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阳递给我纸巾擦手,淡淡说,“刚来。我跟陈嘉豪打过招呼了,咱们走吧。”
“好,我正有此意。”
然后我们就离开了ktv,初夏的风微凉,吹拂在脸上很舒服,我和林阳走在午夜无人的街道上,两边都是梧桐树,半截身子被刷白了,我傻乎乎地说,“梧桐树真好看。你说他们有感觉吗?像是穿了一件衣服。”
林阳说,“其实南城的梧桐树不算好看,南京的最好看,四处都是。传言当年宋美龄喜欢法国梧桐,蒋介石就下令在南京种满了法国梧桐。至今,在南京的街道上,法国梧桐随处可见。”
“哇塞,好美的意境,好用心的浪漫!”我双手背在身后,倒行看着林阳说。
林阳缓缓前进,背后有车子经过时车灯的亮光,在他身后快速略过,“浪漫是浪漫。可一到春天就苦不堪言。杨絮满天飞,梧桐杂絮遍布空气,呼吸都痛。”
“那也挺美的。”我说,“我喜欢海棠,那以后你给我种一院子的海棠可好!”
“好。”林阳笑眯眯说,“只要你喜欢。”
两个人都喝了酒,兴奋在劲头上,我拉着林阳在午夜无人的街道上飞奔,欢声笑语,乐此不疲。我们手拉手,好像一直往前走,就能走到白头。
那时候太年轻,还不明白白头偕老的意义,只知道要在一起,这辈子都要在一起。永远不分开。
高高的路灯下,我们俩的影子被拉得老长老长了,踩着影子往前,脸上的灼热渐渐被风吹散了。手心里全是汗,腻歪歪的,可就是不愿意分开。
沿着马路一直走,我们走到第一次携手出逃的公园。就是冬至那一夜,我们第一次走近彼此的时候。
我们坐在当初坐过的位置上,背后是那棵巨大的银杏树,只是此时枝繁叶茂,郁郁葱葱,头顶还有一盏路灯,昏?昏?的,但足够看得清楚彼此的眉眼。
长椅被我们温热,我靠在林阳的肩膀上,双腿上伸直了,抱着他胳膊问,“哎,你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喜欢我的?你喜欢我什么?”
林阳轻笑,低头看我,“女孩子都喜欢问这种问题吗?”
我立即坐直了身子,看着他,严肃地说,“除了我,还有谁问过你这个问题吗?”
“没有。”林阳抿嘴笑,我撅嘴撒娇说,“那你怎么这么说?”
“嘉豪的女朋友也这么问。”林阳说。
“那好吧。你回答我刚才的问题,要是说不出来满意的答案,你就完蛋了。”我指着他警告说。
“什么时候开始喜欢你的么?”他思忖地说,“我也想不起来了。好像,哎,我忘了。”
我有点失望,叹气说,“这你都能忘!”
“那你还记得你什么时候开始喜欢我的吗?”
“我记得啊!你以为我跟你一样啊!”我说。
林阳立即问我,“那你说,什么时候?”
“就你给我衬衣的时候开始啊,开学——————”我没说完,某人抢白去,点着下巴念念有词说,“哦,原来你那么早就开始喜欢我了呀!”
我这才发现,我不小心掉进了某人的陷阱里!这是挖好的坑啊!
“你怎么这样!套我的话!”我拍打他肩膀说,“你太坏了!”
拳头落下,却没有用力,不舍得用力,林阳哈哈大笑,一把圈住我胳膊,让我动弹不得,低着头在我唇上轻轻一吻,说,“不记得什么时候了,大约第一眼看见,就知道是你了,大约,就是那个时候吧。走近我心里,就出不去了。”
我放弃了挣扎,弱弱地看着他,“你哪儿抄来的情话?”
“我自己发明的!”
“哦。怪不得这么没水准!”我埋汰他,他眉头微蹙,我又笑了,说,“不过,我喜欢!”
然后我俩就大眼瞪小眼,人家说,对视超过三秒的情侣就该接吻了。果真是这个道理。
但是,他刚吻上我,我就想起来冬至那天晚上,我们同样坐在这里,这张长椅上,身后的银杏树叶还没化作泥土,路灯的光还是这么暧昧,他那天晚上也看着我,让我想入非非。
林阳抓着我的肩,温声说,“怎么了?”
“还记得冬至那天晚上,咱们在这儿吗?”我盯着他眼睛说。
他很聪明的,一下子就反应过来我要说什么,眯着眼睛笑,眉眼弯弯的,好看极了,他说。“嗯,记得,那晚上有没做完的事儿,现在要做。”
然后他就吻下来了。
我忽然很想笑。
原来一切都是命中注定,而非我的自作多情。
那天晚上,他是真的想吻我。
吻到难分难舍时,两个人都笑了,额头盯着额头,笑得欢畅。
林阳说,“要不要留点纪念?”
“在这里?”
“嗯,在这里。”
“好啊,留下什么?”
林阳从衣兜里掏出一把钥匙,然后拉起我的手跑到后面银杏树下去,两个人傻子似地蹲在银杏树边,我说,“你要干嘛。”
“刻字。你想留下什么字?”
我想了想,说,“写杨小唯林阳永远在一起。”
林阳戳我脑门儿,“好俗气。”
“不,我就要这个,你赶紧刻下来。”
“那好吧,你得亲我一下。”林阳把脸凑近我,指了指脸颊说,“这儿。”
我犹豫了下。然后在他脸上快速啄了一口,“好了!”
然后林阳就开始刻字了,我问他为什么要刻在下面一点,而不是上面,他说树是往上长的,要是刻太上面了,以后我们就看不到了。刻下面,长大了就能看得见。
聪明人就是不一样。
那天晚上,林阳用钥匙,一点一点刻下了那一行字:杨小唯林阳永远在一起。
那时候,我天真的以为,所有愿望都会实现。
因为太年轻,愿望都很美丽。
“林阳,我们会永远在一起吧?”
“你说呢?”
“肯定会的。”
“傻瓜。”
日子就这样,一点一点,匆匆走过。我们都来不及回首,来不及缅怀,来不及珍惜。
五月中旬,学校最盛大的比赛该属于篮球联赛,林阳带着我们班男生一举杀进了决赛,篮球队和最后的三个班级争夺冠亚季军。那段时间我忙着准备数学竞赛的事儿,一天到晚扎根在书山题海里,吃饭都懒得去,总是林阳给我带面包。他不允许我吃泡面,说不健康,小萝卜头以后长不高。
然而,带面包给我也是有条件的,那便是:他的每一场比赛我都必须在边上看着。
所以我经常半夜三更加班加点的学习,一般比赛都放在周五的自习课,我腾出时间来,准备好毛巾和矿泉水蹲在篮球场上像个疯狂的小粉丝一样摇旗呐喊“林阳加油!二班加油!”
他三分球投的特别准,每次都会引起一帮小女生的尖叫欢呼,但人群中,他只会看我,我永远站在固定的位置,抓着一瓶矿泉水,脖子上挂着一条毛巾,看到他进球了,我会高兴,会跳起来大喊“yes!”,会鼓掌,会心跳加速。
那时候还没有迷妹这个词语。若是有,那时候,我应该是林阳的头号迷妹。
不过,他的迷妹可不止我一个人。
和五班打第二场的那天,我拉着刘思涵早早站在球场蹲点,上半场下来,我们班没领先几分,而五班的男的大多数比我们班男生壮实,体力上,我们班的欠缺些,中场休息,林阳顾不上理我,顾不上喝水,一群男生围在一起商量策略,我就安安静静站在一边,听他和同学商量怎么布场,怎么进攻防守,五班的人莽撞而没有策略,我们不能蛮干,只能智取。
等商量好了,我的水还没递递上去,裁判就吹哨子了,下半场开始。我焦灼地站砸边上,看他跑起来的时候汗水飞扬,真的,一点都不夸张,那汗水都飞起来了。
临近傍晚的阳光里,他沸腾的身影,他运筹帷幄的姿势,他的扣篮。他的三分,五一不让我惊讶欢呼。因为策略得当,五班的人很快尝到厉害,开始着急了,林阳指挥大家稳住,稳中求中,我像个狂热的女粉丝,为他的每一步而欢呼雀跃,而担心焦虑。
以前他没投进去一个球,都会回头看我一眼,给我一个飞快略过的眼神,一个傲娇的笑容。但这半场,他打得认认真真,丝毫不能分心,我的目光紧随他的身影,跳跃,前进,转身——————
口哨吹响的前几秒,他超越围攻的人群,在助攻的帮助下,抱着篮球往左边一闪,把敌人引到左边时,忽地往右边去,随后抱着球,纵身一跃,快准狠地将篮球投向篮筐。
那一刻,时间好像静止了。
所有人的目光都跟随那颗飞跃的篮球飞向篮筐,丢出一条漂亮的抛物线,最终完美地落下,哐当一声,进球了!
而后操场上是欢呼声,拉拉队的姑娘们挑起舞来,我抱着毛巾和矿泉水,嘴角不自觉地上扬,为他而骄傲。
赢了这一场,只需要和八班决战争夺冠军,篮球联赛就完美落幕了。
林阳被队友举起来往空中抛,我着急地看着,生怕她摔下来了,刘思涵见我着急,笑话我说,“都是练过两下子的,别怕啦。”
可正当热闹时,他们那头忽然安静下来,人群都安静了,并且让出一条道来,一个穿着白色百褶裙和藏蓝色polo针织衫的长发女生,抱着一瓶水和一盒巧克力出现在众人的视线中。有人开始吹口哨。起哄说,“天啦,这是要表白的意思?”
我和刘思涵好奇地往前凑,她说,“好像是高二的学姐,上次129表演小提琴的那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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