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早上等到傍晚,直到晚霞染红了桥面,终于,她看见一个步履蹒跚的老人缓缓从桥的那一端走过来。
虽然时光改变了他的面貌和身材,可女人还是一眼就看出来。这正是她等了几十年的爱人。
因为这个凄美的爱情故事,传说携手走过这座桥的恋人即使以后分开,南辕北辙,天各一方,最后也会在这里相聚。
听了这个故事后,宋歌忍不住唏嘘:“女人终生未嫁,男人却说不定早在他乡另娶了他人,或许早已儿孙满堂,享受了承欢膝下的欢乐。否则他怎么会等到八十岁才回来看那个女人呢?”
方洛的手轻轻抚着有些生锈的铁锁链,沉?了一会儿才说:“那个男人在战斗中受了伤,双眼失明,脸部被大面积烧伤,胳膊也断了一只,算是捡回了半条命。也许他觉得自己没有脸面回来见爱人了吧,所以才宁愿背井离乡这么多年。临死前,他还是回到了故土,即使眼睛看不见。也想亲手摸一摸和爱人一起走过的铁桥。”
听了方洛的话,宋歌不由陷入沉?之中。
不知道女人看见爱人时会是什么表情,也许对她而言,看见爱人在多年之后变得面目全非,比相信他死于战火更加让她难以接受吧。
宋歌能够想象,白发苍苍的女人抱着爱人的头??流泪的情景,她一面流着泪,唇角却还带着笑。
晚霞的淡淡金光将桥面照亮,桥下河水潺潺,倒映着两岸的绿树红花,方洛拉过宋歌的手在自己手心里攥紧了,轻轻的摩挲。
他问:“宋歌。你离开我以后,如果某年某月的某一天在某个地方再遇见我,会不会朝我挥挥手呢?”
宋歌笑:“那时候你大概一手牵着你那位门当户对的妻子,一手牵着你刚放学的孩子,即使我朝你挥手,你也没有空手和我打招呼吧?”
方洛闻言苦笑道:“也是,到时候你大概也嫁了人,丈夫看的紧,可不准你在路上随便和帅哥搭讪。”
宋歌闻言哈哈大笑起来。皱着鼻子骂道:“你以为全世界男人都和你一样小气啊?再说了,你能算帅哥吗?顶多也就算长相一般。”
“你说什么?”
方洛来了气,卷起袖子作势要去打宋歌。
宋歌却早已从他的大掌之中抽出了手,一溜烟跑到了桥对面。
在独栋里关久了,她难免立体差了些,不过跑了几十米就气喘吁吁,累得直不起身来。
本以为方洛会追过来,谁知他只是站在原地,就这么远远看着她。
太阳落到山的另一头,他静静伫立在那里,望向她的眼睛里满是深情和不舍。
这一刻,宋歌突然觉得,他们之间不过隔了一座铁桥,却好像隔了千山和万水一般。
……
小城的生活轻松而闲适,远离了城市的喧嚣,方洛没有接不完的电话和开不完的电视会议,最大的乐趣变成了坐在客厅里看系着围裙的宋小猫在厨房里忙碌。
在厌烦了顿顿冬阴功汤的生活后,宋歌毅然决然的决定自己开火做饭。
好在这栋房子里厨具和餐具一应俱全,每天也有人送新鲜的肉类和蔬菜过来。这才给了宋大厨一展身手的机会。
事实上,宋歌做的菜客观来说味道很一般,远不及陈妈的十分之一。
但方洛一向吃惯了高级餐厅的舌头却意外觉得吃起来味道还不错,即使是一盘炒青菜也能吃出那么点家的味道。
两人偶尔小吵小闹,但大多数时候都还算和睦。
饿了就吃当地味道香甜的糕点,乏了就在阳台躺椅上小憩,醒了就窝在沙发里看书喝咖啡,吃过饭就去散步或骑自行车沿着小城转悠,
两人悠闲自在的生活了一个礼拜,方洛身上的伤也好的差不多了,喝了些酒,借着酒劲又开始对宋歌毛手毛脚。
第一百二十六章 会咬人的狗
宋歌没辙,只能由着方洛闹腾。
方洛这人别看穿上西装挺斯文的,脱了衣服就是一个十足的衣冠禽兽,咬起人却毫不含糊,下口那叫一个快准狠。
宋歌越是骂他禽兽他就越带劲,弄得宋歌肩膀上胸口上甚至后脖子上都是深深浅浅的牙印子。
宋歌有一次烦了。直接一巴掌拍到方洛背上,骂道:“方洛你丫是狗吗?怎么见着肉就咬?白天没吃饱吗?要不我给你找两根肉骨头去?”
其实这么一骂出口宋歌就后悔了,按照方洛平日的性子,八成会变本加厉的折腾她。
谁知方洛听了这话之后,竟然把头凑到宋歌耳边,沉着嗓子“汪汪”叫了两声。
然后,宋歌一个没忍住,噗嗤一声笑了出来,继而窝在方洛胸口大笑不止。
方洛这人一向小心眼,见自己被宋歌嘲笑,不由有些后悔刚才的行为。
“乖,专心一点。”说着。方洛狠狠顶了一下。
然后,宋歌为自己的嘲笑付出了惨痛的代价。
两人闹腾了一夜,甚至在阳台那个看起来不太扎实的躺椅上还来了一次。
两人相拥着睡过去时天边已泛起了鱼肚白,由于筋疲力竭,直到第二天中午才起床。
有好几次,宋歌被折腾得下不来床,方洛就去餐厅把午饭买回来,端来床边给她吃。
每当方洛好心的帮宋歌摆好碗筷,甚至还面带微笑的询问她需不需要他喂她吃的时候,宋歌脑海里就跑马灯似的跑过一行加粗的黑体字:黄鼠狼给鸡拜年,没安好心。
有一次,宋歌把这个深埋在心底的念头说出了口,谁知方洛沉默了两秒,拿勺子舀了一勺粥送到宋歌唇边,而后笑得稀松平常:“我当黄鼠狼没问题。你确定你想当鸡?”
自此之后,宋歌深刻的意识到一件事情,那就是别和方洛斗嘴皮子。因为会输得很惨。
错过了清迈著名的双龙寺,好在拜县里也有不少佛寺,规模虽远不如双龙寺,但也算是别有情调。
天气晴朗的下午,方洛不知从哪里弄来一辆蓝色的小摩托车,也就是那种台湾偶像剧里常见的被称作“小绵羊”的摩托车,晃悠悠开到宋歌面前。
宋歌看见方洛叉着两只大长腿坐在这辆与他高贵气质极不相称的摩托车上,不由笑弯了腰。
方洛斜睨了他一眼,继而拍了拍摩托车的后座,“上车。”
“去哪里?”
方洛倒是卖起了关子,亲手把粉色的安全帽扣在宋歌头上,慢条斯理的说:“去了你就知道了。”
方洛骑着摩托车带着宋歌一路疾驰,踏过碎石子路来到位于拜县东边的美音寺。
踏上长长的石阶就到了山顶,视线所及,一片开阔。远处起伏的群山上漂浮着云彩,近处拜县的房屋,错落密布,隐藏在绿色田野中,整个画面倒有几分像陶渊明笔下的世外桃源。
黄昏时分,不少慕名而来看日落的游客。偶尔还能听到两声熟悉的中国话。
旁边两个日本少女已经偷偷打量方洛很久了,小声用日语交流着。
即使半个字都听不懂,宋歌也能从她们冒着粉红泡泡的眼神里揣测一二。
宋歌很想上前提醒她们,这个男人长得人模狗样,在床上可真是一条会咬人的狗。
方洛不喜欢人多的地方,凉飕飕的瞧了眼身后聒噪的日本少女,拉了宋歌的手问:“要不要去寺里看看?”
宋歌笑着打趣他:“怎么,被少女炙热的目光看的不好意思了?我看她们长得挺漂亮的,要不要我帮你去要个电话号码?”
方洛最是看不惯宋歌这副事不关己把他往外头推的样子。脸一沉,自己往前走去。
“不过开个玩笑而已,这么认真干嘛?”
宋歌小声嘟囔着追上前,奈何游客太多,不一会他们中间就隔了好几个人。
宋歌踏进佛殿,依然没追上方洛。
这时,迎面走来一个戴着鸭舌帽穿着黑衣的男人,宋歌正仰着头看金光闪闪的佛像,并未注意到来人。她后退两步,恰恰撞到那人的胸口。
宋歌不小心踩到对方的脚,身体一歪,险些摔倒。
好在那男人伸手扶了她一把,才不至于摔倒在地。
宋歌抱歉的话还没来得及说出口,那男人已经抬腿走掉了。
宋歌一怔,抬头看向刚才撞自己的男人,高瘦的身材,背脊挺直,虽然戴着帽子,她还是一眼认出了,那是苏景屹。
很快。他就消失在了佛寺门口。宋歌低头,发现手心里多了一张纸条。
方洛见宋歌没追上来,自己折返过来找她,却看她差点摔倒,他走上前,责怪道:“你怎么走个路都走不稳?”
宋歌不着痕迹的把纸条在手心里攥紧,抬头笑得没心没肺:“我这是被佛光震慑住了。”
方洛哼了一声,领着她继续往大殿里面走去。
从佛寺出来后,宋歌借口去上厕所。躲进卫生间的隔间里,这才抖着手打开了那张纸条。
汗水让纸上的字有些模糊,但宋歌还是一眼辨认出了苏景屹苍劲有力的字体。
曾经有一段时间,宋歌爱模仿苏景屹的字体,也想像他那样写一手漂亮的行书,可事实证明写字这东西还是要靠天分,即使学像了形,字里的神韵还是学不像。
宋歌握着纸条的手微微发着抖,她喉咙一阵发紧,感觉自己随时都要晕过去似的。
那张字条上只有一行字:明晚十二点,大树秋千下等你。
原来,宋歌和方洛在清迈遇到的跟踪者并不是方家的人,而是苏景屹的人。
想必大年三十那天苏景屹的计划被打乱,而后宋歌又一直没能回到独栋,苏景屹才一路查到了拜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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