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撩动他心 (帘十里)


秦森的手臂越过沈婧关了床头柜上正卖力工作的电风扇,她耳边的发也不飘了,尘埃落定般垂荡。
因为没睡好,他的眼睛有点红。秦森闭上眼揉了揉眉心。
没了电风扇空气很快就闷热起来,沈婧挪开被子,身子往外钻,迷迷糊糊中觉得有点热,下意识的伸手去开电风扇。
秦森忽然开口道:“觉得热了?”他的嗓音比以往任何一个清晨都要沙哑,甚至有点沧桑。
沈婧嗯了声,眯上眼很快又入睡了。
她没有再背对他,抱着秦森的左臂靠在他肩头入眠,有什么东西抱在怀里她就会有安全感。
刺耳的闹钟声响起第一声的时候,沈婧反应很快一下子就坐起来,按掉闹钟对秦森说:“起床刷牙去。”
秦森:“你先去,我去抽支烟。”
沈婧在涂爽肤水的时候看到秦森脱了衣服打算换上干净的T恤,他身上的伤痕,起初吸引她的左臂上的那道刀疤,她再一次看得清清楚楚。沈婧不愿再往下想。
他们在街口一个小馄饨摊上随便吃了点。
从醒来到现在,他们几乎没讲什么话。好似一切想说的到了喉咙口就都被忘光了。
他只让沈婧送他到地铁口。
地铁来往的人不多,三三两两的上上下下。秦森抬头,今天是个好天气 ,日头高照。
他低下眼眸看着沈婧说:“我这几天叮嘱你的话要放在心上,手机一定要有电,别让我找不到你。”
沈婧:“我知道。”
“还有一定要好好吃饭,晚上尽量想熬夜。”
“嗯。”
“沈婧...”
她始终平静的看着他。
秦森:“如果待不住就回上海,别和你妈吵,反正我总会娶你的。”
沈婧淡淡的笑了笑,声调柔和,“我不去别的地方,就在这里等你。”
“好,那我走了。”
秦森提着行李箱打算乘自动扶梯,刚走到那个台阶口,他放下行李转身快步走到沈婧前面,抱住她,说:“沈婧,我爱你,我想娶你,我是个男人,不能让你受委屈。相信我,以后一切会慢慢都好起来的。”
她轻轻抱住他的腰,说:“我都知道的,我没有觉得委屈。我没别的什么事,就只希望你出什么事,不要生病,不要受伤。”
她隐约能猜到秦森是去做什么,可是就是不肯再往下想。她等他亲自告诉她,把一切的故事从头到尾完整的叙述给她听,希望那个时候那些都已经成为故事,他们已经安定下来。
秦森觉得这是他人生中最拖泥带水的一次离别,他实在太不舍。
火车上,他坐在双人座的靠窗位置,对面坐的是一对夫妻,还抱了个孩子,看上去只有两三岁。秦森望向窗外,没一会,火车开始发动,所有的风景都开始倒退。
他看着亮着的手机,屏保是沈婧的照片。
随后秦森拨打了家里的电话,母亲隔了很久才接,说是在外面院子里晒番薯干一时没听到。
秦森询问了几句她身体状况后,说:“妈,我过年把女朋友带回来。”
秦母握着电话愣住,还以为自己耳朵出毛病了,直到秦森又把话重复了一遍。她高兴的连说话都说不完全了。
缓了一会,问道:“那姑娘哪里人,多大,做什么的,啊,你们怎么认识的。真好,你终于讨到媳妇了。”秦母笑了很久,停不下来。
秦森说:“她是上海人,23岁,过年24,工作还没定。是个很好的姑娘。”
“你说好就好,过年回来?现在十月份,那十一月,十二月,一月,还有四五个月啊。”
“很快的,四五个月一晃就过去了。”
秦母三句不离沈婧,最后问道:“那姑娘漂亮吗?”
秦森笑着说:“漂亮,很漂亮,是我见过最漂亮的姑娘。”

  ☆、第55章 &55

对面的小孩爬到小餐桌上,打翻了水壶,盖子滚到一边,凉白开哗啦啦都朝秦森流去,他顾不上别的先挂断电话。
水壶倒下的时候洒了他一身,现在连裤子都湿了。
小孩的母亲看上去也不过二十多岁,一把抱住孩子慌忙道歉。
秦森摆摆手,脱下衬衫外套,抖了抖,拿纸巾稍微擦了擦裤子上的水。
小孩子突然哇的一声就哭了,年轻的女人怎么也哄不好,小孩趴在她肩头,边哭边时不时的瞄着秦森的手臂。
丑陋狰狞的伤痕吓到孩子了。
秦森顺着孩子的视线瞥到自己左臂上的刀疤,原本光滑平整的眉心忽然皱了起来。
它是过去一切最好的象征。
他伸出手抚摸这道疤痕,粗糙的指腹盘旋在结痂的伤口上,所有的感知都让他不自觉的想起那段经历,可以说是他人生的一个转折点。
——
19岁出来北漂,什么都没有,什么都不会。刚到北京的时候甚至连口热饭都吃不上,睡在公园或者地铁站里,饿到不行的时候就去吃别人的剩饭,只要能活下去,什么都可以忍受。
除了这样苟且偷生的生活,他还想着怎么才能在这个城市站稳脚跟,他需要一份工作,一份有不错工资的工作。
他一想到弟弟的病整个人都快疯了,有时候气不到行一脚就能踹扁路边的垃圾桶,无能为力让他身心俱疲,脾气上来的时候就像一头疯牛。
在过年的时候他找到了第一份工作,去一家餐馆洗盘子,新年来吃饭的人特别多,餐馆里一时忙不过来便招了人。店主哼着鼻子说给他一个月三百,把后门的储物间给他将就着睡。
其实多少钱他都认了。
出现转机是开春的时候,他无意在街上看到一家报社在招人。他本着一个高中学历原本没报多大的希望,在此之前他面试很多工作,都因为学历低所以被拒绝,可是他不能不去面试,不能放过每一个希望。
这家是新开的报社,一切都还没稳定,甚至连办公地方也还是毛坯房子。
报社老板,就是高健见到秦森问的第一句话是:你想出人头地吗?
他看着高健说:“我想要钱。”
很特别的回答,给高健留下的印象很深,当谈到秦森没去一本学校的时候高健明显对他的兴趣更深了。
他觉得这个人有骨气,还有一股说不上来的冲劲。
随着报社慢慢步上正轨,秦森拿到的第一份工资,有一千。身边没有什么朋友,这份喜悦都通过电话传递给远方的家人,他寄了八百回去,剩余的两百他足够了。
弟弟的越来越严重,他们都知道没希望了,可是他不愿意,也不甘愿就眼睁睁的看着亲弟弟去死。除了固定的工资,秦森开始做一些危险的事情,他需要额外的钱。
每次拿到好新闻,奖金总是不会少的。
关键是高健这人还算大方。
隔了两个月,高健打算让他有空去读个本科或者打专,他说:“你这点文凭以后会难混。”
一开始秦森拒绝了,直到后来弟弟治不了去了,他和这工作慢慢捆绑在一起,有时候单调的生活很乏味,而且高健说得对,他这点文凭在北京很难混,这个城市发展得太快。
他先是读了个大专,后来又去读了个专升本。
但很多时候他总觉得自己停留在高中毕业这个阶段,一切好像都停在过去。他的新生活在没有目标的散漫的进行的,没有什么值得铭记。
从卧底酒店到赌场,从夜店到食物加工厂,从制作□□的到贩卖假烟的,后来秦森是真心喜欢这份工作的,每次从那些地方出来,再把真相曝光在大众面前,那种心满意足的感觉让他觉得真实。
火车窗外的风景不慌不忙的划过,他想起23岁那年从贩卖制作假烟的山村里出来时还救了个被拐卖的小孩。
过去的所有其实他都不后悔。
这种事情做多了,那些人也不是吃素的,找人堵他,打他,甚至有人出钱要买他的一条腿。想起那些0日夜里的胆颤惊心,现在倒觉得当时还挺刺激的。每天下班出门都会带着把小刀,要张望好一会,确定没危险才出去。
陈胜这人刚来的时候胆子还挺小的,就跟他去做了一回,回来后三天都软着腿。
被赌场里的一帮人追了三四条街,背后是白光闪闪的大刀。
陈胜说:“你怎么还笑,我当时要不是往旁边跑偏了一点,那刀就直接砍我背上了!就跟拍电影似的!”
除了正常的上班和干点惊心动魄的事外,秦森开始觉得生活有点甜味的时候是从假烟山村回来后认识了陈思涵,用陈胜的话来说就是,那妞大胸大屁股,漂亮得就跟个狐狸精似的。
他们上下班在一栋楼,报社的隔壁年前开了家新的单位,做什么金融投资的。陈思涵的脸和装扮一眼就能看出来是那种职业女性,每天穿着黑色西装和裙子,踩着高跟鞋,唯一不同的是她的唇色,不管什么颜色都很精致。
最初吸引秦森的其实还是她的胸,嗯,真的挺大的。
他年轻的时候有时很张狂又有点不着边际,讲一些黄段子就能把陈思涵整得脸红。他是个正常的男人,谈了一段时间就和陈思涵做了,她不是处女。
可是她是个挺好的女人。
怎么说,就是挺对秦森胃口的,别看她表面上很强悍,其实说到底特还只是个小女人,私下特别软,很听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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