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你很快发现,除了你没有人能看见他。”
花玲苦笑道:“对。当时我认为,华山是仙灵福地,而道士又多多少少有点修行,许是跟我有缘,就没放在心上。但是没过多久,又让我在新华书店看见了……”
花玲环抱双臂,咬着嘴唇,只要回想起来,内心就会有一种恶心的感觉在翻滚。
“我很快就知道那是鬼魂,因为他直接从墙壁穿过去了!”
“你到新华书店是准备买金庸的小说?”
“嗯,我刚拿起《侠客行》,然后就看见了……”
说到这,花玲也发现了嘉煜的暗示,不由地“啊”了一声。
“是因为……买了金庸的小说?”
“确切说是,”嘉煜说,“跟你的喜好有关。你喜欢阅读金庸小说的喜好,一定是跟什么东西产生了共鸣。”
☆、第33章 §§033 附着之灵
欣怡排的是上午的班,下午便完全没事了。
他们简单的吃了点午餐,便赶往了最近的新华书店。
刚搭上公交车的时候,欣怡拉了拉嘉煜的衣角。
“你是不是知道了什么?”
“有一点,不确定。”嘉煜说,“也许场景重现一下,就能看出端倪了吧。”
虽然说现在是网购时代,但是新华书店仍是聚集了大量的人气,人们喜欢阅读,而书店也有满足读客们的存量。
书店内并未设置供读者赏阅的休息区,所以人们就干脆席地而坐,将思绪与精神托付于书本的世界中,再无暇旁顾。
花玲自走入新华书店后,就好像变了个人一样。
他们方才一起搭乘公交车时,一路上花玲欢声笑语,与欣怡谈笑无间,声如黄莺出谷,笑若蔷薇初现,那灵动的雀跃,让她还保留了一份少女的纯真,鲜活明动地感染着每一个人,让闻者仿佛沐身在小约翰·施特劳斯的《蓝色多瑙河》中。除了专心开车的司机,公交车上的人各怀思绪注目着她。
不知是否是受书店内书香气氛的感染,现在的花玲竟然奇妙地“静”下来了,《蓝色多瑙河》骤然一变,变成了班得瑞的《星云》,静的空旷,静的怡人,就像夏日的潺潺溪水忽然静止了般。
你在感受《蓝色多瑙河》时,忽然变成了《星云》,想来是谁也会觉得“突兀”一下的,所以不用说欣怡,就连已跟花玲有过两年交情的嘉煜,都难免一惊。
花玲张开双臂,深深吸了一口气,欣怡和嘉煜的目光齐齐看向她。
“嗯~知识的殿堂。”
真想不到有朝一日这话竟然能从她嘴里脱口而出。
嘉煜又稍等片刻,却不见这位幸福地感受着“知识殿堂”的大小姐有下一步的动作,只好喧宾夺主:
“这文学名著的书架好像在这边。”
嘉煜刚往前踏了一步,不甘落后的花玲马上蹿到了最前面。
过道上到处坐着看书的人,但是花玲就好像一位优秀的芭蕾舞者一样,只见她从容地在这些“障碍”中穿梭,脚步轻快,如入无人之地。
“哇,好轻盈的身体。”
“嗯,她没去学舞蹈真是可惜。”
看着自家媳妇羡慕花玲学姐那敏捷的身形,嘉煜这么评价道。
花玲第一个来到置放金庸小说的书架前,小心翼翼地从众多书籍中抽出一本,上书《连城诀》。
金庸大师的杰作,已被不同出版社再版过多次,花玲摩挲着光滑的封皮,就好像在赏鉴一样稀世珍宝般。阳光恋恋地拥抱住她,花玲的周身有一层淡淡的乳白色光圈,薄如蝉翼,若非她站的位置恰到好处,恐怕也没那么容易发现。
欣怡也发现了花玲身上的异象,她拉了拉嘉煜的衣角,嘉煜对她点点头。
“学姐,原因我已经清楚了,你带上这本书,我们换到人少一点的地方。”
嘉煜环视四周的年轻人,虽然坐在地砖上大多是打发无聊时间的人,但其中也不乏有一些真正酷爱阅读之人。
对现在大部分青年来说,关注金庸等武侠名匠所著作的小说之人相对较少,这个书架暂时还无人问津,但是似乎是受到花玲的感染,在花玲取出《连城诀》之后,也有三两个人开始关注起这个书架了。
他们开始踱步,寻找没人的地方。但是新华书店内永远不失流动的人群,哪里能确保有“安全”的地方?
花玲身上那层薄薄的光膜倒是没有消失,嘉煜当机立断,买下这本书,然后去别的地方解决这件事。
“不如回学校吧?有那么多空教室能用,不怕被人打扰。而且,我也想看看系主任。”
其实,这才是今天花玲的主要目的。
回学校的路上,嘉煜让花玲继续谈论关于金庸小说里的一些情节。这种时候就充分体现了欣怡这个“助手”的作用。别看她外号“动漫达人”,一些名著她也不含糊,金庸的小说她虽未全部看过,但是经典的几本,里面的情节她还是可以与人交流的。
欣怡和花玲一路说说笑笑,而嘉煜则时刻注意包覆着花玲的淡淡白膜。没有消失,他猜想的果然没错。
他们找到一间空教室,花玲打开窗子通风,然后怀念地伸了伸腰,把头转向了嘉煜。
“学姐,等一下不管发生了什么,你都不要惊叫出声来。”
隔壁还有学生在上课,这间教室的隔音并不是那么好,正常的音量没问题,但是若像花玲学姐这样的大嗓门在惊叫的话,恐怕会“惊起一滩鸥鹭”吧。
花玲装模作样地皱了皱眉,然后又像是经过仔细思索那样点了点头。
“欣怡。”
……能答应下来是一回事,但是能遵守又是另一回事。尽管当事人一再承诺,但是她这个大大咧咧的性格,嘉煜可不敢为她打包票,还是寄托在自家媳妇身上的好。
“啊?啊啊。”
欣怡瞬间反应过来,站在了花玲旁边。
虽然不清楚嘉煜具体打算做什么,反正只要守在学姐身边就对了吧?
“准备了。”
嘉煜也忽然凑了过来,与花玲只保持着咫尺的距离。
嘉煜身形高挑,相比之下身躯娇小的花玲在气势上就矮了一大截,再加上被嘉煜那双如黑曜石般的深眸凝注,与他对视,花玲脸上腾地泛起红晕,鼻尖萦绕着嘉煜的男性气息,让花玲想往后退。
“别动。”
嘉煜的声音有让人绝对服从的力量,花玲顿时不动,但是这样的咫尺距离,让花玲感觉好不自在。搞不清楚臭小子到底要做什么,大脑混乱之际,嘉煜的右手又缓缓朝自己伸来。
感觉好像要抚摸自己的脸颊一样。
嘉煜的动作让花玲慌乱起来,但是她又不能动,干脆闭上了眼睛。
肩膀微颤,她很紧张,羞涩的紧张。
臭小子知不知道他女朋友也在旁边啊?
嘉煜的手停在花玲眼睛前方,没有碰触,然后忽然像是捏住了什么东西一般,嘉煜猛地往回一扯。
“啊!”M
发出惊叹的是欣怡,但是她的声音也只是蚊鸣般的程度。
欣怡知道嘉煜撕扯的是包覆在花玲周身的那层薄薄的白膜,就好像贴在砧板上的年糕一样,黏性十足,嘉煜往外扯的动作看起来有些吃力。
欣怡不禁打了个冷战,还好花玲学姐并非通灵眼的体质,感觉不到,如若放在欣怡身上,这种黏糊糊的感觉一定让她恶心到死。
嘉煜深吸了一口气,然后在继续动作前,对欣怡说:
“欣怡,用双手捂住你的耳朵。”
欣怡不明所以,但还是老老实实按照嘉煜的话照做。
她刚用手捂住耳朵,就见嘉煜捏着薄膜的手忽然用力一拽,那东西便从花玲的身上被扯了下来。
“呀——!”
属于女性的高音,但是那凄厉的尖叫声不是来自花玲,而是来自那“什么东西”。
“无礼的家伙!你做什么?”
“什么东西”渐渐变成了成年女性的模样,但是身体还是有如气泡一样透明,只显现出隐约的轮廓,在欣怡眼中十分诡异。
“嘉煜,这是……?”
“嗯?怎么了嘛?”
花玲完全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她虽然感觉到嘉煜的气息已经远离了自己,但在得到嘉煜的指令前,她还是闭着眼睛。
“这是灵。”嘉煜回答欣怡的问题,“不过……很弱。”
——完全没有存在感,无论是从气息上来说,还是从这个灵的性格上来说。
很明显这“什么东西”也是地缚灵,这种形态嘉煜曾经也见识过,他们虽然对尘世心存留恋,但是因为自身怯懦的缘故,没有办法保持自己的灵体,只能依附在什么事物的身上,这种存在成为恶灵的可能性几乎为零。
虽然没什么危险,但是也很难被巡查的死神发现。
“说谁弱?你这失礼的家伙!失礼的家伙!失礼的家伙!”
“什么东西”气恼地抱怨着,那好像是手臂一样的轮廓不停捶打着嘉煜。
“喂!你不要太过分了!”
欣怡也恼了,在她面前对嘉煜动手,简直是自寻死路!
欣怡一个箭步奔到嘉煜面前,为他挡住,然后生气地握住那轮廓的手臂,阻止对嘉煜的攻击。
“啊!……真的,好弱。”
碰触到的一刹那,就好像是捏着柔软的棉花一样的感觉。难怪刚才嘉煜既不闪躲也不招架,原来根本就是不痛不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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