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电的是她的高中同学,也是她最好的朋友,钟菲菲。
物以类聚人以群分,钟菲菲和凌琳一样都是没心没肺的人。
凌琳学理,钟菲菲学文,在不同的班级,隔得远,本来毫无交集。
有一次老师换课,两个班同时上体育课,凌琳打羽毛球,光顾着看球,没注意墙面,一个球拍打过去,正好打在钟菲菲的肩上,钟菲菲当场嚎叫起来。
正所谓不打不相识。
凌琳送钟菲菲去医务室,又给她买药,天天跑到她教室去看她,一来二去两人就成了朋友。
“大琳子,今天有空吗?出来玩呗。”
听筒里传来钟菲菲豪爽的大嗓门。
别看钟菲菲名字挺小女人,她是一个货真价实的女汉子,174的大个子,长得有点壮,常常自嘲自己是一堵墙。
“好呀好呀,玩什么?”凌琳声音里有一丝激动。
“不就是压压马路,喝喝奶茶,好不容易高考完了,出来放个风。”
“行啊。”
“那说好了,十一点钟在银光广场见。”
现在已经十点了,挂了电话,凌琳连忙去换衣服。
“妈,我出去找菲菲了,中午不回来吃饭了啊。”
“去吧,别回来太晚。”
“好嘞。”
银光广场是凌琳家附近比较大型的一个购物区,有许多平价服装小店,还有一条街都是各种美食餐厅。
这里是凌琳她们这种穷学生最喜欢光顾的地方。
大老远的,凌琳就看到了钟菲菲。
钟菲菲喜欢穿黑色t恤,她说黑色显瘦,她只穿长裤子,一年四季无论天气再热也穿,她说自己腿粗,露出来不好看。
因此黑t恤和牛仔裤是她的标配。
钟菲菲本想冲凌琳招手,忽然听见她饱含深情的叫她,
“菲菲,好久不见。”
然后她被凌琳抱住了。
她傻眼,随即嫌恶的推开凌琳,“你神经啊,莫名其妙抱什么抱,娘不娘。”
凌琳看着她,目光热切,
“我本来就是母的,当然娘了。”
钟菲菲鸡皮疙瘩都起来了。
她不知道凌琳已经两年多没见过她。
钟菲菲高考成绩不理想,考入同市一所二本大学,学习历史专业,她深知自己的专业不好找工作,因此在大学里发奋读书,研究生考进梁阳大学历史系,直到凌琳重生前,她还在读研。
凌琳和钟菲菲的友谊在大学时变淡了,因为钟菲菲是唯一一个始终反对她和刘策在一起的人。
可悲的是当时凌琳处在热恋期,对刘策执迷不悟,错把钟菲菲的好心当成驴肝肺,主动疏远她。
“菲菲,对不起,是我错了,”凌琳忽然说。
“你今天是不是吃错药了?”
钟菲菲莫名其妙,伸手去摸凌琳的脸,“没发烧,难道是脑子里头出问题了?”
凌琳扑哧笑起来,她可不就是脑子里头出了问题。”
人不变,芯儿却换成七年以后的她。
七年的时间,足够凌琳看透很多东西,也明白什么人才是最值得她珍惜的。
“我觉得你今天从头到脚都透着股诡异,是不是因为高考?别为了成绩,魔障了啊,”钟菲菲言语间很担心她心理出问题。
这下凌琳也不知道是该哭还是该笑了,为什么钟菲菲和她妈都对她高考成绩不做指望?难道她就那么差劲吗?(t_t)好歹给她点信心吧。
“我一点也不在意,高考毕竟只是人生中一道小小的坎,对比生命的漫长和丰富多彩,真的微不足道,将来机会多得是。”
凌琳这话其实是在安慰钟菲菲。
当年钟菲菲得知自己的高考分数后,嚎啕大哭的样子,凌琳至今记得,那是她第一次见到她哭。
“哎哟,你还能讲出这种话,”钟菲菲怪笑,“看来这段时间心灵鸡汤看了不少嘛。”
凌琳嘿嘿笑,
“反正不要那么纠结成绩,什么坏事都会过去的,好事终将来临。”
“停,你够了啊,文绉绉的,”钟菲菲一脸受不了她,“你到底是来跟我讲大道理的,还是来玩的?”
“玩,肯定是玩啊。”
凌琳豪迈的把手往钟菲菲肩上一搭,她比钟菲菲矮十公分,做这个动作,就跟拖在钟菲菲身上似的。
钟菲菲笑着也搂住她。
两个女孩都是俏皮清爽的短发,简单干净的t恤牛仔裤,隐入人群里都不显眼,可是她们脸上的笑容,却那么的青春飞扬,像初升的太阳,明亮温暖,充满希望。
凌琳和钟菲菲先去dq吃冰淇淋,两人大聊特聊,多是钟菲菲在手舞足蹈的说,说高中同学老师的八卦,说最近又看了什么小说偶像剧,说对未来大学生活的期盼,而凌琳听得很认真,笑得也很快乐。
“噢,对了,听说等成绩公布出来之后,我们班要和你们班一起搞一场聚会。”
凌琳一怔。
前世刘策就是在这场聚会上,对她表白的。
他们这届分别只有一个理科实验班,一个文科实验班,凌琳在理科实验班,而刘策和钟菲菲都在文科实验班,是同班同学。
刘策是学校里男神级人物,文科实验班班长,长得帅,性格好,成绩好,体育好,写了一手好字,作文更是出类拔萃,每一篇都是范文。他是许多情窦初开的女孩的暗恋对象。
凌琳也不例外。
但她是一个在旁人眼中死读书笨读书的书呆子,长得不美,也不是那种特别外向,会来事的人,刘策怎么可能看得上她,所以她也只是暗暗有好感而已,甚至不曾告诉过钟菲菲自己的小心思。
因此当刘策突然说喜欢她,凌琳第一反应是震惊不敢置信的,她平时只敢远远偷望刘策,连话都不曾跟他说过一句。
他怎么会喜欢她呢?
☆、第六章
时间很快到了星期一,凌琳拎着大包小包又来到电脑城,依旧是提前到了。
这次她没有看见关仰天,找了一个街角站着等人。
她旁边站了一个年轻女人,估计也是等人,不停的看表,东张西望,神情不耐。过了一会儿,一个年轻男人小跑过来。
女人埋怨他,“你怎么才来。”
男人急忙解释,“路上堵车。”
“你就不知道早出发几分钟,”女人又怒又委屈的样子。“上次也是,也让我在这儿傻等。既然做不到,就不要约在这么远的地方。”
“我错了,老婆,我错了。”
男人一把搂住她,各种劝哄,“我下次再也不敢了。”
两人就在凌琳跟前秀恩爱,凌琳饶有兴趣的看着他俩,她心坏的猜测这个男人是不是跟刘策一样,下次还是会迟到。
估摸着是她目光太灼热,这对情侣终于意识到这里还有一个看客,尴尬的看了凌琳一眼,往路另一头走。
他们一走,凌琳的视野开阔了,抬眼笑着,却蓦然与一道沉静的视线对上。
关仰天就站在情侣后方,面向她,望着她,不知道已经在那里站了多久。
这一刹那,街道上的喧哗声,和情侣的打闹声似乎都远离她而去,她眼里只有小男孩那双漂亮的眼睛,而他眼睛里正倒映着她的影子。
她心里头涌起一种说不上来的酸酸涨涨的感觉,她竟觉得自己和关仰天有点像那对情侣,也是一次两次的约在这个地方,像正经八百的约会。
老天爷,她在想什么乱七八糟的,人家还只是个小孩子。
肯定是因为刘策给她的阴影,她才出现奇奇怪怪的臆想。
凌琳不自然的对小男孩笑,“嘿,关仰天,你来的好早。”
关仰天轻轻点头,算是打过招呼,“你比我更早。”
他今天背了一个黑色背包,鼓鼓囊囊的。
“那个,我们今天去哪里?还去电脑城买东西吗?”凌琳问。
关仰天说,“找个有桌子的地方。”
于是凌琳带关仰天来到星巴克。
凌琳不怎么喜欢喝咖啡,屈指可数的几次去星巴克都是刘策要求的。如果不是因为顾及关仰天那似乎很壕的身份,她更想带他去肯德基,至少还能吃点肉。
凌琳站在柜台前,低头问关仰天,“你要喝什么?”
“,thanks。(美式咖啡,两倍浓缩,谢谢)”
凌琳:......
这孩子的英文地道流利又语速极快。她愣是没听明白他在说什么,除了那个thanks以外。
经验丰富的服务员当然知道关仰天的意思,很快下了单,
“这位小姐,请问您要喝什么?”
“额,焦糖玛奇朵吧。”
她每次都点这个,因为不苦够甜。
闻言,服务员特意看了凌琳和关仰天一眼,这对姐弟的口味相差太大了,长得也是天差地别。弟弟漂亮的像洋娃娃,姐姐......就是个一般人吧。
落座,凌琳说,“你英文说到真好。”不像她,学了十几年哑巴英语,只会考试,不会说。
“你父母是不是从小就注重培养你的语言?”
关仰天没有说话,在凌琳以为他不会回答她的时候,他却开了口,“我在伦敦出生,五岁随父母搬到纽约,两个月前回到中国。”
凌琳汗颜,她应该夸他中文说的好才对,
她一紧张又多嘴问,“你回来是为了葬礼吗?”
“是,我外祖父临终前要求我母亲把他葬在他的故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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