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现在问题来了,她!不!敢!骑!自!行!车!
到最后没办法,只能为席虹配备了专门的自行车司机——凌小六!
以前席虹他们一天的日常是这样的,早上一大帮人集合,然后集体11路到溜冰场,做作业的做作业,帮忙的帮忙,玩的玩,然后晚上一起帮忙把摊子收了后,又一起11路回去。
现在就变成这样了,早上何志文骑车过来接席虹,他们两人就去看点,联系人。剩下的人就轮流骑车带人去溜冰场,该干嘛的还是干嘛,到晚上就两辆自行车一起送人。
很多事情都需要席虹和何志文一起商量,所以大多数时间都是何志文带着席虹跑就行了,不过有时候他们需要分头行动,这时候就由凌小六带席虹。
时间稍微一长,何志文和其他的九个人也熟悉了,因为经常送来送去的,关系也不像一开始那么僵了,但是。凌小六和何志文之间大概是气场不和,两人在一起的时候,不但很少说话。还互相看对方不顺眼,虽然没有特意做什么,但是旁边的人就是会觉得他们之间有一条楚河汉界。
中途发生了一件事,就是何志文来了没两天,席虹他们的溜冰场来了个男人,头发老长。胡子八叉的。身上的衣服也皱巴巴的,整个人又憔悴又落魄,像个流浪汉一样。
结果吴玉霞一看见这个人。“唉”了一声,手里的东西就掉下去了,原来这是吴全安找来了。
吴玉霞当时留言只说自己到h市,透露了一点自己工作赚钱养小孩的意思,但是,她当时心里也是很忐忑的,本来就情绪激动。也没有留具体地址。
她没走的时候,吴全安自己也依附着家里没有发言权,等到她走了,吴全安也终于爆发了一次,当然不是说动了家里同意他们俩的事,只是他自己跑出来了......
最开始他是先到了吴玉霞家。偷偷观察确定吴玉霞没有回家便来到了h市。没有具体地址他也只有挨个到吴玉霞可能打工的地方找了。身上没有什么钱,只能全靠走。可不就成了这个模样了吗!
就靠着吴玉霞的照片跟问人,居然也能让他找到,席虹不禁感慨了一下现在的人可真热心,其实想想也是,后来虽然科技越来越发达了,可是人的天赋能力也越来越低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也越来越冷漠。
吴全安来了多了个人,席虹干脆也给了他一份工作,本来就愁着吴玉霞以后月份大了生产是个事情,现在他们夫妻在一起了,也就不用席虹操心了,不然她真怕到时候负不起那个责。
吴全安来了就是接卡拉ok这个工作,顺便负责守仓库,反正仓库就在溜冰场楼下,这也就是一个顺带的事儿。卡拉ok这个每天的营业额都不是固定的,席虹干脆跟家里录像厅和小卖部一样,承包了,先把每天的营业额统计出来,取个平均数,然后跟吴全安签了合同,约定每月的承包费,她就不用管这边的事情了,溜冰场那里也稍稍做了一点调整,席虹改成了每个星期过来结一次帐,除了月卡外,席虹特设了另外一种vip卡。
vip卡跟月卡一样,也是在溜冰场留了底的,不过特别一点的是,这个永久免费,不过只能限本人使用,目前暂时发出去了九张,就是八大金刚和何志文了o(n_n)o哈哈!
然后关于玫瑰花这种小商品的事情,本来席虹是想既然吴全安来了,干脆照顾他一下,让他把这个代理做了,但是,何志文的劝告也很有道理,吴全安以前从来没有接触过这方面的事情,不像他们,一个是本来就有想法,一个家学渊源,虽然自己没做过,但是看的听的不少。
而一个省的总代理,必须自己就得人脉广,本身又有能力,不然席虹他们还得时时操心,这不是多费功夫么!
到最后还是算了,不过席虹也给吴全安支了个招,白天他没有什么事情,可以去进一些竹编花筒,然后去摆地摊,她这里可以拿批发价给他的。要知道从席虹他们第一天把这玫瑰花摆出去,她专门买了一个很漂亮的深筒,然后装满了玫瑰,那么一大筒玫瑰带来的震撼在现在这个时候是很大的!
来唱歌的人没得到高分送的玫瑰,有些还自掏腰包买了一些回去,所以这个东西是不愁卖不出去的,而摆地摊又有机动性强的优势,席虹敢保证,吴全安只要努力,不靠着家里,也可以给吴玉霞一个幸福的生活的。
按理说,现在这种情况了,席虹可算是无事一身轻了,就只有跟何志文忙一件事,而凌小六他们就可以跟以前一样想玩就玩,可是其他人日常不变,凌小六却变成了全天跟着席虹他们跑了。
席虹私底下问他,凌小六的原话是这样说的:看了席虹的这个溜冰场从无到有,而且还被她做成功了,他也算全程参与了,觉得这个事情挺有意思的。现在就是把跟着席虹他们当自己的社会实践活动,也了解了解多一方面的知识。
现在很多人的观念还没有转变过来的,在大多数人心里,有一个工作才算是正事,才有保障。没工作的人,再有本事,在这些人眼里也是没个正经事做的。而且象有工作的这一部分人,也许不这么想,但是,因为有工作,他觉得自己没有时间去做别的,也不会去想其他的。
所以凌小六这种想法,席虹倒是挺赞同的,毕竟人要经历的多了,什么事情才有个可以借鉴的经验!(未完待续)
☆、119、碰壁
席虹自从重生以来,做什么事情几乎都可以说是顺风顺水的了,即使中间有一点点小波折,但是到最后事情都会达到她的理想目标的。即使是外人如何光明,也是很乐意采用她的意见的。
这也就让她有了一种错觉,觉得只要是她觉得有前途的,又一心打着大家共同赚钱的心思,别人都会很容易的就接受她的想法,毕竟,她提的主意都是经过验证了有用的,她也的的确确是好意。
可是,她却忘记了,爸爸妈妈相信她,是因为他们是她的亲人,何光明相信她,是因为第一次的合作的契机,现在换了一个地方,陌生的人怎么说随便就相信两个毛头小伙和一个看着就很小的小丫头呢?特别是在他们现在只有一点样品而根本就很难让人看见前途的新事物上。
于是,虽然席虹因为现在放手不管别的事情可以全天跑这个,但是并不见什么成效,也正是因为时间多了,所以才可以更明显的发现这个事情是真的不像想象中那么简单,在没有见到明显的成效之前,是不大可能说服得了别人了,如果换一种方式,变成他们自己做这个事情请人来做事的话,没有创新精神和百分百的全身心投入,整件事情到是真的有可能就此扑街了。
投入实在太大,而且现在不只是席虹一个人的事情了,她不敢堵也堵不起。
其实碰碰壁也不算什么坏事,席虹这一路实在太顺,很多事情就养成了她想当然的性子,却忘记了,任何事情,她知道会成功,是因为曾经亲眼见到或者是亲耳听到这个事情成功了。但是对于别人来说。这些事情都是远方的梅子,空中的大饼,前景听上去很美好。但是实际情况会是怎样却没有一个人见过,又不是小打小闹的事情,让人怎么可能相信几个乳臭未干的娃娃呢?
经过这一件事,席虹终于可以体会体会一下正常的创业阶段该有的挫折和心酸了,想要做成一件事,真的不是嘴上说说就可以那么简单的。
到底应该怎么办呢?
发愁的不只是席虹。还有凌小六和何志文。
经过这些天来的奔波。凌小六已经忘记了自己的初衷了,现在是真真正正的喜欢上了做生意这件事情。
想想看,你自己想到一个好点子。然后就开始为了实现这个目标而各种努力,包括跟各种各样的人打交道,处理各种各样的突发情况,到最后,说服所有人接受你的想法,把你的这个点子变成实物呈现在众人的眼前,获得别人的肯定和认可。这是多么有成就感的一件事情。
越是被认为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就越是能激发男人骨子里的好胜心,挑战越大,那股劲就越足。
对现在的他们来说,他们还真是象别人说的那样太嫩了,越是接触的人多。越是难以说服别人。就越发现自己的不足,凌小六现在对自己的未来。已经不像以前那样随遇而安了,跟所有的人一样读书,等到高考之后再看成绩再说话,选择一个够分数能上的大学。即使分数够高,也不一定能选自己喜欢的兴趣,总是要受以后是否有前途,是否好就业这些方面的因素影响。
在十七岁这年的夏天,凌小六凌彦笙定下了自己今后的人生目标,并且排除了所有的困难,一生为之奋斗,不但实现了自己的人生价值,还为自己最爱的人圆了她曾经梦想过后来放弃甚至再也不敢想的梦!
大概席虹从来也不会想到,自己重生这一遭,改变的不只是自己一家人的生活,对这个火车上遇见的男孩来说,却是颠覆了他的人生轨迹了。
而对于何志文来说,第一次自己独立担当重任却可以说是铩羽而归,真的是很打击他的积极性的,本来以为,这些事情怎么都不可能比读书更难的,没想到,目前看来却是比读书难百倍了,毕竟,书读的好不好,还可以有个天赋的挡箭牌,头上至少还有家长把最难的结果担上,自己不用操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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