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也许,在某个转角,我可能会遇到林溪,正与小曼姐一起说说笑笑。他俩这样的人物,一起走在街上,可真是能让那各色花灯都失光了。
我的幻想最终终结为一个幻想。我没有遇上林溪,却弄丢了徐阳。
不,准确地说并不是我弄丢了他,是医院需要他,是他丢下了我。
想来世事果真无常,晴天里会有霹雳,繁华里会有寂寥,明明是欢欢喜喜的开幕,却最终要哭哭啼啼地收场。
正与我玩笑的徐阳接到了电话,脸色便瞬间变得凝重起来。听里面的意思,不知道哪个繁华路段起了连环车祸,情况十分严重,医院里人手不足,要徐阳赶紧过去。
人命关天,徐阳立刻十万火急地赶了过去。临走时,他那一双向来盛满阳光的眸子里散落着细碎的灯火,来不及向我解释什么,只是那么担忧而又匆忙的一望,简言叮嘱我,“你待会儿早点回去,路上小心。”
我点点头,“你也小心。”
徐阳焦急的背影穿梭在摩肩擦踵的人群中,不一会儿便无从寻觅。街上依旧张灯结彩,处处笑语连连,各种稀奇古怪的花灯将夜晚映得恍若白昼,目光所及之处,几乎每一张脸上都带着真实的笑意。可我却突然觉得有些落寞。
我突然想起多年前的那天,我一个人站在街头,看着周围一个个陌生的面孔,不敢哭,也不敢说话,只是一个人倔强地站在那里,努力在脸上挂上一抹自然的微笑,一动不动地等着,等着。
那种感觉很孤单,孤单得有些可怕。
那个时候,我还不到五岁,我清楚地记得妈妈那天穿着一件水蓝色的大衣,握着我的手,掌心温暖。
我不记得当时妈妈在做什么,我只记得,那条街上很热闹,离我不远的地方有一个卖鱼的人家,有几只很好看的小金鱼正在鱼缸里吐着泡泡。
我盯着那些小金鱼盯了很久,越看越是喜欢,就嚷着要妈妈帮我买两条回去。
可是我一抬头,却怎么都找不到妈妈了。
我以为妈妈可能在跟我躲猫猫,于是兴高采烈地围绕着那几个小摊铺找了很久,却怎么都找不到妈妈的影子。
周围人来人往,我却一个人都不认识。
于是我终于开始认识到,我把自己弄丢了。
我记得爸爸之前教过我,在外面的时候,不能随便跟陌生人说话。爸爸还说,万一找不到爸爸妈妈、找不到家了,一定不能哭,不然可能被坏人抱走,就再也回不了家了。
我努力回想着爸爸教我的方法,努力装作什么都没有发生的样子,装作没有被妈妈抛弃也没有弄丢自己,装作一点也不害怕的样子,站在原地,等着爸爸妈妈过来,把我领回家去。
想来也惭愧,那时我年纪轻轻,却早已经学会伪装了。假装这种技能,好像每个人都能无师自通。
然而,那时毕竟年幼,努力做好一切,却还是错了一点——我坚守的那方土地,并不是与妈妈走失的地方。
于是我在那里呆立到双脚麻痹,也没有等到我的妈妈。直到天色将晚,太阳佝偻着身体渐渐爬出地平线去,我才被一个一身警服的叔叔领到了警察局。
从那以后,每一次出门,我都紧紧地拉着妈妈的手,从此再也不曾把自己弄丢。
可是这个世界这么大,不是只要紧紧拉着那双温暖的手,就可以永远欢乐无忧。
那双手再怎么温暖,再怎么温厚有力,终究不是自己的手……
我突然间觉得有些慌乱无措。我知道人生在世,要背负的担子太多太多,身不由己的时候也太多太多。我知道徐阳有他自己的斑斓世界,有他不得不担负的神圣使命。我知道他并非是有意这样丢下我,知道他的每一次爽约其实都是在拯救生命。可是我一个人站在这繁华而欢乐的街头,突然就有些难以抑制的难过。
可是我在难过些什么?世界也许很安全,只是我的心里缺乏安全感罢了。这是我的问题,与徐阳无关。他救死扶伤,我该尊敬才是,他医德高尚,我该自豪才对。
未来一定有更多这样的情况,我该习惯才是。
我甩甩自己的头发,努力对自己笑笑,然后转身,打算回家。
却在转角处遇到了霍明远。
“嗨!好巧,”我对他笑笑,往他身后看了一眼,没有陈晓曦,“怎么?情人节,一个人过吗?”
“一一,”他苦笑,“你真的非得这样不可吗?”
“我……”我低头看看自己的脚尖,突然不知道该如何辩解才好。我并不喜欢与他针锋相对,并不喜欢扯了他的伤疤再撒上一把盐。可是,在我想要放过彼此、好言相待的时候,说出来的话却仍会让他觉得恶意满满。
“今晚我去你们店里找过你,可是你们关门了,”他自嘲似的笑了笑,“一一,没想到竟然在这里遇到了你。”
“你……还是不死心?”我看向他的眼睛,这个目光清澈的大男孩,不知道什么时候起,眼睛里藏了太多的感伤。
“我只是想,再试试看。”
我从包里拿出那张写有苏晴地址的便签纸,递给他,“你说的,不会打扰她。”
我分明看到他的脸上瞬时有了光彩,眼里也似有死灰复燃。他接过便签纸,眸中波光闪动,声音带着颤抖,“谢谢你,一一。”
“我也不知道我这么做是对还是错,”我收回手来,看着他的眼睛,“我曾经以为,努力撮合你们,让你们好好在一起,一定是对的。结果却是错的。”
“我……”
“霍明远,”我不待他说下去,便笑着开口,“苏晴她……可能早就原谅这一切了。你去看她,看她好好的就好,我们大家,都应该有自己新的生活。你和陈晓曦,我……我祝你们幸福,真的。”
“谢谢你,一一,”明远看着我,深色复杂,决心满满,“等我回来,我们就忘记这一切,开始新的生活!”
“情人节,真的不和晓曦一起过吗?”
“她学校有事,已经回学校了。”
“那你呢?”
“我……我想回去把手头的事交代一下,然后请个假,去看看苏晴……”
“嗯,那么,祝你一切顺利!”
“谢谢。”
那晚我跟霍明远混迹在嘈杂的人群中,旁若无人地像多年前一样交谈许久。那晚正是上元,月亮格外的圆,映着街上的通明灯火,分外讨喜。
也许,我们都该忘记过去那些恼人的回忆,开始新的生活。
既然事已成定局,不如放手,然后,向前走。
☆、第26章 为谁洗手作羹汤
我把苏晴给我写过的信从抽屉里拿出来,放到徐阳送我的松木匣子中。
三年前,苏晴走的时候,脸上带笑,却是如山间的一汪死水,她总说她是一个灰姑娘,没有南瓜马车,也没有水晶舞鞋,有的,只是最薄弱的心防和最坚不可摧的伪装。照她的说法,只要学会假装,总有一天能锐不可当。
那一次,是她伪装得最失败的一次。
这三年来,我常常写信给她,告诉她a市发生的各种新鲜事,告诉她我给她做了新的手工品,等哪一天重逢了就送还给她。她也会给我回信,可是在她写给我的信中,字字句句都围绕着那些山区的孩子,对于山外的一切,从来都只字不提。
以致于我都觉得,好像她的一生,本就是从那里开始的一样。
从来没有在a市呆过,从来没有遇到过霍明远,从来没有过那些惊天动地的欢喜和毁天灭地的绝望。
她给我的信时长时短,有的时候,她会详细地给我讲她和孩子们之间发生的故事。她说那里的孩子家境都很贫寒,她说那里的孩子常常给她温暖,她说,也许是真的,幸福都得通过比较才能使人认识到。她说,“一一,我现在过得很好,他们需要我,而我,我需要他们需要我。”
我不知道她所写给我的快乐是真的,还是只是她的伪装。她的心里有着巨大的伤痕,但她从不给人看。以前她给我讲过一个故事,说是一只小猴子,胳膊上受了伤,细致地缠了绷带。其他的猴子们知道了之后,都争先恐后地来看望他,先是看看他的伤势,再一脸同情地感叹一句,“哎,伤得好严重,你好好休息吧!祝你早日康复。”大家的关心都发自心底,出于善意,小猴子每每感动得眼泪哗哗。只是没过多久,那只猴子便死了。
我当时听得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支着脑袋问她,“伤得那么重吗?无药可医了吗?”
苏晴笑了,“其实只是一个小伤口而已,养几天就好了。可是来看望他的人那么热情,每每都要他扯下绷带给他们看,越看伤口越感染,越看伤口越难愈合,最后溃脓发炎,直到回天乏术。”
现在的苏晴,就像那只小猴子一样,一个人在角落里舔舐伤口,等它自己愈合。而我,除了在这边等她,什么也做不了。
我仍旧每天开开心心地上班,开开心心地与林溪斗嘴,开开心心地跟徐阳约会。我们这么努力,理应得到幸福。
唐糖一直沉浸在情人节那天“玫瑰的海洋”里,那日的大卖让她对自己往后的人生自信满满。为了庆祝她的初战小捷,她决定在接下来的第一个周末带着我们出去野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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