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妃反穿记 番外完结 (千年书一桐)
- 类型:都市言情
- 作者:千年书一桐
- 入库:04.11
好好的一顿饭,金珠顿时没了胃口,这样的亲人,她真的是不想要了。
“金珠,你怎么不吃?”杨小兰发现金珠只夹了点青菜,以为金珠也是跟金杨、金柳一样被周水仙打怕了,叹口气,忙给金珠夹了块肉,金珠把肉放进了金柳的碗里。
她实在是接受不来这样的吃饭方式。
也许是大家肚子里都没有什么油水,所以桌子上的菜基本都吃光了,金杏扔下碗筷就带着金宝走了,金杨和金柳乖巧地帮着金珠收拾碗筷,杨小兰要搭把手,周水仙拉着她说,“让她们几个做去,你跟妈回家去说说话,都累了半天了。”
杨小兰也是有日子没回娘家,便嘱咐金珠几句,正要回屋去拿自己的篮子,只见周水仙已经从灶房把剩下的半篮子鸡蛋拎了出来。
“妈,这是给金牛补补身子的,孩子太小,整天就吃点菜哪里有营养?你看看这几个孩子,这半年都没长个。”杨小兰见她妈这样,十分头疼。
“补什么补,金宝也要补呢,她都有鸡蛋给外人送去,还不如拿来给金宝吃了,走,家去吧。”周水仙拉着杨小兰就往外走。
“二姑,你们走吧,我们自己收拾就行。”金珠真的不想再看到周水仙那张脸,只是现在还不是撕破脸的时候,怎么也要等那低保补贴到手,那个时候不想撕破脸也得撕破脸了。
送走杨小兰等人,金珠和金杨、金柳三个一边洗碗一边说话。
“大姐,今天我们老师问我了,问我们家还有什么困难没有?”金杨问。
老师们也都知道了金珠带着三个弟弟妹妹自杀的事情了,所以都表示了下关心,可这种关心,对金珠来说一点都不实用。
“对了,大姐,我们后天就开始考试了,我不想去考,肯定不及格。”金柳噘着嘴说。
“金柳,听大姐的话,好好念书,将来有本事考出去念大学,难道你想一辈子窝在这山村里,像婆一样?”
金珠知道这个时候男女没有大防,女孩子一样可以跟男孩子去外面念书,不管怎么说,这个机会还是很不错的。
“可是大姐,我们也没有钱,最多也就是念完小学,初中怎么办?十来里的山路,我们怎么走?”金柳问。
“不说这个我还忘了,大姐,你明天也得去一趟学校,你的毕业证下来了,还有录取通知书,大姐,你这学还上吗?”金杨问。
她的学习成绩比金柳稍微好一些,她还是很喜欢念书的,可是喜欢归喜欢,现实是现实。
是啊,金珠自己也面临这个难题了,初中在镇里,她怎么去?
谢谢yh_yh1166的平安符,也谢谢寂寞的清泉打赏的香囊,谢谢支持。
☆、第十一章、少女心
金杨和金柳去上学之后,金珠带着金牛把楼下的门关了,两人午睡了一会,金珠便开始给金杨和金柳裁裙子。
虽说按照金珠前世的习惯,女孩子是不可以露胳膊露腿的,可这里的女孩子夏天穿的都是裙子,金珠也不能太过另类,少不得入乡随俗,打算给金杨和金柳也做两条裙子。
金珠上一世就会女红,古代的衣服比现代的繁复多了,所以金珠看了金杏的衣服两眼,便记在了心头。
当然,金珠也没有完全按照金杏的衣服样子来,她还是比较保守一些,裙子要过膝盖,袖子可以短一些,但不能没有,金珠挑了一块白底浅紫色圆点的花布,没有那种透明的花边,金珠自己用浅紫色的布滚了一条花边,再用浅紫色的布在腰间做了一个大大的蝴蝶结。
金珠把衣服裁完,又该到了喂猪的时间,下去把猪食煮了把猪喂了,然后又开始做晚饭,中午金杨他们吃了不少肉和鱼,晚上金珠便煮了点白粥,炒了点杨小兰带来的苋菜和豆角,金杨和金柳也就回来了。
饭后,金珠一边看着金杨和金柳写作业,一边拿针开始缝裙子。
“大姐,这是你给我和金柳做的新裙子?”金杨摸着金珠手里的布,咧着嘴问。
“当然,今天大姐在爸妈那屋子翻到了几块布,便想着给咱们三个一人做一条裙子,金牛也做。”
“大姐,你什么时候学会做衣服的?”金柳问。
“以前妈总做衣服,我看着也不难,试试吧,我们家也没有钱去买衣服,家里有现成的布,大姐拿着练练手艺,你们几个可不许嫌弃。”
“保证不嫌弃,不管大姐做成什么样,我都喜欢。”金柳抱住了金珠,靠在了金珠身上。
她喜欢现在的大姐,比以前的那个大姐厉害多了,敢跟婆顶嘴,敢护着他们,做的饭也好吃,每天把他们洗得干干净净的,家里也打扫得干净,还会说笑,还会给他们做新衣服,总之,日子比以前快活多了。
“大姐,你不是会踩缝纫机吗?你干嘛要一针一针地缝?这得缝到什么时候?”金杨疑惑地看着金珠。
“缝纫机?”金珠想起来了,李小莲是坐在一台机子前踩来踩去,机子,机子,对了,可不就是自己的书桌?
“这不你们占着这书桌吗?”金珠努了努嘴。
金杨和金柳听了忙拿着书本回了她们自己的屋子,金珠这才打量起这个带着轮子的书桌,仔细想了想,金珠抠开上面的平板,里面是一个马头样的铁器,把铁器搬起来,正好立在了书桌上,这就是所谓的缝纫机。
杨金珠几年前跟着李小莲学过踩缝纫机,当时是觉得好玩,李小莲走后,有时候因为想妈妈了,杨金珠也会把这缝纫机打开来摸一摸,踩一踩,只是,那是杨金珠,而不是她金珠,所以金珠一时也就没有想起来还有这么个物件。
穿好线,金珠试着用一块碎步踩了踩,发现线是虚的,寻思了好一会,才想起来自己忘了放底线,再试,感觉机子有些轴,金珠又从缝纫机的抽屉里找到了一个小塑料瓶子,里面装的是什么金珠不清楚,但是她有印象,李小莲用这个东西在缝纫机的几个关键部位点了下,机子就好踩多了。
这么一折腾,竟然被她折腾成了,小孩子的连衣裙简单,一个晚上金珠就把金杨和金柳的裙子做好了,摆在了她们的床头。
光有衣服没有鞋子也不行啊,金珠几个穿的都是去年的凉鞋,金珠的凉鞋给了金杨,金杨的给了金柳,金柳的给了金牛,金珠自己穿的是冬天的球鞋,已经看不出原来的白色了。
这个家缺钱的地方太多了,念书,对金珠来说似乎成了一件遥不可及的事情,金珠临睡前还这么想着。
第二天一早,姐妹几个早早起来,金珠去菜地摘菜,金杨去割水藤,金柳在家焖米饭,姐妹三个分工,把猪打点好了,四个人吃了早饭,一起向学校这边走来。
金珠回学校找到以前的教室,老师还没有到,同学们基本到齐了,三三两两坐在一起说闲话呢,看到她进门似乎有几分惊讶,因为眼前的金珠看起来比以前利落多了,干净多了,这人怎么一寻死之后就有了变化呢?
都是一些十二三岁的孩子,说起话来自然也没有什么可忌讳的,众人围着金珠左一句又一句地问她为什么寻死,为什么要带着弟弟妹妹寻死,和黎想亲嘴的滋味是什么等等。
金珠听了直扶额,这里的女孩子也太胆大了,什么也敢说,问的人是一脸的好奇,被问的人却是满脸通红。
“你脸红什么,说,是不是喜欢上了阿想哥?”杨琴问。
杨琴是杨宝田的女儿,比金珠大半岁,杨宝田夫妇在外面打工挣了几年钱,回来后在镇子里租了一间铺子,杨琴的妈妈看店卖东西,杨宝田开车进货送货,顺便也替别人送点货接点货,有时也拉人,所以杨琴家的日子还算不错,姐弟两个跟着爷爷奶奶在村子里念书,家里盖了一栋大房子。
“哼,阿想哥肯定看不上她的,我可听说了,阿想哥要去县城念高中,他可是我们梧桐镇里念书最好的,将来是要考大学的。”另一个女孩子哼了一声。
金珠也认出了这个女孩子,她是村长家的孙女,叫杨淑玉,她家的条件应该是村子里最好的,因为她的父母在县城开餐馆。
果然,金珠刚想到这,只见另一个女孩子叫笑着打趣说:“哎呀,淑玉也要去县城念中学了,这下你又能跟阿想哥在一起了。”
“要死,你胡说什么,看我不撕了你的嘴。”杨淑玉追着那个女孩子打起来。
旁边有人撇了撇嘴,“去了也没有用,初中跟高中根本就不在一起,等她初中毕业了,阿想哥就该去念大学了。”
金珠听了心里暗自好笑,敢情不管什么朝代,女孩子都会为了这些事勾心斗角的,不过现代的女孩子比金珠那个时候好多了,至少不用盲婚哑嫁了。
几个女孩子正闹着,班主任伍老师走了进来,见到金珠,她也有些意外,不过什么也没有问,把梧桐镇中心的录取通知书和成绩单发一起给大家,金珠拿到了这张薄薄的录取通知书,看了眼上面的成绩,都是六七十分,这样的成绩,实在是太普通了。
拿了通知书,老师再说了几句祝福的话便让大家回去了,这个时候,一般人家地里开始干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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