脸上始终挂着满意的笑容。
司崇志把行李给她们放到宿舍里,站直身后就跟她们告辞,他现在没名没分的,根本没借口在顾薇身边多停留一会。
“等一下。”顾薇喊住正要转身的司崇志。
司崇志被她喊得心头一颤,这是他老婆这辈子第一次主动跟他讲话,他激动得有点腿软,但不管他内心如何波涛汹涌,作为一个28岁的有为青年,明面上当然还是得举止有度的,只能淡定地询问:“有事?”
顾薇抿了下嘴唇,从口袋里掏出手帕,递给他,说道:“你头发都湿了,擦擦吧,谢谢你帮我拿行李。”
司崇志看着她伸过来的小手和浅紫色的手帕,瞬间有些失神,下意识地伸手去接,接过手帕的瞬间,手指不经意地触碰到了,两人皆是一愣,随即像是触电一般,迅速地缩回手。
这意外的接触,让两人的心情都颇为不平静,顾薇是本能地觉得害羞,长这么大,还是第一次碰到陌生男人的手,这让正处于花季的少女有些羞赧。
而司崇志,却犹如全身被过了电,那轻轻一碰,把他电得浑身酥麻,内心里有个声音,激动地叫嚣着,扑过去!抱住她!这是你的老婆!
但最终,他的理智还是控制住内心的*,并将之踩扁揉碎了,塞进内心的最深处。
司崇志接过手帕,朝她道了声谢,就转身走出宿舍,随手就把手帕揣进兜里,笑话,这是他老婆给的第一个礼物,怎么能用来擦汗,当然得拿回家,找个地方仔细供起来才对。
“……”顾薇有些无语地看着司崇志的背影,她当然看到他把手帕放进裤兜里了,那不是给他擦
汗的吗?为什么汗都没擦就收起来?真是个怪人。
“小薇,你来看,这里还有个阳台。”叶慧还在仔细参观宿舍的每个角落,发现阳台后,非常兴奋地让顾薇去看。
顾薇丢掉心里那股异样的感觉,转身去找叶慧,在楼下的时候,顾薇一眼就相中这阳台,没想到真的能住进带阳台的房间,顾薇也是非常高兴。
站在阳台往外看去,是满山葱翠的绿意,令人心旷神怡,不由得想象着,在清晨里,搬个凳子到阳台看书,是何等的享受。
那边顾薇跟叶慧正在收拾整理东西,这边兰可儿百无聊赖地等着她表哥,因为走后门的关系,她也分到一间单间,但级别比顾薇的要差多了,如果以后顾薇仔细去打听的话,肯定会发现,只她
的待遇与众不同,不过以顾薇的性子,应该不会打听这种小道八卦的。
“我们走吧。”司崇志因为收到来自老婆的爱心(?)手帕,心情大好,看到自己家的妹子,也就多了几分笑容。“带你去吃卤鹅。”
兰可儿从小在人精堆里长大的,早就学会察言观色这项本领,看出她哥心情好,连忙趁机提要求,“哥,看在我一来就给你搭上线的份上,你给我钱装修一下宿舍呗,以后就要住这里了,得
弄舒服点才行呀。”
司崇志挑眉,“你想怎么装修?”
“简单点就好,刷个墙,铺个地板,装个空调就行了,我要求不高。”兰可儿笑嘻嘻地说着自己的要求。
哪里知道,自己这一开口,直接踩到他痛脚。
“空调?!别想,这边不给装。”如果能装空调,他早就给自己老婆装个最好的,就不用这般忍受酷暑了。
“哎,这边比咱们那边热多了,没空调夏天怎么过!”兰可儿差点没哭出来。
“忍着。”司崇志残忍无情地说出这两字,随后又说道:“你要是做不来,随时能回去。”
兰可儿立刻蹦了起来,“别啊,我好不容易才通过竞争上岗,怎么可能轻易回去,你瞧好吧,我肯定能助你轻松拿下嫂子。”
司崇志收起笑意,眯起眼看着她,这一小小举动,就让兰可儿瞬间感到一股冷意。
“没有你,结果也会相同,只是多花点时间而已,你最好能清楚自己的角色,还有,嫂子这两个字,不要随便叫,她还没同意呢。”
“我知道了,哥。”
兰可儿年纪虽小,但从小在复杂的环境里长大,使得她比同年人成熟许多,她虽然喊司崇志为表哥,其实他们并没有多深的血缘关系。
她也并不是什么养尊处优的大家闺秀,她爸在司家旗下的公司里,也只是个小高层,权利并不大,这一次,有这样一个在司崇志面前露脸表现的机会,她毫不犹豫地答应了,只要入了司崇志的眼,以后她爸爸在公司,也就会有更多上升的空间,所以不论如何,她都要办好司崇志交给她的任何事。
其实司崇志让兰可儿过来,也不指望她能做多大事,只要当好他的眼线,安分陪在顾薇身边就行,他清楚地记得,顾薇的初恋,就是跟她同桌三年的高中同学,可具体是谁,他以前并没有追问过,因为顾薇不喜欢回忆从前。
当然,这辈子,顾薇的高中同桌,肯定不会是哪个莫名其妙的男人,而是司崇志安排过来的兰可儿,这也从侧面免去了顾薇跟某个男人有过多接触的可能。
司崇志带兰可儿出去吃了中午饭,又顺便买了两份外卖,让兰可儿带去给顾薇,至于兰可儿能不能顺利请她们吃,就要看她自己发挥了。
将兰可儿和她的行李一并送回宿舍后,司崇志并没有在c市停留太久,而是直接飞回了北京。
祁东在电话里告诉他,老夫人正在给他物色对象,准备相中后,再带给他看,这种专政蛮横的做法,果然是老太太一贯的风格。
老太太掌管司家多年,强势了一辈子,即使如今已退居幕后,但她的权威,并没有被削弱多少,集团里的许多老部属,仍旧是对她惟命是从,这也是让司崇志颇为头疼的因素。
上辈子,就因为他有个厉害的妈,凡事都为他打点的妥妥帖帖,也不用他操心事业,久而久之,就养成了他不务正业,游戏花丛的纨绔性子。
后来,因为爱上顾薇,想要跟她长相厮守,他这才收起心思,专心经营家族企业,但一开始,很多事情都并不顺利,因为老太太不喜欢顾薇,所以给他施加了许多压力。
老太太是个厉害强悍的人,而她生出来的儿子,也不逞多让,母子两个,还曾暗斗过一段时间,不过最后,老太太还是妥协了。
她不是输给她的儿子,她只是输给了女人的天性。
时光倒流,曾发生过的事件,又一一在他面前铺展开来,这一次,他将会主动去掌控自己的人生。
而有了上辈子的人生阅历后,老太太曾经使出的各种手段,在他看来,已经不再构成任何威胁。
这辈子,他必定要让所有人,只能用仰望的目光,去看待他最爱的宝贝。
第十二章
短时间内频繁的舟车劳顿,就算是铁打的,也有累的时候,司崇志下了飞机,坐进祁东来接他的车里,随即闭上眼睛补眠。
祁东由后视镜里看他一眼,笑道:“司总,没在飞机上补眠?”
司崇志眉头深锁,抬起右手揉揉太阳穴,不悦地说道:“有个小孩一直闹,烦。”
祁东挑眉,转移话题,问道:“先去公司还是回大宅?”
一想到家里那个跟皇太后有得一拼的老太太,司崇志揉太阳穴的手劲又加重了几许,“先去公司。”
他早已经搬出大宅,除了周日固定回去一趟外,平时是鲜少回大宅的。
父亲不管事,母亲太强势,那个大宅子,除了拥有富丽堂皇的表象外,根本找不到一丝家的温暖。
司崇志靠在椅背上闭目养神,发现回到熟悉的北京城,自己却无法放松情绪,公司的事,母亲的事,没有一件能让他省心,反而是远在千里外的小城市,每去一趟,都能令他身心放松,最主要的是,那里有他最为挂念的爱人。
会有这种感觉,司崇志一点也不觉得意外,因为心在哪里,家就在哪里,也只有在自己的家,在自己的爱人身边,才能真正享受到轻松与惬意。
其实按照他的心理年龄来算,也该是60多岁的老头子,年纪大了,见的事物多了,就容易看得开,看得淡。
他也曾有想过,干脆放下手头的所有俗事,带一笔存款,去顾薇所在的c市建一栋房子,然后等她毕业了,就跟她一起过着柴米油盐的小日子。
一想起那幅画面,他总是会忍不住独自发笑。
不过他也知道,以顾薇的性格,她所向往的,肯定是更广阔的天空,而不是在小城市里呆一辈子。
他的爱人还太年轻,还需要许多时光去成长,在那之前,他也不能太荒废光阴,他想要为她撑起一片天空,让她自由翱翔,想要成为她最坚强的后盾,让她无所顾忌地去实现她心中的理想。
所以,该做的事,还是得做,该面对的人还是得去面对,慢慢来吧,反正他有大把的时间,28岁,将近而立,或许对别人而言,已是到了必须成家立业的岁数,可在他这个心理年龄60多岁的老人家眼里,真的还很年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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