牌桌上好一阵热闹,以致盛千薇根本没察觉自己身后站了一人,直到面前伸过一双修长、骨节分明的双手,从自己的面前把皮夹和手机抽走,盛千薇才下意识抬头一看,就撞进一双清冷的双眼,眉骨清晰,眉峰凌厉又干净,额间的碎发细碎的垂着。
面对蓦然闯进的这张脸,盛千薇怔楞了片刻,反应过来自己好像占了他的牌桌位置,下意识要站起来还给他的时候,被人一把按住。
嗓音清淡,没有任何情绪,“你玩吧,输了算我的。”
宋矜忍不住搭腔,“洲哥,那我输了也算你的吗?”
沈星洲极为慵懒地笑了一声,“算。”
胡同忙伸手,“我呢我呢?”
“你爸不是刚给了你一笔钱?”
胡同撇嘴,“我的升学礼物你都还没给我呢。”
沈星洲忽的笑了下:“行了,都算我的。”
林锦程:“既然你哥这么大方,我们改100起底?”
沈星洲直接扔了个枕头过去,“你在科研室呆傻了吧?跟一帮高中生,你好意思么?!”
林锦程危言正色:“你说话注意点儿啊,这桌上可有两个普二的学生呢!”
胡同低头摸牌,不经意道:“谁啊?难道班花你报普二了?”
宋矜一脸无辜,“没有啊,我报的是传媒大学,是千薇姐姐吧。”
气氛忽然一下就静了。
一下子所有人都把目光聚在盛千薇身上,而后者只神色淡定地坐着摸牌。
胡同忘了抓牌,所有人都静静地等他,而他只有些呆愣地看着盛千薇,“你不是说你……考……雅江的吗?”
盛千薇清淡地嗯了声,“改了。”
一秒,两秒,三秒。
世界仿佛静了三秒,然后下一秒,“嘭——”一声巨响,胡同直接把手里的牌给摔回桌上,然后咬牙一言也不发,转身走了出去。
盛千薇这才回过神来,只看到胡同离去的一个恼怒的背影,她完全不知道胡同在发什么火。
她甚至连一点点胡同可能喜欢她的想法都没有过,她一直认为,胡同对她的感情就跟她一样,显然,两人能做这么久的朋友,自然是有一方在坚持着,深深的暗恋,不然想她这种冷淡的性子,早就变成普通朋友了,好像也是,这些年,一直都是胡同努力在想要跟她维持着死党,好朋友的关系,她很少主动打电话给他,也很少主动去找他。
在这份感情上,她有罪。
她向来都是一个自私的人,她不会去观察身边的人的表情,她从来不去想自己有多可能带给别人一个似是而非的误会,甚至,没想过,胡同会为了她那一句玩笑的“雅江也不错”而选择留在雅江。
这些当时的她都不知道。
感情方面,盛千薇迟钝也敏感,以至于,直到后来,她都没有理清,胡同对自己的感情,有多少是习惯,错把友情当爱情?
这事儿两人在很久很久之后的某一天谈起,两人都甚觉唏嘘。
年少时候的感情很简单,也仓促,只要一方有了一些似是而非的暗示,另一方就会陷入被动,而且很容易会喜欢上“那个喜欢自己的人”。
胡同一开始对盛千薇的感情自己都认的很清楚,真的没有那种所谓的爱情,大概就是友达以上恋人未满的状态,直到,盛千薇开始蓄长发,再加上沈星洲的催化,胡同很快就陷入了自己构筑的爱情城堡里,所以当知道,盛千薇其实最后并没有跟他一样选择雅江的时候,他觉得自己在这段感情里收到了巨大的委屈,所以才有了那晚的爆发。
直到晚宴结束,胡同都没有理过盛千薇。
盛千薇倚在阳台抽烟的时候,沈星洲拎着瓶酒走出来,在她面前晃了晃,月光把他的手指照的很清晰修长,“你怎么老抽烟?”
盛千薇不说话,狐疑地看着她。
沈星洲直接命令道:“把烟灭了。”
盛千薇乖乖照做。
沈星洲又走进去拎了两个酒杯,放在阳台的小桌子上,“尝尝吧,勃艮第,我藏了很久才没被胡同那小子给偷喝了。”
盛千薇卷着舌头轻轻抿了一口,把酒杯放下,“胡同呢?”
沈星洲靠在椅子上,懒懒地,“躲房间里打游戏呢,这事儿怨我。”
盛千薇狐疑,“怨你?”
沈星洲嘬了口红酒,点头,“还记不记得你那次竞赛拿了奖,发给胡同的照片,胡同问我说你怎么把头发养长了,上次胡同十八岁生日不是许了一愿望说希望你养长发么,我琢磨着就觉得你估计是为了他那心愿,以为你多少有点喜欢他,没想到弄巧成拙了,你要是对胡同没别的想法,这事儿算我对不起你,我先跟你道个歉。”
盛千薇盯着他看,“哎,我很好奇你到底谈了多少女朋友?”
沈星洲楞了一下,“小屁孩,你关心这干嘛。”
盛千薇极淡地扯了下嘴角,“没什么,我就是很好奇,就你这情商,还能谈女朋友,也挺稀奇的。”
“……”沈星洲:“这事儿翻不过去了是吧?”
盛千薇不说话。
月朗星稀,月光肆意地高悬在夜幕中。
“听锦程说,你报了计算机系?”
他的声音经过夜色的洗涤,仿佛边的更清冽,一如窗外的月光,冷感,清淡。
盛千薇半天没回过神。
沈星洲拿手在她面前晃了晃,小姑娘终于回神,他收回手,忽然噗嗤地笑出声:“你怎么这么呆呢!”
盛千薇举着高脚杯,杯中的红酒轻轻晃着,懒懒地翻了他一眼:“我报什么跟你有什么关系?”
沈星洲笑了,“我没说跟我有关系啊,你紧张什么?”
果然是含着金汤匙出生的小少爷,此刻懒懒靠在椅子上的样子,就十足的少爷样,笑起来的时候,有跟个大男孩儿似的,露出白净的牙齿。
盛千薇不想再跟他聊下去,转身要走。
刚走出两步,又折回来,一口灌下杯中的半杯红酒,将空杯往桌上一摆,“再见。”
喜欢一个人的时候,想起他,真的处处都是他,好不容易快要忘记了,又被刚刚那一笑,勾起了一些不该有的心思。
她强迫自己忘记。
她跟沈星洲是比跟胡同更不可能的搭配。
直到盛千薇的离开。
沈星洲还慵懒地靠在椅子上慢条斯理的品着红酒,不知不觉一个人就品玩了一大半,直到林锦程送完班花小姐回来,在他身边一屁股坐下,拎起桌上的空杯子,猛地想灌一杯的时候,被沈星洲一把夺过,淡淡道:“再去拿一个。”
林锦程狐疑地看着他:“我都不介意,你介意什么?”
沈星洲瞪他一眼,林锦程就瞬间败下阵来,得,不跟这个小少爷计较,反正他说的永远都对,他看不爽的事,永远都错,也是认命地站起来又去橱柜里重新抽了一个葡萄杯。
林锦程一边往杯子里倒酒,一边跟沈星洲抱怨宋矜,“小女生还真挺麻烦的,一路闹闹闹,以后这种吃力不讨好的活,你能别派给我么?”说完,抿了口红酒四周环顾了一圈,“千薇呢?”
沈星洲不动声色地晃着手中的红酒杯,“你跟她什么时候那么熟了。”
林锦程淡淡一笑:“以后会更熟。”
沈星洲十分好意地提醒他,“我记得林桑快毕业回国了。”
“回就回吧,我跟她不可能。”
林锦程瞥开眼。
沈星洲弯了下嘴角,他不知道自己今晚怎么了,反正就是好像被人挠了一下,然后浑身都不舒服,但就找不到哪儿痒。
门外的盛千薇也是如此,浑身都痒,可是却找不到点儿在那儿,所以她在那儿一刻都呆不下去。
直到第二天盛千薇离开,胡同才不情不愿地下来送她。
盛千薇拍拍胡同的肩膀,什么都没说,却比说什么都有用,胡同也是那一下就放开了,瞪她:“早点滚回去。”
小姑娘眨着眼睛笑了下,恭顺道:“喳。”
一如多年前,大院里的大桑树下,太阳透过枝叶缝隙间,窸窸窣窣滴落下来,小男孩挥舞着他胖乎乎的小手,一声令下,“以后,你就是我的太监,小盛子!”
小盛千薇十分听话地在夕阳下,拱手作揖:“喳!”
不管以后如何,我们身在何处,此时此刻,仿佛都回到了我们当初那个沐浴着残阳的傍晚世代贩药。
我是君。
你是臣。
你是我的铠甲。
而我仍是你的千军万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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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二的生活真的就入林锦程所说,十分枯燥,因为是一所理科院校,男女比例严重失调更重要的是,里头都是一些国家科研队未来的苗子,日夜奋斗在电脑前,一个个脸色蜡黄,满脸青春痘,难怪林锦程稳坐普二第一帅哥宝座。
大学第一年暑假的时候,胡同出国了,那时盛千薇在非洲当志愿者,两人没见上面,也没联系上,等她开学回国的时候,意外地在校园里见到沈星洲才知道胡同出国了。
盛千薇刚下完体育课,拎着排球跟同学回寝室,楼下站着一西装衬衫的帅哥,在普二,这样级别的帅哥确实很少见,路过的女孩子频频回头,盛千薇第一眼觉得这背影有点眼熟,在看一眼,就认出来了,忽然就停住脚步了,连手里的排球也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