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陪伴是最长情的告白 [出版] (天涯蝴蝶浪子)


  玩腻了电脑之后,我又拿起了那本杂志。我突然想起来,也许他是用笔名发表的文章,那就对了,可是这杂志上十多篇文章中哪一篇才是季沐阳的呢?简直像一个推理故事,如果要找出他的话。可我只有过人的听力,逻辑推理能力差得离谱,只能先咬着牙将这十多篇煽情的文章读上一遍再说了。
  (三)
  十八岁之前我都是在我的出生地读书,十八岁之后,在家人的安排之下,我到了d市,在一所国际知名的大学混日子。
  也许是我装扮得太像个男人的缘故,在集体恋爱的大学时代,我还是孤零零的一个人。倒是有跟我相同性别的人靠近我,但弄清楚对方的需求之后,我就识趣地闪开了。
  生活和读初中以及高中时没多大区别,只是d市更大一些罢了。我还是习惯漫无目的地在街头闲逛,累了就找条长椅躺一会儿,看看远处的天空、近处的落叶,一天过得很快。
  有时候也会带本偶像的书,带杯奶茶,在一个固定的地方坐上一天,用想象力跟着偶像遨游四方的感觉也很爽。
  如果这些都玩腻了,我就玩跟踪,或者窃听。像小时候一样,随便跟着一个人,观察他的生活,只要我对他还有兴趣,就是他躲在房间里,我也能隔着墙听到他发出的任何细微的声音。
  没有人知道我这项可以称作特异功能的能力,我也不想让人知道。异类是受排斥的,弄不好还会被人利用,这一点我从小就知道。更何况,我也不知道,这因为发烧带来的超能力,能陪伴我多久。
  我突然又想起了十八岁那年暑假在奶茶店遇到的那个叫季沐阳的人,为什么他和那个店主要躲躲闪闪的,而且很快就消失了?
  难道他们也有超能力,也怕被人发现?我被我的想法吓了一跳,但如果不是这样,为什么他们的行为举止那么奇怪呢?
  当然,我是听到了他们的对话之后才觉得他们奇怪的,如果是正常人,想必不会对他们有什么怀疑。季沐阳除了过早退学之外,并没有和别人不一样的地方,而像他这么大就主动或者被动退学的人,现在也挺多的。
  我突然想到,那天我在后面跟踪他去邮局的路上,他一直是低着头走路,好像怕被别人认出,又好像怕看到什么不该看到的东西。难道他是通缉犯?难道他的眼睛有问题?
  那个归属地是d市的手机号码我已经不记得了,存那个号码的手机也在一次逛街的时候被小偷偷了。其实后来我打过一次那个号码,接电话的是一个老头的声音,我说我找季沐阳,他说没有这个人,然后就挂了电话。
  想起季沐阳之后,我逛街的时候多了一件事,就是开始留意那些低着头走路的人,也许他就在d市,也许他就在我身边。
  (四)
  我十八岁时的偶像,就是那个小说写得很棒的人,在我二十二岁的时候成了大众偶像。他的小说拿了很多国际大奖,他还办了自己的杂志,那杂志也很畅销。
  但是从来没有人见过他的样子,他从来不接受采访,也不拍照。以他的知名度,如果他愿意的话,很多城市的街头都会挂满他的巨幅海报。
  我想大概是因为他长得很丑吧,但我是不介意的。有时候我会怀疑自己,之所以一直单身,除了怕听到自己信任的人在背后诋毁自己之外,也和偶像有关吧。我不但没有见过偶像,连和他相似的人也没有见到过。所以,只能单身下去。
  d市虽然很大,但是很拥挤。赶在上学或者上班的高峰时,如果你搭乘公交车,多半会被挤得双脚离地。当然前提是你不超过一百斤。而地铁已经修了三年,修一段,垮一段,也许永远也修不好了。
  如果你搭乘出租车的话,就会像我一样,被堵在路上。我旁边的汽车要高一些,它紧紧地挨着我所搭乘的出租车,如果这两辆车的司机任何一个随便动一下方向盘,就是一场车祸。不过现在谁也动不了,前后都堵了不下一百辆车,很多车都熄火了。乘客和司机们要么玩手机,要么玩电脑,要么看书看报纸。
  我从包里拿出偶像的书,翻到之前看到的地方,正准备读下去,突然感到周围有些异样。有种说不出来的东西缠绕着我,迫使我抬起头,把目光投向旁边的车。
  然后我就看到,那车窗缓缓摇下,季沐阳的脑袋伸了出来。虽然已经过了四年,可是他的模样一点都没变。
  (五)
  我其实不喜欢写小说,我最初是写诗的。但是那时候诗歌没有出路,所以才写起了小说。我希望有一天我能用我的力量让诗歌复兴。
  在偶像的书的最后一页,我看到了上面的话。这时候离我见到季沐阳已经过去一周了。那天我认出了他,他却没有认出我。他只是探出头看了一下前后,然后就缩回脑袋,摇上了车窗。
  我大声喊他的名字,可他一直没反应。我不相信他的车窗玻璃隔音效果那么好,我想多半是他在躲避着什么吧。也就是这时候,拥堵的车流散开了。
  我让出租车跟着他乘坐的车走,那车一直开到郊外,在一个小村庄里消失了。付了巨额的车费之后,我开始在那个村庄里寻觅。
  我向村里的人打听,可是没有人知道这里有一个叫季沐阳的人。我问有没有人见过那辆车,所有人都笑了,那种好车怎么会开到这里呢?
  是呀,这是个什么地方?我询问村里的人,他们让我去找村长,只有村长知道这里离d市有多远。
  沿着乡间小路,我来到了一所老房子前,那房子又老又高,怕是有上百年的历史了。门口坐着一个抽水烟的老头,询问之下得知他就是村长。他告诉我,这里已经是d市的边界了,而d市又是我们国家边界的一座城市。也就说,翻过这座村庄后面的山,就是另一个国家了。他告诉我,这个村上确实有一户姓季的人家,但是很多年前就搬去d市了,房子早荒废了。
  我按他指引的路线朝季家所在的方向走去,果然在一处旧宅门口看到了那辆车。此刻我想的不是终于找到他了,而是我不用担心天黑之前回不了d市了。我可不想在这个荒凉而又陌生的地方住一晚。
  车是空的,一个司机模样的人在离车不远的地方抽烟,季沐阳不知道去了哪里。我问那司机,他显得很惊讶,在这种地方竟然有人认识季沐阳,就像在这种地方有人认识我一样吧。我们都是第一次来。




第4章 爱情是我喜欢你的时候你也喜欢我(4)


  他指了指车后的宅院,我正要进去,季沐阳出来了。我以为他会像以前那样对着我笑呢,没想到他只是冷冷地用嘲弄的口吻说了一句,这么多年没见,没想到你还是穿着这个牌子这种颜色的内衣,你还真是执着。
  我双手下意识地往胸前一挡,但随即明白这是没有用的,只要他想看,怎么挡都没用。我现在在他眼里就是全裸的。就像我可以听到任何我想听到的声音一样,他可以看见任何他想看到的东西。
  (六)
  像透明人一样待在别人面前的感觉是很不爽的,如果那个人是你的偶像的话,就更惭愧了。倒不是惭愧身材,而是,长久以来,已经习惯了被掩盖、被包裹、被忽略的生活。
  在季沐阳的车上,我看到了很多本偶像的书。我忍不住惊喜地说,想不到你除了和我一样有超能力外,还跟我喜欢同一个作家。
  司机转过头说,傻瓜,他就是那个作家。
  我顿时惊愕,过去的影像不断地在脑海里重现。原来他当年突然消失,是因为担心我听到了他的秘密。尽管那时候他还不出名,却已经习惯了用多重身份生活了。
  他已经习惯了隐匿起来,这次来这个小村庄,是因为他在d市的住所被人发现,所以想来这个荒凉的村庄生活。
  那一次,我们第一次相遇的时候,你跟我说的那个杂志上,那个叫小t的作者,也是你吗?
  那个名字我很多年前就不用了,没想到还有人记得。
  我只是想证实一下我的推理能力,谢谢你。
  没有什么值得言谢的地方,我送你回到d市以后,请你忘记我。
  我们都是异类,都在躲避正常人的关注,为什么我们不可以一起生活呢?
  难道你愿意每天赤裸裸地面对我?就算你愿意,我也不想被你听到我的所有声音。
  (七)
  偶像随着季沐阳的消失而消失,我不再关注他的生活,虽然偶尔路过街边的报刊亭看到有他文章的杂志还是会买上一本,但也仅此而已。
  我过人的听力在一场感冒之后也渐渐变得寻常,我想他的视力有一天也会变得正常。如果真有那一天,如果那时候我们再相见,或许,我可以让他请我喝一杯奶茶。像第一次相遇时一样,要草莓味的。
  南夏
  01
  2008年,国际上发生了许多大事。四川汶川发生8.0级特大地震,北京成功举办2008年奥运会和残奥会,缅甸遭风暴袭击损失惨重,泰国政局持续剧烈动荡,奥巴马当选美国第五十六届总统,印度孟买遭受恐怖袭击……而在某座小小的城市里,夏天蓝遇见了周嘉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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