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姑娘,你过来 (九月鸢尾)


  季湘看着小斯发过来的短信,一脸无语的头冒冷汗,话虽如此,季湘还是没出息的准备去厨房翻一瓶胡椒粉。
  没办法啊,她打不过盛光郁嘛,就算是醉酒的时候,也不可能打得过嘛。
  她下了楼之后,一边去厨房翻胡椒粉,一边给小斯回了个信息:
  【我觉得,盛光郁好像不是我想的那个样子的,感觉还是正派的。】
  毕竟,根据那位ktv服务员的描述来看,那晚,盛光郁不一定就和她那啥啥未遂了,又想起盛光郁脖颈上的牙印,她觉得,那晚,盛光郁也许才是受害者。
  【快醒醒,你是不是中美男计了,你忘记了,他对你可是强.奸未遂,你是不是还念着他曾经那副高岭之花的模样,他就是一只黑心的狼,你看他和他母亲打的那场官司,卧槽啊,但凡有点良心的,怎么可能和自己生母对证公堂。】
  “你在干什么?”
  季湘正在看小斯发过来的长篇大论,听到身后传来盛光郁的声音,差点没吓死,她马上关了手机,转过去看着站在他身后的盛光郁,这人走路都不出声的么,竟然没有任何声音。
  他似乎是刚刚洗完澡的样子,身上还穿着浴衣,头发也有些湿漉漉的,他站在她身后,打量着被吓得靠着橱柜一时间不知道说什么的季湘,两个人的距离靠的很近,季湘甚至能闻到沐浴露的香味,淡淡的,有点像薄荷,清新诱人,季湘咽了口唾沫,心虚的把目光落到别处。
  盛光郁看着季湘手里握着的胡椒粉,伸出手去,从她手里拿出来放在眼前细细打量:“你是不是对我有什么误会?”
  “盛总怎么会觉得我对你是存在误会的呢?”
  她对他的本性评价,全部都是有理有据的,怎么可能会有误会。简言之,第一次见面就轻薄她的胸,不是误会吧?醉酒之后就和她同床共枕了,不是误会吧?丢了她的高仿香奈儿,不是误会吧?再放远点,曾经她暗恋他的时候,他就是快移动的冰山,对她爱理不理,不是误会吧?
  盛光郁看着那个尴尬笑着的季湘,挑了挑眉,靠近她:
  “我都不知道我是个性无能,不知道季姑娘是怎么推理出来的?不止如此,连你的小竹马也一起怀疑我了。”
  这人是顺风耳么,是不是在车上的时候,小斯说的话被他听到了?
  她整个人被他居高临下的打量着,不得已只好又往后退了一步,却没想到,他会抬手放在她身后的橱柜上,把她堵在角落里,他倾身看着她,抬起她的下巴,眯了眯眼睛,说道:
  “不如,试一下我某方面,是不是存在隐疾?”


[正文 第十五章]

  不,不能试啊。
  季湘现在就想抽自己两嘴巴子,这种出口一时爽,事后火葬场的感觉,简直不要太酸爽了。
  盛光郁看着此时此刻因为他的压迫而有些窘迫的小姑娘,不管性格多么大大咧咧的女孩子,还是会窘迫,会害羞的,再这样调戏下去,这姑娘怕是又要炸毛,跳起来咬他一口了。
  他收回手去,理了理浴衣:
  “你饿了吗?”
  “诶……”话题跳跃的比龙卷风还快,季湘一时没反应过来,马上摇了摇头:“我不饿。”
  “我饿了。”盛光郁抬手捏了捏眉心:“我不会做饭,你会做么?”
  这,这是要让她做饭给他吃的意思?
  顿了顿,她马上点头:“盛总想吃什么,我看看冰箱里有什么。”
  季湘几步就走过去,打开冰箱,里面很空,没有蔬菜,只有几瓶饮料和鸡蛋。
  “我想吃胡萝卜。”
  季湘的脑子里几乎是下意识的就想起了小兔子,只有小兔子才会喜欢吃胡萝卜。
  她弯下腰拉开抽屉翻了翻,提高了音量:“盛总,冰箱里没有胡萝卜。”
  “在上面。”
  她刚刚直起身子,就感觉到头顶上空有一只手压住了她的脑袋:“你等一下,我拿出来给你。”
  那人的手有些凉凉的,只是轻轻的放在上面,季湘却觉得,像是有千斤重,她只好微微倾身,往后缩了一下,抬眼,就看到他浴衣里,分明性感的锁骨一览无余,他抬着手,那浴衣本就松垮垮的,这样一来,就什么都被季湘看光了,这时候,是不是装作看不见的比较好,季湘想到这里,就有些尴尬,顶着脸颊上的燥热,把目光落到别处。
  “你看看,还能不能吃。”
  正在尴尬的时候,盛光郁已经递了一袋胡萝卜到她面前,真是好可爱的小萝卜,每个都只有手指头那么大,季湘接过去翻到背面寻找保质期,回答他:
  “没过期就可以吃。”
  “那你做好了就放到我房间里,我先上去了。”
  季湘对这种新品种胡萝卜很好奇,拆开清洗的时候,塞了一个在自己嘴巴里,脆脆的,还很甜。
  厨房宽敞明亮,厨具也打理的一尘不染,看起来也是很少使用的样子,看来,盛光郁是很少来这里居住的,她从冰箱里找出两个鸡蛋,又把胡萝卜切碎,煮了面条之后,端了一碗胡萝卜鸡蛋面到他的房间。
  还未走到房间,季湘就看到盛光郁的房间虚掩着,里面隐隐传来说话的声音,季湘自觉站在门口,想等到他打完电话再进去,可盛光郁说话的声音,还是传了些到她的耳朵里。
  “李导,盛世已经启动全国海选,谁能演谁不能演,全国书迷心知肚明,你推荐的这位吴茜,这次入围全国五十强了,能不能拿到陆歌,那得看她自己的本事。”
  季湘站在门口,听到盛光郁说这样的话,心里一惊,竟然已经有人在盛光郁这里走后门了,还是李青导演那边举荐的。
  接下来,就是几句闲聊,盛光郁挂了电话之后,季湘正要抬手敲门,那人已经拉开了虚掩的房门:
  “进来吧。”
  偷听电话这种事情本来就不礼貌,现在被逮个正着,更是尴尬,她刚要抬脚进去,就看到他房间地上铺的羊毛地毯,马上脱了鞋子,光着脚踏进去。
  盛光郁没想到她会注意到这些小细节,女孩子的脚和男孩子的脚是完全不同的,她的肤色本就白净,脚也生的很秀气,踩在羊毛地毯上,被大红色的指甲油映衬着,更加的白暂细腻,格外好看。
  季湘抬着餐盘,看到盛光郁的眼睛盯着她的脚,有些不自然的轻咳一声,解释:
  “我怕把你的地毯弄脏了,刚刚在厨房沾了油烟。”
  “没事。”盛光郁收回视线,把桌子上的小说拿开,好让她放在桌子上,季湘这才注意到,盛光郁手里拿的,是《尘埃》第一版,这一版出版的很早,早就已经绝版了,而他手里的这本,看起来不是很新,上面包了透明的防水书衣。
  季湘放好面条之后,又把筷子搭在碗边上:“没想到盛总会有第一版《尘埃》,很难得。”
  “是特地找一个朋友讨来的,听说第一版是春陌本人亲自矫正的,后面的几版都经过了编辑的手润色。”
  作家春陌。成名于文学网的第一批大神写手,《尘埃》是她的代表作,她的文风带着很强烈的个人色彩,区别于传统小言,她的故事大多带了些悲剧色彩和现实感,但这位作家又总是能在结局的时候,为故事添上完美的一笔。读后总是给人很深的人性思考,这也就是为什么,作为网络文学的《尘埃》,能再这几年一直占据过目难忘图书榜首。
  “盛总很用心。”季湘听到他用“讨来的”来形容《尘埃》,可想而知,盛光郁对于这部自打开年开始,就让人期待的电影很用心。
  “凭你干爹傅岩的实力,可以给你接很多女二,女三的角色,要火起来,两三年的时间就足够了,你为什么非要接《尘埃》?”
  听到他这么问,季湘顿了顿,抬起头来看着他:“因为喜欢《尘埃》,喜欢陆歌。”
  “因为喜欢?”盛光郁笑了笑,这根本不是什么理由,随便拉一个想要参演的人出来,她也可以这样回答他,这个原因,盛光郁一直很好奇。
  “没什么事情的话,我先回去睡觉了,盛总你也早点休息吧,今晚打扰了。”
  盛光郁看着那个不愿意多谈的季湘,直到她轻轻的带上房门,盛光郁才把目光落到她煮的那晚胡萝卜鸡蛋面上,他坐下来吃了几口,突然发现,女汉子季湘的手艺很不错,胡萝卜丝切得很细,鸡蛋也煎的恰到好处,隐隐还能看到糖心。
  ——
  季湘一整个晚上都睡的很不踏实,她做了一个梦,在梦境里,她是一只兔子,然后总是有只猎鹰在后面追她。
  她一直在没命的逃跑,穿过一望无际的沙漠,穿过皑皑雪原,然后抵达一片郁郁葱葱的树林,她试图用草木遮掩自己,那只猎鹰却一直眼神敏锐,很快就能找到她的所在,最后,她躲在一片芭蕉叶下,扶着芭蕉叶的枝干瑟瑟发抖,抬起头看去,赫然看到猎鹰从上空俯冲而来,眼看就要掐住她的脖子,她尖叫着,却发不出任何一点声音,挣扎着醒来,才发现视线里一片黑暗,她喘着粗气,抬手揉了揉眉心,原来是噩梦。
  不多一会,只听得房门咔擦一声,有人从外面进来了,那人打开客房里的吊灯,一瞬间,屋子里就亮堂了起来,季湘眯着眼睛看过去,才看到是盛光郁,他穿着睡衣,显然,应该是被她吵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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