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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之凤栖梧 (纳兰容尛)


  再说了,这么个破靴子放在那,就算派遣个神偷来,偷不偷的还不理会,他若是敢开这个盒子,保管让他有来无回。”
  王忠被女儿说的好笑,便也打定主意,进京一趟,毕竟那是王家一族的老长辈,八十大寿也是非去不可的了。再加上那薛蟠一家也要一同前往京城,投奔亲戚荣国府,所以两家一同前往。
  遂定下了行程,三日之后王忠便带着李夫人、熙凤和傕哥儿一同前往京城拜寿,留下王仁夫妇看守家中,继续经营这几家店铺的营生,英娘王仁没口子地答应着,远远送出了好几里地去,这才依依不舍的返回家中。
  刘夫人一个富家女儿,从未出过远门,带着个刚会走路的小娃娃,更是感觉力不从心;薛姨妈与那宝钗身子骨一项不错,但也只能顾着自己管不了旁人,还好熙凤身上带着功夫,又外出行商,早已练就了出来。一路上的茶水饮食、衣食住宿全部安排的妥妥当当的,这几个夫人幼童但也没吃着什么苦头。
  薛姨妈、宝钗自然对这个王家女孩儿好感颇多,薛姨妈更是没口子地称赞着,惹得宝钗吃起了飞醋,“娘若是觉得凤姐姐比女儿能干,何不换了过来做您的女儿呢?”
  薛姨妈戳着女儿的额头,连连笑骂道:“你这丫头,今日也吃起味来了。娘夸人家也只是夸夸,谁不知道我自家的女儿最贴心了。”
  宝钗虽外表看着温柔可亲,可心里的小九九可不少,撩起帘子看着熙凤的轿子前,自家哥哥傻乎乎地跟人家凑着话,不由露出了一个嘲讽的微笑:“不过是一个破落户家的女儿,也值得娘亲如此夸赞,若喜欢,娶过来做我嫂子不就得了?”
  熙凤仍然坐在轿中,对外面宝钗的心思一点未知。眼前不断凑着话的薛蟠口里也念叨的不是别人,正是那个在苏州救起来的小丫头——英莲,英莲被贾夫人带在了身边很是chong爱,无意间遇到了当年与甄士隐一家交好的人家,被人认出她的胭脂痣来,此时甄士隐早已跟着疯跛道人疯疯癫癫地求道去了,剩下了她母亲封氏,身上犹带着孺人封号,认回了女儿也做回了小姐。虽家中只剩下几处田地,但也好歹有了骨肉在旁,封氏喜的不知说什么是好,抱着女儿嚎啕大哭。
  贾夫人本就喜欢这个灵巧的丫头,又做了这么件好事,所以做了个顺水人情,认了英莲做干女儿,平日里与封家来往颇勤,那封氏的父亲封肃也了乐见其成,反而把英莲母女供到了天边上。
  薛蟠前些日子又路过苏州一次,得知此事后又见到了那英莲一次,果然人靠衣服马靠鞍,那英莲恢复了个小家碧玉的装束,容色更加动人,一笑一颦自带风情,记着当日的恩情出来拜见薛蟠,只盈盈一拜,差点把那薛大傻子的魂儿拜没了,从此便上了心,跟那薛姨妈也不知说了多少次。
  

第四十二回 薛蟠的姻缘
更新时间2014-6-8 19:57:26 字数:2067

 薛姨妈对儿子的品行倒是了解的十分深刻,见儿子絮絮叨叨地非要娶那什么甄家的小姐,薛姨妈听着觉得不错,问那女方家是否同意的时候,那薛大傻子却支支吾吾起来。
  原来这只是薛蟠的一厢情愿罢了,如今那甄家虽不富贵,但也算的上是小康之家,再加上林如海一家有意无意的扶持,过的倒也不错。封氏本就舍不得女儿,英莲年纪又小,免不得要在家里多多娇养几年,哪能这么快便谈婚论嫁呢?
  连宝钗也在旁边帮腔道:“那甄家不过是一个破落户,父亲又跟着疯癫道人走了,母女两个借助在外祖家,那甄小姐本身还当过丫头,这地位身价儿上不知差了多少,哥哥可不能就这么糊涂了。”
  薛蟠见母亲和妹妹都不帮他,自己又嘴笨说不出什么来,只好来找媳妇做军师,让她帮着劝说母亲。熙凤闻得这段离奇姻缘倒也颇感惊讶,无论剧情如何发展,这该有的情缘依旧会出现,这英莲是个极好的清秀女儿家,薛蟠虽也改好了,可也逃脱不了纨绔的本性,说实话熙凤不想帮他这个忙。
  但一想到自己不帮他,眼前这个傻乎乎的少年以后说不定就要娶了那夏金桂做老婆了,那可是个实实在在的搅家精,薛蟠总的来说对自己还是不错,自己也忍不下心来看着他受罪。
  要说那夏金桂,熙凤忍不住要在心里吐槽了。曹雪芹在他的《红楼梦》第一回就开宗明义,这是一部为“闺阁昭传”的书,他要纪念的是那些“行止见识,皆出于我之上”的闺阁裙钗。所以在《红楼梦》中他创作了一干得“天地灵毓之气”、“山川日月之精秀”()的女儿。作为污秽、肮脏、荒唐的须眉浊物世界的对立面,“众女儿个个柔情似水,或妩媚、或温婉、或风雅、或清高,人人皆才”,真正是一群“其为质则金玉不足喻其贵,其为性则冰雪不足喻其洁,其为神则星日不足喻其精,其为貌则花月不足喻其色”的奇女子。
  但是在《红楼梦》的第79回却出现了一个“爱自己尊若菩萨,窥他人秽如粪土;外具花柳之姿,内秉风雷之性”,有“盗跖性气”的既泼悍又善妒且滥淫的女性形象,她就是呆霸王薛蟠的妻子“河东狮”夏金桂。
  出身富贵皇商家庭,生得颇有姿色,也颇识几个字。“金桂”的名字是因为她家有“几十倾地种着桂花”。她家又称为“桂花夏家”,非常富贵,其馀田地不用说,单长安“城里城外桂花局,俱是他家的,连宫里一应陈设盆景,亦是他家供奉”。因父亲早逝,又是独女,寡母对夏金桂娇养溺爱,百依百顺,遂养成横行的性情,自己尊若菩萨,他人秽如粪土。因她小名叫金桂,就不许别人口中带出“金”“桂”二字来,凡有不小心误说出一字者,她便定要苦打重罚才罢。她着实是一泼妇,就连薛蟠那呆霸王她都治得住。薛蟠打死人命被下在牢里,她又耐不住寂寞,**薛蝌。她极端嫉妒香菱,不时地折磨她,香菱备受夏金桂的折磨,不仅名字被改为秋菱(求怜),还遭谋害——夏金桂想用砒霜毒死她,但香菱侥幸躲过,夏金桂倒把自己毒死了。
  这个女人从小就没有得到正确的、良好的教育。她既没有像李纨幼年那样读些“《女四书》、《列女传》、《贤媛集》”等教导女子做个名媛淑女的书,也没有像自己那样“自幼假充男儿教养”,“从小儿顽笑着就有杀伐决断”。她的独断专行、骄横无礼、凶狠残忍,养成既泼辣又凶悍的性格,妇德、妇工、妇言没有一项达标,本来她也是“具花柳之姿”的青春女子,应该说“妇容”还是不错的,可一想到她又哭、又骂、又打,撒泼闹事,聚众斗牌作乐,啃着骨头喝酒的样子,即即使她长得再美,也实在难以对她喜欢起来了。
  熙凤想了一想不由打了个冷战,这么一个泼妇给自己做嫂子,想来薛家是不会安宁的,到时候这薛大傻子肯定会时不时来麻烦自己,自己可不想跟个泼妇打交道,为了以防万一,还是让薛蟠的红线牵在别人身上吧。
  于是熙凤抬头笑道:“哥哥若是喜欢那甄小姐,自然需要费一番功夫的。要不然她今日养在了深闺中,如何知道你对她有意?就是嘴上也不好再吵嚷起来,若是被他人听见了,岂不是坏了甄小姐的名声。她可是个清清白白的女儿,幼年又遭了那么多苦楚,那容貌气质配你绰绰有余,若是姑母见了也只有欢喜的份儿。
  你就听妹妹的,先不要再跟姑母说这件事来,等到以后咱们与林姨夫一家多多来往,想必姑母也会见着那甄小姐,等她喜欢上了这甄小姐,你大可让姑母替你去求亲,这样岂不是更好?”
  薛蟠一听熙凤同意他的想法,顿时喜不自禁。想起英莲莹白的小脸,桃红的腮,眉间那一点胭脂痣,一直在自己脑海中晃啊晃的,其他庸脂俗粉再也进不去他的眼了。
  熙凤刷的一声又打起了帘子,“哥哥要省得,这事儿定要有诚心,一年半载的不会出什么结果。但若是哥哥敢和狐朋狗友去什么见不得人的地方,休怪凤儿不再帮你!”
  薛蟠自是应答不迭,他不知道他以后的命运可能就因为眼前这个少女而慢慢改变了,他的性格与品德也在一点一点的被同化过来。
  而后面青棚小马车上的宝钗却也在发着愁,因为自己此次入京,还有一件关乎自己未来命运的大事。
  她本出自于皇商之家,虽地位比那些勋贵家的小姐要差一些,但她自小生得肌骨莹润,举止娴雅。当日有他父亲在日,酷爱此女,令其读书识字,较之乃兄竟高过十倍。近因今上崇诗尚礼,征采才能,降不世出之隆恩,除聘选妃嫔外,凡仕宦名家之女,皆亲名达部,以备选为公主郡主入学陪侍,充为才人赞善之职。
  

第四十三回 黛玉入京
更新时间2014-6-9 17:46:01 字数:2088

 前面的马车行的好好的,突然从前方传来一阵气促的马蹄声,一个驿站信差模样的人急匆匆地奔来,见此处有人出行,便下马来拱手行礼道:“各位大爷请了,小人急着送信去,所带的水囊中已经没水了,恳请哪位大爷赐水一袋,不胜感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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