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分钟后,统计完结果的电视台将最终结果宣布。
冠军,苏越。
虽然单场她只拿了第二,上一场成绩也不如人意,但她以压倒性的网络人气夺得终极桂冠。
亚军,樊歆。
本场成绩第一,上场居中,本可以问鼎冠军,但因为是新起之秀,没什么人气,网络投票成绩不佳,所以总分被苏越压过,
季军,祁峰。
本场成绩第三,上场第二。结合网络投票综合实力第三,屈于樊歆之下。
……
宣布完最终结果之后,在持续不断的掌声中,全场再次沸腾,这一期的《歌手之夜》至此落下帷幕。
※
樊歆走出电视台时,从未见过这样的架势,电视台门口密密麻麻堵满了记者,天下起了雨,无数粉丝冒雨在外面欢腾呐喊,一眼看去全是黑压压的人头,一个接一个的话筒塞到她面前,记者们发问声此起彼伏。
“樊歆,作为今晚最大的黑马,你有什么感想吗?”
“樊歆,拿了《歌手之夜》亚军的好成绩,你现在心情如何?”
“樊歆,从不参加这种节目的温先生来《歌手之夜》倾力帮助,请问你们是什么关系?”
“樊歆,据说你原本的帮唱歌手是赫祈,为什么半道换人,中间发生了什么曲折吗?”
……
记者们的提问没完没了,樊歆压根不知道回答哪一个,一群人又推来挤去,她险些摔倒。
汪姐及时扶住她,在几名电台保安的帮助下,汪姐拉着樊歆往前走,还不忘向众位记者挥手,“不好意思各位媒体朋友,我们现在不方便回答这些问题,改天再接受你们的采访,谢谢!”
……
在保安的保驾护航下,樊歆终于抵达地下车库——这位置有保全把关,记者进不来。
樊歆跟汪姐进了保姆车,五分钟后却被司机告知一个悲催的消息。
保姆车出故障,无法再开。
樊歆下了车,心急如焚的想出去打车。她担心赫祈,赶着去医院。
她刚走到车库门口,一辆墨黑的保时捷拦在她面前,车窗摇下,露出一张清癯的脸,他的声音微沉而动听,如同弹琴低音的奏鸣,“去哪?”
樊歆站在车外,不知如何跟他开口,汪姐从后面赶过来,冲着车上人道:“温先生,我们要去医院看赫祈,但我们的保姆车坏了。”
温浅略一颔首,开了车门,“上来,我送你们去。”
“谢谢啊!”汪姐受宠若惊,一屁股坐了上去,见樊歆还在车外呆站着,一把将她拽上了车,“愣着干嘛,不是你心急火燎的要去看赫祈吗?”
樊歆坐在紧贴着车门的位置,踌躇着想下去,“汪姐,没必要麻烦温先生,我们可以打的。”
前排温浅截住她的话,“就当我为上次害你跌倒的事赔礼道歉吧。”
樊歆的话瞬时被堵得严严实实。
※
几人赶到医院,才知道赫祈的病情早已稳定下来,为了得到更好的治疗护理,他转院回了y市。
樊歆松了一口气,向汪姐道:“我们回y市吧,我还是要去看看赫祈。”
一旁温浅道:“我也要回y市,顺路带你们吧。”
“不用了。”樊歆迅速接口,“谢谢温先生的好意,温先生今天帮我的已足够,不好再麻烦你了,我跟汪姐搭高铁回去。”
“不麻烦啊!”汪姐跳出来反驳,“这下雨天的,赶高铁才麻烦,反正温先生同路嘛。”
“可是……”樊歆还想说点什么,汪姐手狠劲一推,直接将她推进了副驾驶。
※
汽车在高速公路上平稳的飞驰,天空似被晕开墨汁的清水,阴蒙蒙的烟灰色,小雨千丝万缕的自天地间飘摇而下。
后车座的汪姐还沉浸在《歌手之夜》的战绩中,一个人兴奋的喋喋不休,直到见樊歆默不作声,停下来问:“樊歆,你发呆想什么呢?”
樊歆坐在副驾驶上,脑子早乱成一锅粥,一会是医院里旧疾复发的赫祈,一会是方才惊心动魄的决赛现场,一会又是身边不想碰到却偏偏躲不过的温浅,汪姐的呼喊她根本没听到。
“樊歆!”汪姐更大声的叫了一声。
“嗯?”樊歆终于回了魂。
汪姐瞪她一眼,“人家温先生帮这么大的忙,你连句谢谢都没有。”
樊歆飞快扫一眼温浅,说了句谢谢,神情略显平静,丝毫看不出对国际顶尖艺术家仗义救场的热切之意,汪姐气得在后面掐了她一把——这死妮子有机会不知道抓住,此刻笼络好温浅还怕红不了?偏偏她总一副我不想见到你的模样……
温浅不以为杵,他握着方向盘,目不斜视看着前方道路,回了言简意赅的六个字,“不谢,举手之劳。”
他口吻略显冷意,汪姐以为惹他不快了,忙道:“温先生您别见怪啊,我们家樊歆就是这性格,跟不很熟的人话不多。”
“没关系。”温浅淡然道:“现在不熟,日后就熟了。”
汪姐大喜,听温浅这口气似乎是想跟樊歆进一步熟络,日后好合作?她正要喜滋滋应承一句,不料樊歆的话立刻堵了上来,“温先生贵人事多,希望日后我别再给您添麻烦。”
这话意傻子都听得出来,温浅脸色沉了沉,但没说话。
为了缓解这尴尬,汪姐指着驾驶座旁的一支签字笔转移话题:“这笔是s.n的限量版吧?好漂亮。”她一贯对品牌货很有研究。
细雨扑打在车上,刮雨器来回刮着车窗,眼前一片视线朦胧。温浅的余光瞟瞟笔,神色稍缓,“一个朋友送的。”
樊歆的视线原本在窗外,听到“笔”这一词时,回头看了一眼,靠方向盘的内侧放着一只签字笔,流畅的宝蓝笔身,笔帽上镶有小小的一块蓝宝石,在这光线并不明朗的车厢流转着幽幽的光。
只那一眼,樊歆眸光一凝,仿佛不敢再看第二眼,她迅速扭过头去。
汪姐见她反应异常,问:“你怎么了?那只笔不好看吗?”
樊歆讪讪的笑,“好看。”
当然好看,这是她亲手挑的笔,怎么能不好看!
这支笔是刚入s大那年的事,她从莫婉婉那得知温浅对s.n的签字笔情有独钟,为了能赶在他生日之前买到,她利用课余时间连打了两个月的工,发传单做家教送外卖,甚至去街头替美容院推销产品,没赚到多少票子,反而招来满满白眼,期间有几个小混混指着她臃肿的腰身与脸上疤痕放肆嘲笑,“这么丑站在街头吓人,还有没有社会公德心?”
她窘迫到无地自容,换了一家保险公司做电话销售,一天几百个电话中,她说到喉咙沙哑嘴唇发裂,得到的是客户不耐的拒绝与厌恶的谩骂。
那一天,她经历了人生中最多也最脏的羞辱,但工作结束后,她捏着那张单薄的红票子,心里充满了喜悦。
一天赚一百,再硬着头皮被骂半个月,那支签字笔就可以做他的生日礼物了。
半个月后,她终于买到了那支笔,莫婉婉却突然告诉她一个消息:“樊歆,他跟齐湘在一起了,前天的事。”
她哦了一声,紧捏着手中的笔,在心脏针扎般的疼痛中扬起一抹笑,“是吗?我见过齐湘,艺术系的女神嘛,很美,他们很配。”
这强颜欢笑过后,她还是借莫婉婉的名义将那支笔送了过去——尽管知晓他的恋情,但那支她努力很久的笔,她仍想善始善终。当然,她禁止莫婉婉透露这笔的真正出处。
莫婉婉问为什么,她只一笑,说:“有时候,我们喜欢一个人,只是想让他欢喜而已。至于这欢喜是谁给的,不重要。”
那个夜晚,莫婉婉带着她的笔去了温浅的生日派对。而她,留在学校练功房独自练舞。
跳跃,扭腰,旋转……累到气喘吁吁,脑中却不停回想着那支笔,不知道他收到了没有,不知道他喜不喜欢,不知道他日后会不会用,是会拿来画他最爱的五线谱,还是给齐湘写下歌曲般动听的情诗?
此后她便无法忘怀的在脑中烙下笔的模样,精致流畅的宝蓝色笔身,笔帽上的宝石莹莹闪烁着光,像她幼年看过的童话剧,爱上了小王子的精灵,得不到王子的爱,在黑夜中整宿整宿的跳舞,最后一秒,她滑下一滴蓝色的泪,悲伤如破碎的星光……
……
车窗外小雨淅沥,高速两畔物景移变,在车灯中幻出迷离流光,前方蜿蜒的高速公路漫长到没有尽头。樊歆沉浸在往事之中,而车内cd放到那首《匆匆那年》。
“如果再见不能红着眼/是否还能红着脸/就像那年匆促/刻下永远一起/那样美丽的谣言……
如果过去还值得眷恋/别太快冰释前嫌/谁甘心就这样/彼此无挂也无牵/我们要互相亏欠/要不然凭何怀缅……”
王菲空灵而微含慵懒的嗓音轻悠传来,低处如春燕呢喃,高处又通透婉转,拖长的尾音与独特的颤音巧妙融合,透着一种奇异的美,加之林夕缠绵刻骨的词,更是将这滚滚红尘里红男绿女的悠远痴怨,诉说个淋漓尽致。
樊歆默默听着,任由雨丝飞过半开的车窗扑到脸上,过去的悲欢离合随着旋律电影镜头般回放,她抹掉脸上的雨珠,瞥了一眼身畔的温浅。
那一刻她想,这首《匆匆那年》写的真好,她此时心境被那低吟浅唱刻画的入木三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