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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回小时候 (何时归)


丁子墨漫不经心的扫了一眼题目,提笔在草稿纸上把答案写出来,然后练习册连着草稿纸推到周静面前:“你自己看看,不明白的再说。”
“谢谢,”周静脸红红的低声道谢。
梁振兴仗着身高优势看了丁子墨的解题过程,这道题是今天老王讲的例题之一,难度大,而且解题过程繁琐,就是他自己仗着脑子聪明也不能像对方那样只看一遍题目就能提笔做题,而且他解题的思路跟老王的不一样,但用的方法比老王的更简单快捷,可以省下四五个步骤。梁振兴从练习册中再找出几道相同的题目,用丁子墨的方法来算,果然题都是贯通的,掌握方法就能解答。他用手摸摸下巴,看着前面的身影,不错嘛,这小子还真有两下子。
几分钟后,梁振兴看到林朵往他这个方向走来,刚要露出笑容打招呼,却看到对方停在丁子墨的课桌前和他讨论问题,一只手还在不停的计算着,等见他们讨论的差不多了,梁振兴刚要说什么,就听见林朵对丁子墨说:“丁子墨,我妈听说云奶奶这几天不在家,所以让你去我家吃饭,一会放学后记得过去哈,别忘记了。”媳妇儿这句话让梁振兴暴躁不已,饭菜都是他的,不给野男人吃!
一直等林朵离开,梁振兴都没找到机会说话,他恨恨的盯着丁子墨的背影,他要推翻前面的话,这男人何止有两下子,说好的脸盲呢!你把它存银行里去了吗?快点取回来!
最后一节课,因为历史老师有事所以让他们自习,梁振兴在把今天的作业写完后,坐在后面恨恨的盯着前面趴着的背影,不能阻止你,我就让我的意念进入你梦里,被我鞭笞一百遍呀一百遍!
至于有没有成功梁振兴不知道,他只知道他的意念把桌上的圆珠笔弄掉地上了,而且还滚呀滚的滚到丁子墨的脚边,梁振兴弯着腰,刚想伸长手把笔捡回来,这时看到丁子墨的脚上穿着一双系带运动鞋,脑子一转,计上心来。
因为座位每个星期都会组组之间对换,所以他们这组刚好在左手边考墙的位置,担心课桌的棱角会刮花墙壁,老王从不让他们把桌子靠着墙,而是留出一道空隙。梁振兴正是利用这空隙,蹲着身子,假意借着捡笔的姿势跨着小碎步走到丁子墨的脚边,他用手轻轻地松开丁子墨的鞋带,然后把四条鞋带绑在桌腿上,打了好几个死结。干完坏事后才把笔捡起来,坐回座位上趴在课桌上偷笑。
下了课,丁子墨收拾好东西,正要迈脚走的时候发现自己的两只脚都被严严实实的用鞋带绑在桌子腿上,看样子死结打了不少个。
梁振兴在后面看的乐了,开心哼起小歌,心情大好的收拾书包。
等晚上回家的时候,丁子墨果然回来晚了,林朵一家等着他才开饭,这让他特别的不好意思,平日里面瘫的脸上难得的出现一丝红晕。
赵燕和林祖立看到他忙把他招呼过去,林朵在摆碗筷的时候好奇的问他:“丁子墨,今天放学挺早的,你怎么回来这么晚?”
“嗯,有事耽搁住了,”他也不好意思说自己被人偷袭了,至于是谁,他自己也不清楚,现在在班里他能认清楚的人不多,但是那人最好别被他抓住!
为了在媳妇面前塑造一个完美男人的形象,梁振兴从回家到吃饭都异常的勤劳,洗菜端菜忙的热火朝天,在等丁子墨进来,他也扬起热情的笑容,哥俩好的搭着对方的肩,吃饭的时候也给他夹,还直说:“丁子墨,你别客气,来来来,多吃点,赵妈妈的手艺是最好的了,保证好吃到让你舌头吞掉!”
赵燕被这记马屁拍的眉开眼笑,招呼着大家多吃点,再多吃点。这次是丁子墨头次来林家吃饭,以往赵燕或苏曼也招呼他,但是他都不好意思去,外婆家的邻居都很热情,他很难记住一个人的长相,常常遭到别人的误解,次数多了之后他也不爱和人打交道,情愿冷着一张脸不和别人打交道。这次转回外婆家上学,遇到的这一两个朋友还挺好的,虽然林朵是误打误撞,不过他旁边坐着的男孩看起来还挺阳光开朗的,看来外婆说的是对的,人还是需要朋友。打定主意后的丁子墨在饭桌上偶尔也会说上两句话,不像在学校那般。
这顿饭结束后,不提旁人如何想,反正梁振兴就觉得丁子墨太会来事,在学校的高冷都死光了,反正他不承认在饭桌上那乖乖男仔就是丁子墨;而丁子墨则认为这顿饭很好吃,赵阿姨的手艺没话说,还有那个叫梁振兴的男孩很阳光,看起来不错的样子。
有一就有二,至从丁子墨去林朵家吃过一回饭之后,云奶奶不在的这几个月,赵燕都招呼他上来吃饭,用大人的话来说就是人多吃饭才香。梁成辉和苏曼去外省开会去了,家里也只剩梁振兴一人,所以梁振兴也是窝在林家,两家人就是面对面倒也方便。经过几顿饭的交情,丁子墨和梁振兴也熟悉了,至少他能人情对面人的脸,有时候在学校两个人也聊的来,丁子墨也把梁振兴当朋友。
梁振兴在和丁子墨熟悉后觉得这人还挺单纯,心眼不多,看起来一副聪明相,其实有时候傻乎乎的。聊的多了有时候梁振兴会问他有没有喜欢的女孩,这时他就会害羞到面红耳赤,然后摇摇头,他其实知道自己其实长的不错,以前没转校之前,学校里有大胆的女同学会给他写情书,甚至跟踪他回家,所以在一开始他才会误会林朵也是那样大胆的人,其实他一直觉得女孩子要矜持,对于跟踪他回家的人他从没给过好脸色。
梁振兴摆出一副不相信的样子,少年慕艾,面对长得漂亮或者性格好的女孩,大多数人都会心存好感,或许他们不知道什么是喜欢,但那种酸甜的心情应该会懂。
丁子墨见他不相信,着急的抓耳挠腮的,他是真没有呀,从小能让他完整记住的人两只手都能数的出来,就连现在他同桌他自己都不知道长什么样呢。
梁振兴被他脸红到要跳脚的样子逗笑了,至从两人玩的好后,他是知道丁子墨的脸盲症有多严重的,他都来学校这么久了,估计班里他就只知道他和林朵长什么模样,是不是他的同班同学,但即使这样梁振兴也不能放心,因为他能记得林朵呀,别到最后他发现林朵的好,撬兄弟墙角,那他只有哭的份了。“兄弟,你觉得林朵怎么样?”
“林朵?”丁子墨一下子跟不上他的思维,刚刚不是还在讨论他有没有喜欢的人吗?“林朵怎么了?”
“你觉得林朵怎么样?”
“挺好的呀,性格好,人也漂亮,学习也不错……”丁子墨认真的地掰着手指数着优点。
“停停停!”梁振兴立马阻止他,再被他数下去,他心脏都要停了,“你不会对林朵有好感吧?”
本来就不笨的丁子墨看到他那样还有什么不明白的,似笑非笑的点头:“是呀,她那么好,挺讨人喜欢的。”
“不许你喜欢她!”梁振兴反应激烈,:“她是我媳妇儿,朋友妻不可欺!再说了,这媳妇儿我可是从小就预订下来了,谁跟我抢我跟谁急。”
“哇塞,从小呀,没看出来呀你,从小心思就这么猥琐了。”
“谁猥琐了,我这叫先下手为强,”梁振兴说起这件事还挺得意。
“我为林朵点根蜡,身边有个变态一直隐藏,是福是祸哟,”丁子墨边说还边摇头。
“滚你,”梁振兴好笑的推他一把,“肯定是福呀,我这么好的男人从哪里找,抗得了大米搬得了家,进的了厨房出得了厅堂。”
“得,还是个自恋症患者,”丁子墨无奈的打断他的自夸,“我说,你喜欢林朵这件事,她知不知道?”
“应该不知道吧,我哪好意思说,”梁振兴也很无奈。
“别担心,你们现在还小着呢,刚刚初一,人生都没过一半呢,”丁子墨拍拍他的肩膀,安慰道。
“都已经初一了,而且她这么好,对她有好感的人不少,我要是一时不擦被人撬了墙角,我可以跳江去了我。”
“那你就去告诉她呀。”
“没好意思说,我担心说出来她不理我了怎么办呀?”
唉——两个大男生面面相觑,拉耸着眉毛。
“诶,有了,”想到办法的丁子墨兴奋地说:“你可以唱情歌呀,电视上都是那么演的,通常女主角都会被感动得泪眼汪汪的,然后说‘我愿意’。我觉得你可以借鉴一下。”
“能行吗?”这电视上的桥段都是骗人的吧。
“怎么不行了,你唱情歌告白,她答应就皆大欢喜,她不答应,你就说是唱首歌给她听,两个人也不会尴尬,而且你也能知道对方的想法不是,”丁子墨继续怂恿道。
被说动心思的梁振兴也起了旖旎之意,他的脑海里可没有林朵拒绝的画面,只有林朵泪眼汪汪,一脸感动地说‘梁哥哥,我愿意’!
晚上,正好花好月圆夜,适合杀人放火,额不是,应该是适合告白。在晚饭过后,梁振兴和丁子墨各自回了家,走之前两人还在商讨细节,然后丁子墨临走时给了他一个握拳加油的手势,梁振兴郑重的点点头,一脸‘放心吧,相信我’的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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