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思伊这小地方,对于结婚,办酒比领证还显得正式,夏妈妈可不想自己的女儿带着‘球’,不声不响就嫁了,夏家不要求在多豪华的地方办酒,但到少要让亲戚朋友都知道。
夏旋才不讲究这些,想着如果要办酒席,得花很多时间来布置,她工地上的事还没完呢,哪有那个空闲。
林澈文问:“你还要回去工作吗?”
“当然,要结婚也不能给公司添麻烦。”她那两个工地顶多两个月就能完工,不耽误生孩子。
“不行,我找人帮你把剩下的工作做了,你就在家好好呆着。”
她白了他一眼,才答应跟你和好,他的大男人主义就开始横行了,先不跟你计较,等回去了,有你好看的。
对于夏爸爸和夏妈妈的要求,他全都答应了。
第二天一大早,林澈文就拿了户口本和她一起去登记结婚,就在思伊的民政局,他外套里面是白色的衬衫,所以也非得让她在外套里穿件白衬衫,说到时候拍照的时候,就把外套拿掉,结婚照嘛,要穿情侣装。
结婚的人挺多,要排号,他俩就在休息区的椅子上坐着,她呆呆的看着林澈文,梳着很整齐的头发,背着休闲包,左肩跨着她的小包,右肩挂着水壶,哪里有半分总裁的样子,有点像个男保姆。
“小妞,在傻笑什么呢。”
“笑你像我的跟班,能让堂堂大总裁帮我拧东西,还真有点受宠若惊。”
妈妈说民政局一般都要排队的,怕她饿着,就弄些糕点放在包里备用,现在有身孕,妈妈一再叮嘱,不能再喝外面瓶瓶罐罐的饲料,她不爱喝白天水,妈妈就买来一堆桔子,让夏爸爸一个一个榨汁,装在水壶里带出来。
还买了备用的药,就怕她有个冷热,不爱惜身体,伤到肚子里的小宝贝。
轮到他俩照相了,他轻轻的揽住她的肩,在大红色的幕布前面,留下两个人甜甜的笑。
照片很快就被打印出来,贴在两个红本上,钢印一盖,他们就是正式的夫妻了。
林澈文很高兴:“终于把你给逮住了。”
“说得我跟小鸡仔似的。”
“你太会逃跑了,动不动就跑,而且周围觊觎你的对手也不少,有了这个,以后你再敢跑,我就把你绑回去。”
酒席是夏妈妈去订的,因为时间赶得急,要订好一点的酒店,要排到明年去了,她的肚子可不能等,最后夏妈妈在古城的一家客栈餐厅订到了席位。
看着那古朴的店面,‘朴实无华’的陈设,林澈文说:“办酒席那天,我再去雇一个秧歌队来扭一扭,吹拉弹唱一个也不能少,再给你弄一件大红棉袄穿上,怎么看怎么像红高粱里的九儿。”
她恨恨的瞟了他一眼:“都怪你,才让我的婚礼这么仓促,读书那会儿我就计划好了,我结婚的时候,一定要买一件漂亮的婚纱,然后坐车去教堂结婚,可现在什么都没有!”
“还有就是求婚,你都还没买戒子给我,就算你领证了,你可别以为我是上赶着要嫁给你的。”
他这才挠挠头:“哎,太高兴了,连这事都忘了,马上就去买戒子。”
思伊没有大珠宝店,古镇上有几家金店,历史悠久,因为是手工制作,大多都是古板老气的式样,但质地纯正。
他买了两只金指环,上面是手工雕上去的玉兰花,象征最纯洁的爱情,天长地久。
他亲自为她戴上,然后吻她纤细的手指:“林太太。”
“贫嘴!”
在他的一再坚持下,她只能放弃公司的工作,他去跟刑俊谈过,刑俊派其他人接手她的工作,并且把工资一分不落的结算给了她。
自己的父母照顾最贴心,所以她决定就留在思伊生产,虽然之前说好去美国,但她就这么冒然的走了,肯定会让父母牵挂担忧。
怕夏爸爸夏妈妈累着,林澈文雇了一个保姆,专职照顾她,而且孩子不到三个月,他就已经把月嫂订好了,他安排得处处妥贴,让她怎么看,怎么喜欢。
才夸了他几句,他的小心眼病就犯了,他说:“小旋,我想另外买一套房子给你,现在住的院子,你就租出去好了。”
“为什么,这里住得好好的,而且我爸妈都已经习惯了,院子大,我爸每天早上可以自己在院子里溜达,弄弄花,种种草。”
“我也给你买个大院,一样可以种种花。”他踌躇了半天,才说:“那房子是少麟买给你的。”
“他是你弟弟,这有什么好计较的。”
“可他是当聘礼买给你的,你都嫁给我了,还住别人的聘礼。”
☆、第76章 勇敢的心(四)
房子最后他还是买了,林澈文绝对是个行动派,他的秘书多,很快就把房子给订了,在新区,花园洋房,门口真的带一个大花园,只是新房还没有装修,即使装修完,也得敞一段日子才能住,所以她暂时还住在简少麟给她买的大院里,差不多孩子出生之后,才能搬过去。
林澈文可谓是日理万机,在她这里耽误的时间长了,公事积一堆,火急火燎的赶回去工作了,会在办酒席的前一天赶回来。
夏旋以前只听说当新娘是件幸福快乐的事,事实上却是累,从父母发结婚请柬的那天起,就有亲戚不停的上门来拜访。
在这里,毕竟未婚先孕不是什么光彩的事,所以这事暂时不能说,原本精神疲软的她只能强打起精神,微笑着面对来来往往贺喜的人。
她给林兰打电话,让林兰来参加宴席,林兰感叹:“想当初我结婚的时候,还在担心你找不到男朋友,结果现在你结婚了,我却要离婚了。”
她让林兰提前两天过来,陪她去挑宴席那天要穿的衣服,趁机好好开导一下。
其实林兰也是思伊人,只是他父母在她很小的时候就带着她去c市打工谋生,慢慢站稳脚跟,在c市置下家业就没再回来过。
高中,夏旋考去c市一中的时候,因为算得上是老乡,所以林兰跟她走得特别的近,再见林兰,她签了短发,整个人显得干练起来。
夏旋问:“怎么,打算出山了。”
“老公挣再多,都比不上自己挣的踏实。”
林兰以前是在it公司当秘书,结婚生孩子,两年多不工作,再出来,又要重新开始,现在在一家化妆品公司当导购。
她问:“真的打算离了。”
林兰很苦恼:“如果没有孩子,离开他很容易,他家里现在很疼孩子,肯定不会给我的,所以左右为难。”又说:“你生孩子的时候记得打电话给我,我在那里坐阵,如果林澈文敢这么对你,我当场宰了他。”
这一点,她到是对林澈文信心十足,他不会弃她不顾的。
摆酒那天,穿婚纱是不可能了,那地方小,连台子都没有,更别说什么仪式了,她只想买件喜庆的衣服,要大红色的,她问林兰:“买件旗袍怎么样?”
林兰叹气:“你真要向大妈看齐么?”
“穿旗袍怎么了,你没看张曼玉在花样年华里多漂亮,凹凸有致,女人味十足。”
“你放眼整个思伊,有做得出那种旗袍的店么,谁让你结婚那么急,什么都要将就,要是能等个半年,以林澈文的实力,怎么的也能来场让人羡慕死的浪漫婚礼,阳光沙滩,美人美景。”
林兰:“要不去c市吧,怎么的也得给自己挑几套拿得出的礼服,再说了,林澈文又不缺这点钱。”
“虽然只有2个多小时的路,但我自从怀孕之后,一坐车就晕,为了安全,还是别去了。”
“你结婚那天,林澈文老爸会过来吗?”
“他老爸心脏不好,来了不了,等办完酒席,再去看望他父亲。”她只能这么敷衍着说。
她还在懊恼酒席那天要穿什么,林澈文就派人把礼服送来了,一条红色的及膝连衣裙,没有收腰,质感丝滑飘逸,一看吊牌,林兰尖叫:“是a的,天啦,我做梦都想有一条。”
她试了一下,大小很合身,林兰一脸向往的说:“你那天穿上它,一定迷死一群人。”
“我只迷倒他一个就行了。”
*
林澈文如约在酒席的前一天赶了回来,风尘仆仆,看他一脸的倦意,就知道他的辛苦,他说:“我每天都拼命的工作,告诉自己多做一点,就可以多陪你一天。”
她笑着说:“以后时间还长呢,又不着急这一两天。”
“我以前觉得结婚生孩子是件很平常的事,没什么大不了的,自从有了你,知道快要当爸爸了,那种感觉很奇妙,激动,澎湃,一刻也不想和你分开。”
他动情的吻她,哪怕她已经是他的妻子,但他仍觉得不够融入,当他的怀住她的腰,想要进一步的深入时,她赶紧制止:“不行,这三个月太危险。”
他被赶到客房去睡了。
她现在每天都犯困,第二天也没有早起,10点才起床,她不需要化妆,也不弄头发,跟平时一样,披散在身后就行了,穿上那条红裙子,整个人都灿烂起来。
夏爸爸和夏妈妈,还有林澈文先去餐馆招呼亲朋好友,她整理好之后,就打电话给林澈文,让他来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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