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小时前,他们在等马车,“阿特,你是怎么让那个男人跑得那么快的。”“……”“阿特!”“……”“厉先生,嗯,嗯,嗯嗯嗯嗯?”
马车的铃声由远而近。
他语气无奈:“我告诉他,先生你看到不该看到的了,沿着这条街一直往北可以叫到计程车,如果我是你的话,我会用最快的时间拦下一辆计程车,然后让计程车司机把你带到距离这里最近的医院,你不用看我你只需要看你的手掌,很快那些红色素会蔓延到你的手腕冻结你的血液循环,先生现在你是不是觉得指尖开始有异样的感觉。”
若干面包调料配上适当的心理威慑,再加上演技厉先生把那个看她的男人唬得掉头就跑。
布拉格广场敲响午夜的钟声,那钟声和着马车的铃铛声。
铃铛声进入窄小的街道,这条街道尽头就是他们住的公寓。
“许戈,别笑。”
“好。”嘴里回答得很干脆,但嘴角的笑容丝毫没有收起的意思。
“许戈。”
“嗯。”
“刚刚我让你记住的话你记住了没有?”他的声音如车窗外的夜色,又厚又沉。
收起笑容。
说实在的,许戈心里不大乐意去记住厉列侬刚刚和她说的话,那些话让她心里有莫名的难过,这是多幸福的时光呵。
“许戈。”如夜色般的声音捎带上若有若无的乞求。
垂着眼帘,低声说开。
“那在旧城区开一家面包店的是犹他男孩,犹他男孩把家乡的蓝莓带到布拉格,那列车形状的面包是犹他男孩为了纪念在伊拉克战争中离开的哥哥,犹他男孩的哥哥有一天坐上了一辆列车,之后就再也没有回来过。”
说到这里,许戈没有再继续下去。
“许戈。”
“嗯。”
“列车形状的面包名字你记住了没有?”
记住是记住了,只是,它的名字太长了,不,并不是因为面包的名字太长,而是,眼睛刺刺的。
午夜钟声落下,古老的建筑们开始叹息了起来,那叹息仿佛来到她耳畔。
不知道谁在她耳畔:我不知道该怎么和生活中无法失去的人说再见。
听听,面包的名字够长吧?那犹他男孩为什么要给面包取这么长的名字。
“许戈?”
低低念着:面包的名字叫做‘我不知道该怎么和生活中无法失去的人说再见。’
他要她记住的整段话连起来念应该是这样的:
“那在旧城区开一家面包店的是犹他男孩,犹他男孩把家乡的蓝莓带到了布拉格,那列车形状的面包是犹他男孩为了纪念在伊拉克战争中离开的哥哥,在那家面包店前,有一个男光顾看一个女人而傻傻的把头磕到绿色的广告牌上。”
布拉格旧城区,一街道的人就像是游乐场彩色球缔造出来的海洋,那条街有一位从犹他州来的男孩,他的面包店只买蓝莓味的面包。
在犹他男孩的面包店前,那从斑马线走过的男人光顾看着旅馆房间的女人而头磕到了广告牌。
那男人很英俊,只是磕到广告牌时模样有点傻。
在那个旅馆房间里,女人吃到的面包名字就叫做:
我不知道该怎么和生活中无法失去的人说再见。
第109章 (我爱你)
十月的布拉格天天天晴,再一个周一来到,许戈和厉列侬站在从医院后面绕过的河的河畔上。
厉列侬完成了他最后的一次复诊,河对岸上淡黄色的树叶也变成了金黄色。
凝望对岸似乎成了他唯一的任务,长久的凝望让男人似乎变成凝固的大理石雕像。
他在看对岸,她在看他。
当那些叶子还是青色的时候,他和她说许戈等它们变成金黄色,我会告诉你一些事情。
头搁在他肩膀上,叫了一声阿特。
“嗯。”
“不告诉也行的,反正不管发生什么我都会原谅你。”
沉默——
“许戈。”
“嗯。”
“我给你买世界上最漂亮的衣服。”
投递进屋里的夕阳以一种极具绚烂的色彩释放着最后的能量,那世界上最漂亮的衣服就挂在她可以看到地方,采用米白和小麦光泽渐变混合色配橄榄绿宽腰带小礼服。
那套世界上最漂亮的衣服让许戈目光好几次都忍不住往着放礼服的方向。
这般的欢喜雀跃无他,只是因为那礼服是他给她买的,用那种正经八百的方式:耐心的等在一边,在她提着裙摆从试衣间羞羞答答走出来时从沙发上站了起来。
那样的神情,那样的站着姿态,宛如——
那英姿勃发的王子呵,经过长久的等待终于等来了和邻国公主的初见。
刹那间,红了眼眶,仿佛回到晦涩的少女时代,那头发剪得短短的,不是黑就是灰的女孩终于迎来了属于她的光彩夺目。
那时光承载着姗姗来迟的小小美好。
“不会有人会把它偷走。”对面传来浅浅笑声。
就像是偷偷擦了口红,却硬要想狡辩那是草莓果酱的小小女生,无比认真着:“我只是在看窗外。”
厉先生很给面子:原来是在看窗外。
“当然。”
各自碟子干干净净了,厉列侬叫住想要离开的她。
乖乖坐下,做认真倾听状。
橙黄色的落日光辉一点点变深,许戈听到厉列侬这么问她:“想不想见他?”
“他?”
男人声音听上去有点故作轻松:“你一直在找的那个人,我知道一直以来你都想见见他。”
许戈一直在找一个人,许戈一直想见到某一个人,一个在繁星闪烁的夜晚来到她面前的人。
离开耶路撒冷后,她就再也没有见到他,极度寂寞的时候她常常想念他凝望着她的时刻,世界温暖而寂静。
她一直在找他,可一直都找不到他。
偷了哈桑家牛仔裤的圣殿士,宛如人间蒸发。
厉列侬的话让许戈精神开始高度集中,手不知不觉握紧杯子,小心翼翼的试探:“他?圣殿士?”
她的话让他敛起了眉头。
眉头是敛起的,声音是嘲讽的:“圣殿士?够幼稚。”
这时许戈一门心思都集中在厉列侬口中的那个‘他’上了“阿特?!”在他那声哼出的“嗯”中许戈眉开眼笑了起来。
眉开眼笑着:“我怎么可能不想见他!他现在在哪里?他长高了长壮了没有?有没有比以前好看些?还有……”
冷冷的叱喝打断她的语无伦次:“许戈,不要忘了你现在身份是厉太太,是有夫之妇。”
呐呐合上嘴,刚刚她的表现怎么看都像是急于见到旧情人的姑娘,其实那是年轻姑娘们在面对久别的异性时表现出的一种本能。
投递进屋里的落日日光失去了的光泽,变成红茶色。
她安静坐着的模样似乎让他有一点满意了,不情不愿:“他现在也在布拉格。”
意思就是说——
咧嘴:“我是不是很快就可以见到他了?”
“嗯。”
那是多快呢?联想到今天出现在医院的金沅,以及停在医院外头那一排黑色轿车。
于是,小心翼翼试探:今晚?
“嗯。”
强忍住那种下一秒也许就蹦出口中的笑声,看了一眼天色。
距离变成夜晚好像还有一点时间,目光再次落在那世界上最漂亮的礼服上,心里有着小小的心思,那可是五金店老板家小女儿独一无二的一千零一夜。
浮想联翩之际。
“许戈!”
收回那些小心思,目光对上厉列侬冷冷的目光,干咳一声,娇嗔:阿特干嘛用那种目光看我?
“许戈,我警告你,想都别想。”
“你在说什么?”假装不知道。
“衣服是我买给你的。”1942领导人用一种无比严肃的语气说着。
大发娇嗔:“谁说不是你买的。”
“知道就好。”
小一丁点时间过去。
许戈软着声音:“阿特,别那么小气,嗯?嗯嗯?”
“看来你的自我感觉不错,”厉列侬做出头疼状:“你还当真以为穿上那件衣服就天下无双了?”
拉下脸来,许戈心里有点不高兴了:“那时你可是说了,厉太太穿上那件衣服就像是雅典娜女神。”
厉列侬脸上表情写满了“我说你可真傻。”
狠狠瞪了他一眼,这男人真让人有点倒胃口。
“许戈你可真傻,在男人眼中,那件穿在女人身上的衣服漂不漂亮就取决于他的速度,就是把女人丢到床上的速度,与之相反的是,类似于雅典娜女神、公主女王、天使这类的赞美其背后意义是……”手搁在餐桌上,他的身体朝着她这个方位靠近,声音真诚:“那衣服可真乏味,我连吻她都提不上劲。”
厉列侬的话让许戈一下子坐不住了,站了起来:“那样不是更好,起码,厉先生不用担心别的男人在见到厉太太时想入非非。”
“嗯哼。”
“厉列侬!”
“想都别想,那是我掏钱给你买的衣服。”
许戈还想再说什么。
“许戈,我得告诉你,距离你和你那位幼稚的朋友见面时间就只剩下三十分钟。”厉列侬以一种无比幸灾乐祸的语气宣布:“还得提醒你一点是,从这里到你们见面的地方需要十二到十五分钟的车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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