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看吗?”那人问她。
叶笙一个激灵,被发现了……
“哈……哈……没看懂……”她尴尬说。
那人又静静地盯着叶笙好一会儿,叶笙赶紧做了个“请”的手势,“您继续,别管我,别管我……”
他淡淡说了句:“累了,就睡吧。”
叶笙思忖着,这句话是对她说的?
想了想,四周无人,那就是对她说的了。
剩下的飞行时间,叶笙与他再无交流,靠在舒适的头等舱椅子上,想着想着,她还就真睡着了,迷迷糊糊间,她感觉有人给她披了一条毯子,好暖和。
“小姐,小姐。”乘务员小姐轻声叫着叶笙。
叶笙转醒,睁开眼睛,最近都在忙交稿的事情,太累了,居然睡死过去了。
“飞机已经降落了,您可以离开了。”
叶笙赶忙环顾四周,那人已经不在了。
“苏先生已经离开了。”乘务员小姐似乎看出来她的心思,在旁说。
叶笙恍惚点点头。
“他让我将这个转交给您。”乘务员小姐递过来一张名片。
叶笙伸出手,接过,黑色名片上,三个银色字体瞩目的很,叶笙静静看了会儿,随后瞪大眼,再瞪大眼。
银色字体刻在名片上,也重重敲在了她的心中——
苏旻问。
那个传说中不会有好结果的,那个被世人刻上了分离魔咒的初恋。
她的初恋。
第②章
下了飞机,一路走到维也纳的机场大门,叶笙还是浑噩的,像是被人当头打了一棒那样不真实。
手里的黑色名片显得有些沉重,她翻过去,背面是一串银色的号码,叶笙猜测,应该是他的手机号码。
所以他留给自己自己这张名片,是要做什么呢。
希望她打给他,还是只是客气一下,让她存在手机里,和那群也许一辈子都不会打出的电话号码放在一起。
叶笙叹了口气,果然天有不测风云。
叶笙思考起来,她那时为什么会跟他分手,无非是家长的阻挠。
她和他在一起时是高中,当初被她爸妈发现她恋爱,差点没被打个半死,之后又是禁足又是扣除零花钱。她妈一不做二不休,干脆把家里的座机电话线都拴在腰上带出去打麻将和跳广场舞了!她又没有别的通讯工具,也不能从家里的六楼商品房跳下去到公共电话上打电话。
于是她小小的初恋,就被扼杀在摇篮里了,和大家说的一样,没有什么好结果。
她爸妈让她立下保证书,好好高考,绝不在高中时期谈恋爱,绝不再跟那个男孩见面,一定要考上一个好的大学。叶笙本着自己是个孝女的原则,又想着她爸妈养她这么大着实不容易,一番深刻的思想教育下就被同化了。要知道,在她那个生活的小区域中,出了一个大学生,那可是稀罕的很。
听了爸妈的苦口婆心,叶笙终于没再跟苏旻问联系。
等她被解禁了,回去学校上学了,苏旻问也已经转学了。
可是你要问她,怎么没有认出苏旻问,她也是有一百张嘴巴也讲不清啊。
想当初,她叶笙没啥爱好,就是特别爱看动漫,从cctv的国产,到引进的外国动漫,她都非常着迷,天天对着电视不撒手。
结果,对着电视,她越凑越近,越凑越近,把眼睛看坏了。
可小时候怕爸妈打呀,她的叶爸叶妈绝对是严父严母,她就没敢说,度数不停地加深,带她去配眼镜时,她就背下了视力表,谎报了自己的近视度数。
生怕她父母把她唯一看电视的乐趣也剥夺了。
这么一谎报,就谎报了好几年,所以她一直是戴着不符合自己度数的眼镜在四处走着。
多亏了她父母把她生的聪明,从小也没因为看不清黑板上的字落下功课,还年年三好学生。
而她遇到苏旻问,就是她永久朦朦胧胧中的一次朦朦胧胧。
说实话,他们两人谈恋爱,自始至终,她就没看清他的脸。远处时,她看不清,近处时,她害羞得不敢看,接吻时……那也不需要看啊。
况且这么些年,她都变了不少,何况苏旻问。
嗯……所以认不出来也很正常嘛。
叶笙松了口气,现在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她的稿子啊!
叶笙朝着线人提供的酒店杀了过去,站在索菲特维也纳圣史蒂芬教堂酒店前,叶笙嘴角抽了抽,她累死累活,他居然在这里享福!
她拖着行李走了进去,朝着目标房间号走去,来到房门前,她就按门铃,一次不行就两次,直到里面的人给她开门了。
芮谦一脸惊讶,“叶笙姐!”
他还来不及关门房,叶笙就走了进去。
叶笙将行李一放,脱了外套,迎上去就在芮谦脑门上敲了两下,“你小子这回跑这里来享福来啦!稿子呢!”
芮谦玩世不恭的笑笑:“不是享福,是感受音乐的熏陶,有助于我的更新速度。”
叶笙听着气不打一出来,又敲了他头两下,边敲还边念叨:“更新速度,更新速度,更新速度你个头啊!看我不打死你!”
芮谦跑得快,叶笙也追不上,拿起桌上的水瓶给自己倒了杯水,猛灌了一口。
叶笙放下水杯,指了指芮谦的头发,盘问道:“你那头白毛怎么回事?”
芮谦捋了捋他的头发,窃喜问:“叶笙姐,帅吗?我这可是在感应时代的潮流!”
叶笙真是气不打一处来,个小毛孩子,屁点大儿就敢满世界乱跑,还真是不怕被骗。
“帅你个头!你明天还不快给我染回来!”
叶笙手插着腰,轻轻捶了捶,天天坐飞机,她这老腰都快断了,幸亏费用公司负责,要不然看她怎么弄死面前这小子。
叶笙伸出一只手,勾了勾手指,冷冷严肃说:“稿子。”
芮谦心虚的四处扫眼睛,“嗯……还……”
“你给我说句还没画完试试?”叶笙故作微笑。
芮谦:“姐——”
叶笙看他走了过来,一把拧起他的耳朵。
“啊啊啊——痛痛痛——”芮谦嚎叫着。
叶笙教训:“告诉你,撒娇是没有用的。”
“知道知道知道——”
叶笙手上的力度轻了些,“现在给我画,画完就拿着稿子跟我回国。”
“好好好——”
叶笙松了手,芮谦揉了揉耳朵,嬉皮笑脸,“姐——你会帮我的喔?”
叶笙无奈叹口气,“好了,快画吧,我帮你贴网点纸。”
在彩漫盛行的今日,芮谦画得却是最传统的黑白漫,这与他的年龄兴许有些不符。
他才二十一岁,应该接触到的彩漫比黑白漫的多,可是当他抬笔开始画时,他却告诉她,他喜欢黑白漫,他一定要把黑白漫画到顶峰。时代在进步,但是有些东西是不能流失的。
他出第一本单行本时,以精细的画风风靡全亚洲,成为了佼佼者。
在叶笙手下的三个金牌漫画家,画的都是黑白漫,每个的风格虽都不一样,但是都很有名气,于是叶笙这个编辑的名声在界内也慢慢响了起来。
另两个漫画家年龄大一些,且都是女孩子,叶笙也就少操心些,唯独芮谦,叶笙是操碎了心。他比自己小了七岁,叶笙几乎把他当亲弟弟照看,还带他回家吃过饭。
芮谦其实家境非常好,父母都是法政界的知名人士,可也许是因为工作的繁忙,对芮谦的关心较少,所以他变得有些……缺爱?
想着想着,叶笙一笑,她柔声问:“所以你这回跑到维也纳来干吗了?”
叶笙还是挺了解芮谦的,虽然他爱乱跑,但每次都是有目的的,比如说去日本是为了看樱花和富士山,去南非是为了帮助难民。
芮谦害羞一笑:“追女孩子来了。”
叶笙倒有些好奇,这么些年倒是第一次听他说有喜欢的女孩,“哦?怎么认识的?”
芮谦边画边说:“在机场,我对她一见钟情。”
叶笙淡淡笑道:“一见钟情就敢跑到维也纳来。”
“她要在前面的金.色大厅演奏,拉小提琴很厉害,我要去看。”芮谦说得很是认真。
叶笙静静听着,没说话。能在维也纳金.色大厅演奏的人,可不是普通人,叶笙怕芮谦情根错种,伤了自己。
画了半天,叶笙看着芮谦问:“今天吃饭了吗?”
芮谦摇摇头,“吃了块面包算吗?”
叶笙微微叹气,真是不会照顾自己,她站起来,伸了伸懒腰,又活动了下筋骨,平淡道:“我去给你弄点吃的。”
“叫客房服务吧。”
“你不是不爱吃酒店的东西吗,我出去走一圈,等等就回来。”叶笙拿着钱包,穿上外套说。
芮谦高兴点点头,“嗯。”
出了酒店大门,叶笙四处逛了起来。叶笙环顾四周感慨,不愧是世界之都,古典音乐气氛浓厚,几乎随地都能听到音乐。路边有各式各样演奏乐器街头艺人,行人还会时不时的停下与他们互动。叶笙在旁看了好一会儿,淡淡笑了,真是个热情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