飘飘忽忽传来的一句话,表达的意思很明显:她不打算活了……
“你到底想怎样?”
靳恒远不知不觉把声音提高了大半截。
“我反悔了!”
她在那里轻笑,落下四个无耻的字眼,继而说道:
“苏锦我是不会还给你了,黄泉路太寂寞,既然你把那么多本该给我们陪葬的人,救了出去,那就让你的妻子陪我一起走吧……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这是地藏菩萨说的……”
“周玟,你不能言而无信!”
靳恒远不由得勃然大怒,心头一片大急汹涌的漫了上来。
周玟在那里笑得愉快极了,笑完,还温言细语的解释了一句:
“言而有信的是君子,我周玟从来只是毒女人。毒女人只做毒女人该做的事,才符合身份,你说是不是?”
她这是打定主意要拿苏锦陪葬了?
这可怎么办啊?
靳恒远思绪急转了几下:
“听着,周玟,你这么恨苏锦无关是因为她是明澹的女儿是不是……
“现在,我实话和你说了,苏锦根本就不是明家的孩子,她是池晚珠和别人生的。你拿一个无辜的女人当你和明粤的陪葬品,这与她太不公平了,你知道吗?你不能这么做……周玟……”
电话另一头呢,周玟静静听到此,终又开口打断了:
“哦,是吗?她不是明澹的女儿?”
“对。所以……”
“哈,真是好笑……她池晚珠婚内出轨,他明澹都能容得下,我呢,我生的是真正的明家血脉,结果呢,他联合着老爷子把我赶了,明澹倒真能大小眼啊!”
她古怪的在那里讥笑着,语气里的愤慨,竟在无形当中加重了……
“周玟,放了苏锦吧!”
靳恒远不想讨论其他,只希望她良心未泯。
她却低低又笑了,声音却已变得冰冷无比:
“放,为什么要放?她不是明澹的女儿,那她就更该死了……我不会放掉她的,要不是因为她,我的女儿不会死,不会死……”
这么一吼完,她匆匆就把电话给挂了。
靳恒远再打,她没再接。
孟队长已然冲进了第二间房间,房里空空的,没有人,第三间,第四间,第五间,第六间,都没有人。
值得一提的是:第六间客房,正是之前出现在视频内的房间,床上铺着喜庆的床上用具,床的四周架着摄影灯具,苏锦原本穿在身上的婚纱被扔在了边上,液晶电视开着,屏幕上显示着这样一个画面:
苏锦被梆在一根铁柱上,周玟就在边上微笑如花,正在那里和他们打招呼:
“嗨……我还是很善良的,最后再让你们见个面吧……苏锦,来吧,和你的男人绝别吧……”
说话间,她把画面换了一下。
镜头里,苏锦在微笑,笑容静静的,面色异样的苍白,身上穿着一件旗袍,长发被挽成了一个漂亮发髻,整个人被捆成了一个粽子。
“恒远,若有下一世,我想陪着你,白头到老,永不分离。”
画面一转,一只打火机出现在了所有人的面前,然后是周玟静静的笑容:
“真的要说再见了……”
那打火机一扬,便有大火在镜头里蹿了起来。
是的,是火!
熊熊大火就这样把这两个女人困在了中央……
血色,顿时从靳恒远脸上抽了一个精光。
他看到火焰当中,苏锦对他扬起了一抹微笑,静静看着大火向她吞噬过去,往她身上蔓延了上去……
同一时间,整艘巨轮,发出了一阵此起彼伏的爆炸声……
“不要……不要……不要……”
靳恒远惊恐的怒吼着,冲出了房间。
他要去救她!
他要去救她!
她就在设备层!
她就在设备层……
可是去不了,船体在肢解,在倾斜下沉,大火在迅速的蔓延,浓烟卷来,灯光暗下,死神来了。
她被困在了火海,而他救不了她,救不了啊,这令他几近抓狂。---题外话---明天见……
另外,想说明一下,阿晨我是不会写悲剧的。现实生活有太多太多的无奈,小说世界,阿晨想要营造的只有圆满。过程可以很坎坷,但结局一定皆大欢喜……
☆、403
2016年3月底。
春天似乎是来了。
瞧,光秃秃的枝头上,已冒出了一点点娇嫩的绿芽;瞧,桃花正在暖暖阳光下暗吐芬香;瞧,姑娘们穿得花枝招展,正在踏春寻芳…偿…
有个纤瘦的身影,穿着一条牛仔裤,套着一件厚厚的连帽外衣,帽子包着那头颅,脸上戴着一副口罩,口罩大的有点夸张,罩住了大半张脸,双手插在上衣口袋,背上挎着一个背包,正慢悠悠的走在公园小径上撄。
她来到了一处固定的地儿,把背包里的画架架了起来,把画纸固定好,把画笔拿在手上。
手在颤。
勾出来的线条,不是她想要的。
弧度不够圆润,直线不够直,举久了,手会酸。
初初的照着街心花园一景,给素描了一幅,发现,有点力不从心。
唉!
重新提起笔来再画,自我感觉,那画技已经大不如从前了。
毕竟,现在的她,也不再是从前的她了。
不过,比起初次来这边画画,这几天的画,已经进步不少——任何事,都得靠自己多练,才会有进步,才会有发展。
她把刚画好的这幅放进自己的画册当中,然后,在画架上重新铺平了一张纸。
“嗨,你又来写生!”
一个年轻的大男孩,奔跑着,来到她身边,笑容很阳光,和当头的太阳一样的暖。
那是一抹很有感染力的笑容,让她恍惚的记起了一些旧事。
曾有一个男人,总带着那么暖的笑面对她,把她那冰冷的世界暖透,让她重新活了过来,并学会了再一次深爱。
“嗯。”
她轻轻应了一声:
“你今天没上班?”
她见到过这个男孩子很多次了,多为周六周日的时候,他家应该就住在附近。
能住在附近的,家境都不会差,在上海这座寸土寸金的地方,在这种黄金地段,能拥有一层公寓房,其额头上可以贴上这么一个标志:资产阶级。
试问,一个平方几万,甚至十几万的地儿,没一点家底,谁买得起?
因为地段好,所以,风景也好。
这是她为什么要来这里写生的原因。
当然,这不是最主要的原因。
“我实习期满了,正准备写毕业论文,另找工作。不过,不好找……哎,我说,你画的很好啊,你是哪个大学的,学的是什么专业?”
这个男孩很热情的追问着,对她表现出了一种非常浓厚的兴趣。
她没有回答,只怔怔的看着某个方向。
男孩顺着她的目光往那边望去,一辆黑色陆虎在公园入口停了,司机下了车,往后座给开了车门,一个高大俊挺的男子跨了出来,一身西装革履,面色冷峻,目光沉静。
他往公园走了进来,那司机想跟着,他扬了扬手,不让跟。
“我认得他!”
面前的大男孩,突然双眼发亮,低低叫出了声。
“这人叫靳恒远。曾是萧氏集团的代总裁,现在是锦远创意公司的大老板……”
锦远创意公司?
就是金辉那个分公司么?
现在改名成锦远了?
“听说那本是他太太在经营的公司。自他太太过世之后,他就把金辉老总的股份全买了过来,由他亲自掌管着,才两年功夫,锦远创意就成为了一家名声赫赫的设计公司……这公司的将来,那绝对是不可限量的……”
大男孩在那里乍舌的作着解说。
她转过了头:“你怎么知道的这么清楚?”
“我调查过。”
大男孩笑笑说:“不瞒你说,我想进锦远,那边福利很好,不过非常难进。”
“你学设计的?”
“对啊!”
大男孩点了点头,转而问:
“你学什么的?”
她不答,目光又转开了,看到那个名叫靳恒远的男人,独自漫着步,在夕阳底下,寂寂的,显得无比的孤独,很像在追忆着什么,不笑的脸孔,那么的冰冷。
这么看着,距离遥远的就好像,她在电视屏幕外面,而他在里头。
“我学画画的。”
她说,举起素描笔,就在画纸上,将他的背影,以最简约流畅的线条勾了出来。
仅寥寥数笔,那人的形象,就这样跃然于纸上了。
“画的真像。”
大男孩在边上低呼,眼里多出了几分惊奇,忍不住又问了:
“你是大几的学生?”
她又不答了,脾气古怪的不得了,所有的心思,全神贯注在笔尖。
“你叫什么名字?”
“……”
“嗯,这样啊,自我介绍一下,我姓伍,我叫伍年……”
“……”
“我见过你好几回了,你怎么回回都把自己包成了粽子?你很怕冷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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