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着她走路的姿势,林梓逊的心松动了起来,沈清媛从不这样老实的走路,都是蹦着跳着去的……可是这怎么可能?”跟我来。”何超然带着林梓逊走到了一边的沙发上,看着正在柜台办手续的叶清欢。”知道我为什么离婚吗?”
林梓逊艰难的把视线从沈清媛身上收回来,看向了何超然。
何超然轻轻一笑,低声说:”命运很可笑,把我们这些凡人玩弄于股掌。我太太和小柔同为华天稀有血型联盟的成员,她们会定期举行交流活动,不过因为小柔太安静,每回都只是安静地坐着,她们之间并不熟悉,只是知道对方的存在。我常去接小柔,被她看过几回,这就是所谓的一见钟情吧。”
他停了停,看着叶清欢的身影,笑得温和而宠溺。”几天之后,她们家就来人和我的父母提亲,我父母正想让我和小柔分开,所以便立刻同意了下来,我太太比小柔要大几岁,当时她已经是华天妇产科有名的一把刀了!她去找了小柔,逼小柔离开,你知道人一旦狂热地想得到什么东西时,就会非常自私,我太太当时就处于那种狂热状态,动用了许多力量,又编了许多谎言,小柔很内向,听到了什么从来不会问,只是默默地放在心里,时间久了,便越来越抑郁,最后一次,我太太约她到河边时,她第一次反驳了我太太的话,告诉我太太,她怀孕了,然后……她被推了下去……”
林梓逊惊讶地看着他,还有这样一段往事?
何超然的笑声越发低沉,眼眸中伤痛愈发浓稠,他曲指轻敲了一下几,沉声说:”那个孩子实际上没有丢,生下来了,就是她,她比沈清媛大两岁!她们这种血型,如果流掉了孩子,今后生产会很危险,所以家人只好让她把孩子生了下来,为了让她能嫁人,又把孩子悄悄送走,骗她说孩子没了。
正文 第124章 接个吻有什么了不起
你知道我的病为什么这么久才好吗?就是因为沈清媛,我的病在短时期内就复发了,比以往更严重,我太太为了我,这才接回了清欢。
原来她一直知道这个孩子存在,因为愧疚,她出钱把她培养得很好,我这一年就是在和她培养感情,我的女儿,是不是很漂亮?不过,她不肯叫我爸爸,说我抛弃了她这么久!只是可惜了沈清媛,我真的非常喜欢她,非常非常喜欢!”
何超然的声音伤感起来,他长叹了一声,拍了拍林梓逊的肩膀说:”好了,我要过去陪她了,现在她就是我的一切!”
林梓逊完全怔住了,呆呆地看着何超然往游泳池的方向走去。
这怎么可能?和沈清媛一模一样的女子,居然是只是她的姐姐,叶清欢!
有没有这样的两姐妹,相隔了两岁,却长了几乎一模一样的脸?不对,他肯定在骗自己!林梓逊跳起来,大步追过去,抓住了何超然的胳膊,大声说道:”这不可能,你在说谎,何超然,你是不是也想报复我?你趁沈清媛失忆,所以想拆开我们两个?””梓逊,我不是你想像中的人,从来都不是,不管是对果果,还是对沈清媛,我从来都没有想过染指,过去的事你就让它过去吧,请你不要靠近我的清欢。”
何超然甩开他的手,大步地走向了大厅的右侧,那里有他失而复得的女儿。
林梓逊毫不犹豫,快步跟了过去。
游泳池里,水湛蓝,灯璀璨。
叶清欢穿着一套湖蓝色的比基尼,像一条美丽的美人鱼一样在水里游着。
纤细而修长的腿,柔若无骨的腰,一侧身,一扬手,都美极了!林梓逊又开始恍惚,真的不是沈清媛吗?真的只是叶清欢吗?
水声哗啦啦地响着,往回游时,叶清欢看到了池边的两人,于是嫣然一笑,往这边游了过来。
到了池边,她站起来,甩了甩头,水珠飞散,落在水中,落在她自己的肩上,她的样子,真的像出水的小人鱼!
她向何超然娇俏地一笑,小声说道:”你不是说上去吗?””等你一起!””我才游了多久呀?都没有玩够!”
叶清欢一面说着,一面扶着栏杆走了上来。
林梓逊突然看到她的胸前有一颗朱红色的痣,在一片雪白中,妖艳似血!
这个,沈清媛没有!
她的身材这样好,迅速就吸引到了无数惊艳的目光!
林梓逊恶狠狠地瞪向了这些带了颜色的目光,飞快地拿起了旁边的浴巾包在了叶清欢的身上。”咯咯,你真好笑!超然,这个人真的是你说的那个厉害的人吗?怎么像小孩子一样呀?”
叶清欢笑起来,伸手把浴巾调整好,把头上的发圈取掉,长发滑下来,她摆了摆头,晶莹的水珠就四散飞开,溅了林梓逊一头一脸,他看清了,她额上那纹身是只半张着翅的小蝴蝶,额前留海散开时,它就像是要伸展开翅膀飞走一样。
叶清欢?
她真的只是叶清欢,不是他的小沈清媛?
我的小沈清媛不会这样在公众场合穿成这样,她也不会游泳,她也不会说自己像小孩!她更不会看着自己这么痛苦而不理自己,她不会……沈清媛不在了,她被河水带走了!
他落暮地退了几步,痛苦地看着叶清欢那酷似沈清媛的脸,然后转过身大步往外走去。
除了沈清媛,他谁也不要!
长得再像,也不是他的沈清媛!
他要再去大醉一场,然后蒙头大睡,去和他的沈清媛在梦里相会相拥。
或者,就那样一醉不醒,去那冰凉的世界陪她。”走吧,上楼去,我还要让你认识一些商会的人,今后你的工作才好做。”
何超然低声说道。
叶清欢迅速收回了投在林梓逊背上的两道目光,挤出了笑容来,小声说:”我去换衣服,很快。”
何超然点了点头,叶清欢便转过身一溜小跑地往更衣室跑去。
抬手,狠狠地一揉眼睛,面上还有水,不是泪!
我是叶清欢,可是,并不是清风明月,菽水承欢
我是清了心,所以郁郁寡欢!
我的爱,在十七个月之前,在被水淹没的那一瞬间也离我远去了!
我跌进去时,心里就发了誓。
若重生,我会崭新的生活,而不是沉迷于过去!
我选择了故意的遗忘,林梓逊,你只是面对了一个陌生的女子,不是那个什么也不懂,只知傻傻爱的沈清媛!
我要和你一样,学会心狠,狠了心,才会过得快乐!
酒吧里的音乐震得人耳朵都发麻。
林梓逊三个月前爱上了这里,酒,一杯杯灌进喉,这辛辣的汁液烫得他五脏六腑都灼热起来。
他爱这里,这音乐够吵,这酒够多,而且没有人管他,在家里喝酒,陈江和小景会不停地在他耳边鼓躁着。
对了,现在他和他们住在一起,他不敢一个人住,晚上他会很害怕,他害怕那无人的静,害怕孤独的滋味。
陈江和小景已经结婚了,小景说,看到他的样子就决定不错过,错过就是一辈子的伤,所以趁着感情好,赶紧结婚,两个人好好地相处,相爱,相守。
多刺激人,小景我恨你!我要替你再喝几杯!
他苦笑着,又往酒杯里倒满了酒。
十七个月,时间说长不长,说短不短,可是用来遗忘悲伤时,却成了去填银河的沙砾,不起任何作用!
抬腕看表,已经两点多钟了,酒吧里正热闹。
年轻的男女们随着这音乐而摇摆着身体,像一尾尾活跃的鱼,在音乐的海洋里尽情的舒展着自己的身体。
林梓逊拉了拉自己的衣领,他和这里也是格格不入的,通常他会直接从办公室来这里,他穿着西装,把自己包得严严实实,而不是像这里的红男绿女一样,作尽了潮流的装扮!
目光落在舞池里的一个女子身上!
脑子轰然炸响,居然沈清媛!
不是眼花,虽然之前也有认错人的经历,可是那就是沈清媛!
那穿着银灰色紧身一字领卫衣,露出了半边香肩,戴着夸张的彩色大耳环的女子,素面朝天,却在这多彩幽暗的灯光下,妩媚动人。
她和一个高高的外国年轻男子紧贴着,身体随着鼓点扭动!
血液迅速地涌上头顶,不是的,不能这样,他的沈清媛怎么可以和别的男子这样亲密?
他摇摇晃晃站起来,笔直地往那女子身边冲去,然后猛地抱住了她,一遍又一遍地在她耳畔低声叫道:”沈清媛,跟我回家,不要丢下我。””喂——请你放手!”男子大声用生硬的普通话说道,伸手就来扳他的手,林梓逊反手一拉就掐住了男子的手腕,然后往后一推。
那男子没防备,退了好几步,撞到了一片人。
舞池里乱了起来,有女孩子以为要打架,已经开始拍着手,大声尖叫了起来:”决斗,决斗……冲过去打他!”
人群散开了些,空出了场地来给他们两个人,男孩子向那女子摊了摊手,大声说:”清欢,我要不要决斗?”
清欢?林梓逊甩了甩头看向怀里的女子,叶清欢正瞪大了眼睛不悦地看着他,然后狠狠地推开他,快步过去拉住了那男孩子的手,大声说:”大卫,别理他,我们走,这就是一个醉鬼!””沈清媛!”林梓逊拉住她的手,醉意熏熏地说道:”回家,我等了你好久了,我们回家,重新再来好不好?””你这人有毛病啊……”
叶清欢没说完,林梓逊就把她拉进了怀里,捧着她的脸狂热地吻了起来,霸道而痛苦的吻,在舌尖卷起苦涩,掀起眷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