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糊涂老公蜜宠甜妻/情深如旧 (晚天欲雪)


晚上六时,他一身黑色西服立在车旁,准备要出门了。
他似乎永远只有一身衣服,就是那身黑色的西服,不知道是他偏爱黑色呢,还是心里阴暗,所以接受不了其他的颜色,虽然我恨他入骨,但我也不得不承认,他那副身架子穿着那身西服,的确很好看,表情冷酷,眼神犀利,举手投足间确有一种霸气。
当我一身女仆装出现在他面前时,他眼里快要冒出火来了。
“你要和我去的地方,不是菜市场,也不是便利店,是一个高端的名流聚集的酒会!你穿这一身狗皮算什么?”他吼道。
看到他气得咬牙切齿,我心里又一阵畅快。
“我是以女仆的身份伺候你去参加酒会,当然得穿我的工作服,这样才能显示我的身份。”我淡淡地说。
他恨得嘴角微微发抖,“我给你十分钟,现在我就开始计时,我限你两分钟之内把衣服换了,将头发盘起,化淡妆,穿高眼鞋,不然我就把你扒光,带到酒会现场去展览!”
我一愣,赶紧掉头回房间换衣服去了,我承认我是被他吓着了,鬼才知道他会不会那样做?我还是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这一次,他又赢了一局。

第21章 酒会(1)

我当然还是知道酒会应该穿什么样的服饰的,好歹我也是曾经做过一段时间富二代的人,那样的高端酒会爸爸以前也会经常组织,有时我会缠着妈妈将我带去见世面,所以那样的场合我一点也不陌生,我知道如何在面部保持得体的微笑,如何虚伪地夸赞别人漂亮。
当我穿着一身黑色裙子出现在凌隽面前时,我分明从他眼神里看到了赞许。我不是那种特别漂亮的女孩,但肯定也不是糙到拿不出手的那一类,我穿黑色,一方面是为了搭配他衣服的颜色,另一方面是因为我年纪太小,我希望能让自己看起来成熟一些,最好还能透出些高贵那就更好,酒会需要成熟高贵的气质,毕竟我要去的地方是名流聚集的高端派对,不是我在学校参加的迎新晚会。
司机为我打开车门,我提着裙摆弯身钻进了加长型的凯迪拉克,真搞不懂这个混蛋怎么会选择这样的车作为座驾,这样的车分明是年纪五十岁以上的土豪才喜欢的车,青年人当然应该开端跑车,真没品位,我坐在后排位置上,暗自腹诽。
派对在万华市最高的建筑星纪塔的楼顶花园举行,主题好像是一个什么显贵的女朋友生日,这样的派对总会有各种各样的借口,大家也不介意到底是以一种什么样的借口来举行派对,来这里的人,无非就是想扩大或巩固自己的圈子,然后利用圈子的人脉资源为自己谋利。
在凌隽的示意下,我不情愿地挽住了他的胳膊,小鸟依人般地跟随他走入酒会现场,我们挨得很近,但我却能清楚地感觉我们之间的疏离感,我们之间仿佛隔着一座山,而且是一座冰山,很难逾越。
也或许,我们压根就没准备要逾越。
“隽哥,幸会。”一个微胖的男子举着酒杯走了过来。
“范总,幸会。”凌隽微微点头致意。
我的个去,这个微胖男子少说也有四十五了,竟然也叫他隽哥?他在万华市到底有怎样的江湖地位?
“最近该买什么股票?隽哥透露点消息呗。”微胖男子谄媚地笑。
“最近南海争端不断,火药味浓,可关注军工股版块,低价买进。”凌隽说。
“是吗,谢谢隽哥提醒。”微胖男子说。
凌隽没有说话,牵着我继续往前走。
“这不凌总嘛?好久不见了,最近在忙什么?”一个娇艳的少妇走了过来,迅速地贴近了凌隽,我都能闻到她身上的香水味了,香水味道虽然和法国某品牌的香水味道相近,但明显太过浓烈,我一闻就知道是国产的山寨货,要么她上当了,要么就是她是打肿脸充胖子,压根用不起原装货,只好选择山寨。
“幸会。”凌隽微微点头,他虽然礼貌得体,但我从他的表情来看,他显然不认识这个少妇。
少妇可不管他认不认识,依然很热情地贴着。
“听说凌总是万华市金融界第一奇才,不知道能不能约时间聊一聊,教给妹妹我一些选股绝招?”少妇说。
我一听心里暗笑,这女的真有趣,人家都不认识你,第一次见面就要约人家见面,以凌隽这恶魔的脾气,她这是要自讨没趣了。
果然如我所料,凌隽面无表情:“以后再说吧,我最近比较忙。”
说完不等少妇发话,牵着我离开。
我瞄了一眼那少妇,发现她竟然不介意,笑咪咪地又和其他土豪搭讪去了。

第22章 酒会(2)

“隽?你还是那么帅。”
这酒会上果然是各类人都有,这一句竟然是流利的英语。
虽然我学习成绩不怎么样,但从小爸爸就给我专门找了英语老师辅导,所以英语一直是我的强项,当这一句英语传到我耳朵里的时候,我根本不用思索就听得出是什么意思。
这样的场合,说话偶尔带一两个英语单词是很正常的,因为确实很多海归在国外生活得太久,会习惯性地带出一些英语单词,但是一整句都说英语,显然有卖弄的嫌疑。
眼光触及说英语的人,我也不仅暗喝了一声彩。
她应该是个混血儿,头发微黄,眼睛是棕色,身材很高,应该在一米七二的样子,加上极高的高跟鞋,比现场一些男士还要高出许多,五官秀美,身材丰腴,这样的混血美女,我以前也只在好莱坞大片中看到过。
凌隽对她笑了笑,伸出了手臂,他们两人拥抱在一起。
他们俩是什么关系?竟然当着这么多人拥抱?我心里暗想,不过转念一想,他们什么关系关我什么事?他们爱抱就抱呗。
“不介绍一下你身边的小孩吗?”混血美女改用中文说。
女人都喜欢别人夸自己年轻,但我本来就很年轻,所以不用别人夸我年轻,更不需要别人夸我年轻得像小孩,更何况她说我是小孩的本意并不是为了夸我年轻,而在贬我幼稚。
“我是他家女佣。”我没等凌隽说话,就自己先说了。
凌隽并不解释,只是简单介绍:“这是露妮,这是齐秋荻。”
他只是说了我和那个混血美女的名字,并不说明我们的身份,他显然是故意的。
“带着女佣来参加派对?隽你这是怎么了?”她继续用英语说。
凌隽还是没有解释,只是笑了笑。
“小妹妹,家里很穷吗?这么小不念书就出来当女佣了?”露妮用英语问。
我摇摇头,装出一副茫然的样子,“你说什么?我听不懂。”
她得意地笑起来,她笑的样子风情万种,别说男人了,连我看了都不得不赞她的确漂亮。
“你们聊,我去那边坐一会,我有些累。”我说完走开,向放甜点的地方走去。
找了一个位置坐下,我长长地舒了一口气。虽然对这样的场合我并不陌生,但我真心不喜欢这样的场合,每个人都装得彬彬有礼,脸上都挂着微笑,但其实内心各有各的煎熬,就如我一样,那么多的不幸让我的心千疮百孔,但我还得亲热地挽着那个混蛋的手,面带微笑地陪他应酬,我绝对有理由相信,这派对上面带微笑的人中,肯定不止我一个人其实心中悲苦。
不断地有土豪和美女走过去和凌隽打招呼,露妮一直跟着他,他走到哪跟到哪,看他们的样子应该很熟悉,到底是什么关系,我也无法猜测,也不想去猜。
坊间一直传凌隽低调神秘,以前没嫁给他之前还以为他是个老头,今天看来,其实还是有很多人认识他的,对于传他是老头的人,那肯定是没能融入他的圈子,所以从没见过他本人。因为他在投资方面作风老练,所以理所当然地被很多没有见过他的人判断为一个老头,真是可笑。

第23章 挑衅

我开始思考凌隽带我来这里的目的,他一向讨厌我,为什么要带我来这里?以他的条件,要想找个美女作为女伴参加应酬,只要他说一声,愿意来的人估计能排成长龙,那他为什么要带我来呢,他明明就不喜欢我,为什么要带我来参加这样的酒会?
我正想得出神,这时露妮走过来了。
她性感而成熟,是那种可以让男人称之为女神的类型,我和她相比,不管我怎么打扮,还是显得稍显青涩和稚嫩,有些气质和韵味,还真得需要时间和阅历才能修炼而成,如果我现在返回学校念书,我那些曾经的同学们和我相比,也一样会显得青涩而稚嫩,所以我不得不承认,我和露妮没法比,也许若干年后她人老珠黄我却芳龄正好时我会胜过她,但现在就单纯的女人的魅力而言,我确实输给她一大截。
她坐在我身旁,挑衅地看着我。
我并不接招,只是眼睛看向别处。一方面是因为我知道我和她魅力没法比,另一方面我也不想招惹她,我知道她对我没什么善意,从她看凌隽的眼神来看,她极有可能是凌隽众多的追求者之一,她视我为情敌,这是非常有可能的。
“凌隽对我说了,你是她花钱买来的。”她轻蔑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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