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时沉默许久,捏了捏眉心,终从沙发上站起身,迈着步子走到鞋架旁拎起一双女士拖鞋放到盛玥的脚边:“已经是有了孩子的人,有些方面也要开始注意一下,地板凉,下次记得穿鞋。”
盛玥以为林时是怎么都不会留下这个孩子的,她早就打算好,要是林时让她去流\产,她一定会搅得他和盛颜后半辈子都不得安宁,可是他竟然松了口。
林时突然的关心让盛玥一时没反应过来,好半天才问了一句来确认:“你的意思是,同意……让我留下这个孩子吗?”
林时扯出一个稍显无力的笑,对着盛玥点了点头。
“谢谢!”盛玥扑进林时怀里,紧紧地抱住他,“谢谢你同意让我留下这个孩子!真的谢谢!”
怀里的盛玥又哭又笑,不停地道谢,林时心里却很复杂。
说实话,他实在是一点也不想留下这个孩子。“蝴蝶效应”林时一直谨记在心,他一直在尽量避免犯任何一个哪怕是很小的过错,可“墨菲定律”却一直在他身上应验。林时知道,有这个孩子存在,他和盛玥这辈子都不可能干干净净地断了所有的联系。但是不管大人们之间有什么样的纠葛,孩子总是无辜的,他不该连他来这世上看一眼的权利都剥夺。
这该是一个男人该学会的承担和责任感。
更何况,盛玥嫁给他也是受了委屈的。
“好了,很晚了,早点休息吧。”
A市的夜晚还是一样的灯火辉煌,不远处的步行街依旧人声鼎沸好不热闹,可就在这个好像每天都一样的夜晚,很多事情都慢慢偏移了它既定的发展轨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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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时确实说到做到,盛颜第二天一去律所就收到了高朗的道歉,林时也再没有出现在她面前。生活好像一瞬间又恢复到之前的古井无波,可明明就有一些不一样了。
高朗负责的案子赢得十分漂亮,与之而来的,是一笔不菲的佣金。律所里的同事撺掇着高朗请客,高朗一口应下,整个律所提前下班,一群人浩浩荡荡地往君悦去。
君悦是A市有名的娱乐会所,装修得气派豪华,里面吃喝玩乐样样都有。刚好今天是周五,律所一行人在一楼用完餐后,闹着要去4楼的KTV续摊。
大概是平时的工作压力在此刻找到了释放的突破口,律所里平时看起来一丝不苟严谨认真的律师们此刻在包间里抱着麦克风死命地嘶吼,一时间包间里魔音贯耳,震耳欲聋。
盛颜觉着他们这是要吼到天亮的节奏,她可没有精力熬上一夜,和同事打了个招呼就溜出了包间。
君悦是孟沂南名下的,孟沂南对自己在吃喝玩乐上的投资从来不手软,看似不是主推的餐厅,里面掌厨的师傅却是孟沂南亲自请出山的,手艺在A市是一等一的好。
她记得宋予宸第一次带她来君悦的时候,就点了这个师傅的招牌鱼丸,这个色泽如瓷、口感鲜嫩的小圆球一下子就收服了盛颜,馋的她将旁边特赠的虾丸也当做小鱼丸吞了下去。口腹之欲得到了满足,结果却因为过敏不但在医院里吊了好几天水不说,身上还长满了小疹子,痒痒的,想挠又不能挠的滋味难受死了。
她还记得那时候她因为起疹子在家调养,宋予宸也不去公司整天在家里陪着她。不不不,不该用“陪”这个字,应该用“盯”。那段时间几乎是盛颜在哪宋予宸就在哪,身边也总是备着干净的毛巾和清水。一旦他发现她痒得难受忍不住伸手去挠,他就会用毛巾沾水擦她想要挠的地方。她身上的疹子终于消下去了,他比她还要高兴。
应该也就是那时候,宋予宸记住了自己这个对虾过敏的毛病吧。
叮——电梯到达的声音让盛颜从回忆中回过神,光可鉴人的电梯门徐徐打开,她一只脚踏进电梯,朝电梯里望了一眼后动作明显地顿了一下,而后才完完全全踏进电梯。
电梯里的不是旁人,正是她刚刚回忆到的宋予宸,不过这次身边还站了一个着红色长裙的美女,两人看起来……很是登对。
盛颜潜意识里觉得这种情况下她不该和宋予宸打招呼,能打扮得这样光鲜并且堂堂正正地站在宋予宸身边,这个女人对宋予宸来说应该也不是一般的。
盛颜从来没有觉得电梯是这么的慢。
小小的铁盒子里四面都是光亮的墙面,映着人的一举一动无所遁形,盛颜一抬头就能看见宋予宸胶着在自己背后的眼神。也许是因为宋予宸刚好站在她的身后,眼睛低垂眼神自然而然就会落她身上,可这种或无意或有心的注视也让盛颜觉得如芒在背。
电梯一停,盛颜连头也没抬就匆匆出了电梯,反应之灵敏,动作之敏捷,让宋予宸怀疑盛颜这是不是见鬼了。
电梯门刚一合上就被宋予宸按开,他转头对着身边的女人开口,略带歉意却又不容拒绝:“谢谢你这次的帮忙,我现在有很重要的事要先走一步,路上小心。”
宋予宸说完就迈着步子出了电梯,快得只容许谢婉如说出四个字:“你们认识。”
谢婉如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了,她明明不确定宋予宸和刚刚电梯里那个女人的关系,这句话问出口却是带着平静的、像是在叙述一个事实的语气。
电梯外的宋予宸顿了顿,却没有转身。
“当然,她是我的妻子。”
谢婉如张开口还想说一句再见,宋予宸却已经抬步离开,电梯门再度缓缓合上,谢婉如只看见他越来越远的背影,毫不犹豫地朝着门口的那个女人奔去。
原来,让他在电梯里久久注视,现在又如此义无反顾地奔赴而去的,是他的妻子啊。
第十一章
?盛颜没有开车,刚出君悦的那段路不好打车,她就沿着路边慢慢走。她在前面走,宋予宸就在后面跟着,速度适当,保持着不远不近的距离。
像极了一句很煽情的台词,Iwillfollowyouallthetime。
盛颜今天扎了一个马尾,没穿老气的制服,而是换了一件样式简洁大方的米色连衣裙,上面搭了一件嫩黄色的薄开衫,脚下蹬了一双小高跟,整个人看起来年轻又灵动,就像才20岁左右抱着书本游走在校园里的学生。
宋予宸忽然想起来,学生样子的盛颜,他也是见过的。
那是宋予宸在A大的最后一个学期,课程学习已经全部结束,两周后的毕业答辩完成,他的大学生活就彻彻底底地结束了。
世间的事好像都遵循着一个规律,正在经历或拥有的时候觉得可有可无无关紧要,可真的要到了结束或放弃的关头,一切都会变得特别且重要,让人舍不得。所以当宋予宸的室友曾意抱着单反要去再好好看一看这个校园时,宋予宸也鬼使神差地跟了出去。
A市的三月还带着寒意,A大的玉兰花却已经大片大片的盛开,粉若霞,白如瓷,淡淡的芳香弥漫了整个校园,像是为即将到来的毕业季进行着一场无声却盛大的预热。
开得如火如荼的玉兰花下,抱着单反的人不少,可宋予宸一眼就看到了盛颜。米色的薄毛衣,蓝色的牛仔裤,白色的帆布鞋,简单的不能再简单的穿着,丝毫不影响宋予宸一眼就从人堆里瞧见她。
她正仰着头,将镜头对准枝桠上的白色花朵,少女专注的侧脸那样美好,宋予宸也情不自禁地托起相机,对准、聚焦,“咔擦”声同时响起,一切定格。
宋予宸低下头专注地翻看自己刚刚的杰作,丝毫没发觉盛颜已经放下相机并且朝自己这个方向走来。所以等宋予宸再抬头的时候,惊讶地发现盛颜离自己只有三步远。
向来目空一切甚至有些高冷的宋少爷有些惊慌,或者说是偷拍之后的心虚,看着盛颜离自己越来越近,他紧张地把拿着单反的右手别到了身后。
“学长!”盛颜对着宋予宸身边的曾意笑眯眯地喊了一声,“你也来拍花吗?”
曾意也有些意外,而后扬了扬手上的相机,有些志同道合的坦诚:“是啊,总该在走之前把这个学校好好地看一遍。”
好像没被发现,宋予宸这才在心里松一口气,然后带着适当的好奇与吃惊开口:“曾意,这位是?”
曾意明显有些吃惊,但还是为宋予宸介绍:“这是我在摄影协会认识的一个学妹,盛颜,这是我同寝室的一个学长,姓宋。”
盛颜这才认真地看向宋予宸,带着微笑礼貌地自我介绍:“宋学长你好,我叫盛颜,呃……盛是盛开的盛,颜是朝颜不改的颜。”
“你好。”
这该是宋予宸和盛颜的第一次正式认识,她无悲无喜,他紧张心虚。可“盛颜”这两个字却让他记到了现在,并且时间越久越深刻。
盛是盛开的盛,颜是朝颜不改的颜,盛颜。
心念所至,宋予宸对着前面越走越快的人儿喊出声:“盛颜!”
盛颜早就知道宋予宸在后面跟着她,她不知道他为什么要抛下电梯里的美女来追她,却潜意识地不想回头装作不知道。她不自觉地加快脚步,宋予宸喊她的声音不算大,但因着周围比较安静,盛颜想装作听不见也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