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思的脑子在一瞬间,就想了许多事情。把自己现在突然从飞机上来到这个地方的原因找到了。
“阿玉!你在想什么呢!赶紧下地去了。”粗鲁的中年妇女,看思思一个人在院子里愣着,她就过去又叫思思去干活了。
思思这才回过神来,愣愣地看着眼前的中年妇女。
“喂!你告诉我,现在是那一年那一月那一日。”思思刚才有一个大胆的想法,感觉自己是在坐飞机时,突然遇到了‘虫洞’之类的奇异事物,结果自己自己乘坐的飞机穿越了虫洞,而自己也来到了这个地方,这地方应该是原来地球的一个平行空间。
虽然思思之前,并没有上过大学,可也是高中毕业,学过物理学,对于虫洞的事情也了解了一些。
思思知道,从理论上来说,人一但穿越虫洞,就会进入到和地球一样的另一个平行世界。
在这个世界上许多人和事都和另一个地球差不多。而自己就是重生在了这个家庭之中的一个女孩子身上了。
思思想到自己可能是重生了,于是就想问问这个中年妇女,现在那年那月那日,她好知道,她现在所处的时代是什么时候。
“你这死丫头,怎么连这都忘了呀!现在是1983年6月8号。怎么了,你问这个干吗呢!”中年妇女看着思思,一脸莫名其妙的样子。
“那,你们的村子叫什么村子呀!你们又属于什么市呀!”思思进一步问道。
“哎,我说你这死丫头是怎么回事呀!生了一场病,就把所有的一切都忘了呀!你是不是得了失忆症了吧!”
思思这一番问话,还真把中年妇女给吓了一跳,她愣愣地看着思思,问她是不是得了失忆症了。
“可能是吧!我连你都不认识了呀!你是谁,又叫什么名字呀!”思思故意又这样问道。
“我们村子叫秦家沟,我们是属于明昆市的,明昆市可是我们南云省的省会呢!是我们南云省最大的城市呢!
我叫王枣花,我是你妈。你叫秦玉瑶,你是我女儿。你爸叫秦松山。你还有一个弟弟叫秦天宏。我们一家四口,在这秦家沟生活了几十年了。啊!不应该是我和你爸在这生活了几十年了,而你和你弟弟才生活了十几年而已。”
这个叫王枣花的女人,感觉自己的女儿可能就失忆了,所以才把这个家庭的基本情况又说了一遍。好让女儿能够想到之前的事情。
思思一听这中年妇女的话,终于明白自己遇到的这些奇怪的事情是真实的了,而自己就是重生在了一个平行空间之中。
而这个地方,正是自己那个地球上平行的一个地方,叫南云省的地方。而自己就重生在了这个家庭的一个女孩身上,这女孩就叫秦玉瑶。
思思知道,按照一些网络小说中重生的理论,只要是重生于平行空间中的人,他不但有自己的原来的记忆,还会有自己身体宿主的记忆,也就是说,思思现在应该有她身体这个女孩的一些记忆。而不只是有自己原来的记忆。这两种记忆应该是并存的。
她不但能知道自己生前的事情,还能知道宿主生前的一些事情。(未完待续。)
☆、第二百一十四章 水田插秧
“嗯!我要想一想,看能不能想起来,宿主的一些记忆,那样自己就知道这个女孩的一些情况了。”于是思思就又开始静静地思索起来。
她想了一会,就知道了这个宿主的一些信息了。
她知道自己身体这个宿主,并不是眼前这女人的亲生女儿,她应该是宿主的后妈。而宿主的弟弟才是这女人的亲生儿子。
所以,这个后妈对宿主非常不好,而对她自己亲生的弟弟却是非常溺爱。可以说是娇生惯养,让她这个弟弟在家里是一个‘小皇帝’,没有人敢惹他,而宿主经常受到这个弟弟的欺负。
而宿主的老爸,是一个老实巴交的男人,平时不怎么爱说话,只喜欢抽烟喝酒。可这人的脾气也不大好。有着特别重男轻女的思想。
所以,就算秦松山是宿主的亲生父亲,可他对宿主也不怎么好。只是比起王枣花来说,要好一些,毕竟宿主是秦松山的亲生女儿,多少还是有些血缘关系的。
宿主的亲生母亲是在生下宿主时,难产而死。这一切都是因为宿主家里这个地方,是一个十分偏僻的小山村。
虽然是属于省城郊区一个叫清江县的小山村,可距离省城也有一百多公里的距离呢!就算是到县城也有四五十公里的距离呢!当时宿主的母亲难产,本来早就应该让宿主有母亲到医院住院了,可宿主的父亲家里太穷,所以不愿意提前送到医院去,还想让宿主的母亲在家里头生呢!
可最后实在是没辙了,才往医院送。可由于路途遥远,等一辆破拖拉机,拉着宿主的母亲到了县医院时,宿主的母亲已经没有气息了。
还好,宿主母亲腹中的胎儿还没有事,最后剖腹产生下了宿主。可以说宿主的命是拿她亲生母亲的命换来的。
想到这些事情,连思思这个和宿主母亲没有什么血缘关系的女儿。也为这个可怜的母亲感到悲伤。也为这个贫穷的家庭感到悲哀,更为家里这个‘窝囊’的男人感觉到可悲。
由于当时宿主的父亲才结婚没有多长时间,还是一个年轻人。自然不可能不在取妻了,于是就又娶了宿主的后妈。
秦松山,之所以能娶上宿主的后妈,就是因为王枣花长得实在是很难看。又黑又胖,皮肤粗糙。根本没有一点女人的样子。可脾气又大,动不动就和别人吵架,是一个典型的男人婆。年轻时,找了好多对象。人家都看不上好。最后才不得不嫁给了已经结过婚生过孩子的秦松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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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喂!你想了半天,有没有想到之前的事情呀!”思思还在想着宿主生前的事情。就让王枣花的声音给打断了。
“哦,我---我想起来了。”思思装模作样的说道。
“好。那就没事了,你跟我下地干活去吧!”王枣花听了思思的话。她好象也放心了。
“行,我这就跟你去吧!”思思知道,既然自己已经重生到了这个家庭之中,只能认命了。
想想自己不管怎么着,还算是幸运地重生了。而温听君和其他的乘客是不是永远消失了,或者是也重生到其他的平行地球了,这是谁也不知道的。
而自己既然还能活一回,就先在这个家庭呆着吧!人家让干什么就干什么,人只有生存才能发展吗!
思思跟着自己这个丑陋的后妈,一起出了院子,向远处的一块梯田走去。
一路上,思思又在想着自己是如何得到这个重生机会的。原来是宿主几天前,感冒发烧生病了。本来不是什么大病,可她这几天,一直帮家里干活,可能是太劳累了。再加上宿主的身体也不好,所以这一次感冒很严重,昨天晚上高烧竟然昏迷过去了。
而这时,思思乘坐的飞机,刚好遇到了时空之洞,于是思思就‘幸运’的重生到了这个苦命的女孩身上了。
思思还在胡思乱想,王枣花已经把她带到了一块半坡上面的水稻田边的田埂上。
水稻田里都是水,虽然不是很清澈,但也可以映出人的模样。思思站在水稻田边,就能看到宿主的样子了。
她看到宿主是一个十分清瘦的女孩。一看就是缺少营养,而有体弱多病的原因。
可不管怎么样,宿主还是一个很漂亮的女孩,白白嫩嫩的皮肤,乌黑油亮的秀发,小巧的鼻子,大大的眼睛,尖尖的下巴,柔弱苗条的身材,怎么看,都有一些林黛玉的病态美呢!
“嗯!还不错,虽然自己没有重生在一个富裕的家庭,只是重生在一个贫穷的农家。可这女孩的容貌还算是漂亮吧!虽然不能和自己生前那如花似玉的容貌相提并论,可在这农村,那一定是出类拔萃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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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愣着干什么,赶紧干活了。”
啪!一把青翠的秧苗仍在思思面前的水稻田之中,溅起一些水花,淋湿了思思的裤子。
思思只好挽起裤管,拿起这一把秧苗下到了水稻田里。
远处一个身材高大的中年男人,正弯着腰,不停地把一撮撮的秧苗插在了水稻田里。
他的动作很娴熟,一边倒退一边插秧,一排排整齐的秧苗就排列在了水稻田之中。
他就象是一个机器一样,动作麻利,速度很快,看得思思都有些呆了。
要知道,思思生前,虽然并不是生在一个富裕的家庭,可她也是生在一个小县城里,父母是县城的工人,也不是农村的农民,思思从来也没有下地干过农活。
现在突然让她下地干农活。她是既然感觉很新鲜,但又有些不知所措。
对于一个只吃过猪肉,没有看过猪走的女孩子来说,现在突然让她来干农活,到水稻田里去插秧,真是一件不可想象的事。
“哎,你这死丫头。怎么还在发呆呀!怎么。生了一场病,就不想干活了呀!赶紧插秧呀!你看看,旁边别人家的秧苗都插完了呢!就剩下我们家的了。要不是你生病耽误了几天时间。我们也早就干完了。”
王枣花看来是一个爱啰嗦的女人,她不停地在数落思思。而秦松山,只是不吱声地在干活。等到了思思面前,也只是扭头看了她一眼。也没有说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