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为你祈祷,
希望自己是,
你生命中的礼物。
当心中的欢乐,
在一瞬间开启,
我想有你在身边,
与你一起分享。”
*——*——*——*——*
Jake从经理办公室请了假出来,穿过灯红酒绿的舞池,穿过群魔乱舞的人丛,穿过令他爱痛交加的过往,像褪下了灰败腐臭的厚重外壳,沐浴着光与火,在踏出这让他苟延残喘挣扎求梦的地狱之门的那一刻,换上鲜亮新生的羽毛,振翅冲入九霄,冲破冰冷楼群的束缚,冲向更高更远更无际的天空。
去西藏。去最纯粹的地方,带着最纯粹的朋友,享受最纯粹的音乐。
然后去东海,去南疆,去北漠,去遍世界每一个最痛最美的角落。
世界以痛吻我,我却报之以歌。
用音乐征服世界,用梦想改变命运。
天煞孤星,也有自己的光芒。
Jake在酒吧门外看到了黑衬衫,他笑吟吟地站在星光下,“怎么了?”Jake边问边向着他走过去,却见黑衬衫冲着他抬了抬手,他的腿就再也迈不动步子。
“我大概要食言了。”黑衬衫笑着,黑沉沉的眼底星芒闪烁。
“什么意思?”Jake忽然觉得冷,从心底冷上来,泛布了发肤,这种感觉他太熟悉不过,每一次亲历的生离死别,都让他冷得几乎要冻僵。
“意思是你们两个小王八蛋马上就要去见上帝了!”暗影中闪出一道肥硕的身躯,肥佬的脸上横肉抖动,胳膊还打着石膏,他的身后黑影幢幢,十几个人高马大的男人手里执着刀棒对着黑衬衫和Jake虎视眈眈。
Jake并没有注意到酒吧门内坐台女Shirley的脸一晃避开,此刻他被那股预感一般的冰冷冻得心痛如绞,他动弹不得,只能咬着牙瞪着黑衬衫:“你走!”
“我不走。”黑衬衫耍赖似的仍然在笑,“虽然不能一起去西藏,不过我保证,我会陪你到底。”
Jake不知该说什么,他知道黑衬衫不会离开,因为黑衬衫给出的每一次保证都能如言做到。
“嗬!原来这两个婊.子养的小杂种早就搞到一起去了!”肥佬脸上的横肉翻涌出一记狞笑,颠着步子走到离他较近的黑衬衫的面前,眼角却瞥着Jake,“还他妈的在老子面前装什么贞女烈妇,还不一样是被男人嗞嗞嗞——”
肥佬惊恐地伸手去摸自己的嘴,刚才那“嗞嗞嗞”的、好像电器受到干扰般的声音并不是他在做什么口技,那根本就不是他想发出的声音!
“啧,总有人爱往平坦的马路上丢砖头,就像总有人喜欢打扰别人的生活,”黑衬衫双手插在裤兜里,在星夜下懒洋洋地散着步,“只不过是单纯地想靠自己的努力去实现梦想,却总要被迫去沾染那些肮脏渣滓,做‘人’可真是难,做个有梦想的人更难。”
Jake看着他,看着他黑沉的眼睛里星光闪烁,慢慢地汇聚成片,黑的瞳仁变成了银的,唇间的声音清酥润畅,像是一曲动人的旋律。
黑衬衫走到Jake面前,银亮的眸子看着他笑:“你就在这儿继续唱下去吧,这儿有你合作默契的音乐伙伴,还有喜欢你歌声的听众,别把梦想当负担,它应该是你最好的享受。”
“你呢?”Jake声音冷硬,寒意还在不断地从心底泛上来,不断地提醒着他,他是天煞孤星,克死了生他的母亲,克死了养他的父亲,克死了疼他的哥哥,克死了忠于他的狗,克死了欣赏他的朋友,除了音乐他什么都没有,什么都没有,他的朋友,他没有。
黑衬衫垂下眼皮,银亮的光被遮住,眼底黑沉一片,他翘着唇角,低声告诉Jake:“没有你就没有我,我只是感到抱歉,我的力量有限,只能做到让这些人不再找你的麻烦。”
“什么?”Jake问。
“肥佬,加上他的打手,一共十八个人,是我的极限,”黑衬衫笑了笑,“然后我还能残留最后一点力量,这点力量我会用在你的身上。”
“什么意思?”Jake听不懂黑衬衫的话,他只是冷得打颤,“宫律,什么都别管,别再他妈的管我!你走,离我远远的,快走!”
“你怕克死我?”黑衬衫露着白牙,一成不变的笑容里带着微不可见的遗憾,“放心,我不会让你难过,我保证,我一定会陪你到底。”
*——*——*——*——*
燕彤只是在办完事后碰巧路过凯撒皇宫酒吧而已。
此刻她坐在标着A3号牌的座位上近距离地欣赏着舞台上的Jake不同于平时的样子。
她今天着实累坏了,灵媒界有消息称有十八个人在同一天的晚上失去了十八岁以后的所有记忆,万俟昭认为这件事有些不同寻常,因此让她去做逐个调查。
她跑了一整个白天外加大半个晚上,然后决定躲到老Jake的地盘上休息休息。
燕彤给自己点了一扎黑啤,大喇喇地翘着腿靠在沙发背上,酒吧的气氛比她想象得还要热烈,客人们包围着不算高的舞台,疯狂地叫喊着“J”。
燕彤一直以为酒吧里只放蓝调或者慢摇来为那些在现实生活中失意的男女们制造情调,没想到居然还可以闹成明星演唱会一般喧嚣。
Jake就是凯撒皇宫酒吧的绝对明星,在这里,人人都爱烟酒嗓J。
这是燕彤第一次见到Jake的另一面,狂野,霸气,愤怒,激烈,和白天的那个沉默寡言几乎没有存在感的Jake判若两人。
音乐的力量真是大啊,燕彤跟着Jake的曲调哼唱了几句,然后她惊讶地看到一名三十来岁的火辣少妇冲上舞台扳过Jake的脸就是一阵狂吻。
台下的人们发出更高分贝的尖叫,紧接着又冲上去一名年轻的男客。
整个酒吧都疯狂了,燕彤咕咚咚灌着啤酒让自己保持镇定:疯了,全都疯了,酒吧里全是疯子,J的粉丝全是疯子!
不,不不,疯狂的不是人,是音乐,是J的音乐,太野了,太狂了,太……太毁灭了,太他妈的……让人难以抗拒了!
燕彤怔愣地盯着台上的Jake,他的T恤被疯狂的女客们扯成了碎片,赤着的上身布满了唇印、咬痕、长指甲抓出的血道以及水淋淋的烈酒,湿发遮住了他的眼睛,他仍在唱,弹着吉他,肌肉贲张,血管突起,汗水抛洒在空中,挥霍着生命的一切力量。
周末的凯撒皇宫通宵营业,由四名驻唱歌手平分演唱时间。
Jake的时间只剩最后一曲,他放下手里的电吉它,回身抱过自己每天都要背着来、背着回的木吉他。Leo、Jo和大键停下了手中乐器,他们知道,这最后一首歌,Jake想要自己完成。
“最后一首,我最喜欢的歌,送给……”送给谁呢?Jake顿住,他确实是想送给谁的,可却怎么也想不起来是谁,他好像忘记了什么重要的东西,也许是一件事,也许是一个人,这让他心里有些空落,像是一棵树上的树洞,有人从他的记忆里挖掉了什么,以至于他无法感受到那段记忆究竟是欢喜还是忧伤。
它,或者是他,就这么悄悄地消失掉了,大概是不想让他再一次因为失去而难过,所以连他的记忆都被“它”抹了个一干二净。
不……不是,“它”还留下了一点点痕迹,所以他现在才想为“它”唱这首歌,“它”会喜欢的,“它”一直想听,没错,是这样。
“送谁?送给谁?”台下的客人等不及地尖叫着问。
Jake拨动琴弦,清沉沙哑的声音像星光下吹过苍冷沙漠的微暖的风,所有的嘈杂在这一刻全都静止了下来,Jake垂着眸,专注地吟唱,冥冥中似乎有两道同样专注的目光投在他的身上,心底那块空缺好像一下子被填满,那么温暖,那么充实,那么纯粹。
Jake睁开眼,不由自主地向着A3座位看过去,这情形熟悉得就好像过去的每一天都曾发生过,然而迎面对上的却不是那似曾相识的目光,只有血肉鲜明的现实。
终究到了曲终时候。
燕彤冲他招手,他就走过去,在她旁边坐了下来。
“你知道吗,”燕彤眸光闪闪地看着他,“你刚才唱到其中一段的时候,发生了一件神奇的事……”
“哪一段?”Jake把燕彤杯子里剩下的半扎黑啤一口气喝干。
“就是那段:在寂静的夜,曾经为你祈祷,希望自己是你生命中的礼物……”燕彤哼哼唧唧地唱道。
Jake抬手,揪住她的后脖领往起拎她:“走,去医院。”
“干嘛?”燕彤不明所以。
“科学研究表明,五音不全也是一种病,你得治。”Jake醉醺醺的,不知是因为开心还是在痛中作乐,揪着燕彤衣领的手松开,然后整根胳膊搭在她的肩上。
“我已病入膏肓,你甭管我了。”燕彤的眼睛仍然闪亮,“你听我说啊——刚才你唱到这一段的时候,身上出现了灵光!”
“灵光?什么玩意儿?”Jake伸手拿过桌面上标着A3的号牌,胡乱地摆弄。
“精灵之光!”燕彤满眼羡慕地看着他,“世界上最美好最美丽的三种光之一,知道吗——你的音乐里有个精灵!”
“哦,精灵长什么样子?叫出来我看看。”Jake醉笑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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