阎郁的手机正在播放最劲爆的音乐,门外的两名绑匪勾唇邪笑:“都这会儿了还有心思听音乐,这位阎小姐的心够大啊。”
说话的正是‘宁浩’,现在的他跟之前绅士的他有着天差地别,简直判若两人,要说阎郁为什么上当,只能说他的戏实在太好。
宁浩身边坐着一位老者,老者身穿一身正装,一丝不苟的大背头,干净利落的白衬衫西装马甲,就像是七十年代的大老板,饶是今日,这样的装扮依旧时髦。
老者有一双锐利的眼睛,有着些许的老年斑,但神采奕奕,看不出半点老态,最引人注意的是他的手,他的手保养的非常好,骨节分明,不显老态,不像一些老者,手背发黄,斑驳不堪。
只可惜,这是一双杀人手,这位就是十二条人命的犯罪嫌疑人魏教授,魏安昌早年在医院可以称得上是最有威望的医生,他在职的时候,排队等他看病的病人至少提前一个月至两个月,要不然想让他给你看诊,绝对没门,除非你是从急诊室送过来的,命悬一线了。
这个曾经风光一时的男人在即将升任副院长的时候,他的妻子被查出癌症晚期,必须接受移植手术,这对他来说是一个莫大的打击,因为他的专业就是在这,可他却没有发现自己的妻子有这样的病症,那一年,各大新闻都在报道这件事情,各种说法的都有。
其实魏安昌觉得自己很冤枉,他每天都在医院,从早上到晚上,甚至深夜,几乎每一天,他早上出门的时候妻子还在睡,他晚上回家的时候妻子已经睡了,难得他回去早一些,满身的疲惫几乎将他拖垮,他吃了饭倒头就睡,与妻子交流的时间少之又少,有的时候半个月都没有机会跟她说上一句话。
妻子的死,对魏安昌打击很大,他的妻子是这世界上最好的女人,从来不会因为他工作忙抱怨他没有时间陪她,从来都是准备好了补汤等他回来喝,他要是能回家吃饭,她保准会做上一桌子他爱吃的菜,就连他因为工作忙碌时常冷落她,她也笑称自己反正在那方面很冷淡,没有关系。
那么好的女人却不能陪伴他终老,这个世界对他太不公平了,他一直想,如果说当初她的妻子可以等到适合她的内脏,能够进行移植手术,是不是一切都会不一样?
他救了那么多人,为什么上天不能给他一个机会让他救活自己的女人!
他痛恨这个世界,他痛恨所有的人,他痛恨那些能够帮助别人做移植手术的人却不肯伸出援助之手,那些人才是该死的,死的人不该是他的妻子啊!
似乎是想到了那些不愉快的事情,魏安昌转动了下他左手无名指上的铂金戒指,这是他和他妻子的结婚戒指,当年他们结婚的时候他还没有那么成功,他们家很穷,什么都买不起,更别说是戒指了。
那个女人什么都没有要,就嫁给了一穷二白的他,那个时候他就发誓,一定要给她一辈子的幸福,他要她做这世上最幸福的女人。
他一直很努力赚钱,然后用自己赚到的第一笔钱买了一枚钻石戒指,那个时候的钻石特别稀有,她可高兴了,但是高兴过后,她却在心疼他没有给自己买一个,当时她没有说,可在两个月后他生日的那一天,她送了他一枚戒指,说是给他的生日礼物,这枚戒指就是他手上戴着这枚。
后来他成功了,钱越来越多,也给她换了几个戒指,可他一直都舍不得换掉他手上的这枚,每次她说要给他买一个新的,他都非常严厉的拒绝了,这枚戒指对他来说有特殊的意义。
这是他心爱的女人因为心疼他而偷偷存钱给他买的戒指,那有注意到,那两个月她瘦了好多,没看到戒指的时候以为她只是瘦了而已,拿到戒指之后他才知道,原来那两个月里,她每天只吃一个馒头,有时候一个馒头她能吃两天。
那个时候,他们都忙碌于工作,中饭晚饭都是在外面各自吃各自的,她工作的地方不包伙食,他在医院工作,倒是有食堂。
他的爱人为了给他一个惊喜,宁愿挨饿两个月,给他买了这枚戒指,他怎么舍得换下,他这辈子都不会换下。
“教授,您说她是不是在跟我们玩套路?要不然怎么会放音乐,还是这种劲爆的音乐?”
“恐惧。”魏安昌回答他:“人在面临恐惧的时候,总会想个办法来安慰自己,有些人喜欢闭上眼睛念阿弥陀佛,有些人喜欢唱歌来缓解紧张,各有各的不同,阎**医喜欢听刺激的音乐,这很正常。”
‘宁浩’笑了:“原来如此,阎**医克服恐惧的方式可真是特别,不过再怎么克制,恐惧就是恐惧,还能因为什么而消失不成吗?”说着,‘宁浩’朝更衣室叫唤:“阎小姐,还是出来吧,在里面躲着都没意思,不如开个门一起玩个斗地主什么的,你放心,还有用处的人我们是不会杀的。”
杀这个字眼,他说的非常随意,好像杀一个人就跟捏死一只蚂蚁是同样的意思,可想而知,他们在杀死那些受害者,并且将他们分尸的时候,并没有太大的情绪起伏。
魏安昌刚才一直都在车子的后备厢里,一个能忍耐又活的如此精致的老男人,本身就是怪异的存在。
很多人年纪大了,穿着方面也就不那么讲究了,就算是讲究的,也会穿一些符合自己年纪的衣服,不像魏安昌,永远都是这一身打扮。
魏安昌之所以喜欢这副装扮,那是因为他的妻子最喜欢他这样打扮,每次有什么重大节日要一起庆祝的时候,她总是会为他准备好这样一套精致的西服,然后挽着他的手一起出门,每次她都非常快乐。
她走了以后,魏安昌平日里都是穿着普通,一旦有什么重要场合,他就会穿这样的一套衣服,比如说医学院讲课的时候,比如说解剖的时候,比如说现在这个场合。
魏安昌今天来了,就没打算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他今儿就是来闹事的,事被闹得越大越好。
“教授,都过了这么长时间了,她肯定已经报警了,我们要不要先把她给控制起来?”
“不着急。”魏安昌抬了抬手:“她报警了最好,我们等的不就是警察吗?等警察来了,我们才需要跟人谈条件,现在就把人控制起来,女人哭哭嚷嚷的最麻烦了。”
有妻子的他很清楚,女人的眼泪能让男人心软,今天可不是心软的日子。
“教授说的也是,我也最烦女人哭闹了,我会忍不住将她杀了。”
魏安昌皱了皱眉,当初他之所以挑选他来当他的助理,是因为他在第一天认识他的时候就知道,这个年轻人骨子里有着一种病态的血腥气,也就是俗称的杀气。
他隐藏的非常好,在外人眼中,他非常绅士,是个脾气很好的人,可谁能知道,在这副面具下真实的他,其实就是一个杀人狂魔,一个超级变态的杀人狂魔。
大多时候,他都觉得这个优点挺好的,至少有些他不愿意干的事情他都很愿意效劳,可有些时候,难免会觉得跟这样的人在一起,真的非常降低自己的格调。
魏安昌虽然年纪大了,但他的反应能力非常好,耳朵微动,他立即起身。
‘宁浩’也跟着起身,皱眉道:“教授,怎么了?”
魏安昌看向窗外:“有人来了。”
‘宁浩’跟着皱眉,他意识到教授说的是有人来了,而不是警察来了。
二人来到窗口,往下一看,齐齐惊讶,的确是有人来了,不是他们在等的人,而是一批开着悍马,手拿大火力枪支的黑衣人。
这些人是谁?难道说阎郁没有给警方求救,而是找来了自己人?这可就有些难办了。
魏安昌唇角怪异的抖动,‘宁浩’知道,每次教授有这种动作的时候,都代表他生气了,生气的魏教授太可怕。
☆、第65章 借枪杀人
墨宸钧的车在悍马的后面,车子停下的同时,他从车里下来,走路生风,显然着急的不得了。
天命带领一帮黑衣人待命,朝墨宸钧点头请示。
墨宸钧斜眼瞟了他一眼,声色冷的刺人:“该怎么做还用我教你?”
天命会意,转身吩咐下去:“目标在二楼更衣室,行动的首要任务是保证人质的安全,绑匪见一个杀一个。”
墨宸钧抬脚踢了天命一下,天命膝盖一曲,差点跪在地上,还好他习惯了,反应练出来了。
“杀了你让她怎么交差?留活口。”
“是,老板。”天命再次吩咐下去:“绑匪见一个绑一个,留活口。”
“能喘气就行了,不用太客气。”
天命挺直了腰板:“都听清楚了没有!”
“明白!”
墨宸钧的人显然在这方面是专业的,两两分配,很快就在各个出口埋伏好,魏安昌也不是傻子,车库门开了,他们的车子停好之后,便将车库门给关上了,他们确信,除了阎郁自己,没人知道她家里的密码。
他们哪里想得到,这世上还有墨宸钧这样的神经病,每次不得到主人邀请就进入这栋别墅,不仅如此,上次阎郁开门的时候,他就站在身后,密码看的清清楚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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