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徒果然很受用的样子,眼角、唇角都扬得放不下来了。
他像是受到了鼓励,又开口道:“你还记不记得你高一的时候在讲台上读过自己的一篇作文?”
黄露明也是最近才知道,他们两个高一曾经在一个班当了一年同学,不过没什么接触,后来分班去了文科更是不熟悉了。突然听他提起高一有点意外,她当然不记得了。
哪有人会记得自己十二年前做了什么题目写了什么作文?
“我记得很清楚,那天下午老师叫你上台,你读了一篇自己的满分作文,题目是《凡人》,里面你说,每一个人小时候都会有很多奇奇怪怪的梦想,并且坚信自己和别人不一样,但是长大之后,他们全都忘记了,一个个走进庸常的生活,变成面目模糊的、跟别人一样的凡人。”
“这两年我一直记得这段话,如果不是为了不变成这样的凡人,我可能没有勇气改掉志愿。所以要谢谢你。”
黄露明突然吓出了一身冷汗,她深刻怀疑自己是在误人子弟。同时她非常奇怪,连自己都不记得的往事,为什么这小子门清?
“你还知道关于我的什么?”她忍不住开口。
司徒像是在考场上遇到了刚好看过的考题:
“你说过最喜欢的漫画人物是蜡笔小新的妈妈——野原美伢,因为美伢的爱好是躺着吃零食。
你写作文喜欢用马尔克斯的一句话做论据,不过来来回回只是那一句。
你考试永远保持文科第二的位置,因为你懒得在数学上多花时间做出最后一道大题。
你不管在哪里坐位子都喜欢最后一排靠窗,因为可以安静地观察别人。
你几乎不和男生说话,也没有一起逛街的女同学。
你对猫毛过敏,却总是远远地给流浪猫送一点吃的……”
黄露明愣住了,她没有想到那个,连现在的自己都遗忘了的人,被这个十年前的世界的另一个人记得这么清楚。
没错,高中时候的黄露明是一个有点小聪明和天赋,从来懒得努力的人。她天生记性好,耳朵听过一遍的东西再从手底下过一遍就能记得差不多,在文科班过得非常轻松。
每次考试,她的年级排名都是第二。
第一名每天晚上熬夜到三点,做的卷子是她的几倍多。
但是黄露明一点都不想向她学习。
她觉得,自己用了75分的力气,得到95分的成果,非常划算。
第一名是在透支自己的生命,用120分的努力,换取98分的成果。
自己赚了20,对方输了22。
她因为正好位于利润最大化的那一点而感到满足。
所以即使是高三那一年,她也从来没有拼过命熬过夜。
但是后来她就不这么想了。当小城市姑娘走到真正的大都市里去,和全国最聪明的一群人一起竞争,多么闲散的天性也丢到一边去了。一招一式都要拼尽全力。
她现在明白,社会的真正法则是赢家通吃、第一名拿走所有奖品。正如同这次写的稿子,因为开拓了新的题材而占尽了好处,后来的跟风者再怎么样也没办法抹杀。
不过曾经的自己能被别人很认真地记住,她心里还是有点莫名的感动,所以当司徒又抛出一个她一点都不想回答的问题时,她克制住了自己的不耐烦。
——“为什么从来没有见到过你的父母?”
四周围的声音仿佛一下子消失了,整个空间变得非常安静。
“我不知道,我也没见过他们。从记事起就只有爷爷奶奶。你知道人老了以后会非常喜欢回忆从前,60年挨饿的故事我听了不止八百遍,但是他们在这件事上守口如瓶,从来没有跟我说过我的父母的任何事情。”
“你就不好奇吗?”
“小时候也好奇啊。不过后来从别人那里知道一点东西,然后就彻底没兴趣了。嗯,就是我们今天遇到的那个地方,据说就是原本我父母的家,他们和姑姑在同一栋楼住,也是六楼。”
“后来有一天,两个人打了起来,把家里的电视、冰箱、洗衣机全都砸了,衣柜里的衣服一件一件往下扔,一面大镜子摔得粉碎。”
“之后要扔出去的是一个婴儿车。”
“正巧这时候我奶奶好不容易爬上了六楼,才阻止了伸出窗外的那两双手。”
“婴儿车?”司徒有些吃惊地出声打断了黄露明的叙述。
“没错,那里面就是我喽。”黄露明尽量让自己的语气听起来轻松一点。“如果不是被拦下来,我大概会被直接扔下去摔死。”
“所以,我活到现在算是命大。对于一对曾经想要杀死自己的父母,也没有什么探寻的必要了。”
她脊背挺直,脸上是毫不在意的样子,却还是忍不住伸手轻轻按了一下眉头,看着面前少年的眼睛,语气有点生硬:“别可怜我,我用不着。”
司徒终于意识到自己提起的是一个不那么轻松的话题,他想试着转移一下黄露明的注意,“其实你小时候很活泼的。”
“是啊,那时候我是这一片三个小区孩子的头呢。你们个个都听我的。”
黄露明自顾自说下去,“我小时候并不觉的自己跟别人有什么不同,玩起来就像一个没心没肺的野孩子。可是后来,不断有人强调这一点。家长们来找跟我一起玩的小孩子回家的时候,总是指着我说,‘看,这就是那个没爹没妈的可怜孩子。’”
司徒有点想要终止这个话题了,他看出来黄露明的表情很不开心。但是这个时候他偏偏不知道自己应该说什么了。只好任由那个姑娘一脸淡漠地自己扒开伤口。
“小学当上了班干部,帮着布置家长会,家长们都要坐在自家小孩的位置上,看那些大人们像是小孩子一样坐在教室里,有点说不上的滑稽。给他们签到的时候,总是要问一句:“你是xx的家长吗?”
我记得有一次一个家长喝醉了酒来开家长会,因为老师批评他们家小孩,他直接撸袖子跟班主任打了一架,所有人都在笑他。
可是我很羡慕,因为从来没有人给我开过家长会,我的座位永远是空的。哪怕是一个喝醉酒不着调的流氓家长都没有。
再后来,人人都学会了唱一首歌:“世上只有妈妈好,没妈的孩子像根草。”
你不知道我有多讨厌这首歌。
明明本来我不觉得自己缺什么,但是全世界所有人都要提醒我你是不完整的、不快乐的。”
黄露明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突然会冒出来强的倾诉欲,她像是对着少年说话,又像是在自言自语。
司徒实在不知道自己应该怎么安慰这个女孩子,他默默走到一边,按下收音机的播放键,一个舒缓的男声在房间里响起。
“der————go——yo……”
黄露明听出来了,这是那首猫王的老歌。
歌声悠扬,她从那些突然蜂拥的儿时回忆中抽离出来。一个又一个问题出现在脑海。
一个男生,记得你当堂读过的作文。
记得你曾经发表文章中的句子。
记得你最喜欢的漫画人物。
记得你对猫毛过敏这种小事。
意味着什么?
答案呼之欲出了。
客观来讲司徒是一个阳光朗健,长相不赖的好少年。
但是十年之后没有交集的人物,现在的出现有必要吗?
der,
true,
allmydreamsfulfilled……
黄露明站起身来,将收音机的暂停键按下去。
“formydarling,ilove——”音乐声骤停,像是歌者突然被扼住了咽喉。
“对不起,时间不早,我要回去了。”
她站在门口,面上是四月春风般温柔的笑,可是眼睛里却透着二月冰河的凉。
☆、第15章 朕不是男人
接下来的日子里,黄露明依然坚持着每天早上的晨跑。在所有体育运动中,她认为长跑是最能锻炼人的耐性的运动。
如果一直想着遥远的终点,那么跑起来便会很痛苦,但是如果把注意力放在脚下的每一步,调整好呼吸,不知不觉就能刷新自己的能力上限。这个道理同样适用于任何事。
以前她请人看过自己的八字,一般来讲一个人的命数跟日柱关联最大,她的日柱是丁巳二字,丁巳乃诗女,主女子擅长诗书,但是丁,即灯,并非长明之火,所以虽然她天分高,想法多,但是缺乏长性,很难坚持。
果然后来她经常跳槽,跨域了好几个职业,浪费了很多时间。选择长跑,也是想要弥补缺乏耐性的不足,提升自己的专注度。
丁巳据说还命犯孤鸾,不过反正她对什么恋爱婚姻都不太感兴趣,所以并不放在心上。
这天晨跑结束,黄露明要回家,远远看见那边过来一个收破烂的老人。他拖着车从旁边走过,上面堆满了各种纸制品和水瓶。
黄露明看着他突然有了灵感,可以回去写一个拾荒者致富发财当上老总的故事啊,她知道有一家杂志特别中意这种励志人生的题材,一定能顺利发表。
不知为什么,走出老远之后,她忍不住又回头看了看那个堆满废品的小车。心里总有点奇怪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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