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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为人知的你 番外完结 (静飞雪)


老婆被训了,沈先生有点不爽快,淡淡问,“那照你这一劳永逸的办法,就是杀掉元智?”
“呃……也不用杀吧?要担因果的,再说大家毕竟相交一场,嗯,谈判嘛,可以口头警告下,让他知难而退。”阿蛮挠挠头,说完就想捂脸,口头警告什么的,跟干打雷不下雨有个毛的区别!
沈南周睇她一眼,“所以你看,事情又回到了原点,想要一劳永逸,只能杀了他。但杀他就要担因果,好坏不论,总是得不偿失。”何况元智多年持之以恒积德行善,算是老天的宠儿,即使在阿婉的事上有瑕疵,但瑕不掩瑜,人家总比他们这些平时顶多不为恶的非人类讨老天喜欢。
最重要一点,他和蓝玉都是钻了天谴空子才得以活命的巫族人,那就更不得天眷顾了,元智一死,报应估计比阿蛮和艾瑞克这样普通的妖要严重许多。
他现在有老婆孩子要顾,又不是一人吃饱全家不愁,顾虑太多,做事肯定就要束手束脚。要不谁愿意灰溜溜的带着全家跑路?闲的?又不是胆小鬼,也不是没实力,还是那句话,瓷器碰瓦片,谁吃亏大?
阿蛮有点讪讪,但还是嘟哝,“你这样一直跑有什么意思?跟被仇家追杀似的,元智迟早能堵到人,只要他愿意。”
所以问题就僵在这了,你说警告,口头的有什么用?明着不行难道人家不能下黑手?明枪易躲暗箭难防,多有哲理的句子!世上从没有千日防贼的。但阿蛮的话也对,躲来躲去什么时候是个头?这一世能把阿婉耗死,下一世人家就不投胎了?
陈诺看看丈夫,又看看阿蛮,最后视线划过艾瑞克,方宁,蓝玉,苦逼的想,要不是顾忌他们娘仨,现在也不用这么投鼠忌器。
但她就是个武力渣有什么办法呢?本来想说等孩子大了就好,但想到儿子闺女至少六百岁才成年……陈诺嘴里发苦。
“要不直接和元智联系吧,问清楚他到底什么意思,咱们这样猜来猜去也没意思,要内丹,那就给他,但要承诺仅此一次,以后恩断义绝,大家两不相干。”问丈夫,“有没有什么秘术可以订立契约,一旦反悔就不得死的?”
她这一说,几人的眼睛倏地一亮。阿蛮拍手笑起来,“哎呀,我怎么没想到这个,是嘛,咱们可以和他订契约啊,毁约的话头一个死得就是他!”
人想问题的时候就是这样,有时只要换条思路,事情就可迎刃而解,但偏偏大脑就是这么滴执着,非要一条路走到黑才成。旁人提到某个建议,你会恍然大悟,这么简单的办法我怎么没想到呢?
陈诺的话一说,就跟这个差不多。别看都是非人类,自诩老子狂霸拽,但思维进入了固定模式,想要创新也不比普通人类容易。因为非人类往往更执着,更自信,自信到了一定境界就是不愿变通,认死理。
之前他们都觉得元智不好打发,跟狗皮膏药一样,肯定不安好心,偏偏还不能杀了他。只是打一架什么的也不顶事,那样只会彻底撕破脸,可如果按照陈诺的提议,那就比打架警告更有约束力,当然,也更让人放心。
但问题又来了,契约订立,谁订?
沈南周、蓝玉、方宁都属于老天不喜星人,他们是被上天遗弃的族类,契约受天道保护,他们仨首先就被剔除。
而阿蛮和艾瑞克本身和这件事其实没啥本质关系,人家就是朋友间的肝胆相照。别的事上出于友谊方面,帮忙也就帮了,但订立契约却不行,这是要受约束的,谁愿意没事儿给自己脖子上套根绳?就算平时无伤大雅,也不好看啊!
陈诺听完方宁关于契约订立条件还有她和蓝玉、沈南周的无能无力,一点犹豫没有,拍着胸口说,“我来。”
阿蛮翻白眼,“你来什么啊,哪用你,我来!”
艾瑞克笑笑,“怎么能让女孩子出力?我来吧,我是男人,何况只是订契约,只要不违背诺言一点事都没有。”
对于阿蛮夫妻俩的仗义,陈诺几人都很感动,患难见真情。他们六个人的关系,蓝玉和沈南周是同族,唯一和若一又都是巫族的希望,蓝玉方宁倾尽全力想要守护两个孩子还说得过去。但阿蛮和艾瑞克纯属是自己上赶着做好人好事,这情谊更是不同。
陈诺摆手说,“我是孩子妈,也是直接当事人,就让我来吧,别争了,就像艾瑞克说,只要不违约,又不影响过日子。”说完看丈夫,希望得到他的支持。
说实话,沈南周不想支持,非常不想,他讨厌给妻子身上增加不必要的拖累,如果这样,他宁愿去把元智给打回原型得了。
但天道是个很大的坎儿,因果循环,以前无所谓,现在有老婆孩子,顾忌多,就放不开手。
“先给元智打电话吧。”半晌,他如是说道。既不答应也没有反对。陈诺还想说些什么,但对上丈夫的目光,抿了抿唇,果断闭嘴。
元智并不意外会接到沈南周的电话。他是个很执着的人,花了十年时间,考虑了方方面面,当从千里传目中看到了那个新出世的女孩儿时,元智知道,他等待的时机到了。
沈南周的牵绊越多,就越不敢和他硬碰硬。他会在一定的范围内一点点妥协再妥协,直至退无可退时,才会奋起反抗。
卑鄙吗?当然卑鄙。元智从没想过有一天自己会做出这样的小人行径,也从没想过会和沈南周走到这一步。
他心里看不起自己,没错,元智觉得自己卑劣又恶心,虚伪的简直让人想吐!但他没办法,他不能看着阿婉再一次从他面前消失,友情与爱情是个难解的课题,但事实上,爱情总是能战胜友情。
为了爱人,他连一直以来的‘道’都抛了,还有什么舍不得?
“我要花妖内丹,还有陈诺的心头血。”他听到自己冰冷没有感情的口吻,说着卑鄙的话语。
想当然,电话的那头传来好友的怒吼,发火了。果然发火了。
元智却语气不变,“南周,你有了可爱的儿子,又有了漂亮的女儿,我真羡慕你。但这世上从没有十全十美的事,你总要为了自己的幸福付出些代价,我的条件并不苛刻,我只是想给自己的爱人争取一个机会。这对陈诺不会有什么影响,只是心头血而已。”
顿了顿,他接着说,“当然,如果你拒绝也没关系,你看,你带着家里人跑了,我这次就扑了个空,可我是个认死理的人,只要我不放弃,总有一天我会找到你和你的家人,唯一长大了许多,那个小姑娘叫什么?哦,对,若一,叫若一对吗,名字真好听。”
“我保证,只此一次,我们相交这么多年,你该了解我,如果不是实在没有办法,不会走到这一步。”他听到沈南周提起阿婉,元智笑了笑,“阿婉死了可以再投胎,如果你的孩子死了……”

  ☆、第92章 NO.92

听着电话那头‘嘟-嘟-嘟——’的忙音,元智微微一哂,摇摇头,也切断了电话。
身后传来房门打开的声音,脸上漠然的表情在下一瞬如分花拂柳般端起了温柔的笑意。
转身看过去,声音温和清朗,“怎么醒了?饿不饿?让酒店送餐?”
房里走出一名十五六的年轻女孩儿,穿着漂亮的米分色连衣裙,短发,瓜子脸,眼睛不大不小,鼻子不高不挺,皮肤是病态的苍白,嘴唇没有血色,发质干枯没有色泽,五官不算精致。
这是个长相很普通的女孩子,非常瘦弱,人家说骨瘦如柴,放在她身上就很形象。
她原名叫李芳芳,现在叫李婉,元智喜欢喊她阿婉。
“我不饿。”李婉慢吞吞的走出来,一点点靠近,在三米外停了下来,嗫嚅着问,“你什么时候能治好我啊?”
她已经知道面前的这个男人是只妖怪,也知道自己前世是他妻子。但她什么都不记得,也没办法分辨真假,如果不是他保证可以让自己恢复健康,并给她钱花,她根本不想留在他身边。
李婉很不喜欢这个男妖,长得不好看,年纪又那么老(三十多岁),还总是摸自己亲自己,李婉觉得恶心,又特别害怕,但她从小就有先心病,身体一直不好,父母都是普通上班族,没什么钱,下面还有弟弟,自己在家地位尴尬不受宠,一直做着保守治疗。虽然那时她还很小,不到六岁,但已经明白爸妈是让她捱日子等死,过一天是一天,什么时候心脏停止跳动,那也就是命数到了。
没有人喜欢等死,李婉也不愿意,她羡慕外面的缤纷世界,羡慕那些能跑能跳,有父母宠爱的人。当她以为自己这一辈子会死的悄无声息的时候,元智出现在了她面前。
不可否认,刚开始被带离那个冷漠的家时,她是很高兴的。元智对她很好,给她买漂亮的衣服,漂亮的鞋子,吃好吃的食物,住又大又雅致的房子,就像突然进入了天堂,幸福极了。
但慢慢的,当物质生物得到了极大满足后,李婉不再满足于现状。她讨厌总是吃不完的药,讨厌走两步就气喘吁吁的身体,也不喜欢元智的管东管西,不让上网,不让看电视,不让逛街看电影,甚至不让她穿喜欢的衣服(非主流奇装异服),这样的日子开始时对于缺爱的人来说是享受,但时间久了,就厌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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