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他们却多年来如一日。
已经两年了。
季琳来到这所新学校已经两年了,她即将参加高考,也要面临当年秦暮云所面临的一切。
在上一封信中,秦暮云问她,要报考哪所学校。
季琳告诉他,自己打算报考军校。因为自己的文化课成绩并不是很好,只能上军校了。
而在这一封信中,秦暮云对她报考军校的事情,异常的认可和赞赏。
季琳也感到很高兴,瞧着他的一字一句,她的心都仿佛得到了温暖。
偶尔的,季琳也会从秦暮云那儿收到包裹。从美国那儿邮寄过来的漂亮衣服,学习用品,甚至是cd等等。这些外国货,让班里的同学很羡慕。季琳却觉得不大好,回信过去让他以后不要再送这些了。秦暮云问她为什么,季琳告诉他,不想引起同学们的关注。秦暮云这才明白过来,再也没有寄过类似的东西了。
那一年的高考,季琳顺利考取了军校。
那一年的九月,季琳独自一人去军校报道。
然而就在那一年,就在那个盛夏,季琳收到了秦暮云寄来的礼物。那是秦暮云的照片,在他的公寓房间里,无数的照片,详细的呈现着他在那边的生活。
季琳曾经问他要过多次照片,可是秦暮云不愿意给她。
只说等她考入军校,必定详细奉上。
他总算是兑现了诺言。
季琳看着其中一张照片。
秦暮云的背后,是一个大衣橱。衣橱里的衣服,他整理的如此干净整洁,甚至比她来,都要胜上几分。
季琳的脑海里浮现一幕画面,想象着他将这些衣服叠好放好的画面。
有一种被他妥帖保管安放的感觉。
后来,季琳也给他回寄了一张照片。
关于寄照片的事情,季琳思忖了很久。
最后,还是寄了张双人照。
照片里不只有她,还有大哥季向阳。
她却还动了些小心思,特意选了张她笑的比较好看的。
“嘿,季琳,这一定是你喜欢的人吧?”室友瞧见了秦暮云的照片,笑着问道。
季琳愕然,喜欢的人?
于是,就在那一年,季琳有些懵懂,她是喜欢他的么?
(八)
这几年来,季琳不曾见过秦暮云。
暑假寒假,秦暮云都回来的少。听说是童安在那边学业繁忙,而他也连带着没有回来。美国不比中国,没有过年这一说法,假期也不长。如此一来,寒假就鲜少回来。只是每逢过年过节,秦暮云的祝福,总是少不了的。
就连儿童节,三八妇女节,都没有漏下的。
曾有一度,季琳被军校里的伙伴所调侃。
“哎呀,秦二哥呀秦二哥,你远在国外留学,可是还能把我们家季小妹迷得神魂颠倒,真是厉害啊,高手中的高手!”
季琳脸上一红,支吾着说不出话来。
好半天,才反驳道,“才不是的!”
“哎?哪里不是了?是他不喜欢你,还是你不喜欢他?”
“都不是,他也不喜欢我。”
“那你呢?你喜不喜欢他?”同伴的逼问,让季琳一下子哑口无言。
季琳认真考虑过这个问题。
喜欢。
或者不喜欢。
季琳始终搞不明白。
后来,季琳曾经和军校里的男生一起出去过。但是只有一次,在整个过程里,她一点心思都没有。回来以后,季琳才明白过来,自己可能,大概,或许,不,都不是,而是应该。
她应该是喜欢他的。
可是不能。
因为,秦暮云,他是别人的未婚夫。
在突然意识到这点之后,季琳开始断绝了和秦暮云的联系,她告诉他,自己很忙。所以忙到,连写信的时间都不够了。而她的思念,如同漂洋过海的蝴蝶,早已抵达了大洋彼岸。
季琳在军校的第二年,又是一个盛夏。
那是九月。
季琳接到了一则电话,那声音是她所熟悉的,“我在你学校外边。”
是秦暮云!
挂了电话,季琳在同伴的诧异注目中,夺门而出。她跑的那么飞快,汗水都沾染在脸颊,呼吸紊乱,就连心跳都是如此快速。忘记了其他,忘记了那些不该,就在学校的门外,隔了一条马路,季琳瞧见了秦暮云。他就站在马路对面,那么醒目,那么的好看。他已不再是那个少年了,而是长成了英俊儒雅的男人。
而她忽然如此快乐。
只是因为瞧见了他,就幸福到了好似得到了全世界。
季琳走过去,穿过了马路,走向了他。
她微笑着,却因为紧张,所以连那笑都变得不自然了。
“嗨。”秦暮云轻轻开口,那是久违的问候。
季琳如此羞涩,也回了一声,“嗨。”
“今天忙么?”秦暮云微笑问道。
季琳微微一愣,而后又笑了起来,“忙哦。”
于是,在他们相识的第十三年的盛夏,季琳这才彻底确信。
她是真的喜欢他。
※※※
季琳曾经念过一首诗词。
那是一个名妓寄了封信给大才子陆游的。
其实,那并不是一首完整严谨的诗。仔细瞧瞧,就会发现,根本不是依照诗句的排律来的。
真要算起来,只能算是一封信。
可季琳,却偏偏就记住了这封信。
说情说意说盟说爱,
动便春愁满纸。
多应念得脱空经,
是那个先生教底?
不茶不饭不言不语!
一味供他憔悴。
相思已是不曾闲,
又那得工夫咒你?
……
前传之童安季向阳篇 前传之童安&季向阳篇 ——我心向阳(1)
偌大的厅堂里,黑色的帷幕垂挂着,气氛压抑沉重到了极点。不断有人前来,前来祭拜已经去世的亡灵。
在那大厅的中央,红衫木的桌子上摆放着灯火烛台。
还有,还有英年早逝的男人遗像。
在两侧的地方,老人由随从搀扶着,向前来祭拜的客人致敬。
“童老,您不要太难过,节哀吧。”
“哎。”老人也不多说什么,只是叹息着应了一声。
每个前来的人都是如此,那些话语,来来去去其实也就是那么些句子。
在老人的身旁,有一个小女孩跪拜在蒲团上。她穿着黑色的裙子,干净白皙的脸庞,一头蓬蓬的短发,像是一个洋娃娃。
女孩子一直都没有说话,她也没有哭闹,乖巧的不行。
偶尔的,周遭会有这样的轻声细语传来,却是怜惜同情。
“看呐,她就是童家的那个孩子童安。”
“真是作孽哦,这么小的孩子,就没了爸爸。”
“是啊,也真是可怜了,出了这样的意外,谁也料不到呢。”
“那这孩子的妈妈呢?”
“病了,听说是伤心过度,就没有恢复过来。”
“哎,好好的一个家,就成了这样。”
大人们的话语,对于童安而言,似乎已经没有了作用。她只是低着头,在管家的照料下,往盆里烧纸钱,朝前来的宾客鞠躬敬礼。
“真是懂事啊,好听话的孩子!”不断的有人在夸赞她。
童安已经七岁了,她不是普通人家的孩子,她是军人家的孩子,所以就应该懂事。
父亲因公殉职,他是一个军人,这是职责也是使命,没有什么遗憾,这是十分光荣的事情。爷爷是这么告诉她的,童安虽然不懂,可也是这么认为的。
但是童安抬头望向父亲的遗像,心里还是不免酸涩。
如此一来,以后就再也见不到爸爸了。
童安已经不再年少无知了,她已经明白“死亡”意味着什么,代表了什么意思。
死了以后,就将人烧成了骨灰,以后再也不能听见他的声音,再也触摸不到他,这一辈子都见不到他了。
死亡,其实是永远的离开。
数个小时,厅堂里不断有人前来,不断有人离去,直到天色渐黑,夜晚终于来临,终于人去楼空,寂静无声。
那对白烛,也燃到了底,蜡烛的烛泪,像是人的泪水。
不知道是为谁而滴落的。
童政送完了最后一位客人,回到厅堂一瞧,就看见孙女儿童安还跪在那里,一动不动。
“小安,起来吧。”童政心疼地喊道。
童安点了个头,她想要起来。可是这才发现,她的双腿早已经麻木了,她站不起来。
“怎么了?”童政狐疑问道。
童安道,“爷爷,我的脚麻了。”
童政一听这话,更加心疼了,一向严肃刚正的他,也忍不住伸手,将幼小的孙女儿扶了起来,更是弯腰,替她揉了揉麻木的腿,“现在好了吗?”
“好了。”童安应道。
“小安。”童政喊着她的小名,一边将她揽到身边。祖孙两人,一齐抬头,望向了挂在中央的遗像,“告诉爸爸,以后你会懂事听话,也会照顾好妈妈,不要让爸爸不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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