点一滴的快乐,一点一滴的悲伤,她都觉得自己是偷来的。从前,她的喜怒哀乐,深藏于心,未曾表露。在人前,她素来是冷漠的。如今的她,幸福多了。就是这偷来的幸福,使她战胜了内心的恐慌。
  明知道自己寿命有限,她却想陪他一起过这漫长的日子。
  有时她觉得自己很贪婪,很残忍。她想过,要是剑客现她死了,他会不会以身殉情呢!有时,她又想拒绝他的好,不想跟他有过深的交集。自己一个人过,也不是不能生活。但想想,一个人生活,实在是太孤单了。当她品尝到被人关怀的滋味后,她已放不下手心的那点温暖。
  思归,思归,她的归处在何方。
  小小的她,曾坐在门前的大石上,眺望远方,她想要看看自己的家。尽管,她的家,早已被战火,烧的寸瓦不留。
  养父告诉她,她是个无根的孩子。家国已亡,若不放弃昔日的身份,这世间,便无她的容身之处。
  幼小的她,选择了安身立命,投入养父的麾下,由他教养长大,长成冷心冷面的刺客。她的使命,便是替雇主扫掉碍眼的家伙。她的命,不由己。
  有人曾告诉她,她的养父才是最该死的那个人。他们皇族覆灭,她的养父功不可没。
  她半信半疑,怀疑的种子埋在肥沃的土壤上,一点点的芽长大,破土而出。她不再为养父卖命,养父并不是她的父亲,而是她的仇人。是养父背叛了她的皇族,在最关键的一刻,临阵倒戈,出卖了他们。她本该是身娇肉贵的郡主,却因他,成为暗处的刺客,见不得光的刺客。
  多年忍辱,一招揭破,皆成了笑话。
  思归不是没有恨过养父,她心里有恨,可养父的强大,让她生畏。她铤而走险,傍上了安国公这条不牢靠的大船。
  安国公狼子野心,对皇位觊觎已久,他是开国功臣,却始终不得帝王信任。他有雄心抱负,却无从施展。最终作茧自缚,死于自己的帝国大业中。
  无处可逃的思归,被投入天牢中。行刑前一天,她的养父来见她。养父说,家国已亡,你本该放下心中执念,重新做人,为何执迷不悟,一意孤行,报复新君。
  思归说,继续被你利用吗?替新君扫平那些不服从的臣子,以此巩固他的皇位。
  养父说,从小你就最有主见,跟你同一批进来的孩子,都不如你出色。只是好刀用错了地方,那刀便没用了。
  思归听明白了,养父已抛弃了她,他觉得她是累赘,是多余的。没有使用价值的她,不值得他花费心思。
  思归笑了笑,说,你我恩义已决,此后是路人。
  养父走了,他不愿再管这个到处惹事的养女。不听话的刺客,他不需要。
  思归一个人呆在牢房里,面壁思过。
  她等来了最意想不到的人,他的出现,又似乎在情理之中。他们之间,情义难断。
  剑客救走了她,她没有问,剑客是怎么进入天牢的。她相信他,毫不怀疑的相信他。
  他果然把自己带出了那阴森森的天牢,走向从未去过的地方。
  是的,未曾到过的地方。他们已被故国驱逐,不,是他的故国。
  思归感到内疚,如果不是自己的缘故,剑客怎么会有家归不得,跑到异族混日子。
  思归曾经赶过剑客离开,可没几天功夫,剑客便提着野味回来的。
  那一刻起,她便认定了这人。
  思归嫁给剑客的时候,只有天地为证,他们都没有亲人,都是漂泊无依的人。
  相依为命的两人,日子过得紧巴巴的,却很知足。
  劫后重生的思归,比以往更珍惜自己,也更珍爱自己的丈夫。
  而剑客想得要简单得多,他娶了自己想要娶的女人,他是世上最幸福的人。
  剑客一心一意对待思归,做什么事,第一个考虑的便是思归。
  做这件事,他觉得思归会难过,他便不去做。做那件事,他觉得思归会高兴,他就会去做。
  自然而然地,他所做的一切,都和这个叫思归的女人,紧密相联。
  剑客以为,他们会相处一辈子,长长久久的一辈子。
  即使遇上兵变,乱兵,灾难,他也不觉得日子难捱。有了思归的他,更像一个男人,一个顾家的男人。
  一个砍柴烧水,一个洗手作羹汤,两人配合默契,好像相处了很久的老夫老妻。
  连旁人都觉得这夫妻俩的关系是真的好,要不然,谁会大半夜的起来,给对方烧汤面呢。
  剑客无微不至的照顾,让思归陷入爱的海洋,无法自拔。明知道自己时日无多,她还自欺欺人的告诉自己,她还能活很久。
  对思归中毒一事,一无所知的剑客,依然当一个务实的农人。长年累月的乡村生活,早已将名剑客磨砺的像个真正的村民。
  和思归一起生活的这几年,剑客从未用过剑。那把天下闻名的名剑,被他扔下床底,眼不见为净,他是真的把自己当凡夫俗子了。
  剑客不曾想过,自己还有重新拿剑的时候。思归死的那一刻,他的心也跟着去了。心里空荡荡的,一点儿滋味都没有。
  活着,到底是为了什么。
  半生流浪,无家可归,妻子早逝,还有什么未知的噩耗,在前方等他。
  贱命一条,谁要谁拿去。
  第一百六十三章 巨星(三十二)
  大雨磅礴,剑客躺在烂泥地上,起不来。酒喝得太多,神志不清,一下子跌倒,连爬起来的力气都没有了。
  他想,这样也好,可以早点去陪地下的妻。她一个人在黄泉路上,一定很孤单。
  对于大雨的暴行,剑客已放弃反抗,任由豆大的雨点砸在身上,只盼明日睁眼就能看见黄泉路。
  然,剑客睁眼看到的并不是黑幽幽的黄泉路,而是明晃晃的太阳光。他被骄阳的光刺了眼睛,本能地眯眼,过了一会儿,再次睁眼,这一次,他瞧得真切了,自己是活过来了。
  外面人声喧嚣,有稚童的嬉笑声,大人的打骂声,还有走街串巷的货郎的吆喝声。
  回人间,剑客不再有寻死的念头。
  剑客仔细思索一番,他是不可能从烂泥里爬到这世外桃源的,是谁救了他呢。
  救命恩人似乎听到了他的心声,从门外款步进来,一位清秀的姑娘,端着一碗黑乎乎的汤药,直直地走到剑客的面前。她把手中的瓷碗往剑客面前一推,剑客皱了一下眉头,接了过来,一饮而尽。有点苦,是良药。
  “姑娘,多谢救命之恩。”剑客把瓷碗搁在一旁的小桌上,“这是哪里?”
  “一个避世的地方。”剑灵金铃说,“昨晚我外出给人医治,恰好看到你躺在大雨里,不肯起来。便弄了一辆马车,把你搬回我的住处。”
  “叨扰姑娘了。”剑客说,“你一个人住在这儿?”
  话问得唐突,金铃却不以为意,“是啊,这院子我买来好久了,一直空着,现在你来了,刚好可以入住。”
  原来是一间空屋子,难怪屋子里的家具都半新不旧。
  剑客和金铃一直住在这间普通的小屋子里,外人都以为他们是夫妻。剑客没做解释,金铃也不觉得尴尬。
  剑客想在这尘世安定下来,就和村里的人打成一片,他的交际能力很好,和村子里的人混成了兄弟。
  他们都晓得剑客识字,村子没有私塾,一些村民动了念头,想要剑客教他们的孩子念书识字。就算无法考取功名,但总比目不识丁好。
  在村长的游说下,剑客爽快的答应了。从那一天起,金铃看到了不一样的剑客,一个严肃至极的剑客。
  只要孩子们不认真念书,他的戒尺就会招呼他们。剑客有功夫,知道打哪儿疼,又不会打伤筋骨,他便往哪儿招呼。久而久之,剑客得了一个“铁面先生”的称号。
  剑客面对这群调皮捣蛋的孩子,简直没法儿。任由他们胡闹,会蹉跎岁月,管教严肃,这帮猴子能在院子里嚎个半天,哭天抢地,不知情的人,真的会以为他心狠手辣。
  孩子们虽然怕极剑客,却也非常爱他。因为,剑客不仅教他们识字,高兴的时候,还会教他们一些拳脚功夫,连骑马射箭,这些他们从前不敢想的,今日一一实现,他们怎能不喜爱剑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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