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开后,谢予琳悄悄跟她说:“粒粒,刚刚那个人我认识,他是不是言亦初?他找你什么事?”
“没有,他就说认识我,但我不记得他。”
“他前女友是我同校学姐,你离他远一点,他没有表面上那么简单,怕你被他吞得骨头都不剩。”
谷粒一听,无非也是狗血的戏码,言亦初家大业大,家里就是尖端科技研发的中流砥柱,在民用市场上也占据半壁江山,按照他矜贵的身份根本不需要另立炉灶,但是奈何继母小三上位,兄弟相争,父亲昏聩才让他一气之下出国读博,然后以迅雷不及掩耳之速杀了个回马枪。
博士啊,谷粒摸下巴,上流社会里的高学历。
“那他前女友呢?”谷粒不禁八卦。
“死了。”谢予琳皱眉,“好了好了,我们不说他了,有个网剧找我,你知道的,我哪里会演戏,但我觉得你挺合适,挺符合你的。”
谷粒二人还没走到地方,就听见有个熟悉的声音在愤怒呵斥:“你们是看不起我吗,让我演这种狗屁东西。”殷客人心高气傲,对她的经纪人不假辞色,“你是收了多少钱才为他们牵线搭桥?要不要我给你换一份工作,你干脆去拉皮条好了,还干什么经纪人?”
“这是我们自己公司的戏,你又闹什么脾气?”经纪人解释。
然后就看殷可人气呼呼的走了。
原来是经纪人真心看这个网剧的剧本很好,投资也足,才卖力向她安利,没想到殷可人却觉得网剧配不上她高贵的身份,说实话,公司是想要捧她,可是也要她配合才行。
万幸的是他们谈事的地方只是会场的角落,外加乐队演奏的声音盖住了一部分嘈杂,才不至于让殷可人在众目睽睽之下丢脸。
谢予琳听说了肖扬劈腿的事情,她担心地看着谷粒,她怕谷粒看见这个制作是殷可人扔下不要的东西,心有芥蒂。
没想到还没等谷粒有反应,导演率先看到了他们,星辉的负责人在说:“那个是谷粒,我们新签的艺人。”
他点点头,“快,让她过来。”
其实谢予琳的担忧根本是多余的,正因为这个角色是殷可人不要的,谷粒才更有斗志,宁杀错不放过。
“这位就是我说的谷粒,她野外生存经验很丰富的,之前经营的也是旅游类的微博,对吧谷粒?”谢予琳把谷粒介绍给导演和投资人。
“嗯,是的。”谷粒腼腆微笑,就是浓妆红唇看得导演直皱眉。
有星辉负责人坐镇,看来殷可人的信息有误,这部网剧的发展还是很可观的。
导演仰首挺胸,拍着谷粒的肩膀,颇有风萧萧兮易水寒的气势,“你们觉得她怎么样。”
他就是一时兴起,殷可人居然敢这么侮辱他的作品,他偏偏要找一个一文不值的十八线,让那些衰人的睁大眼人看看他的能力。
谷粒的想法,与导演不谋而合。
☆、第十章
谷粒愣住,等等,究竟是什么剧情才需要用到野外生存的经验?
为何她有一种入坑的感觉。
导演虽然有意用他,但实在是太过嫌弃她的造型,但有个人很兴奋地说:“是她,她就是我理想中的女主!”
“我?女主?”谷粒不可置信地看着他们,莫不是在驴她?她以为他们找的是配角,她一个尚未拥有任何演艺经验的新人第一次就出演女主,确定?
说话的男人穿着羊羔毛皮袄,马丁靴和皮裤独树一帜,再一细看,脖子上耀眼的金色卡地亚若隐若现,手指上的戒指更是将人晃花眼,土豪的品味完爆全场。
导演看看男人,又看看谷粒,哈哈大笑,“别说,你们两这打扮蛮配的,你是不是看上人家小妹妹了?”
谷粒闻言看看自己怪异的打扮,也没有资格说人家品味差。
眼前这个男人别看他打扮可笑,但是他在乐坛上是首屈一指的天王。在谷粒还不知道微博是什么的时候,这个男人就已经开始玩摇滚,最后梅花香自苦寒来,最终彻底征服乐坛,一度创下唱片的销售奇迹,各类大奖拿到手软。
就是这么一个人,因为小时候穷怕了,经历过各种流浪,听说曾经被父母扔到深山老林中过了三天三夜才被找到,所以长大以后习惯从各种极限运动中找灵感,谷粒头皮发麻,不会是真的要拍野外生存吧。sk
宋天王恨不得全世界知道他有钱,就连有一次他投资经营的服装品牌因为管理疏忽的问题,被海关罚款,对他来说不过是九牛一毛,他还特意写了一首歌装比,歌词大意:我就是赚得多,不服你来打我呀。
可见宋琰其人,堪称炫富界的独孤求败。
而这次的网剧,就是以他为原型,拍他的奋斗之路,女主不需要演技派,美就行了。谷粒美是真的美的,打扮俗气也是真俗气,但是意外符合宋琰的要求,他的记忆里,那个给过他帮助的女人就应该是这样,不需要太规矩,不需要迎合世俗的审美,化妆穿衣,乱七八糟的也可以。
只有这样的女人,才配称作他宋琰的梦中情人。
这部网剧宋琰这个炫富狂魔也有份投资,他都拍板了,导演当然没话说,导演从前作品的风格就各种放荡不羁,剧组里已经是群魔乱舞,也不在乎多一个妖冶的女主。
所以这次谢予琳给她的打扮,可谓是歪打正着。
导演姓章,名元泰,章导问她:“你会什么乐器?”
谷粒想了一下,“爵士鼓。”
导演点头,“可以,你明天来试戏,我们给你准备道具。”
谷粒不甚欢喜,连连点头称是。
人往往就是这样,送上门来的不屑一顾,被人拿走了又心有不甘,殷可人就是这样,作,傲气,看到谷粒一群人聊得开心,她气愤地问经纪人,“你去打听他们定了谁做女主回来报告给我。”
话刚落音,殷可人又拉住经纪人,“不,你不用打听了,你直接去告诉他们,我同意女主角的邀请,我要参演。”
她笃定又轻蔑地看了谷粒的方向一眼,冷哼从鼻腔里发出。
与张扬的性格恰恰相反,宋琰长相清秀,一张娃娃脸,帅的不如言亦初明显,但是一头栗色的爆炸卷毛也很是惹人注目,他撇开一群人向谷粒伸出手,“谷小姐,不知我可否有幸请你跳一支舞。”
此时舞池中起舞的男女三三两两,小提琴风琴音声悠扬,明快的舞曲让人跃跃欲试。
谷粒推拒,“我恐怕跳不好。”
“怕什么,来吧。”宋琰再三邀请。
宋琰牵住谷粒的手,把她往舞池中央带去,一曲毕,谷粒没想到有一天她也会成为宴会的热门舞伴,一只手伸到谷粒面前,“我可有幸也请谷小姐跳一支舞。”
谷粒惊讶地抬头一看,她已经被言亦初抓住了手。言亦初的个子实在太高了,就算谷粒穿了高跟鞋,头顶也才勉勉强强擦过他的下巴,也不知道这人究竟是吃什么长大的。小时候应该吃了不少金坷垃吧。
音乐响起,是经典的阿根廷舞曲《porunacabeza》,若论探戈舞的经典片段,那么《闻香识女人》是再典型不过了。
“探戈里面不存在错误,它和人生不同。踏错了,就继续,正因为它如此简单,才备受推崇。”言亦初盯着她的眼睛说。
言亦初虽然周身散发着冷气,如一尊金刚怒目,但磁性的声音似乎带着蛊惑。
谷粒挑眉,“看来言先生很喜欢探戈。”
言亦初嘴角翘起,不置可否。
十年前的午后,他们躲在教室里面用投影仪看电影,看到激动人心的地方,言亦初问她:“我们来跳舞吧,要不要来试一试?”
她说我不会呀,言亦初说:“没事,我教你。”
那时候他们把所有的课桌都推到角落,拉上窗帘,狭窄的教室里只有他们两个人,脚底生风,舞步飞旋。
那是谷粒为数不多的淑女体验,第一次尝到扮演一个西方古典名著中那样典雅女子的滋味。
要知道她小时候的画风都是站在镜子前的小板凳上披着床单,别的小姑娘cos白娘子,cos柔弱的紫薇,她倒好,袈裟在身,雷霆万钧对着镜子一声怒吼,“你这妖孽,看我不收了你!”——法海你不懂爱。
当初和如今的场面如何能相提并论,这里有俊男靓女,有宾客如云,金碧辉煌、如梦似幻。
舞池中,谷粒看似一折就断的细腰仿佛有灵动的关节一样弯出一个漂亮的弧度,连衣裙后背腰部带有镂空剪裁,露出恰如其分的一点肌肤,若影若现最是撩人。
言亦初的手放在她的腰上,带着她缓缓踏入舞池的中央,探戈舞中男女往往紧紧相贴,舞曲跌宕激昂,又如泣如诉。他们随着音乐不断地交织旋转,谷粒裙摆上的亮片折射出绚烂的光芒,让人想起童年的玻璃糖纸,在阳光下闪闪发亮。
谷粒感受到言亦初鼻腔的热情呼在她的耳畔,如同情人的低语。她如同一叶迷失在大海中的小舟,随波逐流,无边无际。
最后结束的动作言亦初把她高高举起,她的腿攀在他结实的腰上,伴随这后一个音符消失,他们深情凝视,默契得像是配合了千百次。
直到掌声响起,谷粒的心都还在剧烈跳动,与言亦初的视线相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