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洛十岁那年,他的三叔,从小到大对他最好,最有才华的三叔,爱上了一个修女。
那个修女是三叔在英国留学的时候认识的,他本来不信教,一次偶然的机会陪朋友去教堂做礼拜时无意间认识了那名修女,后来干脆用了些手段把人掳回了国。
方洛的爷爷知道这件事情后大发雷霆,他害怕弄出什么外交事件出来。责令三叔立刻把人给送回去。
但三叔脾气拗,怎么也不肯,把那个修女关了起来。
修女是嫁给了上帝的。怎么可能再嫁给别人?即使三叔样貌清俊,为人风流倜傥,那个修女却连一个好脸色都不愿意给他。
即使过了这么多年,方洛依然记得那个女人蓝色的眼睛和深邃的面部轮廓。
那天是三叔的生日,他请了很多人,场面很壮大。
方洛当时正和方泽在楼梯上玩耍,一个衣衫褴褛的女人从一个房间里奔出来,她金色的头发散乱,双颊凹陷,看上去有些可怕。
她揪住方泽的肩膀用英文问:“看在上帝的份上,请告诉我,这栋房子最高的地方在哪里?”
方泽那时候刚被带回方家不久,对英语一窍不通,他茫然的看向自己崇拜的哥哥。
方洛指着楼上用英文说:“天台是最高的地方,从这个楼梯可以直接上去。”
“谢谢。愿上帝保佑你。”
修女奔上楼梯,两分钟后,她直直跌落在三叔家的水泥地上。
血从她的脑后流出,将灰色的水泥地染成了暗红色,看上去极度狰狞可怕。
她死了,方洛亲眼看见她从高处坠下。像一只会飞的鸟儿。
方洛趴在玻璃窗上往下看,眼睁睁看着寿星三叔从远处奔进来,抱起那具尸体痛哭流涕。
他从未看过三叔这么失态的模样,在多数时候,他总是绅士有礼。
方洛至今还记得那个女人临死前的眼神,和如今的宋歌一模一样。
后来,三叔也自杀了,据说是开车车直直冲进了大海里,车毁人亡。
爷爷曾说。他这辈子所有的儿子里面,最聪明最能干的就是三叔。
可他被执念所害,被那个可怕的诅咒所害。
方家的人一直活得很谨小慎微,一方面知道富贵来之不易,居安思危的道理,另一方面,是害怕这个魔咒影响到某一个子孙,甚至整个家族。
自从三叔死后,在后来的很长一段时间里。方洛都在怀疑自己是不是和三叔有相同的病。
虽然他不相信什么狗屁蛊毒传说,但三叔的教训太惨重了,他不能让自己的人生出现一点意外。
成年之后,方洛和女人的交往一向只停留在肉体层面,在他眼睛里,女人们都是标价的,有的女人价值一顿饭,有的女人价值一个名牌包,这样相处几年,方洛甚至有些洋洋自得,他觉得自己一定不是命运挑中的那个倒霉蛋。
可惜,他高估了自己。低估了命运。
直到宋歌出现,他才终于意识到,是福不是祸,是祸躲不过。
方洛拉过宋歌的手攥在自己宽厚的手心里,艰难的说:“宋歌,我会放你走的,我会强迫自己一点一点戒掉你,但不是现在,你明白吗?如果你突然消失在我面前。如果我突然找不到你,我会疯的,真的。你别这样看着我,宋歌,你给我一点时间好吗?”
宋歌已经有些醉了,可这句话却让她的大脑回归清明,她仰头看向他,问:“你要多久?”
需要多久才能放过我?
“三年。你在独栋待满三年,我就放你走。我保证,明年六月,我就还你自由。”
定下一个期限也好,方洛想。
他不能重蹈三叔的覆辙,他要努力打破那个魔咒,他总归是要结婚生子,而她,也应该有她一直向往的自由生活。
方洛的许诺让宋歌心里一喜,她说:“如果,我是说假设,我们在正常的情况下遇见,或许,我们会是很好的朋友。”
真是可悲,就算加上了一个“如果”,他也只是“朋友”,而不是“爱人”。
方洛转头去看她的脸,问:“宋歌,这两年多以来,你就没有在某一个时刻对我动心吗?哪怕一点点,难道都没有吗?”
动心?
宋歌心里一颤。
或许在曾经的某一刻,她真的因为他而心动吧。
宋歌扬起巴掌大的小脸,笑得灿若春华,她一字一顿的说:“没有,从来都没有。”
既然要走,那么就不能给他任何的希望,这样对谁都好。
方洛凄凉的笑,伸手拧了拧宋歌的脸颊。
“真是个没良心的小东西,可我……可我偏偏就爱上了这样的你。”
宋歌和方洛在一起生活了这么久,对这家伙的习性了如指掌,他只有在喝醉的时候才会说他爱她。
第一百零二章 我知道你还爱我
方洛曾经在好多个醉酒或者借酒装醉的夜晚,把宋歌压在柔软的大床、浴室的墙壁、客厅的沙发、书房冰凉的书桌上玩命似的弄,嘴巴里却是再温柔不过的情话。
“宋歌,我爱你。”
“宋歌,别离开我。”
“宋歌,你是我的。只是我的。”
“宋歌,我们就这样一直过下去好不好?”
情欲来袭时,宋歌红着脸又红着眼,紧紧扣住方洛带了些粗粝感觉的后背,指甲深深嵌入他皮肤之中。
她眼睛里含了水光,却还是紧紧抿着嘴唇,忍得辛苦。
她害怕自己脱口就是一个“好”字,这样的承诺,她给不起。
方洛说宋歌是戒不掉的毒品,他自己又何尝不是一种慢性毒药?一点一点的侵蚀吞噬着宋歌原本坚硬无比的心脏。
宋歌不知道,方洛做出这个要放她走的决定究竟有多难。
电影《失恋33天》里,女主角黄小仙问富豪。你为什么会选择那样肤浅的女人?
富豪回答:“因为用lv的包包就能解决她的问题,高兴了、难过了扔给她一个包包,好养,简单。”
可是分明爱财如命的宋歌,被他关起来之后却一天都没有高兴过。
他送她名贵的东西,她全都不屑一顾。
这让方洛觉得有些手足无措。
他也想给宋歌她想要的东西,可他给不起。
因为那是自由。
可是,他终究不能这么拘着她一辈子。他不想宋歌和那个修女一样,年纪轻轻就化为一抛黄土。
宋歌醉意朦胧,鼻尖和脸颊都红红的,在方洛肩上找了个舒服的位置,含着笑睡了过去。
梦里,她还在呓语:“我……我要自由了……”
方洛叹气:“傻姑娘,自由真的有那么好吗?你知道你这么个小姑娘一个人在社会上混有多辛苦吗?你知道你爸爸的医药费有多贵吗?”
为了自由,就可以这样毫不留恋的离开他吗?
可真是个狠心的小东西。
两人就这样在酒窖里肩靠着肩睡了一整夜。酒窖的低温度让他们同时患上了重感冒。
鼻塞头痛的方洛将头晕眼花的宋歌打横抱出酒窖,在床上安顿好之后,这才洗澡换衣服去公司。
宋歌窝在床上擦着鼻涕。床头柜上已经有了一堆用过的纸巾,她鼻尖红红的,眼睛无神,脸色也是蜡黄的。
陈妈端了清水和感冒药上来,宋歌却摇头不肯吃。
她瓮声瓮气的说:“是药三分毒,我这又不是什么大病,不用吃了。”
陈妈为难的一屁股在凳子上坐下来,“宋小姐你这不是为难我吗?方先生早上出门前可是特地嘱咐了我的,你不吃药就要扣我的工资。我家里上有老下有小,孩子等着缴学费,公公婆婆还要看病……”
“行了!行了!你别说了。”
宋歌拿过药丸塞进嘴里,端起杯子用清水咽下,这才说:“陈妈,你儿子都大学毕业了,你以后装可怜的时候要换新台词了。”
陈妈被这样一噎。老脸红了红,端着空杯子下楼了。
宋歌吃过药就迷迷糊糊睡了过去,隐约间好像听见了电话铃声。
“铃铃铃……铃铃铃……”
她缓缓睁开眼睛,静默了两秒,然后猛地坐起身,掀开被子朝门外奔去。
果然。阁楼上的电话铃响了。
宋歌欣喜若狂,她迅速拉开小门奔上了楼梯。
“喂?”
宋歌接起电话,因为奔跑而剧烈喘息着。
“宋宋,生日快乐。本来想昨天打给你的,但那个人一直都在。”
苏景屹口中的“那个人”应该就是方洛吧,他大概现在已经知道了一切。
宋歌在椅子上坐下,笑了笑说:“没关系。我还以为那天接到的电话是一个梦,没想到是真的。”
苏景屹抱歉的说:“这个电话线路虽然是好的,但要拨通时机和技术都是个难题。我现在人在美国走不开。你再坚持一段时间,今年之内,我保证几年之内救你出去。”
宋歌想起昨晚方洛在酒窖里说的话,不由有些犹豫,她一只手绞着电话线,想了一会儿才说:“他答应我了,在这里呆满三年就放我走,明年六月我就自由了。所以我想……不用?烦你救我了。”
“不行!”苏景屹斩钉截铁的拒绝,“那个人说的话你怎么能相信?而且。你和他多呆一秒我都觉得害怕。我都不敢想,你这两年多的日子是怎么熬过来的。怪我,怪我没能力尽快救你。只有计划周全,万无一失了才能行动。”
宋歌沉默不语,苏景屹又说:“宋宋,我知道你还爱我,对不对?”
爱?
爱是什么呢?
这真是个好问题。
那时候,苏景屹隔三差五约宋歌吃饭,以至于宋歌三个月长胖了十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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