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含糊不清地说,“我喜欢有什么用,他有女朋友呢。”
沈冉认为这个回答不太妥当。
罗妙妙被气笑了:“有女朋友也不能当做借口,宋波那个人,我不想多说,奉劝你有多远离他多远。”
温静这回声音大了起来,“他哪里有你说的那么不堪!”
沈冉及时拉住二人,“别吵啊,这里是图书馆。”
罗妙妙撇撇嘴:“我才没想吵。”
温静的面色不太好看,索性拿起耳机听歌,将所有声音隔绝在外。
沈冉有些尴尬,平时这样的小吵小闹也有过,但这是第一次因为一个男生而起的争执,不知如何是好。
但她的担心是多余的,温静和罗妙妙的脾气都不犟,走出图书馆的时候,不知是谁先开的口,还是和往常一样的对话,如同她们都不认识一个叫宋波的男生。
沈冉独自在内心发牢骚,为一个男生而破坏姐妹之间的友谊,不太值得。可这到底值不值得,也不是她说了算,以她对温静的了解,每回跟随自己去看篮球赛的时候,最全神贯注最热衷分析地势球分的都是她,而她关注的这一切充分说明了那个人在她心中的重要性,丝毫不亚于严文浩在自己心中的地位。
这个想法让她隐隐担忧,温静是个执着的人,会不会就这样一步步陷进去,所幸的是自己现在与篮球绝缘,她就不能像以前一样跟着去了。
到宿舍楼下的时候,沈冉想起自己晚上还要网购,网银里面快没钱,上一次还是罗妙妙帮忙代付的,这回如有神助般想起来,不能再错过了。
她直接去车棚取了小白,沿着宿舍楼一路出西门,途径路上在一张卡里取了现钱,又赶着去另一家银行存钱。网银的卡还是当初读大学前老妈给办的,这家银行在市区的网点不多,最近的一家就在工大校门旁,但她骑过去还是有一段距离。
傍晚的学府街,路上穿梭着下课后三五成群的男男女女,抱着课本背着书包谈笑风生,沈冉一个人杵在存取款机的队伍中,所有人大眼瞪小眼地防备着,仿佛下一刻你的钱就会被对方抢夺。她足足等了十五分钟,才终于走进那扇被隔离的小门,插卡、输密码、放钱,一气呵成。
完成一件心心念念的事情,如同心中落下大石,沈冉好心情地在街上附近骑着车子溜了会,就见对街竟然有一家宠物店,眼看天色还早,便决定走过去逛逛。
她没有要买的打算,因为宿舍是不允许养宠物的,但天性喜欢柔软与毛茸茸的东西,使她还未走进店里,就已经趴在外面的橱窗上逗着一只全身披着雪白绒毛的小兔。
沈冉撅着嘴发出声音,手贴在玻璃上,指尖划动飞舞着,用自认为可以逗它的方式来吸引它的注意力。
“你这是逗鸡还是逗狗呢?”耳边响起讥诮的声音。
不知什么时候,身边已经站立一人,橱窗上倒映出一个高大的人影,声音有些耳熟,她慢慢回头,好像长得也挺面熟。
“你,你是……那个……”沈冉一下子想不起他的名字,却记得他就是出现在上次生日桌上的那个人,罗妙妙的学弟。
“陈尘。”说话的人似乎很不耐烦地回应。
沈冉心中冷哼,拽什么拽,而且逗动物不都是那样的声音么,要有什么区别?
她淡淡地应了一声“哦”,打算跟里面的兔子再打声招呼就走了。
“沈冉。”
沈冉应声回头:“诶?”
“你的记性真挺差的。”
沈冉脑子秀逗了会,才清楚兴许是因为自己忘记对方姓名,让他有些不爽而已。
“从来没有人夸过我的记性。”她如实回答。
“那你的记忆可以追溯到多久以前?”
“多久以前?”这个问题有意义吗?
沈冉摸着自己的大脑,“大概……在上幼儿园那时候吧。”
“还不算无药可救。”
这小子说话挺莫名其妙的,沈冉仔细端详着他,若不是他的脸蛋身材难能可贵的出类拔萃,自己早就制止和他继续对话下去了。
不过现在,她也已经决定这么做了。
转身,拉过自行车,跨上去蹬踏板,却怎么也骑不动,回头,陈尘一脸无辜的坐在后面对她微笑。
沈冉差点要被这个纯洁无害的笑容俘获了,此刻晚霞已经在另一边落幕,远边的天色渐蓝,可她却感受到他脸上不可忽视的光彩。
她盯了足足三秒钟,才发现这抹强烈的光源来自于他的眼睛,清亮澄澈,毫不掩饰。
沈冉没敢多看,她秉持着与任何人无话的情况下对视不超过三秒的原则,把头转回去,手背轻轻推着后面人的臂膀,“你太重了,我车要被你压坏了。”
那人纹丝不动。
沈冉想若不是他和自己有间接的交情,她早就毫不客气地出手推人了。
“哎……你别坐我后面行不行?”她提高音量,心说怎么有些尴尬呢。
谁知陈尘这人竟有些厚颜无耻地说:“你不叫我名字,我怎么知道你叫谁?”
沈冉显得没好气,“不是你难不成是鬼,你真莫名其妙。”叫名字?她偏不叫。
交谈变僵,沈冉面上无光,虽然说他是罗妙妙的学弟,可自己也并不一定要对他客气。何况,首先不客气的人是他。
沈冉顾不得更多了,后面的重量实在不能忽视,她索性从车上下来,屁股才离座,车头微微往上一翘,忙扶手稳住。
陈尘看好戏似的看她忙着,人却一点都不动分毫。
沈冉不想在大街上搞得难堪,压低声音透着不满:“你想干什么?”
“我想你载我回去。”他抬头看着她说。
“我载不动。”沈冉直接拒绝,顺便用力推他胸膛,这回力气大了几分,终于迫使他抵挡不住自行起来后退踉跄了几步,方才站住。
陈尘待身体稳住后,不知不觉摇头笑了起来,他站近了距离,歪头看着她说:“沈冉,你和小时候一样,还是这么粗鲁。”
☆、第九章
沈冉幼小的性格的确有些野,那与她成长的环境因素有相对关系。
她妈妈沈欣兰是家中小女,上面有三个姐妹全嫁出去,家里的老人为了能留一女在家,便四处招徕女婿入赘,恰巧沈冉她爸吴建松也是家里众多兄弟中的一员,两家人想法一致,一来二去就促成了好事。
沈欣兰的父母也就是沈冉爷爷奶奶当时是重点中学老教师,在校执教多年,勤勤恳恳,算得上老一代精英骨干。他们的房子还是最早时候学校分配下来的,几栋楼里几乎都是教师家庭,沈冉从小就在这样文绉绉的环境下长大,却没受到多少熏陶。所有人和睦相处、相敬如宾,把自己的孩子送到邻居家补习是常有的事,为此,她在沈欣兰的强大压力下,没少受课外奥数题的脑补。
作为书香世家,沈欣兰也是一个教育局工作者,她早一年将沈冉送进小学,那段时光刚好是她工作上的转折点,面临工作调动一时疏忽放松了对沈冉的管教,偏生她爷爷奶奶又对她百般宠爱,不对她平时的学习多做严厉监督,还放任她周末在外与别的孩子一起玩闹到天黑。
小孩子的叛逆在沈冉身上提早体现,并且这种情况越是压迫越是张扬,或许她原本就是这样的天性,只是一直以来为了大人而刻意装成乖巧听话。
沈欣兰在饭桌上极力批评沈冉的这种懒散行为,但她并不觉得委屈,因为除了她妈,其余人都是站在她这边的,并且她所有出门的活动都是在完成作业的前提下,这一点无可厚非。
后来整一学期,沈冉无一例外地在各次卷面考上拿到全班第一,并获得全区小学生作文大赛上的优秀奖,难免让她为自己争取了不少荣光,也更加肆意地出门玩耍。吴建松向来尊重妻子,但在女儿成长的道路上还是看得较为通透,在沈欣兰耳边时不时磨嘴皮子,替女儿重获闲暇的快乐时光。
家中二老早已退休,每天在家做着平凡的家务,或者上几个女儿的家中串门,但他们不忘对唯一的孙女耳提面命,不要去人少的地方玩,不要跟陌生人说话,不要随便跟人离开,去任何地方都要告知家里人等等。沈冉每到双休日,以往被压迫在内心的野性因子就被彻底激发,早早地计划好何时与哪个小伙伴约好,何时去公园放风筝,何时去书店看书,何时去广场跳皮筋打羽毛球……
沈冉童年的交友圈范围一点都不窄,大马路上随便观看了对方放鞭炮也能凑上去成为玩伴,隔日就能在街边店铺见到她的身影,身边极少有女孩子陪同,反倒是男生总把她当成哥们一起带着玩。二年级结束的那个暑假,沈冉的玩伴人数达到巅峰,因为附近有一处工地正在建造楼盘,一些农民工拖家带口地过来生活,住在简易房内,几乎每家都有一个孩子。沈冉常常在那一带附近溜达,一伙人认识另一伙人,逐渐地小孩子的世界也扩建成为了一个王国。
俗话说,人在江湖走,哪有不湿鞋。
沈冉也算是小孩中的老江湖了,却有一次在河边与人嬉闹中,一个不慎掉入了河里,她差点就休克了,后来被人救起来时脑子还稀里糊涂的,心中满是在水中漂浮窒息的恐惧,当时就控制不住哭了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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