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错负流年 (陌尚)



“没有。”我心虚的拔高了声音。

男人眼疾手快的从我手中抢了过去,皱着眉冷笑:“还嘴硬,这是什么?”

他高高举起手中的药盒,眼睛落在我的身上,紧张的问:“药?你生病了,哪里不舒服?”

“没有。”我低头。

夏景轩半信半疑的将车内的小灯打开,将药盒对着灯光认真的看起了说明。我的神情跟着车厢里逐渐升起的冷气而变的分外清醒。

“毓婷?”他鬼叫,将药盒捏碎,侧过身来用劲掐着我的脖子,那张俊颜因为生气扭曲的很难看,他咆哮的对我大吼,“你吃毓婷?就那么想跟我撇清关系?就那么不想怀上我的孩子吗?昂,你这个坏女人,坏女人…我让你不得好死不得好死…”

我只感觉呼吸困难,脖子似乎要被男人给捏成了两半,本能的奋起全力厮打他的胳膊,直至脑袋缺氧,昏厥迷糊的时候,对方才愕然松开手臂,打开车门,揪住我的衣领口像甩垃圾一样,恶狠狠的将我抛出车门。

车子扬长而去,卷起地面厚厚的灰尘呛的我干呕不止…

回到住的公寓,林安刚好洗漱完毕,坐在电脑桌前发呆。

见我回来,才恍然回了神似的,撒着拖鞋跑过来拽着我的胳膊。

“苏苏,你刚才很不礼貌呢。没头没脑的跑出去,见心上人去啊?”林安笑着责备。

我轻叹,揪住林安的小耳朵,忍不住的怜惜:“林安,无论以后发生什么,你都不要怪我,好吗?”

林安摇头笑的得意:“说什么鬼话,我林安看人一向很准,怎么会遇人不淑交友不慎呢。苏苏你绝不是那种雪中送霜火上浇油的人,对吧?”

我笑,心底荒凉一片:“以后的事情谁又说的清呢,我只管真心待你即好。”

林安眼底有着晶莹,煽情的跑过来搂着我的肩膀,撒娇似的喋骂:“苏晴,别那么矫情行嘛?你看我这一把年纪的被你这小丫头勾的眼泪横飞四溅,多丢人呢。”

我佯装生气的推开林安微颤的身子,对她白眼:“哼,叫你不听我的话,随随便便就被一个男人勾的三魂少了七魄半,没有一根神经是在正常轨道上的。”

林安撅着嘴,吸吸鼻子,俏皮的笑:“苏苏,你就是太紧张了。跟景轩结婚我又不会少块肉,人家哪样不比我强?说到底是我捡了个宝,好吧?要吃亏也是他吃亏呢。我没事偷着乐还来不及…”

我撇嘴浅笑:“正因为如此,你才要慎重对待。像他那样的花花贵公子,女人不可能一根两根手指头就数的清的。更何况一入豪门深似海啊。”

林安不以为意的笑:“苏苏,你到底还是个孩子。男人一直万花丛中过,那是因为没有遇上对的人,所以便没有情的玩弄女人…男人一旦爱上,就想有个完整的家,然后安心的窝在爱巢里,外面莺莺燕燕的歌舞升平从此再跟他没有半点关系…”

“或许吧。”我闷哼一声,心底的荒凉更甚,林安终究不是那个男人心底最后的避风港,更何来的爱与不爱。

……

睡梦中,我似乎看到了行川那张轮廓柔和,五官分明的笑脸,淡淡聚拢在眼梢的笑意像一掠春风,刮进了我的心田。我知道这是一个很美的梦,美的遥远而不真实,让我不愿从梦中清醒过来。哪怕耳侧是林安一遍又一边的吵闹…

迷迷糊糊中,我知道林安又出了门。林安走了以后,我沉入了更漫长的睡眠中,这次我做了一个极其辛苦的梦。梦里夏景轩喝的宁汀大醉,吐的沙发房间到处都是,我在梦里一直埋头擦地板,刚擦干净然后他在接着吐,周而复始反反复复,一直擦的精疲力尽胳膊要断了似的,我才从梦中惊醒。

我柔柔太阳穴,瞥眼看向时钟已经是第二天下午的三点…

我的青春平白无故的又被我糟蹋般的睡去了一小半,我打算收拾一下自己,出门做些有意义的事情。比如我很久没有逛街了,很久没买衣服,很久没买鞋子,很久没买护肤品,很久没有烫头发,或是很久没认真的吃过一顿安心的好饭…


第七十六章 回忆城殇前篇 1

周末商场,人潮如织。从人民广场到南京东路一路繁花似锦绵绵不绝。这里是奢侈的天堂,是堕落的天堂,也是文化底蕴厚实的天堂。

眼下没几天便是七夕,各大商场争奇斗艳般的使出各种浑身解数打着七夕让利的口号,吸引来来往往的顾客。

我原本不是个奢侈的人,举世知名品牌欧米茄(OMEGA)的落地橱窗里摆放着一款主打节日的情侣对表,标语:浓情佳节,挚爱真选。

惹眼的标语加上动人心弦的完美构造,让我脚下生疮,一动不动站在原地。我的目光落在碟飞系列男款机械表身上,奕奕璀璨的光华让我心头一紧,我想将它买下,这是我此刻心里最真实的想法。

我知道我肯定疯了,因为开头2的后面有六个0,显然凭我此刻的能力只能补个2后面的零头,剩下的只好刷信用卡分期付款。

我喜欢OMEGA的品牌故事。“Ω”是希腊文的第24个,也是最后一个字母。它象征着事物的伊始与终极,第一与最后,类似于亚洲哲学中“最后意味着最初,结束亦是开始”的循环。代表了“完美、极致、卓越、成就”的非凡品质,也诠释了我心目中爱情自始至终的风采。

买好了手表以后,就意味着我接下来的计划全部泡汤,包括买衣服买鞋子各种花销。当然今后很长的一段时间里我可能要过上一段捉襟见肘贫困潦倒般的日子,然而比起行川能收到我这样别有心意的礼物,我却倍感心满意足。

从OMEGA出来,南京路上来来往往热热闹闹的挤满了人。

上海人绕不过外滩、南京路,正如成都人绕不过春熙路,北京人绕不过西单、王府井,南京人绕不过新街口、夫子庙一样。作为时下最繁华的商业街,南京路不仅历来是游人销金玩耍的重要去处,还传承着这座城市独特的文化气质和底蕴。美女如织的南京路,让它不同于其他城市的步行街,这里除了杂驳、喧闹、无趣,说其“一街独秀”却也并不过分。

我的步子缓慢随着人潮攒动的方向挪动,抬头不经意之间,却发现已来到了黄浦江边上。金外滩,处处生机盎然,像这个盛夏无尽的绿色,与我心底的荒芜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有人轻拍我的后背,让我的神思游了回来。

眼前是个比我高出半个人头的大男孩,带着黑色墨镜,白净的脸蛋嫩的可以掐出水,若是忽略他放荡不羁的笑容,完全就是个毛没长全的小正太。

“你是?”我疑惑,指着眼前嚼着口香糖没个正行的大男生。

对方咧嘴大笑,却不说话,转身走向附近的垃圾桶吐了口吐沫,又迅速折回跑到我的面前,抬起双手用劲搓着我的腮帮子。

我被对方这一举动吓的花容失色,抬脚就向对方踹过去,却不巧被对方轻易的躲开。然后又厚着脸皮抬手来揉搓我的脸,我一不小心又被对方得了手,他笑的更加肆意张狂,而我却气的不知所措。

“神经病,你谁啊?”我警觉的躲开对方再次不安分的手。

对方将墨镜用食指往下勾了勾,露出一双似曾相识的汪汪大眼睛,然后对我眨眼,最后无趣的怪叫了一声:“晴姐姐,这你都没认出来?”

我一惊,被他这声晴姐姐勾起了无数个温馨画面,我讶然惊叫了一声:“谢莫晨,晨晨?”

大男孩撅着嘴一脸哭丧的撒娇,将我就地抱起,原地转了几个大圈,然后定定的看着我,眼底有着温情的眼泪。

谢莫晨开始语无伦次的表达:“晴姐姐,就知道你命大。我跟妈妈从不相信你死于那场天灾人祸,我们从未放弃寻找你。我们每年清明节都去青城山给大姨和大姨夫他们扫墓。我们在灾后去了你汶川老家…”

我一直说自己是成都人,仅仅说了一小部分,我的根其实是埋在汶川。而今,我只能用一个成语来形容自己:那就是百感交集。我激动,却也悲怜的痛哭,如今谢莫晨如同我生命血液里另一半灵魂的寄托,他是我的亲人,是我小姨的孩子。如今碰上了谢莫晨,就等于我苏晴今后有了家的眷恋,逢年过节再也不用风雨飘摇般的哀哀凄凄一个人过了。再也不怕结了婚以后没有娘家…

久别重逢,生死一线而后,让我的记忆不得不回到08年那场惨绝人寰的天灾,说到底,很多谜团,我还是很有必要再此稍微交代一下的。

那是距离夏行川离开C大去美国KBCS音乐学院一个月以后的一段日子。

………

1

清晨,太阳的温度还没有升上去,凉凉的。在清脆的鸟鸣声中,我托着脑袋的手,开始发麻。

“你没事吧?”韩莹小心的问。

“没事,我能有什么事,这青天白日的才刚刚开始。”我揉揉发麻的手,平静的说。其实我心里恨不能找个时光机器,让时光倒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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