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柴米油盐诗酒花 番外完结 (青青绿萝裙)
- 类型:都市言情
- 作者:青青绿萝裙
- 入库:04.11
“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左晨旭质问她,“你怎么会出现在这里?”
“真是永远也搞不清楚的脑子。”黄璨讥讽道,“以前就是这样,自以为聪明,其实就是一个糊涂蛋。”
“你有病啊!”左晨旭决定收回自己刚才的话,黄璨还是一如既往地难以理喻。
黄璨淡淡看他一眼:“走吧。”
左晨旭皱眉:“去哪儿?”
“看他要让你看的事。”
他们远远缀在孟樱后面,她今天要去参观晚宴时的表演团队彩排,霍云松给了她一个小小的卡片,可以令她在梅乡通行无阻。
但黄璨和左晨旭就不行了,左晨旭试图进入戏院,但被好几道警戒线拦了下来,黄璨就站在不远处似笑非笑地看着他。
“你到底想干什么?”左晨旭问。
黄璨指了指对面的茶馆:“坐下说吧,我怀孕了,站着吃力。”
她在茶馆里找了个视野好的位置坐下,左晨旭犹豫再三,还是坐下了:“你怀孕了?结婚了吗?”
“这不关你的事。”黄璨冷冷道。
“你怎么变成了这个样子?”左晨旭不可思议地看着她,“璨璨,你以前不是这样的?”
黄璨仿佛听见了一个笑话似的:“以前?不,你从来没有了解过我,于我而言,你所知道的那个黄璨,只不过是我想让你知道而已。”
她对左晨旭早已没有半点兴趣,懒洋洋地进入了正题,“这段时间,梅乡很热闹,你知道吧?噢,你肯定知道,因为如果不是我,你以为你能拿到这里的通行证?”
“黄璨,你别开玩笑了。”左晨旭气得都笑了,“我只想和阿樱打个招呼,我和她十多年的朋友……”
“朋友?”黄璨端起茶盅,看着碧波荡漾的茶水冷笑,“你这所谓的朋友,其实有点好笑吧,如果只是朋友,会在钱包里放她的照片,被我看到后也没有否认什么,只是一直说我太多疑,是我胡思乱想?如果是朋友,又怎么会对朋友说,我这个女朋友,还比不上你的青梅竹马?”
“你一直都对她有占有欲,”黄璨问,“所以我问你的时候,你下意识地默认了,还记得吗,我们在一起后,你的一个室友说看照片很喜欢这个类型的女孩子,让你做介绍,你很生气地拒绝了。”
“那个时候,你的借口是他花心换过好多个女朋友,不肯把自己的青梅给人祸害,但你扪心自问,难道不是你在吃醋吗?”
左晨旭冷冷道:“你就是来和我翻旧账的吗?”
“不,我只是和你随便聊聊,叙叙旧,毕竟以后可能没有这样的机会了。”黄璨吹了吹茶叶,“我们来说说你母亲生日宴会上的那件事吧。”
左晨旭浑身一震,他终于抓住了一个关键:“你怎么知道?”
“因为,就是我做的。”黄璨微笑起来,“真可惜,只差一点点。”
左晨旭猛地站了起来,一直坐在远处几桌的保镖顿时站了起来:“小姐?”
“没事。”黄璨挥了挥手,示意他们不用紧张,“坐下。”
她的口吻依旧和记忆中一样居高临下,但左晨旭心底升起一股寒气,不,这种居高临下与从前截然不同,冰冷而无情。
这不是从前的那个黄璨。
“我告诉你这件事,是为了你好,至少让你知道自己是怎么死的。”黄璨看着守卫森严的戏院,这里到时候会和与会人员面对面接触,因此排查严格名列前三,她都进不去,可孟樱进去了。
“你对她有占有欲,可另一个人的独占欲比你还强,不过也是,这种事,是个男人都忍不了。”
左晨旭坐了下来:“你是说,霍云松,他到底是谁?”
“我之前说的话,你一句都没有听进去吗?”黄璨疲惫地揉了揉太阳穴,和霍云松说话,三两句似是而非的就有足够的信息量,可左晨旭呢,讲那么明白,他脑子里像是塞满了稻草,“霍云松的本名,叫做霍孟泽,是霍家长孙,铁板钉钉的继承人。”
联想到黄璨刚才说的话,左晨旭汗毛都要竖起来了:“他要干什么?”
“他要让你看看,孟樱现在过的是什么日子,他要让你知道,她已经不是那个可以任由你们母子欺辱的女孩子,她嫁到了霍家,哪怕霍家不乐意,也不会允许任何人打霍家的脸。”
左晨旭觉得荒唐极了:“霍家到底是什么?你怎么说得和四王八公一样,你以为这是《红楼梦》吗?还有护官符?”
“时代在变,制度在变,王朝在变,可总有些东西是永远不会变的。”黄璨说,“你只要知道,霍孟泽要你死,要你们左家辛苦几十年的心血毁于一旦,轻而易举。”
左晨旭一时说不出话来。
他还记得去年和霍云松的对峙,当时就觉得他十分奇怪,不像是出自普通人家,可黄璨说得也太离奇,不像是在现代社会。
“这是法治社会。”他骇笑,“要我死?”
“生不如死。”
霍云松会真的要了左晨旭的命吗?当然不会,杀人犯法,他没有必要给自己留下这样的把柄,甚至,连对左家动手都不会亲自出马。
他是要她动手,解决掉左家,让他们一无所有。
她会做吗?会。
一来,她对左晨旭原本就没有什么感情,甚至还有点怨气,顺便还可以表忠心。
二来,这是大少爷交给她的任务,她总得漂亮得完成。
三来,被逼对付从前的男友,多少不近人情,多少委屈,霍云松又是何等仗势欺人,还能挑拨一下关系。
她不相信霍云松想不到她可以得来的好处,可就算是这样,也宁可把左晨旭除之而后快,他心中的怒气可想而知。
啧,男人的占有欲啊。
第74章 正文完
就在黄璨对左晨旭发出完蛋通知书的时候,孟樱从戏院里出来了,她悄悄围观了几名大家的排练,觉得真是名不虚传,清唱也余音绕梁。
她心情很好地在街上闲逛,两边的店铺都开着,她看到了一家胭脂铺子,好奇地进去看。
里面有很多古方研制的胭脂,这多少与制香有共通之处,所以,她和老板娘聊了起来。
聊得太认真,霍云松进来了都没法。
“所以,这个就是玫瑰清露?”孟樱拿着一个水晶瓶子仔细端详。
老板娘说:“对,现在做蒸露不用那么麻烦了,有专门的纯露机,不过我这里卖的香水都是独家配方,不是纯粹的玫瑰露,你可以试一试。”
孟樱在手腕上喷了一点,还没凑过去闻一闻,手腕就被捉住:“我挺喜欢这个味道的,买了吧。”
孟樱轻呼一声:“你怎么在这里?”
“知道你在这里,我就直接过来了。”霍云松替她把落下的鬓发拨到而后去,又以指为梳,替她理了理发尾,这些小动作简单却亲密极了,仿佛是在不经意地透露他们的关系,“上午过得开心吗?”
“那几位老师不用话筒,我站在戏院后面都听得很清楚,真的好厉害。”
“喜欢就好,”霍云松看了看时间,“累了吧,我们去茶馆坐一会儿。”
孟樱觉得他对自己的态度过于慎重,仿佛她是用琉璃做的,一不小心就会跌碎:“我不累。”她看着他眼里的血丝,心疼得一抽一抽的,“是你累了。”
“对,是我累了。”霍云松哄她,“陪我回去歇一会儿,我下午还有工作。”
孟樱点头同意了。
霍云松微微笑了笑,握紧她的手,又对老板娘说:“请把这里的东西都送一份到梅园,我住神素院。”
“好的。”老板娘这段时间以来见多识广,对此早已面不改色,只不过……这么恩爱的夫妻,也是头一次见。
眼看着霍云松接走了孟樱,黄璨便说:“好了,就到这里吧,我也要回去了。”她拍了拍左晨旭的胸膛,懒洋洋地说,“好日子就要到头了,好好珍惜吧。”
左晨旭并不是笨蛋,他刚才从头到尾把事情梳理了一遍,大致明白了,听此,冷笑道:“如果他连我都不肯放过,你觉得作为罪魁祸首的你,他会放过吗?”
“你以为我做这件事是为了讨好他?”黄璨挑了挑秀长的眉毛,“我有那么蠢吗?”
左晨旭都想得到的事,难道她想不到?霍云松怎么可能不对付她,反而帮她一把,那必然是后面有更大的动作。
可那又怎么样?
富贵险中求,越往后,他越是动不了她,现在他选择先解决掉左晨旭而放过她,那么之后她就由不得他揉圆捏扁了。
孟樱和霍云松肩并肩在青石板路上散步,有一搭没一搭闲聊,霍云松说:“梅乡虽然保存得很好,但到底是商业气息太重了,我还是喜欢青萍。”
“青萍有那么好吗?”孟樱回想了一下童年,发现现在的青萍还是很糟糕的,“我小的辰光后面的河都是碧绿见底的,大家在那里洗碗洗衣服,还有小孩子下河去游水,现在已经不行了,水都混了。”
而梅乡的河流经过多次治理,还是很干净的。
“那是我遇见你的地方,所以,青萍的一切在我的记忆里,都好像带了滤镜。”霍云松说,“梅乡已经被定为永久会址,青萍的地价一下子就上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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