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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爱不曾远去 (淡清幽)


  “那恭喜你啊!”我不知道自己应该说什么,也就仅仅是以一个朋友,又或者高中同学的身份,做自己最应该做的事情。
  他沉默了一下,才说“日期是一月十五号,我不给你发喜帖了,你直接进去就可以了。”
  “好!”我点头,很虔诚地回答。
  下属打来电话,有一位客人不满要投诉,我挂了电话,晃了一下手机说“我有事情要去处理了,先走了。”
  嗯!他应了一声。
  脚好似要逃难,我快速地往前走,几乎是跑的速度,面对刘启正,我做不到坦然自若,其实我和他什么都没有发生,只是他的情深,我仅能辜负。所以心里就会不安和无措。女人真是一种很奇怪。
  后来传来一声“笑笑!”
  我回过头,他立在落地窗面前,眼光打在他的身上,好似他能发光,原来他也是那么英俊美好的男子。
  我惊艳了,片刻后,我浅笑着问“怎么了?”
  他立正了身子,脸上露出了一个很灿烂的笑容,做出了一个加油的手
  势“fighting!”
  “fighting!”我也乐笑着应声。
  再一次转身,离开的脚步多了几分轻松了。这一次感觉到一种幸福,那是被人喜欢的幸福。
  处理好客户的事情,已经下午三点钟了,我晚饭还没有吃。刚接手,我还不太熟悉,总是吃了早餐,忘了午饭。也没有时间吃中午饭了,我就从包里拿出了三明治,呆在一个小角落吃着。
  李修哲的电话打来了,和好后,我们的感情较之以前更加浓郁了,曾经我们经常一个星期都不打电话。现在一天都能打好几个电话。
  不过大部分还是他打的,因为我不知道他什么时候才不忙,怕打扰他的工作,更多的是担心自己会遇到难堪的事情。
  “你在干嘛!”他那边很安静,应该是到一个没有人的地方打电话了吧!
  “吃午饭啊!”我有点可怜兮兮的说。
  “那么晚才吃午饭啊!是不是又遇到什么奇葩客户了。”电话那边透出了心疼。
  “是啊!今天一个男客户向他的女朋友求婚,他把戒指放在红酒里,结果女的把戒指吃进肚子里了,女的吃泻药把戒指拉出来了。”
  不知什么时候开始,我什么话都敢得和他说了。大多时候,都是我在说自己工作上的事情,他会适当给出一些建议。在处理工作上的手段,我得承认自己和李修哲不是同一个阶段的。他的洞察能力和统筹兼顾,恐怕我十年后都达不到他的阶段。
  “想我了吗?”他突然间问出了这一句话。
  “想!”我实话实说。
  “那你现在想见到我吗?”他卖关子了。
  “想!”我斩钉截铁的说。
  “那你下来吧!”他有点骄傲的语气。
  我看了一下手表,摇着头,语气带着点遗憾“阿哲,等一下,我还得巡查房子。不能下去。”
  “那我在xx咖啡厅等你。”
  “好!“我依依不舍的收线。
  把手里的三明治塞进了嘴巴里,马上起身,加快速度巡查房间了。
  当我匆匆忙忙赶到咖啡厅,他正在看文件,聚精会神。咖啡厅的人不多,空闲下来的女服务员是不是地打量着李修哲。
  我的心有点自豪了,走到了他的对面。很久,他都没有反应过来,目光还是集中在文件上。指尖翻页发出沙沙的声音,他右手握住一支陈旧的钢笔。
  我的眼睛被熟悉的钢笔吸引住了,忍不住开口问“这笔你还留着啊!”
  听到了我的声音,他抬起了头,看向了我,嘴角挂着淡淡的笑问“你来了!”
  我的手伸过去抽出了钢笔,真的是三年纪念日时,我送给他的钢笔,磨损的程度可以看出这一支笔经常使用。那时,我攒了很久的钱,忍着心疼,咬牙买下了这一支钢笔。而他送给了我一只狗,后来我把狗送给了别人了。
  “我有好几次把它扔进垃圾桶了。”他倒是老实的坦诚。
  “那为什么不扔?”我明知故问。
  他没有回答我的问题,目光落在了手心上的钢笔,在这一刻我们都安静了,这世界真的很奇怪,我和李修哲在年少的时候,遇到了彼此,在一次三年。一分开就是六年,我们都以为对方只是自己的曾经,未料想到兜兜转转,我们又再一次相遇了,再一次相爱了。不得不去承认,这是一件很特别的事情。
  他伸手握住了我的手,很认真的说“以前没有扔下,以后再也不会丢下了。”
  我明白他的话,因为清楚才转移了话语“晚饭,你打算怎么安排!”
  “回家吧!”他的脸上是意味深长的神色。
  车子停下了,我看着不远处的别墅,才明白为什么李修哲的神秘兮兮的。这里是六年前,我和李修哲住在一起的地方,也是我卖了的别墅。
  我坐在座位上,心情很复杂,感动,难过忧伤…...百感交集。李修哲为了打开了车门,伸出了手对我说“下车吧!”
  我把手交给了他,记忆仿佛在倒带。屋子里的摆置一模一样,好似从来都没有改变过。可细心的我,从阳台的薄荷发现了新泥土,我的指尖抚摸着叶子,不由地感叹着,即使我们都想否认改变,但是一切本来就已经不同了,我们都回不到过去。
  “你在想什么?”他从背后拥抱了我。
  我抬头笑着说“你洗澡时,就可以放薄荷叶泡澡了,这样你就会舒服一些,是吧!”
  我想自己是很爱李修哲的吧!所以才舍不得让他看到我眼里的忧伤。
  回头时,恰好看到了一只狗,走了进来,摇晃着尾巴,我倒是有点意外了,以前,他打死都不肯让狗进屋子,只允许我安置在院子的小屋子。
  我低下头把小狗抱在了怀里,仔细地打量着它脚下,发现它的腿已经好了。于是李修哲抱着我,我抱着小狗,勾勒成了一幅很奇怪又和谐的画面。
  小狗舔着李修哲的胳膊,他皱着眉头,强忍着自己的脾气,也没有动手把小狗扔了。他学会了妥协。
  “你什么时候把房子买回来了?”我倚在他的怀里问。
  我放下了小狗,它欢喜地到跑出了卧室,留下旺旺的叫声。
  “在我回来这一座城市的时候。”
  “你不怕我再卖了?”我半真半假的问。
  他的下巴在我的头顶摩挲“我再买回来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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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十二章 演员

  一月十五号,天气给足了面子,连续下了两天的雪,这一天就停了。
  婚礼是在刘启正的家里举行的,姚洁来接我的,她告诉我,她怀孕了,刚好五周。二十八岁的女人有一个孩子,这曾经也是我的心愿,不过我觉得这个心愿,我再也没有期限了。
  我笑着恭喜了她,最近我身边的人都喜事不断啊!
  刘启正的家比我现象中的还要大,有钱人的生活啊!可能是新娘子喜欢粉红色,所有的装饰都是粉红色,看上去很甜蜜。那浩大的排场,我摇着头感叹着果然是刘家和莫家的联姻啊!
  婚礼正常举行,刘启正站在人群里,一身白色西装的他,很亮眼,我想起了童话书里的白马王子了,文质彬彬的翩翩公子。莫少雅一身白色的长婚纱,一脸幸福的笑脸,眼睛里充满了对来来的憧憬。
  亲眼见证了这一刻,我不免和很多剩女一样,羡慕吧!以前我勾勒过很多次我和李修哲结婚的画面,如今觉得当初是多么的幼稚。心里忧伤了。
  收敛起嘴角的笑,衣着光鲜亮丽的人堆里,蓦地一个身影映入我的眼帘,我稍稍一怔,目光紧紧跟随那个身影。
  我看到站在不远处的李修哲,他气宇轩昂,丰神飘洒。还有他身边身穿着淡绿色的女孩,何意舒一头乌黑的发披下,身上没有任何的装饰,她的脸上是纯真的笑意,我觉得她是从森林城堡里的公主,美丽而干净。
  我心里恶毒的想着这种女人也是会嫉妒,也是会怨恨的,因为此时我的心就是那样的感受。
  但是我对上如清泉般明澈的般干净的眼眸。我不能从其中挑出一丝的杂色,眼珠纯粹得迷人。
  我就立在了原地,看着李修哲和何意舒站在一起,李修哲的嘴角带着温柔的笑,低着头宠溺的看着何意舒。我的大脑浮现了一个词神仙眷侣,多么适合啊,我自嘲地笑了笑。
  李修哲抬头了,为了避免目光相对,不必要的尴尬。我慌张地没入人群里,不让自己被李修哲发现,其实他也知道我会参加婚礼的,我也是。
  我又想过自己真正的面对这一种画面,只是没有想到那么早,也没有想到心会那么疼。
  姚洁找到了我,她问“你看到了?”
  我点头,她望着我,极为认真的说“你知道吗?以前我和你也是一样的。”
  她的脸上有着一种痛快的表情,姚洁一直都是很直接的人,她的喜怒哀乐,爱憎分明。
  “对不起了!”时隔六年多了,我为当初的事情道歉,其实我不是傻瓜,当然也明白姚洁对李修哲的感情,只是爱情让我自私了,故意假装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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